地尽其利:农地细碎化与集体所有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 结构与章节安排

本书共分为八章。第一章是导论。第二章讨论土地细碎化的表现、成因、产权特性、利用困境及其演变趋势。第三、四、五章分别讨论我国农地细碎化治理的三种方式以及两种集体行动类型。第三章讨论农户数量不变、户均土地规模不变情况下,如何缓解乃至消除小规模分散经营的问题。第四章讨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户数量减少情况下,如何实现土地集中流转的问题。第五章通过中日对比揭示农业服务规模化的有效方式。第六章在前面几章讨论的基础上揭示我国农地细碎化治理的产权结构及其内在机制,并与其他原住民国家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第七章对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来的农地制度改革逻辑进行梳理,反思当前土地制度改革的误区。第八章是结论。各章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导论”。基于我国农业生产的现实困境与主流理论和政策规定的悖论,提出问题。接着详细梳理了个体行动范式及“产权界定-经济激励”分析框架对我国地权的研究及其局限。然后介绍集体行动范式及“产权特性-产权结构”框架。此外,本章还介绍了研究方法、田野工作、核心概念和章节安排。

第二章,“农地细碎化与我国的农地形态”。从内涵界定、形成原因、产权特征、资源性质、利用困境揭示原住民地区典型的土地细碎化问题。以原住民地区的土地细碎化模型分析我国的地权形态。对我国的土地形态有了初步的认识后,讨论我国土地利用的演化趋势。

第三章,“治理方式(一):按户连片耕种”。本章以沙洋县按户连片耕种模式实践为例,讨论在不同的产权结构下,农民形成了土地互换和土地调整两种集体行动类型。本章讨论这两种集体行动类型的运作方式及其集体行动效果。

第四章,“治理方式(二):农地集中流转”。本章以繁昌县“虚拟确权”制度创新实践为例,讨论以农户为主体的农地流转的运作方式及其集体行动效果,以上海市“反租倒包”制度创新实践为例,讨论以集体为主体的农地流转的运作方式及其集体行动效果。

第五章,“治理方式(三):农业服务规模化”。本章分别以射阳县联耕联种模式和日本综合农协模式为例,讨论不同产权结构下农民两种不同的集体行动类型。本章讨论这两种集体行动类型的运作方式及其集体行动效果。

第六章,“农地细碎化治理的国际比较”。本章在前面三章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农地细碎化治理的产权结构与内在机制,并简单介绍我国国有农场的农地经营方式和农地细碎化治理实践,以对我国农地细碎化治理实践有更为全面的把握。将中国的农地细碎化治理模式与以日本为代表的使用权市场化流转模式和以英国为代表的政治强制模式进行比较,以揭示土地公有制治理农地细碎化的制度优势。

第七章,“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变迁与中国地权的走向”。本章讨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以来农地制度改革的逻辑及其对农地细碎化治理的影响,揭示我国地权的走向。

第八章,“结论”。本章对主要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得出五个基本结论,并指出其基本内涵、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章从农地利用研究范式转换、集体所有制的经济绩效与制度优势、小农经济现代化的中国道路、农地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等方面总结主要观点。


[1] 根据学术惯例,本书中人名为化名,省、县、镇为真名,村名为化名。

[2] 桂华、余彪:《治理视角下的土地整治实施过程分析——基于湖北省四县市的考察》,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工作论文,2013。

[3] 刘洋等:《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现代化——射阳县联耕联种调查》,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

[4] 魏程琳:《土地细碎化治理与农地制度变革——基于桂北F县农村调研》,《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5] 王海娟、贺雪峰编著《农地细碎化的公共治理之道——沙洋县按户连片耕种模式调查》,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

[6] 夏柱智:《虚拟确权:农地流转制度创新》,《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7] 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8] 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管理世界》2002年第6期。

[9] 王海娟:《农地调整的效率逻辑及其制度变革反思》,《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10] 郭亮:《地根政治:江镇地权纠纷研究(1998~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3页。

[11] 刘守英、邵夏珍:《贵州湄潭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24年的效果与启示》,《中国乡村发现》2012年第4期。

[12] 张路雄:《耕者有其田——中国农地制度的现实与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第35页。有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4.03亿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面积的30.4%,这一比例2008年为8.6%。不少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农村的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主导的结果。如果没有政府的牵头和主导,土地流转很难发展起来。参见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土地问题”课题组:《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管理世界》2010年第7期;赵阳:《城镇化背景下的农地产权制度及相关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1年第2期。

[13] 贺雪峰:《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由来、逻辑与出路》,《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

[14] 赵阳:《共有与私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序言。

[15]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30~50页;杜润生:《杜润生文集》,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第30页。

[16] 林毅夫:《制度、技术与中国农业发展》,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第30页。

[17] 老田:《政府主导的“资源配置重点转移”与“杜润生-林毅夫假设”》,载于黄宗智主编《中国乡村研究》第5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7。

[18]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4,第215页。

[19] 杨瑞龙:《产权的排他性、可转让性与我国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20] 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管理世界》2002年第6期。

[21] 陈明:《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和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第138页。

[22] 罗必良等:《产权强度、土地流转与农民权益保护》,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第30页。

[23] 周其仁、刘守英:《湄潭:一个传统农区的土地制度变迁》,载于周其仁编《农村变革与中国发展》,(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第657~726页。

[24] 陈明:《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和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第140页。

[25] 罗纳德·H.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刘守英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译者的话”第4页。

[26] 党国印:《论农村集体产权》,《中国农村观察》1998年第4期。

[27] 刘承韪:《产权与政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第41~42页。

[28] 罗纳德·H.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刘守英等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第71页。

[29] 姚洋:《中国农地制度:一个分析范式》,《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2期。

[30] 赵阳:《对农地再分配制度的重新认识》,《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4期。

[31] 张红宇、李伟毅:《人地矛盾、“长久不变”与农地制度创新》,《经济研究参考》2011年第9期。

[32] 钱忠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与市场流转困境:理论与政策分析》,《管理世界》2002年第6期。

[33] 刘俊:《中国土地法理论研究》,法律出版社,2006,第147~158页。

[34] 王小映:《土地制度变迁与土地承包权物权化》,《中国农村经济》2000年第1期。

[35] 许庆、章元:《农地调整、地权稳定性与农民长期投资激励》,《经济研究》2005年第10期。

[36] 速水佑次郎、弗农·拉担:《农业发展:国际前景》,吴伟东等译,商务印书馆,2014,第302页。

[37] 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2013,第151页。

[38] “华中村治学者”缘起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形成的村治研究。2004年,华中村治学者群中的贺雪峰和吴毅等部分学者移师华中科技大学,创办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华中师范大学学者更多地活跃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华中科技大学的学者则将研究领域拓展到了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领域,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华中村治学者主要是指以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为基地的村治研究学者群。参见贺雪峰《饱和经验法——华中村治学者对经验研究方法的认识》,《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39] 孙新华、郭亮、贺雪峰、余练、龚为纲、冯小、龚春霞、毛刚强等都撰写了博士论文或书籍,笔者在具体分析时引用这些文献,这里不一一列举。

[40] 毛刚强:《少数决定多数:土地视野下农村公共品供给的历史与现实》,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41] 龚春霞:《公共品供给和农地制度的选择》,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42] 桂华:《项目制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体制分析》,《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4期。

[43] 刘燕舞:《反思湄潭土地试验经验——基于贵州鸣村的个案研究》,《学习与实践》2009年第6期。

[44] 贺雪峰、罗兴佐、陈涛等:《乡村水利与农地制度创新——以荆门市“划片承包”调查为例》,《管理世界》2003年第9期。

[45] 刘燕舞:《农地制度实践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上海行政学院学报》2011年第5期。

[46] 贺雪峰、龚春霞:《找回村社:农地利益与农民所要》,《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47] 林辉煌、桂华:《中国农地制度的产权建构——对农地集体性的分析》,《私法研究》2011年第2期。

[48] 陈锋:《从“祖业观”到“物权观”:土地观念的演变与冲突》,《中国农村观察》2014年第6期。

[49] 魏程琳:《土地细碎化治理与农地制度变革——基于桂北F县农村调研》,《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

[50] 夏柱智:《虚拟确权:农地流转制度创新》,《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51] 王海娟:《农地调整的效率逻辑及其制度变革反思》,《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52] 贺雪峰、龚春霞:《找回村社:农地利益与农民所要》,《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

[53] 贺雪峰:《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0,序言。

[54] 贺雪峰:《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的由来、逻辑与出路》,《思想战线》2015年第5期。

[55] 李祖佩、管珊:《“被产权”:农地确权的实践逻辑及启示》,《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

[56] 刘锐:《农地确权调查及思考》,《改革内参》2015年第35期。

[57] 张路雄:《耕者有其田——中国农地制度的现实与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第5~10页。

[58] 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

[59] 迈克尔·赫勒:《困局经济学》,闾佳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60] A.爱伦·斯密德:《财产、权力和公共选择——对法和经济学的进一步思考》,黄祖辉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55~57页。

[61] 原住民地区是相对于新大陆地区而言的,是发展历史漫长、人口众多、原住民占人口大多数的地区。陈锡文将这些地区称为“传统国家”,传统国家一般指以传统农业经济为主的不发达地区。很多原住民国家已经发展成为现代工业国家,因此用“传统地区”指称这些国家并不准确。参见陈锡文《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62] 陈柏峰:《对我国承包权物权化的反思》,《清华法律评论》2006年第1期。

[63] 刘燕舞:《反思湄潭土地试验经验——基于贵州鸣村的个案研究》,《学习与实践》2009年第6期。

[64] 郭亮:《地根政治:江镇地权纠纷研究(1998~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65] 孙新华:《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冯小:《去小农化:国家主导发展下的农业转型》,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

[66] 温铁军:《小农均平地权与农业规模经营》,《战略与管理》1997年第3期。

[67] 贺雪峰:《饱和经验法——华中村治学者对经验研究方法的认识》,《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68] 桂华:《如何做中国农村的经验研究》,《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69] 桂华:《如何做中国农村的经验研究》,《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70] 杨华:《华中村治学者的经验立场》,《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71] 默顿:《论理论社会学》,何凡兴等译,华夏出版社,1990,第54页。

[72] 杨华:《华中村治学者的经验立场》,《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73] 《2005发刊词》,载于周晓虹、谢曙光主编《中国研究》(总第1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74] 黄宗智:《连接经验与理论:建立中国的现代学术》,《开放时代》2007年第4期。

[75] 黄宗智:《中国经济史中的悖论现象与当前的规范认识危机》,《史学理论研究》1993年第1期。

[76] 王德福:《经验研究的“第三条道路”》,《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77] 吕德文:《在中国做“海外中国研究”——中国研究的立场与进路》,《社会》2007年第6期。

[78] 贺雪峰:《论村治模式》,《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79] 吕德文:《谈谈经验质感》,《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80] 贺雪峰:《饱和经验法——华中村治学者对经验研究方法的认识》,《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81] 贺雪峰:《论中国农村的区域差异——村庄社会结构的视角》,《开放时代》2012年第10期;桂华、贺雪峰:《再论中国农村区域差异——一个农村研究的中层理论建构》,《开放时代》2013年第4期。

[82] 贺雪峰:《个案调查与区域比较:农村政策基础研究的进路》,《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

[83] 吕德文:《论集体学术》,《社会科学论坛》2013年第6期。

[84] 袁松:《以“村庄”为立身之本》,《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1期。

[85] 夏柱智:《机制研究的意义与步骤》,《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86] 从理论的发展起点而言,西方理论也是基于西方地方经验的不断认识不断总结而得到。

[87] 贺雪峰:《华中村治研究中的机制研究》,《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2期。

[88] 孙新华:《再造农业——皖南河镇的政府干预与农业转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冯小:《去小农化:国家主导发展下的农业转型》,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余练:《农业经营形式变迁的阶层动力——以2007年以来皖南萍镇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