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集团公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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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的合作

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是国内黏胶纤维主要生产厂,黏胶纤维生产过程中要用到中泰化学的液体烧碱产品,中泰化学与新疆富丽达是上下游、互相依存的合作关系。

2008年,新疆富丽达一期年产10万吨差别化黏胶纤维项目建成投产。为满足项目投产对主要化工原料液体烧碱的需要,2008年11月20日,新疆富丽达与中泰化学签订第一批1093吨50%液体烧碱购销合同,两家企业开始合作。

2009年至2012年,随着新疆富丽达黏胶纤维产能进一步释放,每年使用中泰化学液体烧碱的数量也呈几何倍数递增:2009年31705吨、2010年51710吨、2011年95683吨、2012年171839吨。新疆富丽达基于液体烧碱生产成本低、新疆内运费低的优势,成为中泰化学在新疆的最大液体烧碱用户,为后期两家公司进行跨界强强联合奠定了基础。

随着新疆富丽达产能的不断扩大,2013年,新疆富丽达采购中泰化学液体烧碱量185284吨、2014年201406吨、2015年214456吨、2016年263752吨、2017年323295吨(含控股子公司阿拉尔市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65000吨),连年创造新高。

为推动上下游企业的战略合作,实现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势互补,实现液体烧碱就地消化,降本增效。2014年3月12日,中泰化学与新疆富丽达及其股东签署了《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重组增资框架协议书》,并以2014年2月28日为基准日,对新疆富丽达进行了审计、评估。协议约定中泰化学以现金47725.804万元向新疆富丽达投资,增加新疆富丽达注册资本25714.286万元,增资完成后,新疆富丽达注册资本增加至85714.286万元,中泰化学占新疆富丽达注册资本的30%。

此次增资于2014年5月10日完成,中泰化学由原来的新疆富丽达上游原料客户,转变成为股权仅少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同年12月24日,中泰化学、新疆富丽达跨界强强联合暨年产40万吨黏胶纤维、350万纱锭仪式在新疆富丽达举行。

为继续完善延伸中泰集团产业链,实现多元化发展,2015年12月25日,中泰化学第二次对新疆富丽达进行增资,持股46%,同时,通过中泰集团持有的5%股权,合计51%股权,实现了对新疆富丽达的绝对控股。

2016年4月22日,中泰化学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配套募集资金项目,以发行股份方式收购新疆富丽达剩余54%股权(含中泰集团5%股权),第三次对新疆富丽达进行增资,实现了对新疆富丽达的全资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