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物业服务信息化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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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国住宅小区的兴起,现代物业管理从香港传入内地。1981年3月,内地第一家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深圳市物业管理公司成立,标志着内地物业管理的诞生,从此物业管理在内地迅速发展。

1994年3月23日,建设部颁布了33号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住宅小区应当逐步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由物业服务公司统一实施专业化管理”,并对管委会、物业服务公司的权利、义务,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以及物业管理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等作出了规定,这是内地物业管理划时代的文件,为内地物业管理的正规化、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2000年10月15日,全国物业管理企业代表1000余人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成立典礼,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章程》,并选举了协会首届理事会,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的作用就是成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纽带与桥梁。

2003年9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的新阶段,以《物业管理条例》确立的7大基本制度为基础,相继制定一系列的配套法规政策,全国60多个省、自治区和城市制定了物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经过10多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一个内容全面、结构合理、科学规范、特色鲜明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2007年3月,《物权法》颁布,明确了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同管理权,奠定了物业管理的民事法律基础。

2008~201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3次提出“大力发展物业服务业”。201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物业服务业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根据2013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的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物业管理行业已拥有71000余家企业、612万从业人员,管理各类房屋面积145亿平方米,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

经过30多年的发展,物业服务从商品房到保障性住房,从居住小区到办公、工业、商业、学校、医院以及交通、文化、体育等公共建筑,从单一类型物业到综合性物业,从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到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后勤社会化的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已覆盖不动产管理的所有领域,物业服务品质显著提高,居民满意度稳步提升,市场机制初步形成,行业自律逐步规范。随着物业管理作用的不断显现和物业管理观念的渐入人心,已经从“要不要做物业管理”的起步阶段,进入了“如何做好物业管理”的初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