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的范围、目标、思路及难点
一、研究范围
基于本人的理论储备、前期积累和研究旨趣,本书研究范围仅限定为网络公共空间、网络社会治理、网络不良行为或者失范行为的规制、网络治理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的检讨,并以此确定本书的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研究难点。
二、研究目标
本书研究目标可以概括为阶段性目标和最终目标。一方面,有鉴于本书的研究基础和本人的研究旨趣,本书研究的阶段性目标确定如下:第一,探寻网络社会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同质性和异质性;第二,论证“网络社会治理属于社会治理的一部分”,从而将“网络社会治理”纳入到当前社会治理的系统工程中,为借助社会治理的一般理论展开研究做铺垫;第三,归纳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单边主义”思维误区和行为模式的特点及其逻辑错误;第四,寻找消弭“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单边主义”的进路选择;第五,讨论平衡理论、平等协商、协同治理可以成为消弭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单边主义的理论依据;法治则可以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有鉴于本书的前期研究成果,本书研究的最终目标:为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协同治理理论找寻实践考察点,并试图证成“平衡理论与法治理论、协同治理理论相结合,将成为网络社会治理中克服威权主义思维惯性和管制思维模式的方法,进而有效实现网络公共领域的协同共治”。
三、研究思路
本书的研究和写作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比较网络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各方主体‘单边主义’行为背后的制度逻辑→‘单边主义’的梳理→消弭:平衡兼顾、平等协商、协同治理”。思维路线图如下:
本书研究思维路线图
具体研究思路可以说明如下:以政治学、法社会学、宪法学、公共关系学、公安学、行为法学理论为依托,运用网络政治学、制度变迁、新闻传播等相关理论和实证研究方法,把“网络社会治理”放到当下国家和社会治理的视域里,从比较网络社会和现实社会的异质性和同质性出发,借用政治学和国际公共关系学中的“单边主义”理论,审视和剖析当前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单边主义”误区和阻滞作用;利用社会治理的协商民主、协同治理和平衡理论,运用制度分析的方法,提出更新网络社会治理的思维观念和治理模式,探寻消解“单边主义”倾向、弥合网络社会裂痕的理论依据及实现路径;突出针对网络社会治理中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创新,进而从伦理、组织、技术、政策、制度五个层面,探索当下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制度化的契合点与有效途径,实现网络社会“从个体激情到群体理性过渡”的进路选择,达成基本的网络共识。
四、研究的内容及拟突破的重点难点
(一)研究内容
研究范围或者研究内容可以概括为:网络社会治理的单边主义思维误区、权利主体的自利性和权利主张的片面性及其困境与出路;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同质性及其各自的治理思路和社会治理模式的可借鉴性;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异质性及网络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的特殊性;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单边主义”思维误区或者说行为模式及其基本特征和逻辑悖论;我国当前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如何走出“单边主义”困境的进路选择:各方主体合法权利与利益的平衡兼顾、协同治理问题以及网络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问题等等,既是研究重点也是亟待攻克的难题。
(二)拟突破的重点
第一,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思维观念和治理模式如何转型:政府控管式转变为多元主体共同治理、“人人是治理主体”的观念是否符合网络社会治理的特点。
第二,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单边主义”思维模式的抽象和概括及其行为背后的制度逻辑如何解释;网络社会的复杂性、网络信息突变性非常强,且网络信息的数量庞大、涉及面很广,如何准确高效搜索为课题研究所用的资料也是本研究需要重视的课题。
第三,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的“单边主义”思维模式和行动方式如何消解。
(三)拟突破的难点
第一,网络社会治理与现实社会治理的异质性及其治理的难点:现实社会往往有权威、中心、领袖和组织;而网络社会则似乎明显地呈现出去权威化、去中心化、去领袖化、去组织化的倾向。
第二,如何准确抽象和概括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单边主义思维模式。
第三,网络社会各方主体协同治理的复杂性与可治性问题:网络社会各方主体协同治理的障碍及其复杂性,可治性的理论依据,有没有可供借鉴的实践参考。
第四,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消弭单边主义、各方主体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机制的构建:法治保障机制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保障机制的构建;各方主体的地位及具体范围的确定(网络社会各方主体协同治理的前提)。
第五,网络社会治理过程中“单边主义”思维观念转变、治理模式变革的理论支撑:如何运用多学科理论,探讨剖析各方主体的“单边主义”思维模式下的利益诉求;在“网络共识”是否能够达成尚待探讨的情况下,如何寻找“协同理论”从系统论和公共管理领域准确移用至网络社会治理领域的切入点;法治理论与协同理论在网络社会治理中如何实现有效契合。
五、研究方法的选择
本书研究方法的选择,在宏观上概括为“全面辩证地看问题”理论的运用。具体而言包括以下研究方法的运用:
一是比较研究方法。逐步进行多组比较,以便达成研究目标;比较不同“网络主体”行为发生形态及其功能;通过现实社会治理与网络社会治理的比较,分析二者的异质性和同质性,从而为借助社会治理的理论创新论证后者理论创新的必要性和可借鉴性。
二是系统分析方法。基于协同论具有普适性特征,系统剖析网络社会协同治理系统及其所包含的诸多元素与环节,包括其涵盖的诸多方面:如主体构成及动力、合作、支撑的机制等;在研究网络社会协同治理时,试图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论述网络社会协同治理的社会要素及其各个构成要素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尤其是网络社会各参与主体之间合作的可能性。
三是跨学科研究法。综合政治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原理,立足于管理学中的“沟通理论”、行为科学理论以及传播学、社会学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宪法学、公安管理学、行为法学的研究方法,对网络社会各方主体的权利声索、抗辩及权力本位等立场进行综合研究,运用“网络社会治理”的相关理论逐步展开,同时结合实际考证、定性分析与量化比较共存、案例描述和策略提出并行。
四是案例研究法。拟釆取实证调研的研究方法,通过论坛、博客、微博等搜集并整理相关典型案例,收集政府、网络企业、网民公众在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单边主义”思维倾向和行动逻辑的案例与有关数据,梳理所需信息,为分析网络社会治理中的“单边主义”和论证网络社会协同治理模式的构建奠定翔实的基础。
五是文献资料法。查阅“法、德、英、美、日、新”等国的“网络社会治理”尤其是“协同治理”的理念、范式和举措,客观上必须通过对广泛资料的分析,确定研究问题、研究思路及研究体系。
六是制度分析方法。主要分析网络社会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逻辑,在分析我国网络社会各方主体行为的“单边主义”思维影像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出“单边主义”行为的特点及其对网络社会治理目标实现的阻滞作用,进而探寻消弭“单边主义”的主要理论基础以及网络社会协商民主、沟通协调制度化的社会条件和实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