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突出表现在以人为本
何谓“优越性”?根据相关解释,优越性主要是指占优越的特性或过多的细节。所谓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就是指社会主义制度在同资本主义制度和其他社会制度的比较、竞争中所发挥的独特优势。
从社会主义的价值看,社会主义主要体现了平等与效率。那么,从制度优越性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主要的是强调以人为本,突出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是社会交往、社会建构和社会发展的本质和目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取向和最高价值,是衡量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最高价值尺度。
共产主义(Communism)
一种政治信仰或社会状态,现今的共产主义奉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为基本思想。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私有产权,并建立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和政府,进行集体生产的社会。共产主义设想未来的所有阶级社会将最终过渡成为共产主义的无阶级社会。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共产主义作为一种社会革命的过程,最终目的是使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往的各种社会形态对于推进作为总体的人的发展有其进步作用,但在这些社会形态中,人的发展是片面的和不公正、不合理的,一些人的发展以另一些人的发展权被剥夺为前提,因而注定要为更高级的社会形态——共产主义社会所代替。因此,谋求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既是社会主义社会未来发展的一种理想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应确立的价值目标。
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为本的制度。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社会主义只有更大程度地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超越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只有做到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要求,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的事业才会兴旺发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才能充分体现。人越全面发展,积极性和主动性越高,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