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上的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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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柱博士2011年考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辞去法院公职,到中国政法大学从事全职博士后研究。现其博士论文即将付梓,盛邀作序,欣然应允。

我素来认为,法学研究应重视交叉学科的研究,法律部门的适当划分是知识高度增量后的无奈应对,在对法律部门精耕细作的同时,应重视法律部门交叉问题的综合化研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法律部门,民法与刑法之间的对话经久不衰,“私法的公法化”“公法的私法化”现象就表明两者之间长期以来存在的相互渗透与融合。这种融合性研究大有裨益,应当大力提倡。

王世柱博士的研究兴趣正是民法、刑法交叉法律领域,他结合自己硕士期间民商法学的求学经历,以及在高级人民法院多年的审判经验,选定“刑法上的占有”这一交叉问题作为博士论文选题,学术敏锐性值得赞赏。据我所知,与众多以“民法上的占有”为题的民法学博士论文相比,这是国内第一篇与民法上占有进行比较研究的刑法学博士论文。在王世柱博士的辛勤耕耘下,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在2015年7月毕业的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论文盲审中,该论文评审成绩排名全校刑法专业第二。受此鼓舞,王世柱博士对民刑交叉问题的研究兴趣越发浓厚。现从事的博士后研究工作,也将“民刑行交叉案件的诉讼原理”作为研究课题。

占有是民法学研究的古老话题。从古罗马至今,民法学界对占有制度进行的研究,学者可谓“穷经皓首”,成果可谓“汗牛充栋”。但就研究的现状来看,却不敢称之为理想。以占有的性质为例,就是一个耗费了人类千年智慧,而现有的理论仍然不能说服我们自己的不解之谜。目前占有理论呈现多元化之态势,可以说百家争鸣、百花齐放。那么,刑法上的占有性质又是什么?其体素与心素的内涵与民法有何区别?在刑法中有何价值?反过来对我们研究民法上的占有,是否可以带来新的启迪?王世柱博士的这本专著,对这些问题均有不同程度的涉猎,并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对我们从另一个视角研究民法上的占有,特别是从民法法域和刑法法域的交叉视角中理解法律,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的理论探讨外,多年审判工作锤炼,使王世柱博士养成了“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的研究风格。王世柱博士对刑法上占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纵横捭阖”,提炼出刑法上占有的理论标尺后,为验证该标尺的实践可行性与合理性,又竭力查阅刑法学关于财产犯罪的古今案例,并运用刑法上占有原理进行分析研判,结果证明很有说服力。这就是法学研究“来源实践、高于实践、指引实践”的价值功能吧。希望他对法律交叉问题的研究持之以恒,加倍努力,取得丰硕的研究成果,为国家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当然,法学研究中的交叉问题,不能局限于法律部门之间。我们期盼更多的法律学人继续借力哲学、宗教学、社会学、经济学等传统学科的知识资源,赋予传统法学规范解释新的内涵,同时更多关注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新科技革命给法学研究带来的诸多新挑战,积极投身于法学与其他学科交叉问题的研究之中,主动从其他学科吸收养分,运用并改进法学原理解释新现象,产出符合国民伦理、体现国情需求、展示国家风采的法学研究新成果,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奉献新力量。如此,则善莫大焉!

是为序。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

王利明

2018年9月于人民大学明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