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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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读岁月

林肯十五岁的时候,开始学习认识字母,并且能勉强读懂一些简单的句子,不过书写还很困难。1824年的秋天,一个名叫阿泽尔·多尔西的漂泊教书匠来到皮金河开办了一所学校。林肯兄妹每天都要穿过树林,之后步行四英里,到这个教书匠的学校学习知识。在多尔西的学校里,孩子们的朗读声和嬉闹声从来都不会停止。因为多尔西相信,只有让孩子们大声朗读,才能分辨出哪个学生没有真正用心学习。学生阅读的时候,多尔西老是拿着教鞭,在教室中来回踱步,如果他发现哪个学生不出声朗读,便会一鞭打过去,以示惩戒。因此,每个学生都会将音量调到最大,以期突出自己的声音。学校的朗读声,往往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外也清晰可闻。

上学时,林肯总是戴着一顶松鼠皮做成的鸭舌帽,穿鹿皮制的马裤。由于马裤每次洗完都会缩水,裤脚处根本没法护住他的小腿和脚踝,只能任其暴露在寒风中。

林肯上学的地方,说是学校,其实就是一个低矮而又粗糙的小木屋,矮到多尔西甚至都无法完全站直身子。屋子没有窗户,多尔西便从每一面墙中分别抽出一根木头,之后用纸糊上,这样,纸糊的地方就可以透进些许光亮了。而屋内的地板和座椅,也是用劈开的木条做成的。

林肯平时的阅读材料大都选自《圣经》,而进行书写练习的时候,则以华盛顿和杰斐逊的笔记为蓝本。他的字体也确实跟这两个人相似,都是那么清晰且别具一格。林肯的字很快就受到众人的认可和称赞,有些不识字的邻居甚至会步行几英里来请林肯帮他们写信。

众人的认可让林肯对学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觉得上课的时间太短,于是回家之后仍抱着书本不放。在当时,纸张是非常稀少的,而且较为贵重,于是他便用碳棒做成笔,在木板上练习写字。有时候,他还会在木板上进行数字的演算。一旦整个木板都被他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他便会找来刀子,将木板的表层刮掉,这样一来木板表层焕然一新,他又有地方书写了。

林肯家境贫寒,买不起算术书,便向别人借了一本来,将之从头到尾抄到纸片上,然后将纸片装订成册,做课本用。在林肯去世的时候,他的继母手里还有部分林肯自制的算术书的书页。

那时候,林肯就已经在有些地方与其他孩子不同了。他不仅喜欢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有时候甚至还写写诗,之后交给邻居威廉阅读,并让其发表意见,以便修改。而他的文章更是引人注目,曾有一位律师觉得林肯谈论国政的文章写得很好,尽力帮他寻找发表的机会。事实上,俄亥俄州的一份报纸,也确实刊登过林肯写的有关禁酒的文章。当然,这些都是后话。林肯的第一篇文章,灵感来源于伙伴们在校园里玩的一种残忍的游戏。当时,林肯的很多同学常常去抓乌龟,然后在龟背上放正在燃烧的木炭,以此取乐。林肯觉得这种做法过于残忍,请求同学们不要再这么玩,而且他还跑过去用赤裸的脚丫将龟背上的木炭踢走。他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以这个事件为中心,呼吁人们对动物要有怜悯之心。这时的林肯,已经表现出善良的天性了。

之后,林肯断断续续地在另一所学校学习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再也没有接受过任何的正规教育。其求学的时间加起来,也不过十二个月。1847年的时候,林肯晋升为国会议员,在填写简历的时候,他在教育程度一栏中写“不完备”。

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之后,林肯曾说:“快要成年的时候,我依然是不谙世事的孩子,不过幸好,我学会了阅读、写作和简单的三则运算。这些就是我接受过的全部的教育,我的学识能够达到今天的地步,靠的完全是压力和需要。”

而曾经当过林肯老师的人,也确实没有什么学识,基本都是一群相信巫术,觉得地球是扁平的家伙。可是,林肯凭着跟这些人进行的断断续续的学习,培养出自己最宝贵的品格之一:对知识的渴望和热爱,在当时,这是差不多只有上过大学之后的人才有的品格。

学会阅读之后,林肯从书中接触到另一个神奇的世界,一个他从没接触过甚至无法想象的奇妙世界。这个世界改变了他,给了他宽阔的视野,也让他拥有了更大的梦想。二十多年里,阅读一直是为林肯提供激情的因素之一。林肯的继母曾收藏《圣经》、《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天路历程》以及《水手辛巴德》等书籍。林肯看到这些书之后,马上就被吸引了,将之当成是无价之宝。他甚至把《圣经》和《伊索寓言》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以便可以随时拿过来进行阅读。这两本书也确实对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的为人处世、谈话风格等的形成都跟这两本书有关。

这些书籍虽好,但远远不能满足林肯的阅读需求。于是,他便开始向别人借,不管是图书还是报纸,只要是铅字印刷出来的,他都要借来看一看。有一次,他沿着俄亥俄河南岸走了很远,从一个律师那里借了一本修订版的《印第安纳法典》,并首次接触到《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

林肯还经常帮助邻居掘树桩或收玉米,这样,他便可以从邻居那里借书出来看了。从邻居那里借来的书,有一本是《华盛顿生平》。林肯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晚上经常看到天黑到分辨不清字体了才罢休。睡觉的时候,他将那本书放在木屋的墙缝之处,这样,当第二天太阳光照进小屋的时候,他就可以在第一时间看书了。有一天晚上,外面下起了大雨,雨水从墙上的缝隙中渗了进来,浸湿了书本。书的主人对这件事很是恼火,坚决不肯罢休,最后林肯只得以帮助对方割三天草料作为补偿,这件事才得以解决。

在林肯借过的书中,《史考特教程》是让他受益最多的。这本书不仅让他学会了如何进行公众演说,还让他从中领略到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和古希腊著名演说家狄摩西尼斯的风采,更重要的是,他还从中接触到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各色人物。

林肯常常拿着《史考特教程》,在树林中走来走去,同时嘴里大声朗读着哈姆雷特的经典台词。他还不断重复安东尼在恺撒遗体前说的那句旷世警句:“朋友们,罗马同胞,乡亲们,请听我说,我是来埋葬恺撒的,不是来赞美他的。”

每当读到精彩处,如果手中没有纸,林肯便会将书中的文字刻在木板上。后来,林肯还做了一个粗糙的剪贴板,将所有喜欢的句子都写在上面,并随身携带,一有空闲的时候就拿出来诵读一遍,直到能够倒背如流后方才罢休。

在田间劳作的时候,林肯也从不放弃阅读。他常常会趁着马儿休息的瞬间,坐在围墙的高处读书。中午的时候,家人都去吃饭了,林肯却往往是一手拿着玉米饼一手捧着书,痴迷地看着。

小镇上的法庭开庭的时候,林肯就徒步走上十五公里到镇上去旁听律师们激烈的辩论,然后尽量记住他们说过的话,等到回家干活的时候,则利用空闲时间,模仿律师们的语气和话语,独自进行演说。此外,林肯有时候还会模仿牧师们做礼拜时所做的演讲。

有时候,林肯还会将笑话集带到田间,坐在圆木上为大家朗读,每当这时,听众们常发出阵阵笑声。然而,虽然大家都很开心,但玉米地里的杂草因此长得更高了。

雇佣林肯的农夫经常抱怨林肯太过懒惰,说他“懒得可怕”。面对对方的指责,林肯从不辩解什么,而是坦然接受,他常说:“我父亲只教我如何干活,可从没教过我要热爱干活啊!”

林肯的老父亲托马斯最后发话了,他要求林肯终止这一切愚蠢的行为,让他不许再在田间讲笑话给别人听。可是,托马斯发布命令的口气虽然十分严肃,但林肯并没有将之当回事,而是依然故我。最后,老托马斯当着众人的面,打了林肯一个耳光,将他打倒在地。倔强的林肯一句话也没说,从此父子之间产生了隔阂,而且直到最后,这隔阂也没有消除。托马斯老去的时候,尽管林肯也在资助他,但他们很少见面。即使是1851年老托马斯病危的时候,林肯也没去他的床前看上一眼。林肯说:“如果我去看他,恐怕未必就是好事,闹不好还会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1830年冬天,牛乳症再次爆发,死亡又一次降临在印第安纳州的巴克涵山谷。面对瘟疫,托马斯的心中充满了恐惧。他卖掉了家中的猪和玉米,又以八十美元的价格卖掉了贫瘠的田地,然后造了一辆笨重的马车,将所有的财物和行李搬到马车上,让林肯赶着车,同时吆喝着牛群,开始了又一次的迁徙。托马斯一家的目的地是伊利诺伊州的一个山谷,印第安人将那山谷称作“桑加蒙”,也就是丰饶之地的意思。

牛群在茂密的森林中缓慢前行,笨重的马车行走在山丘之间,他们越过了密林,横渡荒凉的伊利诺草原。在盛夏阳光的炙烤下,一家人踏过了足有六英寸高的枯黄草原。

在文森斯,林肯第一次见到了印刷厂,那时候,他二十二岁。到迪凯特后,一家人在法院的广场上歇脚。二十六年之后,林肯依然记得当时的情景,还能够准确地指出当年马车停靠的位置,他跟人说:“那时候,我真的想不到我也能够成为律师。”

关于这段远行,赫恩登曾经有过记载,他在他的《林肯传》中写道:

林肯先生曾经跟我提起过这段旅程。他说,那时冬天还没有过去,马路上的积雪白天融化,晚上又会再次冻结,路上走起来尤其艰难,再加上当时有牛群同行,就更难了。那时候,河上还没有桥梁,除非能够找到绕行的小路,否则就只能赶着牛群趟河而过了。跟随林肯一家远行的还有一条狗,有一天这小家伙掉队了,直到大家过了河之后才发现小狗还在河的对岸。面对沿着破冰边缘流动的河水,小狗不停地叫着,却并不敢下水前行。急着赶路的人中,大部分都觉得,回去救这条小狗只能耽误大家的时间,再无其他意义,因此想要扔下狗继续赶路。但他不同意,他不忍心小狗就这样被抛弃,于是林肯脱下了鞋和袜子,独自蹚河回去,将狗救了回来。林肯说:“看到小狗被救后那欣喜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受的冻和累非常值得。”

就在林肯一家赶着牛群行走在大草原上的时候,当时的国会正在激烈地讨论一个议题,那就是州政府是否有权退出联邦政府。讨论中,丹尼尔·韦伯斯特从座位上站起来,用近似吼叫般的声音发表了一场后来被林肯称为“美国演说典范”的演讲,也就是著名的《韦伯斯特答海恩书》。那次演说的结尾一直被林肯奉为经典,并将之当作自己的政治信仰,即“一个美国,不可分割”。

美国的分裂问题,直到三十年后才得以解决,靠的不是韦伯斯特的强悍,也不是克莱的才华和卡尔霍恩的声誉,这一功绩是属于林肯的。不过在韦伯斯特发表演说的时候,林肯还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伙子,正赶着马车行进在前往伊利诺伊州的路上;在那些大员们慷慨陈词、激昂雄辩的时候,戴着鸭舌帽,穿着鹿皮马裤的林肯正在马车上引吭高歌,他唱的是:“你好啊,哥伦比亚,快乐的园地。你还没有开怀畅饮,可是我却已经醉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