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式”与新闻文体
“范式”(paradigm)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创造”,用来描述某个科学领域中“公认的模型或模式”。在库恩看来,“范式”是支配特定时代、特定科学家群体科学研究的理论前提和理论假设,能够“成就空前地吸引一批坚定的拥护者,使他们脱离科学活动的其他竞争模式。同时,这些成就又足以无限制地为重新组成的一批实践者留下有待解决的种种问题”(注:[美]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9~21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此后,社会科学领域的很多学者纷纷在本学科的研究中引入并改造了“范式”概念。美国科学社会学领域的著名学者戴安娜·克兰则给予“范式”更高的地位,她认为:“对于认识事件来说,事实上有两个方面刺激知识的增长,这就是:范式作为看得见的一种方式,一种观点,一种模型;范式作为特殊类型的证据或者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因此,“范式之解决难题的‘力量’,来自它对于具体的问题组的独一无二的适用能力”(注:[美]戴安娜·克兰:《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中的扩散》,27~28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显然,我们引入的“范式”概念与库恩当初描绘的具有科学革命意义的“范式”有所不同。它更多地体现为文体“范型”,暗含了某种文体理念,规定了新闻报道的基本框架、结构方式乃至话语体式,“不能否认,一个记者在新闻实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都遵循着一定的范式。新闻价值的判断、素材的选择、新闻的形式、突出的重点等等,无一不取决于记者的范式”(注:李大同:《漫谈名记者》,见张建伟:《深呼吸——未曾公开的新闻内幕》(下),52页,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
从新时期文体发展的内在理路看,大致形成了三种基本范式:宣传范式、故事范式和专业范式。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种范式并非按时间先后顺序产生,而且,在新闻文体发展的各个历史分期也不可能只有一种范式起作用,三大范式常常共生于同一阶段,甚至共存于同一家报纸之中。例如,1997年,一项针对中国新闻人的调查显示:新闻的客观性与新闻的宣传性已根深蒂固地成为我国新闻工作者对待新闻工作的基本观念。调查表明,八成以上的被访者“同意”或“完全同意”关于“新闻报道应是客观世界的反映”的说法,同时,有近3/4的被访者认为“在新闻中,事实与观点密不可分”。换言之,尽管人们普遍承认新闻的客观性,但新闻同时是宣传的看法也被新闻工作者所普遍认同。(注:参见喻国明:《解构民意:一个舆论学者的实证研究》,19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2001。)这也表明,不同范式之间往往相互交织,并行不悖,诚如戴安娜·克兰所描述的那样:“当两个范式应用于同一个研究领域时,这两个范式的追随者可以避免对抗,并且发展各自的范式,就好像它们属于两个不同的研究领域。这两个范式都经历逻辑性增长的阶段,并且都包含团结一致的群体和无形学院。”(注:[美]戴安娜·克兰:《无形学院——知识在科学共同体中的扩散》,82页,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从某种意义上说,新闻文体正是在三种范式的互动与博弈中得以不断发展与革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