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成本核算方法及其运用
为了确保成本核算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至关重要。只有与企业组织的环境状况相适应的方法,才能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境,也才能为成本管理与控制发挥基础作用。
一、成本核算方法的基础工作
企业应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程序。企业的成本核算程序主要包括:确定成本对象、确定成本项目、确定成本计算期间、费用的计量与归集、费用的分配、计算完工产品和半成品成本。此外,成本核算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合法性原则;(2)可靠性原则,包括真实性和可核实性;(3)相关性原则,包括成本信息的有用性和及时性;(4)重要性原则;(5)一致性原则;(6)分期核算的原则;(7)权责发生制原则;(8)按实际成本计价的原则。
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主要包括:(1)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凭证和记录、合理的凭证传递流程;(2)制定工时、材料的消耗定额,加强定额管理;(3)建立材料物资的计量、验收、领发、盘存制度;(4)制定内部结算价格和内部结算制度。
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不同导致企业在成本核算时采用的成本计算对象也会有所不同。成本计算对象是成本核算方法的主要标志,根据成本计算对象的不同,可将成本核算方法分为品种法、分批发、分步法三种基本方法和分类法、定额法两种辅助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对自己的成本核算方法有自主选择权。企业可根据所属的行业、自身规模大小、管理要求的不同等选择符合实际需要的成本核算方法,并且一经确定,就应保持相对稳定。但是,每个企业即便采用同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其内容也会有很多不同之处。在企业中,成本核算方法通常是将多种方法相互结合的结果。
二、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
(一)决定成本核算方法的因素
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决定成本核算方法,主要表现在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成本计算期的确定和是否需要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生产费用三个方面。其中,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是决定成本核算方法的最主要的因素。
1.成本计算对象的确定
计算产品成本,必须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是汇集分配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前提,也是确定成本核算方法的关键。成本计算对象主要视生产类型和管理的要求而定。
(1)单步骤大量生产的企业,该类生产的特点是生产过程较短,工艺过程具有不可间断性,连续不断地重复生产一种或几种产品,一般没有在产品和半成品,或者数量很少,因而管理上只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成本,即成本计算对象为每种产品。
(2)多步骤连续式大量生产企业,由于不断地大量重复生产相同品种的产品而无法分批,但该种类型的生产工艺过程又可以划分为若干可以间断的生产步骤,所以既可以各种产成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出最终完工产品的成本,又可以各种产成品和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各生产步骤的成本。如果各生产步骤生产的自制半成品具有独立的经济意义,或可以对外销售,或下一步加工时可以用于不同产品的生产,则需按生产步骤和产品品种计算自制半成品的成本;如果企业规模较小,管理上不要求按照生产步骤考核其生产耗费、计算自制半成品成本,则可以以各产成品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产品成本。
(3)多步骤装配式大量大批生产企业,其生产产品的品种较稳定,其零部件可以集中投料生产供几批产品耗用,这样零部件生产的批别与订货产品生产的批别就不会完全一致,因此该类型的产品成本就不能简单地以产品批别为对象计算成本,而要分别以零部件和产成品为成本计算对象。
(4)小批生产的企业,产品批量小,每批产品同时投产,往往也同时完工。企业一般按照批别汇集费用,管理上也往往要求分批计算成本。因此,该情况下,应以批别为成本计算对象,计算产成品成本。在单件生产中,生产是按件组织的,只能按照产品件别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单件产品的成本。
2.成本计算期的确定
成本计算期是指每次计算产成品成本的期间。由于各种产品的生产特点、管理要求存在差异,因此各自的成本计算期也有所区别,并且不完全与各种产品的生产周期或会计结算期一致。
(1)大量大批生产,由于产品批量大,生产不间断地进行,每月都有产品完工入库,往往是跨月陆续完工,因而不便在产品完工时立即计算成本,只能定期按月进行成本计算,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生产周期不一致。
(2)单件小批生产,各张订单或各批产品的生产周期各不相同,一般要等到一张订单所列产品或一批产品全部完工之后才能计算其成本,因此,通常以产品的生产周期为成本计算期,因而单件、小批生产企业的产品成本计算,具有不定期的性质,但与生产周期是一致的。
3.生产费用是否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确定
企业生产组织的特点和管理要求还影响到月末成本计算时有没有在产品,是否需要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1)单步骤大量大批生产企业,由于产品生产周期较短,月末一般没有在产品或者在产品数量很少,因而累计生产费用可全部由完工产品负担,一般不要求计算在产品成本。
(2)多步骤大量大批生产企业,由于产品大量陆续投产,产品生产周期长,每月有一定数量的完工产品和在产品,因而月末应将累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
(3)多步骤单件小批生产企业,一批产品一般同时投产,同时完工,成本要到该批产品完工后才能计算,因而月末虽然有在产品,但一般不存在累计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的问题;小批生产一般是当月投产当月完工,如果跨月完工,则月末均表现为在产品,汇集的生产费用都是在产品成本,若全部完工,则为产成品成本,同样不存在生产费用的分配问题。
(二)产品成本核算方法的备选方案
诚如所述,企业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主要影响成本对象的确定,同时也影响成本计算期和生产费用是否要在在产品和产成品之间分配的问题,这些方面的有机结合形成了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其中成本计算对象是区别不同成本核算方法的主要标志。有三种适应不同类型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成本核算方法:
(1)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和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成本的多步骤生产。
(2)以产品生产批别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分批法,主要适用于小批、单件的单步骤生产和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成本的多步骤生产。
(3)以产品生产步骤为成本计算对象的分步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多步骤生产。
三种基本成本核算方法的选择和生产类型的关系如表3—1所示。
表3—1 成本核算方法与生产类型关系对比表
这三种方法是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由于受生产类型特点及管理要求的影响,产品成本计算对象不外乎就是分品种、分批、分步三种,因而基本方法只有三种。此外,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工业企业为了简化成本计算工作,还采用一种简便的成本核算方法——分类法;在定额管理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工业企业中,为了配合和加强生产费用和产品成本的定额管理,还采用一种将符合定额的费用和脱离定额的差异分别核算的产品成本核算方法——定额法。基本方法和辅助方法的划分,是从计算产品实际成本的角度考虑的,并不是因为辅助方法不重要。相反,有的辅助方法,如定额法,对于控制生产费用、降低产品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三、成本核算方法
成本核算有三种基本方法,即品种法、分批法、分步法;此外,还包括两种辅助方法,即分类法和定额法。同时,在实践中还有一些常用的成本核算方法,如标准成本法、变动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
(一)成本核算的三种基本方法
1.品种法
品种法也称简单法,是以全厂(或某一封闭式车间)某月份生产的某产成品品种为产品计算对象,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品种法是产品成本计算中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一般运用于大量大批简单生产(单步骤生产)的行业或企业,例如发电、自来水生产、原煤原油的开采等。这类行业或企业的生产通常具有产品品种单一、封闭式生产、月末一般没有或只有少量在产品存在的特点。当期发生的生产费用总和就是该种完工产品的总成本,用总成本除以产量,就可以计算出产品的单位成本。在简单法下,生产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属于直接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该种产品成本。由于简单法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划分的问题,计算方法比较简单,故称为简单法。
(1)品种法的适用范围。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的单步骤生产企业;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企业中,如果企业规模较小,而且管理上又不要求提供各步骤的成本资料时,也可以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企业的辅助生产车间也可以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
(2)品种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品种法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并据以设置产品成本明细账归集生产费用和计算产品成本。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就需要以每一种产品作为成本计算对象,分别设置产品成本明细账。
2)成本计算期。由于大量大批的生产是不间断的连续生产,无法按照产品的生产周期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因而只能定期按月计算产品成本,从而将本月的销售收入与产品生产成本配比,计算本月损益。因此,产品成本是定期按月计算的,与报告期一致,与产品生产周期不一致。
3)生产费用是否需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是大量大批的简单生产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由于简单生产是一个生产步骤就完成了整个生产过程,所以月末(或者任何时点)一般没有在产品,计算产品成本时不需要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如果是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产品成本的大量大批的复杂生产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由于复杂生产是需要经过多个生产步骤的生产,所以月末(或者任何时点)一般生产线上都会有在产品,因此,计算产品成本时就需要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的合理方法。
2.分批法
分批法也称订单法,是按照产品的批别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一种方法。分批法下,间接费用视具体情况,可以当期分配,也可以累计分配。间接费用累计分配的分批法又可称为简化的分批法。
(1)分批法的适用范围。分批法适用于单件、小批多步骤,但管理上不要求分步骤计算成本的企业和车间,主要包括:单件、小批生产的重型机械、船舶、精密工具、仪器等制造企业;不断更新产品种类的时装等制造企业;新产品的试制、机器设备的修理作业以及辅助生产的工具、器具、模具的制造等,亦可采用分批法计算成本。
(2)分批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分批法是以产品的批别来汇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而产品的批别在企业中是指企业生产计划部门签发的生产通知单中规定并编号的产品批别,所以分批法的成本计算对象是产品批别或生产令号所列的一件或一批产品。在实际工作中,情况较为复杂,如何组织产品生产、确定成本计算对象,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在一份订单中规定了数量较多的某种产品,订货单位又要求分批交货,在这种情况下就应分为若干批量组织生产,计算产品成本;在一份订单中规定了几种产品,可以根据产品品种划分批别,组织生产,计算产品成本;在一份订单中规定的只是一件产品,但是这件产品由多种部件装配而成,价值较大,生产周期较长,可根据产品的组成部分分批组织生产,计算产品成本;在几份订单中规定了同种品种和规格的产品,为了经济合理地组织生产,可以将几份订单中的同品种和规格的产品合成一批组织生产,计算产品成本。会计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部门确定并下达的产品批别或生产令号,开设成本计算单,并按成本项目设专栏,汇集各项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
2)成本计算期。采用分批法计算产品成本的企业,虽然各批产品的成本计算单仍按月归集生产费用,但是只有在该批产品全部完工时才能计算其实际成本。由于各批产品的生产复杂程度不同,质量数量要求也不同,生产周期就各不相同。有的批次当月投产,当月完工;有的批次要经过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完工。可见完工产品的成本计算因各批次的生产周期而异,是不定期的。所以,分批法的成本计算期与产品的生产周期一致,与会计报告期不一致。
3)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在单件或小批生产、购货单位要求一次交货的情况下,每批产品要求同时完工,这样该批产品完工前的成本明细账上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在产品成本;完工后的成本明细账上所归集的生产费用,即为完工产品成本。因此在通常情况下,生产费用不需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但是如果产品批量较大、购货单位要求分次交货,就会出现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的情况,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将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采用的分配方法视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的数量占批量的比重大小而定。如果跨月陆续完工的情况不多,先交货产品的成本,可以采用按计划单位成本、定额单位成本或近期相同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并从该批产品的全部生产费用中扣除,余额即为在产品成本。在该批产品全部完工时,还应计算该批产品的实际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但对已经转出完工产品成本不需要进行账面调整。这种分配方法核算工作虽然简单,但分配结果的准确性不是很高。在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情况较多,月末完工产品数量占批量比重较大时,为了提高成本计算的准确性,应采用适当的方法,在完工产品与月末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以便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3.分步法
分步法是按照产品的品种及生产每种产品所经过的步骤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各种产品成本及其各步骤成本的一种方法。由于各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和成本管理对各步骤成本资料的要求不同以及出于简化核算工作的考虑,分步法又可分为逐步结转分步法和平行结转分步法。
(1)分步法的适用范围。分步法适用于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而且管理上要求按步骤计算成本的企业或车间,例如冶金、纺织、造纸、化工、肉类加工、水泥以及大量大批生产的机械制造等行业的企业。这类企业中,产品生产一般在若干个技术上可以间断的生产步骤中进行,例如,纺织厂分为纺纱、织布等步骤,钢铁厂分为炼铁、炼钢、轧钢等步骤。前面的生产步骤生产出来的半成品,可能是下一生产步骤的加工对象,也可能销售给外单位。为了加强各步骤的成本管理,往往不仅要求按照产品品种计算产品成本,还要按照生产步骤计算半成品成本。
(2)分步法的特点。
1)成本计算对象。采用分步法的企业,其成本计算对象应该是各个生产步骤的各种产品,其成本计算单(即产品成本明细账)应按照每个生产步骤的各种产品来设置。在实际工作中,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与实际的生产步骤不一定完全相同,同时,成本计算的分步与车间的概念也并不完全一致。各企业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如果一个生产步骤就是一个车间,可按车间计算成本;如果一个车间分为若干个生产步骤,则按每个生产步骤分别计算产品成本;如果存在管理上没有必要分步计算成本的生产步骤,则可以与其他生产步骤合并为一个步骤计算产品成本。
在分步法下,对于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等能直接计入某种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要直接计入;对于不能直接计入成本计算对象的费用,应先按整个步骤汇集,月末再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该步骤的各种产品。
2)成本计算期。因为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企业中,生产活动连续不断地进行,生产过程中始终有一定数量的在产品,成本计算只能在每月月末进行,所以成本计算期是固定的,成本计算期与会计核算期一致,而与生产周期不一致。
3)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分配。在大量大批多步骤生产的企业中,由于生产过程较长,而且产品往往都是跨月陆续完工,在月末各步骤一般都存在未完工的在产品。所以,需要把各步骤在成本核算单中的生产费用采用适当的分配方法,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以正确计算完工产品的成本。
(3)逐步结转分步法。逐步结转分步法是按照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按顺序分步骤计算各步骤半成品成本并结转给下一步骤,直至最后生产步骤计算出产成品成本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管理上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大量大批多步骤连续式生产的企业。具体包括下列企业:半成品可对外销售或虽不对外销售但须进行比较考核的企业;一种半成品同时转作几种产成品原料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
(4)平行结转分步法。平行结转分步法又叫不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分步法或非积累分步法,主要适用于大量大批多步骤装配式生产的企业。在这类企业中,半成品的种类繁多,而且很少对外销售,管理上也不要求提供半成品成本资料,各步骤可以不计算本步骤所耗上一步骤的半成品成本,只计算本步骤各种产品发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及这些费用中应由产成品负担的份额。将相同产品的各步骤成本计算单中的这些份额平行结转、汇总,即可计算出该种产品的产成品成本。这种分步成本的计算,就是平行结转分步法。
(二)成本核算的两种辅助方法
成本核算的两种辅助方法为分类法和定额法。将分类法和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结合使用,可以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主要应用于核算联产品、副产品和等级产品的成本。定额法则可以弥补基本核算方法所生成的成本信息具有滞后性的不足,有利于企业进行事前和事中的成本控制。
1.分类法
产品成本核算的分类法,是指先按产品类别汇集生产费用,计算各类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再采用一定的标准分配计算类内各种或各规格产品成本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分类法的作用在于简化产品成本计算工作。
分类法适用于工业企业生产产品品种、规格繁多的情况。分类法计算产品成本的正确运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必须恰当地划分产品类别。一般根据所用原材料、产品的结构和工艺过程,将产品划分为若干类,按照产品的类别设置成本计算单。不过,在进行产品分类时,分类切勿过细,以免成本计算工作过于复杂;也不能过分粗略,以免计算误差过大。二是必须在类别内部选择合理的标准分配费用。类内各种产品都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计算的,其计算结果有一定的假定性,为使分配结果尽可能符合实际,必须选择与成本水平高低有密切联系的分配标准,不合理的分配标准会影响到成本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2.定额法
定额法是以事前制定的产品的定额成本作为目标成本,在生产费用发生当时,将实际发生的费用与目标成本进行比较,揭示差异,寻找原因,并在定额成本的基础上加减各种差异以计算出产品的实际成本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在定额法下,产品实际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产品实际成本=产品定额成本+脱离定额成本的差异
这里的定额成本是根据现行的消耗定额和费用定额计算得出的,它是在现有的生产技术和劳动生产率下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消耗定额和费用定额。随着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定额成本应作相应的调整。
定额法与其他实际成本核算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要事先制定产品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和定额成本;(2)在生产费用发生时,将符合定额的费用和脱离定额的差异分别进行计量与反映,有利于加强成本差异的日常核算、分析和控制;(3)月末在定额成本的基础上加减各种差异,以调整的方式计算出产品的实际成本,为成本的定期考核和分析提供了依据。从上述特点可以看出,定额法不仅是一种成本核算的辅助方法,还是一种直接进行成本管理的成本控制方法。定额法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但必须与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结合使用。
(三)成本核算的其他方法
成本核算方法除了三种基本方法和两种辅助方法外,还有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衍生出的很多具体方法,例如标准成本法、变动成本法和作业成本法等。
1.标准成本法
标准成本法是以预先运用技术测定等科学方法制定的标准成本为基础,将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核算和分析成本差异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它也是加强成本控制、评价经济业绩的一种成本控制方法。
制定标准成本是标准成本法的关键。标准成本的制定应遵循科学、客观、稳定的原则,即通过对客观环境的调查,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制定符合客观实际的标准成本。而且一般情况下,标准成本一经制定,不应随意变更,而应保持相对的稳定。
标准成本法以标准成本记录和反映成本的形成过程与结果,并通过对差异的解释和分析,实现对成本的控制。与实际成本核算方法相比,标准成本法具有以下特点:
(1)预先制定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应该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的目标额,即标准成本,作为员工工作所要努力达到的目标,并使用标准成本作为衡量实际成本节约或超支的尺度,起到事前控制成本的作用。
(2)生产过程中,将实际消耗与标准消耗进行比较,及时揭示和分析实际消耗脱离标准消耗的差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不足加以改进,以加强成本的事中控制。
(3)期末按实际产量与各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之积求得实际产量下的标准成本,并与实际产量下的实际成本进行比较,核算标准成本差异,寻找原因,落实责任,进而制定有效的措施,防止不合理支出和损失的再次发生,为未来成本管理工作和降低成本寻找路径。
标准成本法并不是一种单独的成本核算方法,它可以与任何一种成本会计模式和核算方法相结合。它既可以用于全额成本会计模式,也可以用于变动成本会计模式;既可以与分批法相结合,也可以与分步法相结合。在实务中与分步法结合的情况较多,因为在采用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的企业中,制定标准成本更为现实。
2.变动成本法
变动成本法也称直接成本法,是在核算产品生产成本和存货成本时,只核算生产过程中产品所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而把固定制造费用视为“期间成本”全部计入当期损益的一种成本核算方法。
在变动成本法下,把固定制造费用视为“期间成本”全额计入当期损益的理由是:固定制造费用是为企业提供一定的生产经营条件、保持一定的生产能力而发生的,在已经形成的生产条件下,无论各期的产量如何,这些费用会照常发生,并不随产量的增减而增减。也就是说,固定制造费用是按期发生的,其效益会随时间的推移而消逝,不可能递延到下一个会计期间。因此,应将固定制造费用作为期间成本,在其发生时全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应将其计入产品成本。
(1)变动成本法的优点和局限性。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的变动成本法,作为企业成本核算的重要方法之一,突破了传统的成本观点,为企业强化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开创了新的成本核算路径。变动成本法的优点主要有:有利于进行本量利分析;有利于加强成本控制和进行业绩评价;促使企业重视市场变化,防止盲目生产;有利于简化成本核算工作。变动成本法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不符合传统的成本概念;不能适应长期决策及定价决策的要求;实行变动成本法会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
(2)变动成本法和完全成本法在我国企业中的运用。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会计制度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实际状况来看,在学习和应用变动成本法的问题上较好的做法是在执行法定的会计制度、主要按照制造成本法提供成本信息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内部管理的实际需要采用变动成本法,即实行所谓的“单轨制”。这是因为一方面,国外企业实行的“双轨制”,即对外按照完全成本法核算提供会计信息,对内采用变动成本法核算,提供两套平行的成本核算资料,这样做会造成很大的浪费;另一方面,我国所进行的会计改革的大趋势是与国际惯例协调接轨,在成本核算上已经实行制造成本法,核算的产品成本只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大项目,这已经使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为保持这种可比性,不适宜将变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成本核算方法,而应作为对内提供经济信息的辅助成本核算方法。
其具体做法是,企业可以把日常的成本核算工作建立在变动成本法的基础上,对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均按变动成本核算,以便取得有关的管理信息。同时,另设“变动制造费用”和“存货中的固定制造费用”两个专门账户。其中,“变动制造费用”账户汇集日常生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变动性的制造费用,期末转入“生产成本”账户,据以计算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而“存货中的固定制造费用”账户汇集日常发生的各种固定性制造费用,期末按当期产品销售量的比例,将“存货中的固定制造费用”属于本期已销售产品的部分转入“销售成本”账户,并列入损益表内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减除项目;另将“存货中的固定制造费用”属于本期未销售的部分,仍留在该账户内,并将其余额按实际比例分配给资产负债表中的“产成品”和“在产品”项目,使它们仍按完全成本列示。上述这种成本核算的“单轨制”做法,不仅可以使企业会计更好地实现对内和对外提供信息服务的职能,而且可以兼顾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和统一会计制度的需要。
3.作业成本法
作业成本法以作业为间接费用汇集对象,通过资源动因的确认、计量,汇集资源费用到作业上,再通过作业动因的确认计量,汇集作业成本到产品或顾客的间接费用分配方法。作业成本法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成本的核算与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基本相同,差别主要体现在间接费用的核算上:传统成本核算法首先将制造费用分配到各生产部门,然后由各部门确定费用分配率,再将费用分配到各产品成本;而作业成本法则先将制造费用归于每一作业或作业成本库,然后由每一作业或作业成本库确定分配率,将费用分配到各产品成本。一个作业制造费用可以作为一个成本库,若干个相同或同质的成本动因(尽管动因不同,但按这些动因在产品之间分配的比例相同)也可以组成一个特定的成本库。一个成本库可按其具有代表性的成本动因分配所汇集的费用,计入相关产品成本之中。由此可见,两种方法的关键区别在于选择成本分配基础的原则和数量不同,作业成本法强调成本的动因追溯(利用因果关系),采用多项成本分配基础(成本动因)。
综上所述,作业成本核算原理如图3—1所示。
图3—1 作业成本核算原理示意图
说明:在企业内部,上面的箭头表示成本核算与形成过程,下面的箭头表示资源消耗过程。
作业成本法对制造费用的核算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弥补了传统成本核算方法以产量为基础的单因素分配标准的不足,强调成本的直接追溯和动因追溯(利用因果关系),提高了成本信息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然而,作业成本法也存在如下局限性:
(1)作业成本法在成本动因的确定上,需人为地进行判断,主观性较大,且有时会由于因果关系复杂而难以确定。
(2)作业成本法在具体推行过程中存在似是而非性。如果该方法涉及的作用因素很少,成本数据便会很不准确;为了提高其精度,成本分析人员会要求卷入多一些的作用因素以便达到更高的精确度。但这样就会使作业成本法变得过于复杂以致难以理解和相信,改进人员也不会自愿、放心地使用它们。
(3)作业成本法提供的成本信息是历史的,根据今天作业成本法作出的好的决策,在下个时间一些作用因素改变后可能看起来就是一个错误的决策。
(4)实施作业成本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能会超过其实施后产生的效益。
(5)作业成本法既不能推导出预期成本水平,也不能提供生产前和生产后业务活动对产品成本的影响方面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