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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跌宕成长: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着重强调一切信用均应集中于国家银行,排斥银行信用以外的所有信用形式,因而商业信用在很长时间内受到限制。据不完全统计,从1955年3月到196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其他部委先后发布了20多个取消商业信用的文件,平均每年发两个。国家对商业信用的限制甚至禁止,使票据市场失去了发展所必需的土壤。在当时的环境下,汇票仅允许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国内不得使用汇票、本票,企业与其他单位的转账以支票为主,而个人不得使用支票。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开放政策落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使国家对商业信用的限制政策逐步放松,开始陆续实行有计划和有调控的开放。具有商业信用工具特征的票据也得以逐步恢复和发展,票据在中国经济金融体系中缓慢而持续地崭露头角,并随着国家经济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逐步得到大规模应用。票据市场逐步成为中国货币市场中一个重要的子市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票据市场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到实现缓慢恢复和持续发展的状态,经历跌宕起伏的成长历程,既有市场高潮迭起的“黄金六年”,也有监管强化的低潮时期;既曾因解决“三角债”问题而获得发展契机,也曾因交易膨胀搅动金融市场而被严肃治理。大体上,我们可以把40年的票据发展历程分为六个时期。

探索和起步时期(1979年至1985年)

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在“计划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商品经济”体制下,银行信用“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商业信用作为发展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信用形式逐步开放,依托于商业信用的票据市场终于迎来了发展契机。在此期间,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国有企业作为主导力量,共同探索了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方向。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批准部分企业签发商业承兑票据。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术界和金融界分别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基于计划经济条件下利用市场搞活经济的精神,开始对票据市场展开研究与探索。上海金融界,借着上海相对活跃的金融氛围成为其中的先行者,率先着手研究票据贴现问题。

1981年,上海市草拟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法,并在小范围内积极组织试点。同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杨浦区、黄浦区两个办事处合作试行了第一笔同城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可以说,这是改革开放以后货币市场最早的萌芽。

随后,试点范围由同城扩大为异地,1981年10月,由上海徐汇区办事处和安徽天长县支行试办了跨省的银行承兑贴现业务。1982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上海分行提出的《关于恢复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请示报告》上做了批复,肯定了其试点的做法和经验,并决定在重庆、沈阳、武汉等地试办此项业务。

1984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暂行办法》,决定从1985年4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该业务。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地方的积极探索和尝试推动了央行积极地介入中国票据市场及制度的恢复与发展,但票据业务总量仍然非常小,票据市场的发展刚刚起步。

初步发展与徘徊时期(1986年至1994年6月)

经过改革之初几年的探索,票据市场经过萌芽期,开始步入初步发展的阶段。为解决当时企业间拖欠货款、占用资金严重的问题,198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联合颁布了《关于实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办法清理拖欠货款的通知》,并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重庆、武汉、沈阳、哈尔滨、南京等城市进行试点,系统推广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以清理拖欠账款,同时辅以配套政策,允许专业银行对企业进行票据贴现票据贴现是在商品交易基础上产生的,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允许专业银行间开展转贴现业务。

为推动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于1986年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再贴现试行办法》,正式开启了票据再贴现业务。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改革银行结算制度,取消了银行签发汇票必须确定收款人和兑付行的限制,允许一次背书转让,并开始试办银行本票业务。

1989年4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改革银行结算的报告》,制定了新的银行结算办法,确定了以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卡为核心的“三票一卡”的银行结算制度,商业汇票成为企业贷款清算的重要工具之一,票据业务由此得到进一步发展。到1990年年底,整个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累计融通资金量达到32 167亿元,相当于当年国家银行贷款余额的21.2%。

但是,票据市场的逐步繁荣与背后的混乱信用秩序并存。企业为套用资金违规签发、贴现票据的现象屡见不鲜,独立了几年的商业银行经营不规范,对其已承兑汇票到期拒不兑付的情况时有发生,票据业务纠纷频发,经济诉讼陡增。

针对市场上存在的一系列不规范行为,199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了《关于加强商业汇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商业汇票的使用和银行票据承兑、贴现行为。该规定出台后,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结算,以及通过票据贴现方式融资的行为显著减少,市场出现了萎缩停滞现象。以上海票据市场为例,1992年上海票据市场贴现总额由上年的232亿元降至150亿元,同比降低了82亿元,降幅超过35%。由此,票据市场由长达6年的快速发展期,进入业务停滞徘徊阶段。

在这一阶段,商业信用票据化和规范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推动票据市场的系统性、规范化发展,1993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汇票办法》,对票据市场进行强制性制度改革。

规范发展与制度化时期(1994年7月至1999年)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到1994年,国民经济已经出现过热的局面。在经济快速发展中形成的企业“三角债”问题十分突出,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必须着手加以解决。

因此,1994年年底,为解决一些重点企业之间互相拖欠货款、资金周转困难以及部分农副产品调销不畅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在煤炭、电力、冶金、化工和铁道五个行业,以及棉花、烟叶、生猪、食糖四种农副产品的购销环节使用商业汇票,开办票据承兑授信和贴现、再贴现业务。中国人民银行首次专门安排100亿元再贴现资金,专项用于上述“五行业、四品种”的票据再贴现。

至此,票据业务又获得了新的发展契机,再贴现政策也由此真正开始成为央行的货币政策工具,在调节货币供应量和调整产业结构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新政策的推动下,票据再贴现规模显著增长。据统计,截至1994年年底,全国票据再贴现余额达到203.7亿元,比年初增加155亿元,占当年中央银行贷款增量的20%左右。

在这个时期,中国票据市场的基础建设得到逐步加强,相关法律框架基本形成。1995年5月10日,八届人大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简称《票据法》),并于1996年1月1正式施行,有关票据业务的制度规范正式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

同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通过推广使用商业汇票改善金融服务的思路。随后,中国人民银行于1997年陆续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总行开办再贴现业务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于1999年颁布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这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标志着中国票据市场制度的初步完善。1999年颁布的《关于改进和完善再贴现业务管理的通知》,变更了再贴现率与贴现率的确定方式,扩大了贴现率的浮动幅度。

20世纪90年代初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是中国金融业由原始混业经营向分业经营过渡的制度确立期,很多制度规范都是在此期间确立的。中国票据市场在此过程中不断得到规范,票据市场发展所需的法律与制度框架基本形成,这为后期票据市场的进一步蓬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完善和快速发展时期(2000年至2008年)

进入21世纪,中国成功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经济获得高速发展,贸易空前繁荣,票据业务获得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为适应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商业银行积极探索票据业务的专业化发展模式,并得到中央银行的大力支持。

2000年11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在上海开办了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经营票据的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2005年5月,经银监会批准,中国农业银行也成立了票据专营机构——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

2003年6月30日,中国票据网正式启用,为全国统一票据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平台。同年7月1日,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对外发布由其编制的工银票据价格指数,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编制的第一个票据价格指数。工银票据价格指数包括转贴现价格指数和贴现价格指数。票据指数的推出有利于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票据市场中票据交易的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化趋势,也有利于为中央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机构提供票据利率走势信息,有利于推动票据市场实现集中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0年推行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制以后,原由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兑付跨系统银行汇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陆续与国有商业银行建立了代理关系,签订了代理兑付银行汇票业务的协议。鉴于此,中国人民银行于2004年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代理商业银行兑付跨系统银行汇票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4年4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停止办理股份制商业银行签发的跨系统银行汇票的代理兑付业务。汇票的代理兑付业务由商业银行按照《支付结算业务代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互进行代理。

在这一时期,随着票据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开展,其运作机制逐渐成熟,无论从规模还是专业程度上来看,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都有了显著提升,这进一步促进了票据业务的快速增长。与此同时,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也迅速扩大,除票据业务恢复初期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也纷纷开展票据业务,票据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大幅提升。

票据业务在一系列制度规范的促进下,开始走上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轨道,全国票据市场业务量成倍增长。表1-1显示了1995—2008年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2008年,中国商业汇票承兑发生额达到7.1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28.3倍;贴现、转贴现发生额达20.6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52.7倍;票据贴现余额达到1.9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127.5倍。

表1-1 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情况(1995—2008年)(单位:亿元)

随着票据业务的增长,票据融资已成为重要的短期融资渠道。从表1-2可以看出,在票据贴现余额成倍增长的同时,票据融资在贷款中所占比重,尤其是在短期贷款中所占比重逐年稳步上升。这表明,票据业务的发展极大地方便了企业融资,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短期贷款形成了有益的替代。

表1-2 中国票据贴现占贷款的比重(1999—2008年)(单位:亿元)

专栏1.1

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票据市场专业化升级版

2000年11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在上海宣告成立。这是中国首家票据专营机构,它的成立开创了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经营的新模式,确立了票据专业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经营理念。

从2002年起,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先后在全国主要区域票据中心沈阳、广州、西安、重庆、天津、郑州、北京和上海设立8家分部,构建了以总部为龙头,分部为分支,独具特色的全国票据经营网络。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致力于打造“专营、专业、专家”特色,探索创新驱动与转型发展,提出“票据资产质量最优、核心竞争力最强、行业最受尊重的交易做市商和资产服务商”的发展目标。

2002年,该营业部在上海地区牵头成立了上海市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制度;2003年,推出了中国金融业首个票据价格指数——工银票据价格指数,并在2009年推出了长三角票据贴现价格指数;2008年,营业部倡议并发起了长三角地区票据业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统一签署了《商业汇票转贴现交易合同统一文本》和《票据承付公约》;2010年,与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票据业务经营(管理)机构共同发起了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联席会议,牵头制定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以推动票据市场产品创新。

在借鉴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前期成功运行经验的基础上,2005年5月,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正式成立中国农业银行票据营业部。票据营业部模式的探索与实践,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票据专业化创新发展之路。

创新和高速发展时期(2009年至2015年)

2008年,发生于美国的次贷危机最终演化成一场全球性金融危机。为应对这场危机对中国经济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央政府启动了大规模的经济振兴计划,国家推出了高达4万亿的宏观经济刺激方案。在庞大的经济刺激行动下,金融市场流动性十分充裕,票据市场由此出现了空前的繁荣,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在市场流动性充裕的情况下,2009—2015年全国票据贴现量快速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42.16%。各类商业银行积极投身票据贴现业务,银行票据业务运作的资金化趋势不断增强,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加快票据贴现后的转贴现周转交易,从而使票据贴现总量呈爆发式增长。2015年发生的“资产荒”促使银行大力增加对票据资产的配置与交易,全市场票据贴现业务量首次突破100万亿元,达到102万亿元,同比增长68%。

票据电子化是促进票据市场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带来票据业务的深刻变化,电子化克服了纸质商业汇票操作风险大的缺点,改变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支付习惯和交易方式,普及率逐年提高,并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的推出而占据绝大多数市场份额。2011—2015年,电票的累计承兑金额由5 369亿元增加到56 000亿元;累计贴现金额从1 716亿元增加到37 337亿元;累计转贴现金额由2 151亿元增加到221 286亿元。2012—2017年票据承兑余额的变化情况如图1-1所示。2013—2017年票据贴现余额的变化情况如图1-2所示。

图1-1 2012—2017年票据承兑余额的变化情况

图1-2 2013-2017年票据贴现余额的变化情况

在如火如荼的票据市场发展中,互联网技术的崛起和银行、证券、保险领域资产管理新政的推出,使票据业务创新出现新趋势。在互联网金融崛起的带动下,“互联网+票据”的理财模式应运而生,金银猫“银企众盈(票据贷)”产品的上线,开创了将融资企业的票据收益权转让给众多理财投资人的P2B(互联网融资服务平台)模式,并在2014年开始大幅推广,该类业务模式创新甚至部分替代了企业贴现,成为全新的票据融资方式。

票据业务的迅猛增长,使得其在银行信贷规模中的占比显著提高。商业银行信贷规模依然受到监管的严格管控。在此背景下,以票据资管、票据资产证券化等为代表的票据产品创新快速崛起,其核心在于将银行表内占据信贷规模的票据资产转出表外,票据收益权逐步成为票据交易创新的焦点。此外,随着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趋势的加强,数字票据呼之欲出,并在特定机构和场景下得到初步应用,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票据探索与创新也将成为重要趋势。

治理整顿与创新探索时期(2016年至今)

在票据交易狂飙突进的大浪潮下,社会各类机构和资本通过不同的途径进入票据市场,高杠杆率操作、不合规经营十分普遍。频发的重大案件、层出不穷的各类风险事件、突破监管底线的各类创新、擦边球,使监管层注意到票据市场已经严重过热。因此,规范和治理票据市场的严厉措施随之出台。

2016年年初,银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市场监管的措施,铁腕整治票据市场。中国银监会在关于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中,针对票据市场就票据承兑、贴现市场、转贴现市场提出了详细的治理要求。

2017年,银监会在“违反金融法律、违反监管规则、违反内部规章”的“三违反”检查中发现,票据业务涉及问题金额1.98万亿元,其中,涉及资金自我循环的票据业务金额6 361.45亿元。《银行监管这一年》,《财新周刊》,2018年第3期。2018年1月13日,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违规开展票据业务位列22个工作要点之一。与此同时,央行也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给“高烧”的票据市场降温,为票据市场的长期稳健发展夯实基础。

在强化票据市场治理的同时,作为规范中国票据市场的治本之策,2016年12月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主导在上海成立上海票据交易所(简称票交所)。上海票交所的成立是中国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突破,为彻底规范票据交易、有效整合票据市场、防范业务与操作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商业信用和第三方评级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上海票交所的成立,使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大大扩展,包括券商、信托、资产管理公司在内的各类金融机构均可以参与票据市场交易,转贴现市场将空前壮大,也使票据业务开始成为联系银行和非银机构之间的主流媒介之一。

在票交所时代,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将进入崭新的阶段。正如1992年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中国证券市场的意义,上海票交所的成立必将极大地促进中国票据市场的发展。随着2018年10月几乎全部票据进入票交所交易,中国票据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新时期。我们相信,票据的品种、标准化衍生品会日渐增多,定位于增信、评级、经纪等的各类服务机构也将应运而生,票据繁荣发展的新阶段即将展开。

专栏1.2

上海票交所——中国票据市场的成人礼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2016年12月8日,上海票交所正式成立,全国统一、信息透明、以电子化方式进行业务处理的现代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初步形成。这改变了过去近40年里,中国票据市场场外分散化无序交易的局面,对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意义深远。

上海票交所作为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提供票据交易、登记托管、清算结算和信息服务的机构,承担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再贴现操作等政策职能。上海票交所由16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采用公司制形式,与国际主要交易所采取的模式非常类似。

上海票交所作为全国统一的票据集中交易与服务平台,构建了比较全面的票据交易操作制度与规则体系,实现了前中后台的一体化,实现了纸电一体化,并将逐步过渡到完全电子化。统一、规范市场的形成,有利于扩大票据市场的交易主体,并将逐步引入和形成包括评级公司、经纪商等在内的新市场角色,最终形成比较完备的立体化票据交易与服务体系,为促进中国票据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票据信息登记方面,登记承兑信息总计620.95万条,票面金额为16 110.45亿元;登记贴现信息总计28.43万条,票面金额为2 074.46亿元。在票据托管方面,累计完成票据权属初始登记2 055 769张,金额为71 440.93亿元;托管票据1 137 162张,金额为48 813.18亿元。在票据交易方面,交易6 950笔,成交金额为7 793.58亿元。其中,转贴现3 192笔,金额为1 134.89亿元;质押式回购3 735笔,金额为6 658.69亿元。在清算结算方面,共办理DVP(票款对付)、FOP(纯票过户)结算121 684笔,累积金额达15 013.15亿元。

根据市场票据有序纳入票交所交易的时间安排,年内票据将全部进入票交所交易,上海票交所的交易量、结算清算量将会显著提升,由此将开启中国票据市场创新发展的崭新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