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呼吸兴奋药
呼吸兴奋药与抢救呼吸系统危重症密切相关。目前的观点认为保持气道通畅是抢救呼吸衰竭的首要和最有效的措施。因重症患者使用中枢兴奋药只会消耗体内有效的能源,组织缺氧可更严重,弊多利少,因此呼吸兴奋药的应用已逐步减少。
目前常用的有尼可刹米、洛贝林、二甲弗林等,这些药物作用时间一般较短,口服可吸收,主经肝代谢。主要用于以中枢抑制为主、通气不足引起的呼吸衰竭,对于肺炎、肺气肿、弥漫性肺纤维化等病变引起的以肺换气功能障碍为主所导致的呼吸衰竭不宜使用呼吸兴奋剂。
一、应用原则与注意事项
1.应用原则
呼吸兴奋剂的使用需根据呼吸衰竭的轻重、意识障碍的深浅而定。若病情较轻、意识障碍不重,应用后多能收到加深呼吸幅度、改善通气的效果;对病情较重、支气管痉挛、痰液引流不畅的患者,在使用呼吸兴奋剂的同时必须强调配合其他有效的改善呼吸功能的措施,如建立人工气道、清除痰液并进行机械通气等,一旦有效改善通气功能的措施已经建立,呼吸兴奋剂则可停用。
2.注意事项
(1)应用呼吸兴奋剂的目的是兴奋呼吸、增加通气、改善低氧血症及二氧化碳潴留等,否则不必应用,应用中达不到上述目的则应停用,改为其他措施。
(2)应在保持呼吸道通畅、减轻呼吸肌阻力的前提下使用,否则不仅不能纠正低氧血症和二氧化碳潴留,且会因增加呼吸运动而增加耗氧量。
(3)应用在抢救呼吸衰竭时,除针对病因外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控制呼吸道感染、消除呼吸道阻塞、适当给氧、纠正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人工呼吸机的应用。
(4)大部分呼吸兴奋剂的兴奋呼吸作用的剂量与引起惊厥的剂量相近,在惊厥之前可有不安、自口周开始的颤抖、瘙痒、呕吐、潮红等,所以应用此药时应密切观察。
(5)部分呼吸兴奋剂持续应用时会产生耐药现象,所以一般应用3~5天,或给药12小时、间歇12小时。
(6)为了克服呼吸兴奋剂的不良反应,发挥其兴奋剂的作用,可采用联合两种药物的交替给药的方法。
二、药物各论
尼可刹米Nikethamide
【其他名称】
二乙烟酰胺,可拉明,烟酸二乙胺,烟酸乙胺
【药理作用】
本药能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也可通过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并提高呼吸中枢对二氧化碳的敏感性。对大脑皮质、血管运动中枢及脊髓也有较弱的兴奋作用。本药对阿片类药物中毒的解救效力较戊四氮强,而对巴比妥类药中毒的解救效力较印防己毒素、戊四氮弱。
【药动学】
本药易吸收,起效快,作用时间短暂。单次静脉注射作用只能维持5~10分钟,经肾排泄。
【适应证】
1.用于中枢性呼吸功能不全、各种继发性呼吸抑制、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伴高碳酸血症。
2.也用于肺源性心脏病引起的呼吸衰竭,以及麻醉药或其他中枢抑制药的中毒解救。
【用法用量】
1.成人
(1)皮下、肌内及静脉注射 一次0.25~0.5g,必要时每1~2小时重复用药;极量为一次1.25g。
(2)静脉滴注3~3.75g本品加入500ml液体中,滴速为25~30滴/分。如出现皮肤瘙痒、烦躁等不良反应,须减慢滴速;若经4~12小时未见效,或出现肌肉抽搐等严重不良反应,应停药。
2.儿童
6个月以下的婴儿一次0.075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不良反应】
1.常见烦躁不安、抽搐、恶心等。
2.较大剂量时可出现喷嚏、呛咳、心率加快、全身瘙痒、皮疹。
3.大剂量时可出现多汗、面部潮红、呕吐、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震颤、惊厥,甚至昏迷。
【禁忌证】
抽搐、惊厥患者,小儿高热而无中枢性呼吸衰竭时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中枢神经兴奋药合用有协同作用,可引起惊厥。
2.本药与鞣酸、有机碱的盐类及各种金属盐类配伍均可能产生沉淀;遇碱类物质加热可水解,并脱去乙二胺基生成烟酸盐。
【注意事项】
1.本药对呼吸肌麻痹者无效。
2.本药的作用时间短暂,应视病情间隔给药,且用药时须配合人工呼吸和给氧措施。
3.出现血压升高、心悸、多汗、呕吐、震颤及肌僵直时,应立即停药以防出现惊厥。
4.过量的处理 出现惊厥时,可静脉注射苯二氮类药或小剂量的硫喷妥钠、苯巴比妥钠等;静脉滴注10%葡萄糖注射液,促进药物排泄;给予对症和支持治疗。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2.6个月以下的婴儿一次0.075g,1岁一次0.125g,4~7岁一次0.175g。
洛贝林Lobeline
【其他名称】
半边莲碱,芦别林,祛痰菜碱,山梗菜碱
【药理作用】
本药为呼吸兴奋药,可刺激颈动脉窦和主动脉体的化学感受器(均为N1受体),反射性地兴奋延髓呼吸中枢而使呼吸加快,但对呼吸中枢无直接兴奋作用。本药对迷走神经中枢和血管运动中枢也有反射性兴奋作用,对自主神经节先兴奋后阻断。
【药动学】
静脉注射后作用持续时间短,通常为20分钟。
【适应证】
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中毒、吸入麻醉药或其他中枢抑制药(如阿片、巴比妥类)中毒、传染病(如肺炎、白喉等)引起的呼吸衰竭。
【用法用量】
1.成人
皮下、肌内注射,一次10mg,极量为一次20mg,一日50mg;静脉注射,一次3mg,极量为一次6mg,一日20mg。
2.儿童
皮下或肌内注射,一次1~3mg;静脉注射,一次0.3~3mg,必要时30分钟后可重复1次;新生儿窒息可注入脐静脉内,用量为3mg。
【不良反应】
1.可见恶心、呕吐、呛咳、头痛、心悸等。
2.大剂量用药可出现心动过缓(兴奋迷走神经中枢);剂量继续增大可出现心动过速(兴奋肾上腺髓质和交感神经)、传导阻滞、呼吸抑制、惊厥等。
【禁忌证】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用药后吸烟可导致恶心、出汗及心悸。
2.本药禁止与碘、鞣酸以及铅、银等盐类药配伍;与碱性药物配伍可产生山梗素沉淀。
【注意事项】
1.静脉给药应缓慢。
2.用药过量可引起大汗、心动过速、低血压、低体温、呼吸抑制、强直性阵挛性惊厥、昏迷、死亡。
【特殊人群用药】
可用于婴幼儿、新生儿;妊娠与哺乳期、老年人,尚无实验数据。
多沙普仑Doxapram
【其他名称】
佳苏仑,吗啉吡咯酮,吗乙苯吡酮,吗乙苯咯,盐酸多普兰
【药理作用】
本药为呼吸兴奋药,作用比尼可刹米强。小剂量时可刺激颈动脉窦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地兴奋呼吸中枢;大剂量时可直接兴奋延髓呼吸中枢、脊髓及脑干,使潮气量增加,也可使呼吸频率有限增快,但对大脑皮质可能无影响。本药还有增加心排血量的作用。
【药动学】
静脉给药后20~40秒起效,1~2分钟达到最大效应,药效持续5~12分钟。主要在肝脏代谢,可能会产生多种代谢产物(其中酮多沙普仑有药理活性)。0.4%~4%经肾脏排泄,母体化合物的清除半衰期在成人、早产儿体内分别为3.4小时、6.6~9.9小时。
【适应证】
1.用于全麻药引起的呼吸抑制或呼吸暂停(排除肌松药的因素),也用于自发呼吸存在但通气量不足的患者。
2.用于药物过量引起的轻、中度中枢神经抑制。
3.可用于急救给氧后动脉血氧分压低的患者。
4.也可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引起的急性呼吸功能不全、呼吸窘迫、潮气量低等。
5.还可用于麻醉术后,加快患者苏醒。
【用法用量】
1.中枢抑制催醒
一次1~2mg/kg,必要时5分钟后可重复1次。维持剂量为每1~2小时注射1~2mg/kg,直至获得疗效。总量不超过一日3000mg。
2.呼吸衰竭
一次0.5~1mg/kg,必要时5分钟后可重复1次,1小时内的用量不宜超过300mg。或用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静脉滴注,一次0.5~1mg/kg,滴注直至获得疗效。总量不超过一日3000mg。
【不良反应】
1.可见头痛、乏力、呼吸困难、心律失常、恶心、呕吐、腹泻、尿潴留、胸痛、胸闷、血压升高,以及用药局部发生血栓性静脉炎(红、肿、痛)等。
2.少见呼吸频率加快、喘鸣、精神紊乱、呛咳、眩晕、畏光、感觉奇热、多汗等。
3.有引起肝毒性的个案报道。
4.大剂量时可引起喉痉挛。
【禁忌证】
甲状腺功能亢进、嗜铬细胞瘤、重度的高血压或冠心病、颅内高压、脑血管病、脑外伤、脑水肿、癫痫或惊厥发作、严重的肺部疾病患者及对本药过敏者(国外资料)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碳酸氢钠合用时本药的血药浓度升高,毒性明显增强,有因此导致惊厥的报道。
2.与咖啡因、哌甲酯、匹莫林、肾上腺素受体激动药等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注意观察紧张、激动、失眠、惊厥或心律失常等不良反应。
3.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及升压药合用可使升压效应更显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须谨慎。
4.肌松药可使本药的中枢兴奋作用暂不体现。
【注意事项】
1.用于急救给氧后动脉血氧分压低的患者时,应同时在2小时内解除其症状的诱因。
2.对于麻醉后或药物引起的呼吸抑制,用药前应确保气道通畅和氧气充足。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①常规测血压、脉搏,检查肌腱反射,以防用药过量;②给药前和给药后半小时测动脉血气,以便及早发现气道堵塞者或高碳酸血症患者是否有二氧化碳蓄积或呼吸性酸中毒。
4.过量时的处理 无特殊解毒药,主要是进行支持、对症治疗。可短期静脉给予巴比妥类药,必要时可给氧和使用复苏器。透析无明显效果。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国内的资料建议孕妇慎用本药。美国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B级。本药是否经乳汁分泌尚不清楚,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2.儿童
12岁以下儿童使用本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定,用药应谨慎。
二甲弗林Dimefline
【其他名称】
回苏灵
【药理作用】
本药为中枢兴奋药,对呼吸中枢有较强的兴奋作用,其作用强度比尼可刹米强约100倍,促苏醒率高。用药后可见肺换气量明显增加,二氧化碳分压下降。
【药动学】
口服吸收迅速、完全,起效快,作用维持时间为2~3小时。
【适应证】
1.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衰竭,以及麻醉药、催眠药引起的呼吸抑制。
2.也可用于创伤、手术等引起的虚脱和休克。
【用法用量】
1.口服
一次8~16mg,一日2~3次。
2.肌内注射
一次8mg,一日1~2次。
3.静脉注射
一次8~16mg,临用前用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4.静脉滴注
常规用法为一次8~16mg,用于重症患者时一次16~32mg。临用前用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
【不良反应】
可出现恶心、呕吐、皮肤烧灼感等。
【禁忌证】
有惊厥病史或痉挛病史者、吗啡中毒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给药前应准备短效巴比妥类药物,作为惊厥时的急救用药。
2.用药过量可引起肌肉震颤、惊厥。过量的处理:①洗胃、催吐;②静脉滴注10%葡萄糖注射液,促进排泄;③出现惊厥时可用短效巴比妥类药(如异戊巴比妥)治疗;④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儿童大剂量用药易发生抽搐、惊厥,应谨慎。
三、药物特征比较
1.药理作用比较
上述呼吸兴奋药物的药理作用特征各异,具体药物的药理作用特点详见表4-5-1。
表4-5-1 呼吸兴奋药物的药理作用比较
注:+代表作用强度;-代表未有相应的药理作用
2.主要不良反应比较
呼吸兴奋类药物多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故精神神经类不良反应多见。各个品种临床常见的不良反应详见表4-5-2。
表4-5-2 呼吸兴奋类药物的主要不良反应
(尹雁惠 张翔 翟爱华 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