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
从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来看,虽然世界各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很大差异,但所有金融市场都是由金融市场参与者、金融市场工具和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构成的。
一、金融市场参与者
金融市场参与者是金融市场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工商企业、居民、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和中央银行等。它们参与金融交易的动机,主要有筹措货币资金,对金融资产进行投资、套期保值、套利、投机,或者是金融监管、调控宏观经济。
(一)根据参与交易的动机划分金融市场主体
从参与交易的动机来看,金融市场主体可以划分为筹资者、投资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及监管者五类。筹资者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需求者;投资者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给者,是指为了获取各种收益而购买各种金融工具的主体。按照交易动机、时间长短,广义投资者可以再划分为投资者和投机者两类;套期保值者是利用金融市场来转嫁风险的主体;套利者是利用金融市场来赚取无风险利润的主体;监管者则是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的中央银行以及其他各种金融监管机构。
在金融市场的几大主体中,筹资者和投资者是金融市场最早的参与者。二者的区别在于在具体的资金融通过程中它们处于供求关系的不同方面,筹资者处于需求方,而投资者处于供给方。筹资者和投资者的划分必须以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为基础,金融市场上的各主体往往既是筹资者又是投资者。筹资者和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转移是金融市场需要解决的最基本的问题。
投资者、套期保值者和套利者的区别在于其从事的金融活动的性质不同。三者采取的策略、持有的资产结构不同,相应的风险和收益预期也各不相同。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的持有者都面临着价格随时发生波动的风险,收益或者损失是不确定的,因此具有投资者的特征。套期保值者采取的策略是在持有某种金融资产的同时对其进行反向的对冲操作,其原理是使自己在某段时间内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头寸达到零,从而锚定收益,避免价格波动的风险。套利者采取的策略是利用金融市场定价过程中对于均衡价格的短暂的、微小的偏离,迅速购进或者售出价格被低估或者高估的金融资产。套利者的活动能够加快金融市场的调节速度,而金融市场的有效性越强,套利者的活动空间越小。
(二)根据参与交易的部门划分金融市场主体
从参与交易的具体部门来看,金融市场主体可以分为政府部门、中央银行、金融中介、工商企业、居民个人和外国参与者等。各种参与者的特性不同,在金融市场上起到的作用也各不相同。
1.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包括中央政府、中央政府的代理机构和地方政府)是金融市场上资金的需求者,主要通过发行财政部债券或者地方政府债券来筹集资金,并用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弥补财政预算赤字等;同时,国家财政筹集的大量收入在支出前形成的资金积余又可以使其成为资金的供给者。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不同国家的政府部门可以是资金的需求者,也可以是资金的供给者。此外,很多国家的政府机构同时担负着金融市场的调节和监督职能,也是金融市场的监管者。
2.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中具有双重角色,它既是金融市场的行为主体,又是金融市场的主要监管者。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担任着最后贷款人的职责,从而成为金融市场的资金供给者。同时,中央银行参与金融市场是以实施国家货币政策、稳定货币、调节经济为目的的。中央银行通过买卖金融市场工具、投放或者回笼货币来调节和控制货币供应量,并会对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求以及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为产生影响。一些国家的中央银行还接受政府委托,代理政府债券的还本付息,以及接受外国中央银行的委托,在金融市场上买卖金融工具,参与金融市场活动。
3.金融中介
金融中介是金融市场中的特殊参与者,也是专业参与者。从表面上看,金融中介是金融市场中最大的买方和卖方,但实质上金融中介并不是资金的初始供给者和最终需求者,其买卖最终是为了金融市场中其他参与者的买和卖,这就是金融中介的特殊性所在。同时,金融中介又是金融市场中唯一的专业参与者,其专业就是参加金融市场活动,为潜在的和实际的金融交易双方创造交易条件,为买卖双方降低寻找成本,使潜在的金融交易变成现实。因此,金融中介也被称为市场创造者。金融中介可以分为存款类金融中介和非存款类金融中介两大类。
(1)存款类金融中介
存款类金融中介是指通过吸收存款获得可利用的资金,并将资金贷给经济主体中的资金需求者,或者进行投资以获得收益的金融机构。存款类金融中介在金融市场中是十分重要的中介,同时也是套期保值和套利的主体。
①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存款类金融中介中最重要的一种。早期的商业银行吸收存款,并通过承兑或者贴现的方式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现代的商业银行则发展成为金融市场中资金规模雄厚、业务领域广泛的重要的存款类金融中介。现代商业银行全面参与了金融市场中的各种活动,它既是资金的需求者又是资金的供给者,同时还可以通过创造派生存款来扩张或者收缩货币供应量,从而对整个金融市场的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这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此外还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
②储蓄机构。储蓄机构以专门吸收储蓄存款作为资金的来源,资金的运用则主要是发放不动产抵押贷款、投资国债和其他证券。与商业银行相比,储蓄机构的资产业务期限长,抵押贷款比重高。一国政府经常利用储蓄机构实现其特定经济目标,如房地产政策目标等,因此储蓄机构往往能够得到政府的特别扶持。与商业银行一样,储蓄机构在金融市场上既是资金的供给者,又是资金的需求者。
③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指由一些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组织起来的、具有互助性质的会员组织。其资金来源主要是会员的存款及非会员的存款,资金运用方式则是提供短期贷款、消费信贷、票据贴现及从事证券投资等。信用合作社为金融体系起到了拾遗补阙的作用,在经济生活中广泛动员了社会资金,覆盖了现代金融服务难以覆盖的地区,促进了社会闲散资金的聚集和利用。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信用合作社的业务不断拓展,资金来源与运用从以前的以会员为主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并且在金融市场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非存款类金融中介
非存款类金融中介的资金来源和存款类金融中介不同,它通过发行证券或者以契约性的方式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①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发行、买卖及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帮助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筹集资金。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投资银行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涉及证券承销和自营买卖、公司理财、企业并购、咨询服务、基金管理和风险资本管理等各个方面。投资银行既为资金需求者提供筹资服务,又充当投资者买卖证券的经纪人和交易商。目前,投资银行已经成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机构,在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②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主要分为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及灾害保险公司两大类型。这两种保险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都是按照一定标准收取的保险费。人寿保险公司为人们因为意外事故或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险,财产及灾害保险公司为企业及居民的财产意外损失提供保险。人寿保险具有保险金支付的可预测性,因此资金可以投入收益相对较高、期限较长的项目中,如股票等,是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之一。财产及灾害保险公司针对的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资金运用更注重流动性,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上的金融工具和安全性较高的政府债券、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券等。
③投资基金。投资基金是通过向社会公众出售其股份或者受益凭证来募集资金,并将所获资金分散投资于多样化的证券组合的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的当事人有四种:委托人是基金的发起人;受托人是基金管理公司,代理投资者经营基金所募资金;受益人是投资者,即持有基金份额的人;信托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一般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充当。投资基金按照基金份额的变现方式可以划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④养老基金。养老基金是类似人寿保险公司的一种金融组织,其资金来源是公众为退休后生活所准备的储蓄金,通常由劳资双方共同缴纳,有的只由资方缴纳。养老金的缴纳一般由政府立法规定,资金来源有可靠保障。养老基金由于能够比较精确地估计未来的支付状况,因此其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是投资于长期公司债券、优质股票及发放长期贷款。养老基金是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之一。
⑤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资本家将资金投资于新的企业,帮助管理队伍将公司发展到可以“上市”的程度,即将股份出售给投资公众。一旦达到这一目标,典型的风险投资公司将售出其在公司的权益,转向下一个新的企业。
⑥信息咨询、资信评估等金融中介。这类机构主要是指资信评估公司及其他以金融信息资讯服务业务为主的金融机构。这类金融机构既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服务,又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4.工商企业
工商企业在金融市场的运行中,无论是作为资金的需求者还是资金的供给者,都具有重要的地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有一些企业出现暂时性的资金盈余,而另一些企业则出现暂时性的资金短缺。此时企业不仅可以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资金余缺的融通,还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或者购买各种金融工具,从而得到所需资金或者实现盈余资金的投资,以实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不同目的。工商企业还可以通过发行股票或者中长期债券等方式来筹集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此外,工商企业为了控制财务风险,也经常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等活动。
5.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主要是指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者和金融工具的购买者。居民个人除必要的消费外,为了筹集资金或者留存部分资金以备不时之需,往往会将手中的资金存入银行或者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通过这些金融投资组合,既可以满足居民个人日常的流动性需求,又可以达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居民个人既可以直接购买金融工具进行投资,也可以通过金融中介进行投资,如投入保险、购买共同基金等,最终都是向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此外,居民有时也会有资金需求,如用于耐用消费品的购买以及住房、汽车消费等。
6.外国参与者
外国参与者(foreign participants)包括所有来自国外的参与者(家庭、非金融机构、政府及中央银行)。随着世界各国逐步放开其金融市场,外国参与者参与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的现象将越来越普遍。
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参与者,表1.2汇总了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
表1.2 各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
想一想
金融市场参与者中哪些机构最为重要,为什么?
二、金融市场工具
金融市场工具是指金融市场主体交易的对象(交易的标的物),是金融市场上资金运行的载体,通常被称为“金融工具”。对于金融工具,可以将其理解为金融工具持有人对发行人的债权或权益,对金融工具的发行人而言是金融负债,对金融工具持有人而言是金融资产,是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工具种类繁多,分类方法也有多种。按照金融工具的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债权凭证和所有权凭证。①债权凭证是指发行人依法定程序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权凭证反映了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对还本付息的条件有所约定。②所有权凭证一般指股票,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此获得股息红利的有价证券。
按金融工具的市场属性和期限,金融工具可分为货币市场工具、资本市场工具和金融衍生工具。①货币市场工具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金融工具,包括短期政府债券、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同业拆借、回购协议等。货币市场工具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特征。②资本市场工具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代表债权和股权关系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债券等。与货币市场工具相比,资本市场工具期限长,价格波动幅度较大。③金融衍生工具是指建立在基础金融工具之上,价格取决于基础金融工具的派生工具,主要包括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等。表1.3中列出了主要的金融工具。
表1.3 金融工具
(二)金融工具的特征
虽然金融工具的种类很多,而且各具特点,但它们都具有偿还性、流动性、风险性和收益性的特征。
1.偿还性
金融工具的偿还性是指金融工具的债权人或投资人可以按照金融工具上所记载的应偿还债务的时间,到期收回投资本金。债券一般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以满足不同筹资者和投资者对融资期限和收益率的不同要求。对于股票,虽然它属于长期投资,但可以通过卖出股票收回投资,仍然具有偿还性。还有一种永久性债务,这种公债发行人同意以后无限期地支付利息,但始终不偿还本金,这是“长期”的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银行活期存款随时可以兑现,其偿还期实际等于零。
2.流动性
金融工具的流动性是指金融工具在不受或少受损失的情况下能迅速变现的能力。能随时在市场上出卖而换取现金的金融工具,其流动性强,反之则弱。衡量金融工具流动性强弱的标准,一是金融工具能否及时变现,二是变现过程中价格的损失程度和交易成本的大小。
3.风险性
风险性是指金融工具的持有人预期收益不能实现,甚至连本金也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性是由未来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未来的经济变化有些是可预测的,有些是不可预测的,这些经济变化会影响金融工具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使金融工具具有预期收益不确定性的风险。金融工具的风险性不仅取决于发行人的资信水平、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还受宏观经济状况、金融市场完善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金融工具能定期或不定期给持有人带来收益的特性。金融工具收益性的强弱是通过收益率来衡量的,具体指标有名义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和平均收益率等。
想一想
金融工具与一般的商品相比有什么不同?
三、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
有了交易主体、交易工具及交易媒介,只是有了形成市场的可能,要使金融市场成为现实的市场并正常运转,还需要一定的制度安排——组织方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就是把交易双方和交易对象通过金融机构这个媒介联系起来,共同确定交易价格,最终实现转让交易对象目的的形式。金融市场的组织方式主要有拍卖方式和柜台方式两种。
1.拍卖方式
金融市场上的拍卖方式(auction)是指所有的金融交易都采取拍卖的方式成交,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价来确定买卖的成交价格。目前,公开竞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人工拍卖,即由金融工具的出售方通过呼喊加手势的方式报出要价,购买方之间激烈竞争,报出买价,出价最高的购买方将最终获得所售金融工具;另一种方式是计算机自动撮合,即买卖双方不必直接见面,而是分别将欲买和欲售金融工具的价格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自动配对,实现成交。时间优先是指同样的价格先提出的优先成交。价格优先对购买方而言,是指同一时间提出,价格高的优先成交;对出售方而言,是指同一时间提出,价格低的优先成交。金融市场工具的拍卖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所内除了有真正要买卖金融工具的市场参与者之外,还有受人委托代理买卖的经纪人和股票交易商。他们由作为交易所会员的经纪人公司和证券公司派出,这些公司受实际投资者、筹资者、保值者或者投机者的委托,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尽可能有利的价格进行交易。这是拍卖方式的一大特点。
拍卖方式可以分为单向拍卖(one-way auction)和双向拍卖(two-way auction)。①单向拍卖方式的交易双方,一方是一个交易群体(trading crowd),而另一方是一个交易单位。后者报出买卖金融工具的出价或要价;前者中的各个交易单位围绕报价展开竞争,竞相抬价以求买进或者竞相压价以求售出。最后,后者将要出售的金融工具卖给出价最高的交易方,或以最低的价格购得要购买的金融工具。②双向拍卖方式的交易双方都是交易群体,交易双方在买卖某种交易工具时,以该种工具上次成交的价格为基础,分别提出各自的出价和要价。买方希望以较低价格买入,卖方希望以较高价格卖出。买方群体中不断有人为买进而提高出价,卖方群体中不断有人为卖出而降低要价,这样双方的报价逐渐接近,到双方群体中最高出价和最低要价相等时便可以成交。
2.柜台方式
柜台方式(over-the-counter)是指通过作为交易中介的证券公司来买卖金融工具,而不是通过交易所竞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在这种方式中,金融工具的买卖双方分别同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或者将出售的金融工具卖给证券公司,或者从证券公司买进欲购买的金融工具。
在以柜台方式组织的金融交易中,买卖价格不通过交易双方直接竞争来确定,而是由证券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供求关系自行确定。对于同意交易的某种金融工具,证券公司以双价制(ask and bid system)的方式进行挂牌,即同时报出该工具的买入价格(bid price)和卖出价格(asked price),表示愿意以所报出价格买入或者卖出金融工具。证券公司一旦对某种金融工具报出双价,则在报出新的价格之前,不得拒绝以已经报出的买入或者卖出价格来买卖该种工具。一般证券公司的报价中买入价格低于卖出价格,价差(spread)就是证券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