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肃慎人的采集狩猎活动
关于肃慎人的经济活动,我们大都只能依据考古文献进行推断。古代文献留给我们的资料极其有限,仅仅知道从传说中的虞舜时代至西周康王时,他们向中原王朝缴纳的贡物是“楛矢石砮”和名为“麈”的野兽,把这两者结合起来考察,前者是他们的狩猎工具和武器,后者无疑是一种猎物。[14]按照恩格斯“由于有了弓箭,猎物变成了日常的食物,而打猎也成了普通的劳动部门之一”[15]的观点,周初及以前的肃慎人,应以狩猎为业。
一 肃慎故地东北部肃慎人的渔猎生活
在中国经济史学界,人们都习惯将“渔猎”划归同一种经济类型,似乎已约定俗成,但无可否认的是,在古代东北地区的某些氏族中,即便同属渔猎经济,其生产经营之重点亦大异其趣:或侧重于山林狩猎(渔捞次之),或侧重于江河渔捞(狩猎次之)。[16]
肃慎故地的考古发现,不仅乌苏里江流域出土的生产工具有石镞等狩猎工具[17],而且吉林地区西团山文化各遗址,亦普遍出土了相当数量的石镞。据长蛇山遗址的统计资料,在612件文物中,石镞占157件;若从单项来看,石镞是出土文物中数量最多的一种。[18]事实证明,狩猎确属肃慎人的主要生产方式。
肃慎人当然不会止步于以“采取现存的天然产物为主”的狩猎时期。越过这一阶段,就进入“学会用人类的活动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时期。恩格斯指出:“在此以前,我们可以把发展过程看作是一般的,适用于一定时期的一切民族,不管他们所生活的地域如何。但是,随着野蛮时代的到来……自然条件上的差异,就有了意义。”[19]它能“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加速或者延缓社会发展进程”。尤其“在文化初期”,“具有决定作用”。[20]有着辽阔地域的肃慎人,越过狩猎进入更高级的生产方式,由于自然赋予各地区的条件不同和各地区距邻近华夏族远近不等而受到中原先进经济文化影响不一,他们社会内部发展呈现的不平衡性,将更加明显。在这方面,史书未给我们留下任何记录,但从现有考古资料可以看到,西周以后就整个肃慎社会来说,狩猎生产虽据主导地位,但各地差异颇大。[21]
松花江下游、乌苏里江流域和黑龙江中下游地区,是肃慎故地偏东和偏北部分。这一带,气候寒冷,无霜期短,与松花江上游地区比较,又离先进民族较远。这些因素,必将影响到这部分肃慎人进入“用自己的活动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进程。已经发掘的一些原始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表明,这一地区的文化遗存确实没有肃慎区域西南部丰富,较为原始。[22]以黑龙江省饶河县小南山遗址为例,出土的“生产工具只见石器,而且多数是打制的”,又“多为矛镞之类,没有发现用于农业生产的工具”,也“没有发现金属制品或仿金属制品的任何痕迹”。发现的生活用具,比较先进的,只有陶器。但陶器不仅“种类很少,仅有罐缽两种”,而且“纹饰也很简单”,“都是夹砂粗红陶”。从出土的文物可以推断,这里农业生产尚未出现,陶器使用还处在初期阶段,更没有使用金属制品,经常作为他们狩猎生产用的工具和防御外来侵袭的武器,是“粗制的、未加琢磨的石器”。[23]
历史上已经产生的民族生产方式可以划分为采集渔猎、游牧生产、农耕生产和工业生产四种类型。需要说明的是,现实经济生活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只局限于一种生产方式,渔猎兼采集、半农半牧、农工二元、工农牧并重是广泛存在的,一个民族只有一种生产方式只是理论抽象。[24]对于肃慎人来说,伴随着原始狩猎生产存在的,有渔业和采集业。“专靠打猎为生的民族,是从未有过的;靠猎物来维持生活,是极其靠不住的”[25]。小南山遗址虽然没有提供这些方面的明确资料,但这部分肃慎人也必然捕捉鱼类、采集野果、野菜和挖掘块根,在捕获不到野兽时用以维持其生存。按社会发展的进程一般是如此,而且在相距小南山遗址不远属于挹娄时期的牡丹江流域各遗址中,也出土了反映肃慎人早期有这两种生产的文物。如在牡丹江下游地区,发现的石器种类虽“不多”,但出土了大量的“石网坠和陶网坠”。[26]又如在牡丹江中上游地区,更发现了有烧痕的鱼、龟碎骨,而且鱼骨在各种遗骨中是最多的。[27]另外在肃慎区域南部的吉林市猴石山遗址中,又发现了一片烧过的核桃壳,这些地区的上述发现,无疑可以佐证小南山遗址的主人有捕鱼和采集生产。根据这里狩猎生产还停留在使用石器阶段推测,渔业和采集业很可能在这部分肃慎人的经济生活中,还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28]
二 肃慎故地西南部肃慎人的社会经济面貌
以吉林、长春市为中心的松花江上游地区,是肃慎分布区的西南部分,这里气候比乌苏里江和黑龙江上游地区暖和,是东北平原的中部地区,又与从事农业生产的汉族相邻,这些有利条件,是其他肃慎地区无法比拟的,必然使其最早进入较高级的生产方式。事实正是如此,吉、长地区大量的考古发现表明,这部分肃慎人在春秋战国时期已步入了“用自己的活动以增加天然产物”的生产时期。[29]
首先,这里出土的器物,主要是石器,其次是陶器,最后是青铜器。青铜器数量虽然不多,但除西团山一地外,各地皆有发现。青铜制品有:“长方銎扇状斧、穿空弧刃刀等生产工具,柄部下呈锯齿状的刀、矛等武器,以及环、扣和连珠装饰物。”[30]绝大多数遗址有青铜制品出土表明,松花江上游地区的肃慎人已进入使用青铜器时期。当然总体来看,由于石器在生产工具中仍占首位,发现的青铜器制品还不丰富,所以这一地区的肃慎人使用青铜器还处于金石并用时代。至于这里青铜器的出现,根据考古研究,没有发现冶炼厂址,又结合其形制和冶金技术分析,认为可能是从部落之外的先进地区交换得来。[31]这种分析显然较为合理,同时也反映出肃慎人进入青铜时代与历史上一般部族进入青铜时代的不同特点。这个特点之所以值得重视,在于作为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在其经济早期发展阶段,就受到了先进地区的影响。
这一地区出土的陶制品,虽较中原地区的器形简单,但与乌苏里江一带相比,不仅器形精致,且数量和种类也多,已有了壶、罐、钵、碗、鬲、鼎和甑等。据长蛇山遗址发掘后的统计,在612件文物中,陶器有228件,[32]约占文物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些材料说明,这里的陶器应用早已出现,并已成为肃慎人的主要生活用具。这一时期的陶质,基本为褐色素面砂质陶,[33]在晚期遗址中才有了细泥硬陶和细沙硬陶。[34]器形:“陶壶、陶罐上附有桥状横耳,陶缽、陶碗上多有疣状把手”[35],“直口筒状鼎、实心把豆”,[36]构成这一地区陶器的特色。在晚期的遗址中,“出现了细把豆卷沿和折沿的罐”。[37]西团山遗址出土的“浅袋锥足鬲”,[38]反映了这里陶器的出现深受中原龙山文化的影响。在陶器制作方面,除土城子发现有“轮制”的外,[39]一般多为手制,手制陶器用泥条盘垒,表面打磨光滑,因火候低和烧窑技术不高,陶制品分成上褐下红色,晚期的陶器有慢修制的痕迹。[40]
该地区出土的石器,也比乌苏里江附近小南山遗址发现的先进。石器“以磨制石器为主”[41],只有“少量的琢制和打制”石器。以长蛇山发现的60件石斧为例,打制的6件,占10%;磨制的54件,占90%。[42]磨制石器经两步加工而成,“第一步打制(石镞是制压)成胚,第二步是磨制成器”[43]。
其次,这一地区使用的生产工具,还停留在石器阶段。在出土的石制工具中,从单项看,虽然石镞最多,但以生产部门分类,农业生产工具已居首位。还是以长蛇山的统计为例,在发现的石器中,狩猎工具是石镞和石矛两种,石镞157件,石矛5件,共162件;农业生产工具包括了砍伐和松土用的石斧、石锄、石锛和石凿,收割用的石刀和石镰,加工谷物用的碾磨器和磨盘,其数量共达168件。[44]与狩猎工具比较,虽然从数量上看农业生产工具只多了6件,但石镞多,由于这种狩猎工具的特点不同于农业生产工具,一枚石镞只能使用一次,损耗若干枚石镞,不一定能猎获一只野兽。农业生产工具则不同,各种工具皆可以多次使用,不像石镞是一次消耗。所以,农业生产工具从绝对数量上看超过狩猎工具,表明这里狩猎虽是生产部门之一,但农业生产已经有了较大发展。[45]再联系西团山遗址两个石棺墓里发现许多碳化了的作物籽粒来看[46],可以断定,这一地区的谷物种植,已经不是为了牲畜饲养的需要,而已“成为人类食物的重要来源”[47]。由此推断,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已进入以农业生产为主的阶段,农业生产是该部肃慎人从事的主要劳动,狩猎退居次要地位。这一地区石制工具的主要特征:石斧“多扁平斜刃”,或“梯形圆刃”。但在一些地区由于出土地点不同,可以看到有规律的差异:石棺中出土的石斧是前者多,后者少;遗址中出土的是后者多,前者少。[48]为何有这种现象,需进一步研究。石刀为双孔半月形,直背弧刃,长30~40厘米不等。亚腰石锄一般长15~20厘米,宽8~10厘米。石镞系“锥状长身”,或说“有翼石镞和带铤石镞”。
最后,在家禽饲养方面,这一地区出土的家畜遗骨表明,猪骨是最多的一种。[49]不仅在居住址内的灰坑中发现了猪牙,而且在各地墓葬的棺内、棺外都有猪下颚骨和猪牙,由此推断,猪是松花江上游地区普遍饲养的一种家畜。另外,从土城子遗址出土的文物中发现随葬的猪牙也是最多的,由此推测,肃慎人大量饲养猪。再从猴石山等地发现了用猪陶俑随葬的情况,[50]结合史书说其后裔挹娄“好养猪,食其肉,衣其皮”[51],可知猪不仅是肃慎人祭祀死者的贡品,也是他们的衣食来源。猪在肃慎族由狩猎经济向农业经济过渡的晚期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西团山文化早期的遗址中并未发现马、牛遗骨,但在晚期的遗迹中有所发现。这一事实说明,在肃慎人后期饲养的家畜中,不仅猪的数量增多了,而且牲畜种类也多了起来,也就是说,这时肃慎人饲养的家畜有猪、马、牛等。不过,从出土的马、牛遗骨数量来看,[52]直到这时他们饲养大牲畜还不多,还不普遍。在西团山文化各遗址中从来没有发现过羊骨,这不是因考古发掘不深入,而是证实了一个史实:肃慎人不养羊。虽然《太平御览》记录的《肃慎国记》中有羊,但很有可能是衍文,因为不仅三国以前的文献中没有一处谈到肃慎及其后裔有羊,而且晋至唐的历朝正史在肃慎、勿吉和靺鞨传中,也皆明确记载其无羊。[53]
在渔猎生活方面,这一地区各遗址中都发现了石网坠和陶网坠,表明松花江上游地区的肃慎人也从事捕鱼业。从陶、石网坠普遍存在于各遗址中看,网捕是这一地区肃慎人捕鱼的主要方法,较使用投掷石块和鱼叉更为先进。捕鱼既作为一项生产活动存在于这一地区,那么鱼类无疑也是这部分肃慎人食物来源的一个方面。但是,“在西团山I区10号墓出土了90个陶网坠,它比起文物的总量来说,还占很小的比例,因此不能说捕鱼是主要的劳动手段”[54]。这就说明,这里虽有渔业,但只是一种辅助性的生产活动。
在纺织活动方面,有相当数量的纺轮出土,反映了这一地区纺织制品的生产已有了一定发展。各遗址出土的陶纺轮,在发现的陶器制作品中或居首位,或仅次于网坠。如在长蛇山出土的228件陶器中,纺轮占65件,仅比网坠少,而其他陶制品只2~20件不等。[55]纺轮出土多的原因,除了织布用纱线以外,联系到同时出土了大量渔网坠,也为了编织渔网的用线,所以,织制布匹和编织渔网,是其手工制品的两个主项。猴石山发现的一把青铜刀鞘上有附着的麻布,对了解这部分肃慎人在秦以前纺织技术达到的水平和纺织物所用原料,提供了极有价值的依据。这一文物经有关部门分析鉴定,麻布的纱锭条杆系用纺轮手捻而成。从经纬曲折情况判断,当时可能有了较原始的织布机。[56]又据介绍,“布纹经纬细密,经向密度每英寸52根,纬向密度每英寸26根,纺锭约等于12支,条杆不匀”[57]。这一发现,既验证了史书关于其后裔挹娄有“麻布”的记载,[58]也揭示了早在先秦时代,肃慎人用麻纤维纺捻成纱线,用原始的织布机把它织制成麻布。
综上所述,用肃慎故地西南部肃慎人的社会经济面貌对照恩格斯认定的摩尔根史前社会诸文化阶段分期法,这一地区的社会经济呈现出了一幅复杂的图景:它既有蒙昧时代中级、高级阶段旧事物的残存(如打制石器和使用石镞狩猎等),也有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新因素(如农业已有了相当发展及因此而引起的后面将讨论的贫富差距),而主要的,是野蛮中级阶段的内容(如原始农业生产、织布机和青铜器已出现等)。[59]
肃慎人的采集狩猎活动,因地域不同,其发展进程不同。根据上面对肃慎区域内各地社会经济活动的考察,肃慎人的社会生产几乎囊括了史前社会蒙昧和野蛮两个时代的内容。总体来看,除松花江上游毗邻先进的华夏文明的地区外,绝大多数肃慎人生活的地区,还是以狩猎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