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斯图亚特的货币理论
斯图亚特的货币理论主要集中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研究》第三篇“货币和铸币”中。斯图亚特是货币数量论的坚决反对者,他的货币理论是从批判休谟等人的货币数量论开始的。休谟等人机械地把商品放在一边,把货币放在另一边,因而不能正确地说明货币问题。与此不同,斯图亚特不是把商品和货币机械地分别放在两边,而是从商品交换本身的各种因素的角度来说明货币问题。
斯图亚特有意识地把自己的货币理论同数量理论对立起来,在政治经济学史和货币理论史上第一个提出是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于商品价格,还是商品价格决定于流通中的货币量的问题。他认为,流通中的货币量必须同进入市场的商品价格相适应。如果流通中的货币量太少,同进入市场的商品价格不相适应,那么人们就会用象征性的货币作为补充手段来代替金银。如果金属货币太多,超过了进入市场的商品流通的需要,那么多余的金银就会成为贮藏手段,不会引起价格的上涨。斯图亚特写道:“每个国家的流通,必须同生产投入市场的商品的居民的生产活动相适应……因此,如果一国的硬币太少,与提供销售的产业活动的价格不成比例,人们就会想出象征性的货币之类的办法为此创造一个等价物。但是,如果金属货币在比例上超过了产业活动的规模,它就不会使价格提高,也不会进入流通:它将当作贮藏货币堆积起来……一国的货币数量不论比世界上其他部分大多少,留在流通中的只能是同富者的消费和贫者的劳动和产业活动大致成比例的数量”。
由此可见,斯图亚特不仅提出而且正确地解决了问题,不是流通中的货币量决定商品价格,而是商品价格决定流通中的货币量。金属货币数量的多少同商品价格水平的高低没有关系。这样,英国议会和经济学界长期争论的关于商品价格与流通手段量的关系问题,在理论上得到了明确的答案。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货币理论,在经历了一段曲折的发展道路之后,朝着正确的方向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
关于货币的本质,斯图亚特只停留在一般议论上,认为“货币……是一切可让渡物的最适当的等价物”。斯图亚特注意到货币是“最适当的等价物”,但他没有研究价值形式问题,没有看出货币是从商品界中分化出来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当他说货币是“一切可让渡物”的最适当的等价物时,他实际上是把货币看做商品的一般等价物,可是,当他说货币是“一切物品”的普遍等价物时,他实际上又把货币看做财富的真正代表,看做衡量各国实力的尺度。
斯图亚特对货币的职能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正如马克思所说,他“实事求是地从商品交换本身的各种因素中来说明货币的各种职能”。
关于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斯图亚特曾做了论述。他说:“货币是衡量价值的标准”。但是,由于在价值概念上的摇摆不定,他的价值尺度观念也是含混不清的。他并没有真正认识到,货币作为价值尺度,是商品内在的价值尺度即劳动时间的必然表现形式。
斯图亚特知道,作为价值尺度,货币不必是实际的货币,而只是想象的货币。基于这一认识,他提出了“观念货币”和“观念标准”概念,对观念的货币计量单位学说做了充分的发挥。他说:“计算货币不过是为了衡量可售物品的相对价值而发明的任意的等分标准。计算货币与铸币(money coin)完全不同,铸币是价格,而计算货币即使在世界上没有一种实体作为一切商品的比例等价物的情况下,也能够存在。”斯图亚特把计算货币对商品价值所起的作用,比喻成度、分、秒对角度的作用,标尺对地图的作用等。他认为,这一切发明都是采用一个名称作为单位,其用途不过是在于指出比例,货币单位的用途也是这样。斯图亚特说:“因此,货币单位不能同任何一部分价值有固定不变的比例,也就是说,它不能固定在任何一定量的金、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上。单位一经确定,用乘法就可以[Ⅶ-27]求出最大的价值等等。”
对货币在流通中充当价格标准和计算货币的现象,斯图亚特又进一步做了如下的说明:“因为商品的价值决定于对商品发生影响的环境的总的结合以及人们的癖性,所以应当把商品价值看作只是在它们的相互关系中变动着的。凡是用共同的、一定的、不变的标准妨碍和扰乱确切规定比例变动的做法,必定对贸易发生有害的影响。”他认为,应当把作为价值尺度的价格和作为价值等价物的价格严格区分开来,金属执行这两种职能中的每一种职能的情况是不同的。斯图亚特说:“货币是观念的等分标准。如果有人问:一个部分的价值的标准应当是什么,我就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度、分、秒的标准大小是什么?它们没有标准大小;但是,只要一个部分已经确定,依据标准的本质,其余的必定全都依比例确定下来。”
斯图亚特关于货币在流通中充当价格标准和计算货币的议论表明,他注意的不是货币所包含的一定金量或银量,也不是货币单位的法定名称,而是抽象的量的比例。因此,他既想撇开金银,又想撇开货币单位的法定名称。他只看到各种商品的价值转化为价格时只存在同名的量,而看不到使各种商品成为同名尺度的质。他只看到观念的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而看不到执行价值尺度职能的观念货币具有非常实在的客观基础。他只看到无须做出规定贵金属的一定重量单位便自然地成为货币单位,而看不到这种重量单位本身是习惯地规定或约定俗成的衡量单位。他只看到价值尺度和价格标准之间的区别,而看不到它们之间的联系。这样,尽管斯图亚特对观念的货币学说做了充分的发挥,但他的论述仍不免失之片面。
问题不仅如此。斯图亚特的观念货币或观念尺度实际上是一团混乱的观念。由于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只是观念的或想象的比较标准,由于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只是以计算单位的形式出现,由于商品价格所表示的只是它们相互交换所依据的比例,斯图亚特因而认为,充当计算单位的货币名称不是一定量金或银的一定名称,不表示一定量的价值,不表示一定量的劳动时间,而只是任意的比较标准。在他看来,观念货币或观念尺度纯粹是一种比例,这种比例可以用任何一种没有内容的名称来表示。就是说,可以用单纯数字的名称来表示,而不涉及它所固有的内容。他不知道,只有当各种不同的量具有同一单位时才能进行比较和通约,这个同一单位就是劳动时间,就是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
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职能,引起了斯图亚特的注意。他知道,和作为价值尺度的情况不同,货币无论是作为支付手段,还是作为流通手段,都必须是实际的货币。他提出,流通中的货币量就是由作为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需要量这两个组成部分构成的。
关于货币充当贮藏手段的职能,斯图亚特也有所论述。他说:“多余的铸币会锁起来……当作贮藏货币堆积起来”。斯图亚特已经懂得,货币贮藏可以像蓄水池一样自行调节货币流通量。他这样写道:“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需求和竞争(demand and competition)的复杂作用决定的,需求和竞争同一国中存在的金银数量完全无关。那末,不需要用作铸币的金银又怎样呢?它们当作贮藏货币积累起来,或当作奢侈品的原料被加工。如果金和银的数量低于流通所需要的水平,人们会用象征性的货币或其他辅助手段来代替金银。如果一个有利的汇率使国内货币过剩,同时又切断了把它运出国外的需要,那末货币常常就会在保险箱里堆积起来,就像躺在矿山里一样无用。”不过,他只说到货币贮藏蓄水池的一方面的作用,即超过流通需要的金银可以退出流通,成为贮藏货币,而没有论及货币贮藏蓄水池的另一方面的作用,即现有金属货币不能满足流通需要时,部分贮藏货币可以进入流通,成为流通手段。
货币充当世界货币的职能,在斯图亚特的著作中有颇为精彩的说明。他明确指出,金银的特征是世界货币,斯图亚特完全知道,纸币只能在国内流通领域中充当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但不能充当世界货币。只有金银,才能越出国内流通领域,在世界市场上充当一般等价物。斯图亚特的名言是:纸币是“社会的货币”,而金银是“世界的货币”。
斯图亚特对英国古典货币理论的另一重要贡献在于他发现了货币流通的一般规律,也就是发现了商品流通过程中货币需要量的一般规律。他说:“货币在国内流通中的用途可以归结为两个要点:用来支付债务和用来购买所需要的东西;两者合在一起构成对现金的需要……商业和工业的状况,居民的生活方式和日常开支,这一切加在一起,调节并决定所需现金的数量,即转移的数量。为了实现这各种各样的支付,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货币。这个比例虽然在转移的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又可以依照情况不同而增减……无论如何,一国的流通只能吸收一定量的货币。”斯图亚特在这里虽然没有提到货币流通速度,但他实际上已经看出,在货币流通速度不变的情况下,流通中的货币量取决于商品价格总额。他还看出在存在信用制度的情况下,用现金购买的商品的总额和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偿还的债务的总额,构成了本期的货币需求量。斯图亚特区分了两种货币流通:“自愿的流通”和“非自愿的流通”。前者指用现金购买商品的自愿性支付,后者指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偿还债款的强制性支付。
斯图亚特还发现了以信用为基础的流通回到自己的出发点的规律。他说:“至于纸币,只要它达到第一个目的,即满足了借钱人的需要,就会回到债务人手里而被实现。”
此外,斯图亚特还说明了利率的国民差异对金银在国际的流动所发生的作用。他说:一切国家都会努力使本国流通所不必要的现金投到货币利息比本国高的国家去。斯图亚特看出,利率低的欧洲最富的国家的超过流通需要的金属货币,会流入利率高的其他国家。
关于17世纪末洛克和朗兹的论战,斯图亚特在18世纪中期做了具有某种历史性的评论。他明确指出,朗兹提出问题的立场是错误的。这是因为:第一,朗兹断言,他的方案不是降低过去的标准;第二,朗兹把金银条块涨价说成是由银的内在价值变化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用来购买银的那种铸币重量不足。说到洛克,斯图亚特认为,洛克只提出了朗兹的方案是否包括降低标准的问题,而没有研究订有长期契约的人的利益。斯图亚特对论战双方的总的评论是:朗兹和洛克只是十分肤浅地分析了改变标准对于债务人和债权人的相互关系的影响。他讽刺地总结这场交易说:由于提高了标准,政府在赋税上大占便宜,债权人在资本和利息上大占便宜,而承担主要损失的国民也很满意,因为他们的标准没有降低。因此这三方皆大欢喜。
斯图亚特经济理论的二重性在货币理论方面也得到了表现。一方面,他探讨了货币的职能,发现了货币流通的规律,对英国古典货币理论的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在货币问题上,斯图亚特的思想仍然带有重商主义的印记。例如,当他看到英国和欧洲大陆上的一些国家把超过流通所需要的金属货币输出到货币利息高的国家这一事实时,便认为“欧洲最富的国家就流通中的金属货币而言,可以是最穷的国家”。可见,斯图亚特并没有完全摆脱金银占有量是衡量一个国家贫富程度的尺度的重商主义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