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1)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3)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