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人民币境外信贷市场
人民币境外信贷市场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贷款,二是离岸市场人民币贷款,三是跨国公司内部的人民币贷款。
2011年11月出台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允许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具有对外贷款经验的银行向境内机构“走出去”过程中开展的各类境外投资和其他合作项目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境外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以及出口买方信贷等。这一鼓励政策刺激了金融机构的境外贷款业务发展,2012年,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贷款余额达1 806.13亿元,比2011年增长16.64%。
2012年7月,国务院通过深圳前海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政策,允许前海进行人民币跨境双向贷款业务,即设立在前海的银行机构可以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在CEPA注6框架下,香港银行机构也可以对设立在前海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前海地区进行人民币的跨境双向贷款,无疑构筑了一条香港人民币资金的回流渠道,对巩固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地位大有裨益。
离岸市场人民币境外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香港。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统计数据,2012年香港人民币资金池(包括人民币存款及人民币存款证余额)规模达7 202亿元,比2011年增加9%。其中,人民币存款及存款证余额分别为6 030亿元及1 173亿元。2012年香港人民币贷款余额790亿元,比2011年增加157%,人民币银行贷款规模成倍增长(见图2—12)。
图2—12 2011—2012年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贷款余额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2012年10月,上海开始试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跨境使用人民币新政,在额度允许范围内,跨国企业中国总部可以与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直接签订贷款协议并约定贷款利率,完成企业自有人民币资金跨境贷款。2012年11月,渣打银行帮助美国的跨国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请33亿元人民币跨境贷款额度,用于支持该跨国公司中国区总部向其境外关联公司提供人民币单笔跨境贷款。此后,一些跨国公司开始加入跨境人民币贷款行列。
尽管人民币境外贷款业务发展迅速,但是,人民币境外贷款的规模远远不能满足企业“走出去”的要求。2012年境外人民币贷款额不足境内人民币贷款额的3%。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测算,美元、欧元、日元和英镑的境外贷款额占其境内贷款额的20%~40%,人民币境外贷款市场需要大力拓展,有巨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