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中文版序

由于儿童生理与心智发展水平未成熟,在重大应激事件中,儿童是最易受伤害的群体,因此,如何在灾难事件的不同阶段回应儿童的需要,如何让儿童保护工作恰当而富有成效,儿童工作者如何明了自己的角色及职责,上述问题是儿童保护或人道主义行动中首先要回答和解决的。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很快接到上级委派,到四川灾区担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灾后心理援助的负责人。到达灾区的第一印象就是满目的断壁残垣、凌乱的临时安置帐篷和惊魂未定的人们,空气中弥漫着无尽的悲伤。

最初在灾区的日子里,我们工作的重心自然地放在受灾的孩子们身上。可很快就引发很多质疑,灾区孩子们的心理创伤似乎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重!不但没见到孩子们脸上有持续的悲伤,还常常见其相互嬉笑打闹,见到外面来了这么多救援的人,他们甚至很高兴,还开心地一起参与我们组织的活动,等等。后来,一名四岁孩子的故事让我们所有人深切地感到,孩子是灾难中最容易遭受伤害的群体。这名四岁孩子和他的母亲一起住在距我们工作站约二十米的帐篷里,虽然他的父亲在灾难中不幸去世,但小男孩依然每天都到我们工作站设立的儿童天地来玩耍,他是一说话就会露出笑容的孩子,每一名志愿者都很喜欢他。一天下午,他画完一幅画后,有点儿焦躁不安,我走过去,看到纸上仅有一道道红色的线条和两个圆圈。我好奇地问道:“亮亮,你画的是什么?”他低着头,用手示意让我靠近他,然后小声地对我说:“叔叔,我画的是地震噢!”他指着一道道不规则的线说:“好多裂纹,地上、家里的墙壁上到处都是。” 他指着两个圆圈说:“这是妈妈大眼睛,被吓得呢。”停了一会儿之后,亮亮指着画面继续说道:“叔叔,你看到了吗?红色,全是血、血!”说这些话时,我感觉小男孩的身体都在颤抖!灾难,对于心智或语言发展还未成熟的孩子们来说,就如同没有穿盔甲、没有携带武器、完全暴露在战场上的士兵,遭受着巨大的威胁,却没有人能够真正地理解他们。

相比较灾难带给孩子的心灵创伤,那些试图帮助孩子走出心理创伤的人们,也有可能给孩子带来二次创伤,这一点则常常为人们所不理解,或不易觉察而忽视。在“5·12”汶川大地震后,我曾远远地看到一个帐篷里有一名失去一条腿的十岁小女孩,在不到半天的时间里就有五批人号称来为她做心理咨询或治疗。后来,小女孩在同伴的扶持下,来我们工作站的儿童天地玩耍。有一次,她问我:“叔叔,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问同样的问题,让我说地震中发生的事,我不想说,我怕!真是太可怕了。每次提到地震的事情时,我就忍不住会大哭!其实我并不想哭!”类似的事件,在后来发生的重大灾难中,我又多次看到和面对,我看到了用生命去保护生命,用热情去慰藉恐惧,用爱去温暖受伤的心,但也发现了太多一厢情愿的行动,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好奇的施舍,或是仅为抢占道德高点的伪慈善等。“5·12”汶川大地震后,在轰轰烈烈的心理援助渐行渐远时,我们开始静心反思,希冀着爱心之中的理性,助人行动中的伦理。我也变得像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不断地念叨,念叨着灾后儿童心理援助中的科学理性与人文伦理,并萌发能制定一套中国灾后儿童心理援助工作标准。在我着手组织写作时,梁慧美女士拿过来一本书—《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我立刻被书名所吸引,隐约感觉到这本书可能就是我之前反复念叨的“真经”。

很快阅读完毕后,我发现《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是一本儿童保护工作者的必备之作。该书由全球儿童保护工作组组织了全球40多位专家和一线工作者共同编写,已经在40多个国家发行使用。可见这套标准具有广泛而深远的影响。综观全书,介绍了什么是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以及其国际法律基础和儿童保护在人道主义行动中的角色,从而更清晰地界定了儿童保护最低标准的目的、内容、适用人群、使用情景以及与国际计划等已有标准的联系等。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遵循6大原则与方法,来设立人道主义救援中儿童保护需要达到的公认质量水平。最低标准共包含26条,每条标准都结合着关键行动、测量方法(包括指标和目标)以及操作实施过程中的指引,以保障标准的可操作化和量化。对于每名儿童工作者或志愿者,这套标准涉及儿童工作的相关守则,包括如何在工作或项目中体现儿童保护的元素、怎样对待儿童、哪些行为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应该做。这套标准还为那些在条件非常不成熟的环境中开展儿童保护工作的人们提供了明确可测的目标。通过这套最低标准,人们可以衡量现实工作与最低标准的差距,从而在实施途径和投入上做出调整,以更有效地实现预期的儿童保护。

就在我通读这本书时,简祺伟、斯万•库彭斯、曾磊、毕雅等人士已组织成立了翻译工作小组,我也有幸参与了这本书的翻译与发布工作。2016年4月22日,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牵头,在北京主办了“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发布会,得到了众多公益机构及社会的广泛响应。为了满足各类读者对该标准的需要,大家委托我负责该标准中文版的正式出版与后期统稿工作。全书由刘静女士具体翻译,王玉杰女士进行了细致修改,得益于两位女士出色的翻译工作,统稿和审校工作进行得非常顺利。同时,《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的中文译稿也以复印方式在一些公益机构中试用。一年来,该标准的内在价值与实用性得到更多认同与引申。2016年10月,在科技部和增爱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由我牵头发起了“启非”计划,派出两名志愿者在肯尼亚内罗毕的基贝拉贫民窟等地开展心身援助工作,将我们在灾区的心理援助和身体救治的经验惠及肯尼亚人民。一年的国际援助经验表明,我国公益机构需要在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的框架下,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和做法,才能够有效地参与国际援助工作或多国合作援助行动。随着我国越来越多的公益组织走出国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行动,《人道主义行动中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将会成为跨国和文化共通的语言和沟通准则。

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与变迁,儿童发展与保护工作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方面,儿童成长环境不容乐观,离异家庭儿童、城市流动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身心发展问题依然严峻。民政部《2016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415.8万对,比上年增长8.3%,离婚率为3.0‰,比上年增加0.2个千分点。同时,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我国0~17岁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流动儿童共有9 683万人,其中有6 102.55万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规模达到3 581万人。另一方面,儿童个人身心安全遭受着各种威胁。我国每年非正常死亡、致残的儿童达5万多人,直接暴露于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中的儿童达200万人。每个儿童与成年人一样拥有生存、健康、关爱等需要,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也规定了儿童享有受保护的基本权利。我国的儿童保护工作需要政府、学校、社区、家庭共同践行人道主义,期待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在社会的各个层面能够扎下深根。我想最低标准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需要适应中国的文化与现实,在一定的时期内,会在反复实践中最终形成中国版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更为重要的是,儿童保护的最低标准并不是一个来给我们的最终行为打分的“框框”。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不再需要“最低标准”来框住或衡量人们的保护行为。让我们携手营造充满爱与关怀的社会环境,让所有儿童都能够和平喜悦地健康成长。

picture

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全国心理援助联盟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