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斯密的货币理论
斯密很熟悉洛克、休谟和康替龙等人的货币理论,更熟悉斯图亚特的货币理论。值得注意的是,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公开引证过洛克、休谟和康替龙的观点,唯独只字不提斯图亚特。
马克思仔细地比较了斯密和斯图亚特的货币理论,发现斯图亚特是斯密的秘密源泉。斯图亚特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被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盖过去了,他被遗忘了,被当做一条“死狗”,而斯密则被看做他的货币理论的创立者。关于这一数典忘祖的情况,马克思写到:法国历史学派所说的“历史”发展的民族有一个特点,就是经常忘记自己的历史。因此,虽然商品价格对流通手段量的关系这个争论问题,在这半个世纪中一直惊动着议会,在英国为它出版了成千种大大小小的书刊,但是斯图亚特依然是“死狗”,有过于莱辛时代的莫泽斯·门德尔森眼中的斯宾诺莎。连最新的“通货”史家麦克拉伦都把亚当·斯密看做斯图亚特学说的创立者,正如把李嘉图看做休谟学说的创立者一样。
在比较了斯密和斯图亚特、李嘉图和休谟之后,马克思认为,李嘉图曾使休谟的学说更加完善,而斯密却只把斯图亚特的研究成果当做死的事实记录下来。马克思指出,斯密“偷偷地采用了斯图亚特的理论”,他“把他的苏格兰格言‘得到了一点,就不难得到许多,但是困难就在于得到这一点’,也用到精神财富上,因而小心翼翼地隐瞒了他实际上借以得到许多的那一点的来源”。
按说,斯密是一位治学态度严谨的学者,不应当隐瞒自己的理论来源,他这样做,也许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斯图亚特同觊觎王权的查理·爱尔华·斯图亚特有瓜葛,而斯密本人的政治倾向会使他自己感到有必要同斯图亚特划清政治界限。他这样做,也许还出于这样的考虑:斯图亚特在一定程度上主张国家干预和保护主义,而斯密本人则坚决主张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
斯密的货币理论在英国古典货币理论中的地位问题,是一个有待于正确解决的问题。有的著作断言:“严格说来,在斯密的著作中是没有货币理论的。”更多的著作认为,斯密的货币理论是放在分工理论之后和价值理论之前叙述的,因而不可能了解货币的起源和本质,不可能了解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之外的职能。前一论断缺乏根据,后一说法也只有部分的道理。
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第一篇的第一、二、三章讨论分工问题,第四章讨论货币问题,第五章才开始讨论价值问题。这样的安排本身确实决定了斯密不可能从价值的分析,因而也就不可能从价值形式的分析中去了解货币形式。然而,斯密的货币理论并不仅仅包括在第一篇第四章的“论货币的起源及其效用”之中,甚至主要的观点并没有都包括在这一章之中。
在《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斯密就已经对关于货币的一系列理论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进一步探讨了这些问题,发展了《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的许多思想。斯密的货币理论代表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货币理论的最高成就。
在《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斯密先讨论分工,接着讨论商品价格,然后讨论货币。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对叙述货币理论的顺序做了改变:先讨论分工,接着讨论货币,然后讨论商品价格。在讨论了商品价格之后,又在许多章节中,特别是在第一篇第十一章、第二篇第二章、第四篇第一章和第六章中,进一步讨论了货币问题。
斯密研究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他比较明确地认为,货币是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逐渐从“许多种类货物”中分离出来作为“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的一种货物的。应当说,斯密在货币的起源和本质问题上的这种认识比他的理论前辈的认识要深刻得多。
关于货币的出现,斯密首先是这样说明的。他说,如果进入交换过程的只有三种货物,例如,只有牛、羊和小麦,那么人们便不难记住它们的相对价值。因为在这三种货物中,每一种货物只有两个相对价值。但是,如果进入交换过程的有一百种货物,那么,人们就很难记住它们的相对价值。因为在这一百种货物中,每种都有九十九个相对价值。
除了从相对价值太多不易记忆这一困难来说明货币出现的必然性之外,斯密还从直接的物物交换造成产品转让的困难来说明货币出现的必然性。他认为,当社会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力以后,人们都愿意用自己的剩余产品交换别人的剩余产品。如果交换双方的剩余产品都是互相需要的,这种交易就能实现。否则,就不易实现。比如,卖肉的有多余的肉,酿酒的和烤面包的固然都需要肉,但是这时如果他们除了酒和面包之外,没有别的可供交易的物品,而卖肉的现在需要的酒和面包又都已经得到了供给,那么,他们彼此之间就没有进行交易的可能。这样,卖肉的不能作为酒和面包的买主,酿酒的和烤面包的也不能作为卖肉的顾客。为了解决交换的困难,人们需要从各种货物中找出一种货物作为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通过它来对其他货物进行比较。斯密并不了解,他的“这种论点从主体方面来表达无非是说:劳动者的特殊劳动时间不能直接同任何其他特殊劳动时间相交换,它的这种一般交换能力还需要通过媒介而取得,它必须采取与本身不同的、物的形式,才能获得这种一般交换能力”。
斯密关于货币出现的必然性的说明是比较正确的。他说的相对价值的数量过多,实际上是指社会分工的发展已经使交换成为经常现象,每一种商品都可以同一系列商品相交换,以一系列商品作为表现自己价值的材料。但是,斯密不了解他自己关于在一百种货物中每一种都有九十九个相对价值的说法实际上接触到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问题,不了解他自己关于相对价值多得很难记住的说法实际上接触到了在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中人类劳动还没有获得统一的表现形式问题。至于直接的物物交换,斯密只注意到它们在使用价值上必须是交换双方互相需要的,而没有同时注意到它们在价值上又必须是等量的。也就是说,斯密虽然看出了物物交换的困难,但他还没有充分地认识到这种困难,因为他没有同时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双重观点来充分了解直接的物物交换所造成的商品转让的困难。
斯密关于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的探讨,实际上涉及一般的价值形式问题。在《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斯密从相对价值多得很难记忆的角度出发,论证了“共同价值标准”或“共同衡量标准”出现的必然性。他说:“由于这么多价值不容易记忆,人们自然会想到把其中之一作为共同衡量标准,通过它来对其他货物进行比较。”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又从直接物物交换的困难的角度出发,论证“共同价值标准”或“共同衡量标准”出现的必然性。他说:“自分工确立以来,各时代、各社会中,有思虑的人,为了避免这种不便,除自己的劳动生产物外,随时身边带有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这种物品,在他想来,拿去和任何人的生产物交换,都不会被拒绝。”无论在前一场合还是在后一场合,斯密都是从商品交换发展的客观要求来论证“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出现的必然性的。但是,由于他不了解价值形式的发展,因而不懂得他在这两种场合实际上都涉及从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到一般价值形式过渡的必然性问题。
斯密还讨论了从“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到金银作为“最准确标准”过渡的问题。实际上这是从一般价值形式到货币形式过渡的问题。他说,为了克服交换的困难或为了便于交换,人们在各种货物中确定了一种货物作为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被人们先后想到并用过的物品可有种种”,而“首先选做这种标准的自然是人们最熟悉的货物”。根据文献和传说,斯密确认了不少货物充当过货币的历史事实。他说,“在牧人时代”,牛和羊曾被人们用做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上,盐、贝壳、烟草、干鱼丁、糖、兽皮以至铁钉等,都曾经被人们用做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标准。但是,在这些货物中,有的不易分割,有的在分割后不易复原,有的不易长期保存,因而都不理想。后来,“不论在任何国家,由于种种不可抗拒的理由,人们似乎都终于决定使用金属而不使用其他货物作为媒介”。它们就成了共同衡量标准或共同价值尺度。最后,“在各种金属中,金银的价值最易确定。……因此,人们把金银规定为比较各种货物的最准确标准,因而也把它看做最适当的价值尺度”。至于金银最后充当货币的原因,斯密并没有使之神秘化,而是像他的前辈一样认为金银优点多,不会损耗、不会损坏、便于携带、色泽好、美观、有很大的耐久性、能任意分割和还原。
斯密肯定了货币的商品性质,这是他在货币理论方面取得成就的关键。和自己的理论前辈相比,斯密的可贵之处在于他从劳动价值理论出发坚持货币的商品性质。他说:“以货币或货物购买物品,就是用劳动购买,正如我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一样。……它们含有一定劳动量的价值,我们用以交换其他当时被认为有同量劳动价值的物品。”斯密的这一精辟论点,是对配第关于需要等量劳动来生产的银和谷物具有同一价值的论点的发展。如果说,配第的规定是以银和谷物的特殊关系出现的话,那么,斯密的规定则是以金银和一切其他商品的一般关系出现的。这一理论上的进步,表明斯密在坚持货币的商品性质时,比他的前辈更明确地看出了交换关系的发展导致了货币的产生,看出了金银作为一般商品能同一切特殊商品相交换的原因在于它们都有价值,看出了一定数量的金银能同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相交换的原因在于它们包含了同等的劳动量。
马克思指出:“只要理解了货币的根源在于商品本身,货币分析上的主要困难就克服了。”斯密对于货币的商品性质的分析,为克服这一困难做了有益的努力。但是,马克思后来又指出:“人们已经知道货币是商品,这在货币分析上是跨出很大一步的开端,但终究只是开端而已。困难不在于了解货币是商品,而在于了解商品怎样、为什么、通过什么成为货币”。由于斯密没有深入地分析商品的矛盾,没有看到价值的货币形式同商品的矛盾的内在联系,因而未能真正克服货币分析上的困难。
关于货币的职能,斯密的见解也有不少深刻之处。有的著作批评斯密把货币的职能只归结为流通手段,这是不符合事实的。实际上,斯密曾经多次论及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他说:“因为它是价值的尺度,我们便用各种商品所能换得的货币量,来估计其他各种商品的价值。”斯密已经懂得,货币之所以能成为一切商品的价值尺度,是因货币有价值。金银在成为货币之前,本身就有价值。斯密指出:“金银价值对其他货物价值的比例……取决于一定数量金银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对一定数量他种货物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的比例。”在这里,他把金银和其他商品“上市所需要的劳动量”以及它们之间的比例看做货币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客观基础。斯密的这一观点是比较深刻的,虽然他还缺乏社会必要劳动量的概念。不过,在有些场合,斯密却被表面现象所迷惑,竟认为金的价值主要来自稀缺性。他说:“把金的稀缺性增加到一定程度,那么最小一块金可能变得比金刚钻还昂贵,并可能换得更大数量的其他货物。”这种肤浅的观点同他的比较深刻的观点是格格不入的。
对于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的职能,斯密已经做了明确的区分。他所说的“价值的自然标准”实际上是指价值尺度。他所说的“数量的自然标准”实际上是指价格标准。前者使一切商品有了共同的价值尺度,后者“使得同等的数量能有同等的价值”。斯密还研究了历史上各国的货币名称同作为价格标准的贵金属重量名称之间的关系。他说:“一切国家的铸币,似乎都是以相当于金银的重量的名称为名,而且含有所表示的重量单位。英国的镑,最初似乎含有一磅重的纯银。”斯密还指出,世界上各国的君主都很贪婪,他们不断削减货币最初所含的金属的实际分量,致使货币名称同作为价格标准的重量名称相分离。这些论述,是符合历史实际的。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斯密正确地区分了“货币价值”的“两种变动”:一是由于同一名称的铸币在各个时代所含的金银分量不同而产生的变动;一是由于同一分量的金银价值在各个时代各不相同而产生的变动。但是,斯密没有看到,金银价值的变动既不妨碍它们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又不妨碍它们执行价格标准的职能。他竟错误地认为,金银价值本身会不断变动,因而不是计量其他商品的准确的价值尺度。由此,他企图寻找“不变的”价值尺度。这种企图,同他关于货币的商品性质的观点是相违背的。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史上,斯密关于“不变的”价值尺度的错误观点,流传很久,影响很深。
配第和洛克注意到价值尺度的二重化同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之间的矛盾,斯密进而注意到价值尺度的三重化同货币作为价值尺度之间的矛盾。在铸造铜币、银币和金币的三种金属中,一种金属价值的变动,特别是金的价值的变动,会带来很大的麻烦。例如,当本国金的价值提高时,银就会外流,因为金在本国比在外国可以买到更多的银。斯密认为,在此情况下,本位金属和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具有重要意义。在三种金属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国家中,人们事实上都选定一种作为主要的价值尺度。
对于货币的流通手段的职能,斯密也做了比较充分的论述。他事实上是把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作为货币的基本职能来说明的,并在一定程度上看出了这两种职能之间的关系。斯密在《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把货币首先作为价值的尺度,其次作为交易的媒介”来论述。关于二者的关系,斯密说:“由于金银成为价值的尺度,它也就成了交易的工具。”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他把货币的两个基本职能叫做货币的“两重作用”:“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斯密在说明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写道:货币“成为一切文明国商业上的通用媒介。通过这媒介,一切货物都能进行买卖,都能相互交换”。这时,卖肉的需要酒和面包,不用把肉直接拿到酿酒的和烤面包的那里去换,而是拿到市场上换成货币,再用货币去换酒和面包。斯密看到了货币解决了物物交换的困难,热烈赞许“货币是流通的大车轮,是商业上的大工具”。但是,斯密只看到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而没有看到货币同时又是使物物交换分解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在时间和空间上相互分离的行为的“媒介”。斯密不知道,在工场手工业时期也还不可能知道,流通之所以能够打破产品交换的时间、空间和个人的限制,正是因为它把物物交换的直接的同一性,分裂成卖和买的对立,而危机的形式上的可能性已经蕴藏在这种对立之中。
斯密也研究了流通中的货币量问题。他说:每一个国家的铸币量都取决于该国靠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每一个国家每年买卖的货物的价值,要求有一定量的货币来使货物流通,并把它们分配给它们的真正的消费者,但不能使用比这更多的货币。流通的渠道必然会吸收一个使自己达到饱和的数量,但绝不会容纳更多的数量。
斯密把一个国家的流通分成两个不同的领域:一是实业家之间的流通,一是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他认为,即使同一些货币,可以时而用于这个流通领域,时而用于那个流通领域,但这两个流通过程是不断同时进行的,因此,要流通进行下去,各自都需要一定量的货币。各种实业家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绝不能超过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因为无论实业家购买什么,最终必然会卖给消费者。实业家之间的交易往往是批发,所以每次都要有大量货币。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往往是零售,所以每次只要少量货币。但是少量货币的流通速度比大量货币快得多。因此,虽然全部消费者一年购买的价值至少应等于全部实业家一年所购买的价值,但前者所需的货币量却比后者小得多。在斯密的这些议论中,正确的因素是他看出一定期间内商品流通所需的货币量取决于流通中的商品价值和货币流通速度,错误的是他根据全部产品分解为收入的观点断言实业家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不能超过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后来,追随古典学派的英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托马斯·图克在研究货币流通时,根据斯密的这一错误论断做出了关于“实业家”之间流通的货币量同“实业家”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货币量之比的错误结论。
斯密详细研究了作为流通手段的贵金属成为铸币的过程,他说,贵金属充当交易媒介物,遇到了两大麻烦:一是称重量,二是检验纯度。为了避免这些麻烦,就有必要用铸币代替金银条块。但是,各国君主常常有意削减铸币的金属含量,以不足值的轻币偿还债务和履行各种契约。其他债务人当然也就可以像国家那样以贬值的轻币偿还旧债。斯密明确指出,这种措施有利于债务人而有损于债权人,“产生了比公共大灾祸所能产生的大得多、普遍得多的个人财产上的革命”。对比一下斯密的立场和洛克在同朗兹论战中的立场,可以看出,斯密虽然和洛克一样维护作为国债债权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是他只维护以重币借下的债不应当用轻币来还这一正当要求,而不像洛克那样维护国家债权人以轻币放的债要以重币归还这一不正当的要求。
关于纸币问题,斯密的论述是很有意义的。他在论述了货币是流通的大车轮,是商业的大工具以后,便接着论述纸币问题。这表明,斯密事实上是把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符号来研讨的。既然货币是流通的大车轮、商业的大工具,那么斯密就必然有逻辑地认为纸币是流通的新车轮、商业的新工具。这种新车轮和新工具不同于旧车轮和旧工具的一个显著特点,是造价和维持费低廉。而纸币给流通带来的方便,并无异于金银币。
斯密认为,纸币代替金币、银币成为流通手段,有利于经济的发展。他的理由是这样的,假定一国流通中的货币原来为100万镑金银币,正好满足商品流通的需要。现在银行系统发行纸币100万镑,要留20万镑金银币作为准备金。这样,在流通渠道中一共注入180万镑货币(其中纸币100万镑,金银币80万镑),超过了需要。多余的80万镑货币就会溢出流通渠道,流往外国,以寻求国内所没有的有利用途。纸币在外国是不能流通的,因此,流到国外的必然是80万镑金银币,充满国内流通渠道的则是100万镑纸币。“所以,这巨量的金银,就像新创的基金一样,可用以开办新的事业。国内事业,现由纸币经营,金银就移转过来,作为这种新事业的基金。”在《亚当·斯密关于法律、警察、岁入及军备的演讲》中,斯密曾经把货币比做公路,说公路本身虽然并不生产谷物和草,但它能促进谷物和草在国内流通。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斯密继续运用这一比喻,进一步说,纸币代替金银币的结果,使不生产谷物和草的公路变成了良田和牧场,从而大大增加了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
尽管斯密如此地称颂纸币的神秘作用,但是,约翰·罗在法国的历史教训以及英国银行过多发行纸币引起混乱的现实,使斯密对纸币过剩的问题还是深表忧虑。在用许多篇幅对纸币过剩问题做了分析以后,斯密说:“我们又必须承认,有了这种设施(指以纸币代替金银币——引者),国内工商业,固然略有增进,但用比喻来说,和足踏金银铺成的实地相比,这样由纸币的飞翼飘然吊在半空,是危险得多的。管理纸币,若不甚熟练,则不用说了,即使熟练慎重,恐仍也会发生无法制止的灾祸。”
这样,探索纸币流通量的规律,对斯密来说便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任务。他在探索过程中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斯密提出:“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条件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这就是李嘉图所说的“斯密规律”。这一见解是相当精辟的,表明斯密已经初步看出纸币流通量的规律取决于金银币流通量的规律。
在把纸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符号来论述的过程中,斯密经常把纸币和信用货币等同起来。例如,斯密在说“纸币有好几种,各不相同”时,就把期票、银行券等都视为纸币。他不知道,信用货币是从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纸币则是从货币充当流通手段的职能中产生的。在信用货币理论方面,斯密是颇有建树的。他研究了信用货币的基础,讨论了他那个时代的信用货币的形式,分析了信用货币的作用。马克思指出:“亚当·斯密关于信用货币的观点是独创的而且深刻的”。
斯密关于世界货币及其流通规律的说明是颇有兴味的。他把整个世界叫做“大商业共和国”,把世界货币叫做“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并把货币流通规律从一个国家推广到全世界,认为国际的货币流通受在国际流通的商品的支配。斯密写道:“在一切大商业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像国币在国内流通一样地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做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流通本国境内的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国间的商品的支配。二者都用来便利交换,一则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一则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
总之,斯密的货币理论在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史上是引人注目的。那种认为斯密著作中没有货币理论的论断,难以令人信服。当然,斯密在批判重商主义关于只有货币是财富的观点时,自己往往也走向极端。例如,他认为,商品流通中所需的货币愈多,商品的数量就愈少,一国的货币增加,贫困也就增加等,这就妨碍他科学地认识货币流通问题。正如马克思在评论斯密时所说的:“反对重商主义幻想的激烈论战,使他不能客观地理解金属流通的现象”。但是,瑕不掩瑜,斯密的货币理论的古典光辉是不会因此而泯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