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活私开公法
(一)界定及内涵
在社区工作中,“活私开公法”是指社区工作者在社区治理和公益生产过程中,能够深入了解社区居民之所需,倾听群众的呼声,尊重个体、调动个体、激活个体,把握社区居民的个体合理需求,不以损私为代价而达到公私共治的目标,拓展营造出社区公共性,提升社区公益参与度。其具体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活私开公法”是一种社区治理和公益生产的有效调动方法。“活私”即调动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公益活动,突出个体性,激活个体,挖掘居民的潜力,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居民的社区参与意识,提高其参与积极性,推动社区公共性的营造,从而达到“开公”的效果。
(2)“活私开公法”倡导公益驱动引导,是一种接地气的工作技巧。通过采取奖励、激励方式,在个体中激活公益志愿精神,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公共营造理念,形成社区与居民、居民与居民间的利益互动、成果共享的公益生产环境,实现社区有效治理。
(3)“活私开公法”强调不以损私为代价而达到公私共治的目标,力求在满足居民个体合理需求与实现社区公共目标之间找到平衡点,既不损私充公,又不损公肥私,做到公私兼顾、公私共治、公私双赢,进而推动多数居民的长久参与,提升社区公益生产质量。
(二)产生背景
“活私开公”在社会学意义上是指一种以激活每一位个体,并使其公共性张大的理念[6],以打破过去“公”与“私”的二元对立观点,努力通过对个体行为的活化来完善新公共性的构建。
具体到社区公共性建设方面,因我国社区建设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主导和推动的,这就造成了社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建设等方面发展较好,而在社区认同感、凝聚力等公共性方面略显不足的状况,呈现一种“有限公共性”的特征。一般情况下,居民往往具有大局意识,能从社区公共利益出发做出决策;而一旦发生个体利益与之相冲突的矛盾,居民则容易“因小弃大”,只顾个体利益的满足。这种“有限公共性”就使社区应有的公共属性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与彰显。社区的公共性,应是在体现公有、共享的价值诉求基础上,更加突出强调社区内居民的共享精神和对社区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等的共建共有意识。社区公共性关系到公共利益和普遍生活,其构建对于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提升社区整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如何能够不以损私为代价而达到公私共治的目标,提升社区公益水平,就成了社区建设中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
(三)案例分析
案例一:楼道美化亮化
长山花园社区居民楼是20世纪80年代的老旧住宅楼,且原企业(胜利零件厂)经济效益较差,工厂投资修建家属区时资金不足,从而导致小区规划布局混乱、基础设施很差,多年来楼道从没粉刷过。社区居民多数都是从大山深处的三线工厂来到城市,没有形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上社区自身环境脏乱,都使得长山花园社区的卫生条件特别差,楼道墙上布满苍蝇,墙体污损十分严重,居民的居住环境十分恶劣。2004年,为改善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吴亚琴带领社区党委、楼宇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居委会也牵头召开居民议事会,经过各党员代表和居民代表的讨论,最后决定每家每户仅需出资4元,由社区召集辖区内居民,成立了由三位居民志愿者和两名卫生监督员组成的清洁队,对辖区11栋居民楼内的45个单元进行粉刷。并于2006年时又进行了第二次粉刷。通过两次单元楼墙壁粉刷,社区居民的居住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楼道美化不仅使墙体清洁一新,也令居住其中的居民心中亮了起来。
在美化楼道的同时,吴亚琴带领社区工作人员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亮化楼道的活动。长山花园社区的楼道里一直以来没有声控灯,工厂改制后,更没有人来管理此事。楼道灯不亮,会给可疑分子可乘之机,增加社区的不安定因素。社区居民为此向社区提出了安装声控灯的需求。吴亚琴带领社区党委、楼宇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不等不靠,由社区自己组织安装声控灯。于是,社区党委找到了长春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宽城区电业局进行洽谈,两个单位决定各出资一万元帮助社区解决楼道亮化问题,为11栋楼的45个单元楼统一安装了声控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了一个小插曲,楼道声控灯的电线安装在哪个居民家里成了最大的问题。一方面,无论电线安装在哪位居民家里,哪家都会觉得自己吃了亏,即便是家家户户统一交电费,但因为没有客观度量,安装电线的住户依然觉得其他人交的电费不足以承担一年的公共照明费用。另一方面,其他住户交电费也觉得吃亏,总认为楼道的声控灯一年花费不多,交的电费远远超过实际用度。这样一来,居民内部出现了纷争,双方都认为自己吃亏,甚至发生了剪断电线的极端案例,这不仅与亮化楼道的初衷背道而驰,也不利于居民内部团结。面对这种情况,吴亚琴和社区工作人员想出一个办法,为每个楼道安装一块电表,专门计量楼道声控灯的用电额度,这样,公共照明每天、每月、每年所耗电量一目了然,声控灯所用电线统一接到每单元一楼住户家中,每年根据电表额度每家每户平摊费用。社区党委还主动承担了维修、更换灯头灯泡等后期工作。这样一来,因电费产生的问题迎刃而解,不仅居民亮化楼道的需求得到了满足,社区治安防范效果也明显增强,社区整体公共服务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居住环境的改善本是每一位社区居民的个体需求,长山花园社区工作者们及时把握这一需求,充分调动社区居民改造社区、美化社区环境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并有效调动、组织社区居民,各尽其责,组成楼宇卫生清洁队,最大限度地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公共服务的激情和能力。通过对楼道的粉刷、亮化,在满足社区居民要求居住环境整洁明亮的个体需求的同时,也活化、激活了每个个体居民的共享、公益精神,并从个体行为中拓展营造出新的社区公共性,使社区整体风貌有所改善,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进一步增强,从而提升了社区整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案例二:安装垃圾箱
长山花园社区原本杂草丛生、蚊蝇滋生,社区居民由于长期居住在偏远山区,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总出现乱扔垃圾的事情。为了使社区环境更加整洁优美,吴亚琴带领社区工作者,用砖头在社区里砌了一批简易垃圾箱,这种艰苦奋斗的精神感动了长春市劳动局领导,于是长春市劳动局给社区定做了4个固定垃圾箱。这本来是件好事,可是有几户一楼居民却有了意见:“我可不愿意让垃圾箱摆在自己家旁边,那垃圾箱多脏啊!到了夏天臭味儿太大了,还容易滋生苍蝇,我住在一楼,这直接影响我住啊!”看到垃圾箱摆在社区办公室里,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吴亚琴和社区的工作人员马上到相关居民家里做起思想工作。吴亚琴说道:“垃圾箱放在社区里,方便了咱们整个社区的居民,大家扔垃圾有个固定位置总好过从窗户直接扔出来吧?社区到处是垃圾不是一样影响你嘛。再说了,如果不安垃圾箱,居民垃圾乱扔、乱倒,环境差了,就会有老鼠,最先受害的还是一楼的住户啊。安装了垃圾箱也有利于咱们社区垃圾清运啊。有一点你放心,我们社区肯定会派工作人员定期给垃圾箱消毒,绝不会影响你们的正常生活。”一番话说得几位居民恍然大悟,他们反而催促工作人员快点把垃圾箱安上。垃圾箱安好了,社区居民渐渐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社区卫生环境也有了很大的改观。社区在工作中完善了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同时定期给垃圾箱消毒,没有损害一楼住户的个体利益,实现了社区与居民利益的双向互动,使居民能共享社区美好生活。
案例三:志愿服务积分制
长山花园社区借鉴我国台湾地区“社区营造”的理念并结合社区自身特点,提倡一种可持续的居民“好人好事”模式——志愿服务积分制。一直以来“红马甲”是长山花园社区的一大特色与品牌,社区将台湾“社区营造”的理念与自身优势相结合,形成了长山花园社区独有的“红马甲”党员志愿服务积分制度。这一制度不局限于社区内党员,社区内居民群众做好人好事、参加志愿服务同样享受积分待遇。该制度倡导“人人都是志愿者,人人都是受益者”的工作理念,社区居民每次做好人好事或参与志愿服务后,可以向各楼宇党支部书记汇报说明,并由服务对象和社区党支部书记或网格长签名确认,社区党委根据志愿者服务次数和服务时长,按照积分兑换细则换算积分,在长山花园社区,每积1分相当于5元钱,在年底结算时,每位志愿者都可以用自己的积分兑换一些生活用品或公益服务。
长山花园社区陆大爷是一个热心肠的人,在零件厂期间,他就经常帮厂里的工人磨刀、磨剪子。零件厂迁到长春市以后,厂里的工人还在一个小区,找陆大爷磨刀、磨剪子甚至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就这样,陆大爷这一干就是十五六年,从未间断,磨刀所用的油石等工具也都是陆大爷自己出钱买的。后来长山花园社区为他设置了义务磨刀、磨剪服务岗,平均每天就要磨六七把菜刀和剪子,多的时候会有十多把。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现在他服务的不只是长山花园社区居民,还包括周边小区居民,更远的有二道区、经开区的人也慕名而来。总有人劝他说磨刀的时候收点钱,但是他都拒绝了,他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点小事不值一提,都是应该做的。多年来的坚持是他意志品质的体现,更是他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的体现。陆大爷的付出,社区工作人员都看在眼里,每次义务磨刀、磨剪子,社区都会为他积分在册。去年,陆大爷用自己的积分兑换了一个新的电饭锅。
还有一位老高,每次去洗澡,都会带上社区几位高龄老大爷,因为浴池担心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在无人陪护的情况下是不允许高龄老人单独洗澡的。老高便承担起了照顾这几位高龄老大爷洗澡的职责,每次陪护一起去,还帮这几位老大爷搓背。社区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每次为老高积2分,到了年底社区也会多想着他。
长山花园社区利用志愿服务积分制的方法,让每一位社区志愿服务者都能有所回报,激活了每个个体居民的志愿、公益精神,充分调动了居民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并从个体服务行为中“开”出社区公共服务,形成了长山花园社区“奉献—回报—奉献”的健康发展模式,使社区“红马甲”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社区形成了志愿服务的思想基础和浓厚氛围,提高了社区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标准。
(四)评价
1.学理依据
“活私开公法”在理念上破除了公私二元对立的传统,为城市社会中新公共性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现实依据。在社会变迁的大背景下,社会生活体系日益脆弱,公共性建构问题成为学界日益关注的热点。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公共性建构为主体的研究掀起高潮,其中,东亚公共哲学的代表人物金泰昌等提出的“活私开公”的理念倡议产生了重要影响。与西方不同,中国范围内的公共性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并且正在经历一个“实践”基础上的、从“旧公共性”到“新公共性”的公共性建构逻辑转换过程。田毅鹏曾提出,“在欧美世界,从阿伦特到哈贝马斯,其公共性理论大多都以公议、讨议这种言说系的公共性为核心内容。如果人们只是沉醉于公共性的言说之中而缺少实践参与意识,那么我们的文明社会就会变成一个失去平衡的只说不做的社会”[7]。伴随经济体制转轨,中国特有的单位制逐步式微,原来“国家—单位—个人”的纵向联结体系因中间环节的断裂而崩坏,社会呈现“原子化”倾向,个人与公共世界出现疏离。
“任何一种成熟的文明社会都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的、真实的社会联结基础之上的。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介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社会初级群体及其相应的组织团体。而走向原子化的社会则恰恰破坏了上述基本联结关系,使个人直接面对国家,导致社会内部松散、组织能力差,在表达利益诉求、维护个人权益时,往往以原子化的个人去面对国家机构。此种现象的危险性在于,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无法上达,而政府的惠民政策也失去了下传的管道。”[8]如何重建社会的中间环节,将分散、无序的个体联结起来,便成为后单位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这使得“新公共性”的概念与政府提出的“社会建设”的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成为焦点问题。“新公共性”区别于以国家为主导的传统公共性,其最具新意之处在于“多元性”和“扩散性”,即由传统的以“官”为主体的公共性转变为多元的公共性诸形态,摆脱以往“国家=官=公”的一元的“公观念”,代之以立足于公众基础之上的“新公共性”,公共性由“垄断”走向“扩散”。[9]“公共性”是促成当代“社会团结”的重要机制,对于抵御市场经济背景下个体工具主义的快速扩张有着实质性意义,是使个体得以超越狭隘的自我而关注公共生活的立基所在,还是形塑现代国家与民众间良性相倚、互为监督新格局的重要条件。[10]
2.应用价值
长山花园社区“活私开公”工作法是一种建构社区共同体新公共性的积极尝试,通过此法的运用,社区内部“公私合一”,在满足个体需求的过程中,也关照了社区公共利益。具体而言,“活私开公”工作法在以下方面实现了突破。
(1)社区在主观上最大限度地尊重和理解作为“私”的个体存在的社区居民,并尽最大努力满足社区居民“私”的需求,在此基础上打破原有的公私二元对立,调动居民的社区参与度,在社区参与的过程中把个体需求与公共利益连接起来,使私人利益和社区公益得到同步满足,社区作为居民个体生活的空间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平台,为“私利”向“公益”的转换提供了条件。
(2)在社区引导居民将“私益”扩展为“公益”的过程中,使居民开始以个人利益为起点关注社区共同体的公共利益,私益的满足聚合成公益的提升,公益的满足又成为私益提升的重要条件,实现了公私融合。社区不再是简单的居住集合地,而成为带有情感认同的基层社会共同体。公私利益的融合共生也使得居民生活的核心从“自我家庭”扩展为“社区家园”。
(3)随着单位社会的终结,中国社会原子化的危机尤为显著,而社区作为社会成员生活最基础的公共单元,通过“活私开公”的工作方法,将原子化的居民及其利益整合起来,实现了居民的再组织化。这对于打破官方倡导和组织下的公共性建设、鼓励普通居民主动建构社区公共性、提升社区志愿精神、加强社区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