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诸子百家及其代表人物
所谓“百家争鸣”,是指春秋战国时期,自老子之后,诸子蜂起,学派林立,相互辩论。后人对诸子百家的划分以及对它们的特点的解释,有一个历史的形成过程。战国末,《庄子·天下》篇的作者从“天下之治方术者多矣”出发,阐述了先秦各个学派的中心思想及其代表人物,并对墨翟、禽滑釐、宋钘、尹文、彭蒙、田骈、慎到、关尹、老聃、庄周、惠施、桓团、公孙龙等,都作了介绍和批判。其中对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最为推崇,称赞关尹、老聃为“古之博大真人哉!”《荀子·非十二子》篇对先秦各学派代表人物它嚣、魏牟、陈仲、史、墨翟、宋钘、田骈、慎到、惠施、邓析、子思、孟轲十二人作了批判,而对以孔子、子弓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倍加推崇。《淮南子·要略》篇站在黄老之学的立场上,对姜太公之兵谋、孔子之儒家、墨翟之墨家、齐国管(仲)晏(婴)之学、战国纵横之学、刑名之学、商鞅之法学的基本特征及产生的历史背景作了分析,认为诸子之学皆起源于救时之弊,认为只有黄老道家之学才是“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的治国安邦之道。继《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篇和《淮南子·要略》篇之后,汉初司马谈作《论六家要指》一文,站在道德家的立场,第一次系统地将先秦诸子百家初步分为“六家”,即阴阳家、儒家、墨家、名家、法家、道德家(或黄老道德家),并对各家的特点作了若干评述。其后,东汉班固根据西汉经学家刘向、刘歆父子的《七略》作《汉书·艺文志》。刘歆在《七略·诸子略》中把先秦至汉初诸子百家分为十家,即在司马谈的六家之外,又增加了纵横家、杂家、农家和小说家。刘歆在《诸子略·总叙》中指出“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认为小说家不如其他九家重要,故后世称之为“九流十家”。这一传统的说法,一直沿用了两千多年。
在传统的“九流十家”说法中,纵横家是指战国时专门从事政治外交活动的谋士,主要代表人物是苏秦、张仪等。苏秦主张六国联合拒秦,被称为“合纵派”;张仪主张六国分别事秦,被称为“连横派”,故有纵横家之称。农家是战国时研究农业生产技术和代表农民利益的学术流派。《孟子》一书中所载许行其人,主张贤明统治者应该“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反映了古代农民的一种社会理想。农家还总结了先秦农业生产的技术经验,如《管子·地员》篇,《吕氏春秋》中的《上农》、《任地》、《辩土》、《审时》等篇,以及《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神农》二十篇、《氾胜之》十八篇等,都是研究先秦农业科学的重要资料。小说家属于文学范围内的一个学术流派。以上三家均不是哲学派别,故不列为中国哲学研究的范围。从中国哲学角度看,可以列入中国哲学范围的流派主要有如下九家:
道家是以老子、庄子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的学术派别。道家最初称为道德家(始见司马谈《论六家要指》),《汉书·艺文志》始称为道家,列为“九流”之一。除老、庄正统道家外,还有道家别派,如以杨朱为代表的“全性葆真”说,以宋钘、尹文为代表的“情欲寡浅”说,彭蒙、田骈、慎到的“弃知去己”说。其后,法家申不害、韩非等人也都吸取道家的“自然之义”与权术思想相结合,构成黄老刑名之学。道家的主要著作有《老子》、《庄子》和《列子》等。
儒家以孔子为宗。“儒”本是为贵族襄礼之“士”。孔子青年时从事过这种职业,后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人,所以享有“儒”之名。由于这一学派是由儒者——孔子创建的,又是以“六艺”为教的,所以称之为儒家。战国时儒家分为八派,占重要地位的有孟子之儒和荀子之儒。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儒家逐渐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文化。先秦时期儒家的主要著作有《论语》、《孟子》和《荀子》等。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春秋战国之际的墨翟,所以称之为墨家。这个学派以墨翟所提出的“兼爱”、“非攻”、“尚贤”、“尚同”、“天志”、“明鬼”、“节葬”、“节用”、“非乐”、“非命”等为中心,与儒家展开了一系列的学术辩论,成为当时的“显学”之一。战国末,墨家分为三派,世称后期墨家,在认识论、逻辑学和自然科学诸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西汉以后,由于统治者崇儒抑墨,墨家渐趋衰微。至明清之际,随着实学思潮的高涨,墨学才被学者重新重视并加以研究(如清代孙诒让的《墨子间诂》等)。先秦墨家的主要著作是《墨子》一书。
名家又称刑(形)名家。由于这个学派是以辩论“名”(名称、概念)“实”(事实)关系问题为中心,所以战国时称为“辩者”或“刑(形)名家”,西汉初年始称为名家。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制度的巨大变化,“名实不副”现象成为学者迫切需要说明和解决的理论问题。名家“控名责实,参伍不失”,强调名称和事实必须相当,对名实关系从哲学上作了详细考察,提出了各种学术见解,主要代表人物是惠施和公孙龙。惠施主张“合同异”,提出“万物毕同毕异”(《庄子·天下》),注重概念外延的扩大,强调事物同异的相对性,认为万物“毕同”、“毕异”。他只看到了事物之间的相对性,而看不到相对之中有绝对,否认“同”和“异”的客观标准,从而陷入了相对主义泥坑。名家的论题属于“合同异”派的有“天与地卑(比)”、“山与泽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等。公孙龙主张“离坚白”,提出“坚白石二”(《公孙龙子·坚白论》),认为“坚”和“白”这两种属性不能同时存在于石上,二者是相互分离、各自独立的,是脱离一切“石”或“物”而存在的概念。属于“离坚白”派的论题有“白马非马”、“狗非犬”、“鸡三足”、“牛羊五足”等。西汉司马谈批评名家的流弊是“苛察缴绕,使人不得反其意,专决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俭而善失真”。但是名家对先秦逻辑思想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理论贡献。在名家学派中,有些学者也提出了一些辩证法命题,如“一尺之捶(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庄子·天下》),即揭示了事物无限可分的朴素辩证法思想。“镞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时”(《庄子·天下》),即飞驰的箭头,有不行不止的时候。“飞鸟之景(影),未尝动也”(《庄子·天下》),即飞鸟的影子在每一刹那间是不动的。后两个命题,看到了运动着的物体在同一瞬间又行(动)又止(不动),即在一个地方又不在一个地方,从时空上初步认识到事物运动中的动与静的矛盾。名家学派,可上溯到春秋时的邓析,经战国时的尹文、田巴、兒说、桓团、毛公至战国后期的公孙龙而大盛。其学为后期墨家所批判,秦以后即逐步衰息。主要著作有《邓析子》、《尹文子》、《惠子》、《公孙龙子》等。其中除《公孙龙子》一书外,其余皆亡佚(现存《邓析子》、《尹文子》系后人伪托)。
兵家是先秦至汉初研究军事理论、从事兵战活动的学派。《汉书·艺文志》承刘歆《兵书略》著录,分为兵权谋家、兵形势家、兵阴阳家和兵技巧家四类,共著录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主要代表人物是:春秋末孙武、司马穰苴,战国时孙膑、吴起、尉缭、公孙鞅、庞煖、王廖、兒良、魏无忌、赵奢、白起等。其中孙武、尉缭和孙膑是这一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孙武的著作是《孙子兵法》,又叫《吴孙子》,是“世界古代第一兵书”;孙膑的著作是《孙膑兵法》,1972年在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古墓被发现,解决了长期以来关于《孙子兵法》作者的争论;尉缭的著作是《尉缭子》。在这些兵学著作中,除了系统的军事理论外,还包含有丰富的朴素唯物论思想和军事辩证法思想。
法家是先秦至汉初主张“变法”,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学派。这一学派可上溯到春秋时的管仲、子产,战国初期和中期的李悝、吴起、慎到、申不害、商鞅等人。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各家之长,兼言法、术、势,集法家学说之大成。法家主张“法治”,反对“礼治”;主张废除“井田制”,实行封建土地所有制;奖励耕战,重农抑商,“富国以农,距(拒)敌恃卒”;厉行严刑峻法,“任力而不任德”,“以刑去刑”,“以战去战”;反对分封制,主张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主张“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法家的主要代表著作有《商君书》和《韩非子》等。
阴阳家亦称为“阴阳五行家”。是先秦至汉初提倡阴阳五行说的一个学派。《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著录:阴阳家曾有著作“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其思想渊源可上溯于春秋时的燕、齐方士的“术数”。战国末年齐国邹衍在子思、孟轲的“五行”说的基础上,编造了一套“五德终始”、“五德转移”的历史循环论,“称引天地剖判以来,五德转移,治各有宜”(《史记·孟子荀卿列传》),用以说明历史上的王朝兴衰,认为每个王朝代表其中一德,比如黄帝代表土德,夏朝代表木德,商朝代表金德,周朝代表火德,并且预言将要代替周朝的是水德。各个王朝按照五行相克(即木克土、金克木、火克金、水克火、土克水)的次序,相互更替,周而复始。这种“五德转移”完全出于天意,每当“德”之兴衰、朝代之更替,天必降下种种征兆,人必听从天命,改朝换代。这一“五德终始”说,显然是为秦王朝统一提供理论根据。阴阳五行说对后世影响深远,汉代董仲舒将先秦阴阳五行说与儒家思想相结合,“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建构了一套“天人感应”的神学理论。北宋周敦颐称“五行—阴阳”、“阴阳—太极”,把《易传》的“太极”与阴阳五行说相结合。宋代王安石和清代戴震以“气”的观点对“阴阳五行”作出了理性的说明。阴阳五行说对中国的道教和中医学说也有重要的思想影响。
杂家是战国末至汉初的一个博采各家学说的综合学派。其特点是“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汉书·艺文志》)。它反映了“百家争鸣”过程中的文化融合的历史发展趋势,代表著作有秦相吕不韦集门客辑成的《吕氏春秋》。以西汉淮南王刘安为首编纂的《淮南子》,按照传统的说法,也是一部“杂家”代表作。
黄老学派即司马谈《论六家要指》中的“道德家”,亦即“黄老道德之术”。在先秦典籍中,黄帝和老子都是单称,将他们合成一个概念或名词,则始于西汉。在《史记》和《汉书》中,或言“黄老之术”(“黄老术”),或言“黄老之言”(“黄老言”),以及“本于黄老而主刑名”、“皆学黄老道德之术”等,就是证明。黄老学派,是战国中期至汉初托黄帝、宗老子的一个新的道家派别。根据《论六家要指》,可将黄老学派的思想特点归为三点:一是“道”论;二是“虚无为本,因循为用”的“无为”论;三是在思想渊源上,“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黄老学派所关注的中心问题是“道”与治国、治身的关系。黄老学派形成于战国,成熟于西汉初期。西汉中期后,只是传播黄老之学的余波。黄老之学的发源地主要有两个:一是楚国,以《黄老帛书》、庄子后学的《天道》诸篇、《鹖冠子》为代表,形成了南方“黄老之学”系统;二是齐国,以田骈、接子、慎到及《管子·心术》四篇为代表,形成了北方“黄老之学”系统。秦至汉初,黄老之学大体上按照政术与学术两种路向演进。从政术看,西汉初年的统治者将黄老之学化为政治实践,大力提倡“君道无为而臣道有为”的“无为而治”。从学术看,一定程度上,黄老之学是将道家与儒家合流,最后汇成《论六家要指》这篇总结性的文章和《淮南子》这部集黄老之学之大成的论著。淮南王刘安主持编纂的《淮南子》和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黄老帛书》,是研究黄老学派的重要文献资料。
春秋战国时期,何以出现“百家争鸣”呢?为了回答这一问题,刘歆在《诸子略》中提出了“诸子出于王官”之说。他认为在周朝解体之前,“官”与“师”是合一的,即某一政府官吏同时也是某一学术的专家。当时,只有“官学”而无“私学”。到了春秋战国时,王室及其各部门的官吏丧失了权位,散于各地民间,开始出现“私学”。这种“百家争鸣”的“私学”即根植于周代的“官学”。近代以来,梁启超、胡适、冯友兰、钱穆等人皆撰文批评这种看法。我们认为,如果因为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而使“王官”失位,从而使“官学”散播于四方,萌发诸子之学,是有道理的。这和《荀子·非十二子》篇所提的“世衰道微”之说以及《淮南子·要略》篇所提的“应世之急”之说,都是可以接受的。虽然诸子之“私学”与流散于民间的“官学”有关,如曾为史官的老聃创立道家即是一例,但是不必将诸子百家统统说成是出于“王官”,因为不是每一家都可以溯源于一官。如齐之稷下之学、鲁之儒学、三晋之法家,都不出于镐、洛王朝;阴阳五行之说亦只兴于燕、赵;墨家、农家、小说家、杂家等亦不出于“王官”。如将每一家皆说成起源于一官,则有主观附会之弊。正如钱穆先生在《国学概论》中所说:“谓王官之学衰而诸子兴,可也;谓诸子之学一一皆出于王官,则不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