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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睁开“性别的眼睛”审视妇女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 社会性别:概念及其本土化
“社会性别”并非中国的本土概念,它由英文gender一词转译而来。中国妇女学界逐渐采纳“社会性别”一词,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之前,在中国政府文件和相关学术研究中,多将Gender直接翻译成“性别”。[1]
“社会性别”并非中国的本土概念,它由英文gender一词转译而来。中国妇女学界逐渐采纳“社会性别”一词,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之前,在中国政府文件和相关学术研究中,多将Gender直接翻译成“性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