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第一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包含多重要素的复杂的经济范畴。对这个范畴的分析,我们必须运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常用的抽象法。抽象法对复杂经济范畴的分析首先要求将与其相关的各种复杂要素抽象掉,仅从其最原始、最简单的要素入手,在对这个要素进行说明以后,依据历史发展顺序以及反映这一历史发展逻辑顺序将其他有关要素逐个引入分析,最后形成一个综合概念。比如,资本这个复杂经济范畴就包含商品、货币以及劳动力商品化这些复杂要素。马克思在分析资本这个范畴时,就是从其最原始、最简单的要素——商品开始的,揭示出作为商品本质的价值;然后引入货币因素,揭示出作为货币本质的一般等价物;最后引入劳动力商品化因素,揭示出资本的本质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显然,如果不采取抽象法,资本这个复杂经济范畴的本质是不可能这样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的。
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复杂经济范畴的分析也必须这样做。其一,把各种相关的复杂因素抽象掉,仅从其最原始、最简单的要素入手,把它只是看作市场经济一般,即从一般意义上把市场经济看作是由市场配置社会生产资源的经济。其二,引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因素。从历史上看,市场经济已经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首先是从17世纪到20世纪30年代的古典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然后是20世纪30年代开始并在二战后得到普遍发展的现代的有国家对宏观经济实行干预的市场经济。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建立市场经济,不可能也没必要再回到古典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只能是现代的有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所以,在引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因素之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是现代的有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其三,经济发达国家中,有干预较多的市场经济,也有干预较少的市场经济。那么,中国市场经济应该采取哪一种?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前一种。首先是基于中国国内特点的考虑。比如,中国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别都较大。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国家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其次是基于中国面临的国际形势特点的考虑。改革以前,中国就是人口大国、政治大国和军事大国;改革以后,中国逐步发展成为经济大国,并正在向经济强国挺进。这意味着中国面临前所未有的极其复杂的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需要处理,需要承担更多更大的国际责任和义务。这也需要有更多的国家干预。所以在引入干预因素之后,就要提出中国市场经济是有更多国家干预的市场经济。但这种干预必须有一个度,即发挥市场在配置社会生产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超越了这个度,就又回到计划经济了。在这一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有一个很好的提法,即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1]其四,历史表明市场经济总是与一定的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只能而且必须是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在引入基本经济制度因素以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就是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综上所述,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复杂经济范畴可以做出这样的归纳:它是现代的有国家更多干预的、与占主要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
为了进一步具体说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内容,在此拟将它与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做一些对比分析。一切事物的共性是寓于个性之中的。市场经济这个共性也是寓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即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条件下市场经济)这些个性之中的。因此,从市场经济一般角度来说,这两种市场经济有一系列的共同点。
一 在市场经济运行基础和条件方面的共同点
(1)独立自主的企业制度。这涉及市场主体问题。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称为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也包括营利性机构和非营利性机构。在一般情况下,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等。
企业是最重要、最基本的市场主体。因为企业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但是,企业要成为市场主体需要一系列条件:企业必须有明确的产权;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其他交易者之间的地位必须是平等的;企业必须是经济上、法律上独立自主的实体,拥有自主经营发展权。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的与发展市场经济相关的各种服务,显得越来越重要。居民既提供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又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政府不仅仅是经济运行的调控者,还直接介入某些市场进行交易活动;又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和一般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非营利性机构(如学校和医院等)既为社会提供服务,又是商品和服务的购买者。
(2)完善的市场体系。完善的市场体系,不仅要求有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要求有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要求平等、有序竞争;要求有统一的国内市场;不仅要求市场对内开放,而且要求市场对外开放;最根本的是要有既反映价值又反映供求关系的产品价格机制,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
(3)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要求必须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前提;要求以经济的和法律的间接手段为主,以行政的直接手段为辅;要求把调控范围主要限制在宏观经济领域。
(4)严格的市场运行规则。市场经济原本具有契约经济和法制经济的特点。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这两个特点显得尤为突出。具体来说,市场运行规则大体上包括三方面。一是市场进入规则。这是各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必须遵循的规则和应该具备的条件。二是市场竞争规则。这是各市场主体能够在平等的基础上充分展开竞争的行为准则。三是市场交易规则。这是各市场主体之间交易行为的准则。
二 在市场经济作用方面的共同点
其共同点主要有:一是传递经济信息;二是提供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压力;三是提高企业运营效益;四是提高社会生产资源配置效益。
市场经济作用的充分发挥,是有一系列条件的,即:存在完全竞争;价格及时反映资源的供求状况;卖方与买方掌握的信息完全对称,等等。但在实际上,市场经济只能大体上具备这些条件,不可能完全具备这些条件。比如,一般来说,市场经济不大可能存在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竞争等不完全竞争还是可能存在的。这样,市场经济作用的发挥就会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 在市场经济局限性和政府干预经济必要性方面的共同点
像世界上的许多事物一样,市场经济具有优越性,但也具有局限性。正是这种局限性使得政府干预经济成为必要。
(1)市场经济具有自发的盲目性,市场调节是事后调节。这样,就会导致经济的周期波动。作为市场最重要主体的企业,投资眼界相对狭隘,往往着眼于当前的短期利润,投资量相对较小,对于关系国民经济长期协调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则无心涉足或无力涉足。因此,要实现经济的总量平衡、部门协调和长期稳定发展,单靠市场经济是不够的,必须有政府对经济的干预。
(2)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垄断,垄断必然走向腐败。为了制止垄断,保持竞争性市场的局面,也需要政府的干预。
(3)在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的时代,重视基础科学研究,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保护重大技术发明者的权益,对于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依靠旨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企业也是难以行得通或难以完全行得通的,必须依靠政府力量的支持。
(4)社会消费的许多公共产品也不能依靠或不能完全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来提供。比如,重要的国防事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学校和医院等公益性或半公益性事业都不是或不完全是以营利为目的。显然,这些不能依靠或不能完全依靠旨在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来完成,需要政府的参与。
(5)优胜劣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经济的力量,必然导致贫富差别的扩大,甚至两极分化。这样,社会就难以稳定。所以,必须借助政府的力量,通过财政收入(如实行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和支出(如建立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和医疗保险以及对社会贫困阶层发放最低生活费等内容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缩小贫富差距和抑制两极分化,维持社会稳定。
(6)在当代,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平衡,已经成为决定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单纯依靠市场经济力量,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仅难以得到治理,而且会进一步恶化。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政府在财力、人力、法律和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7)在当代,生产者与消费者在掌握信息方面不对称性的情况愈来愈突出,前者多,后者少。而伴随着消费者文化素质的提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解决这个问题,单靠市场经济力量显然是不够的。当然,市场经济中的某些中介组织(如消费者协会)是有作用的,但并不能代替政府在这方面的重要作用。
政府干预经济虽有重要作用,但它不能代替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而要以这种作用为前提。在现阶段以至于在一个可以预见的长时间内,市场经济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还是主要的。而且,由于各市场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和政府作为市场主体一方的利益局限,以及法制建设、公务员素质和信息等方面的限制,政府对经济干预的作用也有很大局限性,并且会发生诸多失误。因此,在实际经济工作中必须注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决定采取行政办法还是市场办法时要谨慎地权衡利弊,并尽可能将二者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政府干预经济的积极作用,并限制其消极作用。
必须明确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几百年的发展,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政府干预的市场经济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制度文明。历史经验已经充分证明:社会主义社会必须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有选择地继承这个制度文明;否则,就会给社会主义制度带来毁灭性的严重后果。
同时,这两种市场经济又有重大原则区别。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比较,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在于以下方面。
(1)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是与资本主义所有制这个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
(2)与上述第一点相联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当前,中国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还存在许多有违初衷的情况,还没有达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制的完善以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个目的是一定可以在将来实现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居民生活水平有了空前的、迅速的提高,但是不仅没有(也不可能)解决共同富裕问题,而且没有能够抑制贫富差别的扩大和两极分化的发展。还要提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共同富裕,无论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还是在结果上,都有重大区别。几十年的实践表明,在很大程度上,后者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同步富裕,其结果是共同守穷;而前者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另一部分人和另一部分地区后富起来,先富是为了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实践已经开始并将充分证明,先富带动后富以实现共同富裕,是一条正确的道路。
(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以及政府是由共产党领导的,因而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必须基于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基于资本家的利益,也有原则区别。当然,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中国宏观经济调控还很不完善,在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和意志方面也有许多不足,但随着经济体制和民主法制的完善,以及宏观经济调控经验的积累,这方面的不足是可以逐步得到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