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汪精卫傀儡政权的成立和日伪对沦陷区的统治
第一节 筹组汪政府的活动
一 汪精卫赴日会谈
汪精卫一伙跑到上海后,随即开始谋划筹组新政府的活动。他们深知,日军控制的沦陷区内已有各种伪政权,再要在那里建立新的政权,必须首先取得日本方面的同意。于是,汪精卫等人迫不及待地同日方进行交涉,同时还要求去东京与日本政府高层进行商谈。
此后,汪精卫先派周佛海、梅思平与日方代表今井武夫进行了初步商谈。双方多次接触过程中,周佛海等介绍了汪精卫关于组府的设想,同时也向日本提出一个基本要求:“希望日本政府不折不扣地实行第三次近卫声明,如实使四亿中国民众知晓日本的政策不是侵略性的。”对于将来新政权使用的旗帜问题,汪精卫坚持“国旗绝对不能改为青天白日旗以外的旗帜”(1),以证明自己是国民党正统的延续。
当今井武夫带着上述意见返回东京汇报时,汪精卫召集骨干,抓紧商讨赴日谈判的具体方案。1939年5月28日,他们正式议定一份内容详尽的《关于收拾时局的具体办法》。该《办法》首先确定了此次“和平运动”的基本原则,即:“收拾时局之要旨以收揽人心为先决条件,因此,以不使抱有因外来压力而变更政体与中断法统(所谓法统即指现在的法律系统,亦即以国民政府之名制定的现行法制)之观念,实为重要”;“此次收拾时局办法的根本精神在于笼络人心,因此,不变更政体和法统,而以变更国策收拾此次时局为要务。”(2)
根据上述原则,该办法还针对建立新政权问题提出了三个必要步骤:
第一,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他们认为,应“首先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依照此次大会的决议,授权汪先生以党内同志及党外人士组织中央政治会议,负起改组国民政府之责。在现行法制上此为合法的步骤,不使任何人有指责之余地。而且代表大会在法律上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手续,使国策的变更成为合法化”(3)。《具体办法》中对于如何召开此次大会拟订了十大步骤,主要内容有:1.由汪精卫指定人员组织“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进行大会的筹备工作;2.在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推举汪精卫为国民党总裁,授权他指定中央委员;3.授权中央执行委员会修改总章;4.重新制定国民党的政纲及政策;5.宣布重庆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今后“一切措施及文告概属无效”;6.宣布“实行三民主义,复兴中华民国”,“彻底肃清共产主义的思想、行动及一切组织之宣传”,“调整国际关系,确立东亚和平”等三项内容为国民党最高指导方针;7.授权汪精卫以党内外人士组织中央政治会议,“负起改组国民政府及还都南京之责”;8.国民党以外之党派中其主张公正者,予以公认;9.国民政府的改组吸收各党派,“在全民的基础上组成之”;10.“使国民政府召开国民会议”(4)。由此可见,汪精卫集团的如意算盘是通过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将“正统”的旗帜从蒋介石手中夺过来装扮新建立的伪政府。
第二,召开中央政治会议。这一步实际上是完成新政府的各项组织工作。汪精卫依照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之授权,招聘若干党内外人士,组成中央政治会议,讨论“实行改组国民政府与还都南京”事宜。具体决议应包括以下四项:1.“国民政府指定一定期限还都南京”;2.“林主席(林森)……今后所发表意见一概无效,而由行政院长摄行主席的职权”;3.“推举五院院长并任命行政院各部部长”;4.“改组军事委员会”(5)。
第三,国民政府“还都南京”。他们不顾各种反对意见,坚持新政权仍称“国民政府”。其主要理由是:“盖新政府在于以此来集合同志与军队使之成为主体,新政府的名称定为国民政府,始得使彼等保持真面目,云集于新政府的旗帜之下。”因延用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的名称,所以文件强调新政府不是成立,而是“还都”。他们还声称,“政府必须统一”。为表明自己是惟一代表中国的政府,他们对国内各种政府采取一概否定的态度,具体措施有十条之多,主要是:1.在宣布还都南京的同时,已经在沦陷区内建立的“华北临时政府”和“华中维新政府”,即“自动宣告完成任务,自行取消政府的名义”;2.发表还都宣言后,“重庆伪政府对国内发布之法令、规章及对外缔结之条约协定,一律归于无效”;3.“宣告改变国策,即以和平建设、睦邻反共为指导方针”;4.发布公告,令重庆及地方公务员于半年内来南京报到;5.“命令前线各军停战”,6.“各地游击队各自在当地等待检验收编”;7.“促进与日本之平等互惠的谈判,以调整邦交,奠定永久和平之基础”(6),等等。
这份《具体办法》最初虽作为与日本讨价还价的筹码而拟订,但实际上是汪精卫集团筹建伪政府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并成为后来汪伪政府制定政策的基本原则。为使这次赴日谈判取得成效,汪精卫与周佛海做了具体分工。汪精卫主要务虚,同近卫前首相、平沼首相及日本内阁重要大臣进行“推心置腹地交换意见”。周佛海主要务实,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为有利于“和平运动”的开展,日本应表示“丝毫没有侵略、统治中国或干涉中国内政的想法”,以使中国国民谅解,为此,必须向日本政府提出“有关实行尊重主权原则的各种要求”;二、向日方强调,新政府不是因日本的压迫而成立,有必要不使法统中断,所以新政府定名为“国民政府”,建立的形式是还都,以三民主义为指导原则,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这几项为绝对条件,务须求得日本政府的谅解与同意(7)。5月31日,汪精卫偕周佛海、梅思平、高宗武等十一人,在日方代表影佐祯昭、犬养健等人陪同下,秘密从上海飞赴日本,进行组府谈判。
对于汪精卫的组府计划,日方事先“全然没有足以与之相对应的准备”,其主要原因是双方各有自己的打算,汪精卫的设想已超出“重光堂会谈”的范围。“重光堂会谈”的内容虽得到日本内阁的认可,但当时日本最重视的是如何利用汪精卫集团的出逃,以达到分化、瓦解中国抗日阵线之目的。当时近卫文麿即对汪精卫的组府设想表示了“冷淡的、猜疑的、悲观的”态度,他“真诚希望汪作为居间调解人”,以推进同中国的谈判(8)。不久,近卫内阁倒台,继任的平沼内阁对汪精卫的态度更为冷淡。影佐祯昭事后曾说:“日本政府在当时没有要求汪氏建立政府,也没有怂恿汪氏建立政府。”(9)直至5月11日,今井武夫将汪精卫准备来日本谈判在南京建立新政府一事报告东京方面时,日本政府仍犹豫不决。尽管陆军省持支持态度,但外务省与海军省仍持有不同意见。几经协商,意见仍难于统一,如果拖延汪精卫访日的时间,局势可能发生意外变化。5月29日,影佐等人竭力向日本内阁进言:“应抓住现在这个难得气氛。而且近来汪的周围流传着日本政府的真意在于和蒋介石谈判的谣言,似有退缩的现象,所以希望能按预定的安排偕其进京。”(10)在此情况下,日本政府才勉强同意汪精卫一行赴日访问。
5月31日,汪精卫抵达东京,这迫使日本政府迅速对汪的方针政策做出决定。于是,陆、海、外三省及兴亚院分别召回派驻中国各地的有关官员回东京协商。6月2、3两日,陆、海军分别召开“现地与中央座谈会”,现地陆军对汪精卫要求以青天白日旗为国旗,以及取消临时、维新政府的主张表示保留,但对建立以汪为首的新政府则表示同意和协助。6月5日,日本内阁五相会议上通过了《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方针》规定:1.“新中央政府以汪、吴和已设政权以及翻然悔改的重庆政府等为其构成分子,中国方面的问题,应依靠彼等的适当合作建立政权”;2.“新中央政府应根据关于调整日华新关系原则,正式调整日华邦交。此等组成人员应于事前接受上述原则”;3.“新中央政府的组织和成立时间,应适应涉及全局的战争指导步骤,根据自主的观点处理之,为此,特别需要具备人的因素和基础实力”;4.“中国将来的政治形态,应适应其历史与现状,以分治合作主义为原则,具体内容则应根据《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决定之:华北应是国防上、经济上的日华紧密结合地区(蒙疆为特别高度的防共自治区域),长江下游地区在经济上为日华紧密结合地带,华南沿海除将特定岛屿设定为特殊地位外,内政问题以交给中国方面为原则,尽量避免干涉,在适应新中央政府的体制,尊重其领导者意向的同时,特别要考虑到我国对现有政府的特殊关系”;5.“关于国民党及三民主义,如果放弃容共抗日,改为亲日满防共的方针,则与其他亲日防共为其主义者相同,允许其存在”;6.“重庆政府在放弃容共抗日政策,实行必要的人事更换,并接受上述第一、第二项方针时,即承认其屈服,可成为组成新中央政府的一分子”(11)。
这是一个决定汪精卫集团未来命运的重要文件。它明确规定,将来的新中央政府,是一个在日本占领军控制下的各种亲日势力的联合体,同时,汪精卫必须承认上一年11月日本御前会议决定的《调整日华新关系的方针》,而这一方针他尚未见过。在这里,日、汪双方在上海“重光堂会谈”中达成的《日华协议记录》的内容不见了,日方的要求背离了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的原则。为了使汪精卫就范,平沼首相、近卫枢密院议长及其他内阁大臣,分别会见汪精卫,以示重视,但这些会见都是礼节性的,丝毫未触及实质性内容(12)。这样,使汪精卫感到日本政府很“诚恳”,产生了将会有一个“光明前途”的印象。
汪精卫到达日本等待了十天后,日本政要才出面接见。除寒暄之外,他非常想了解日本政府对自己出马组织新政府的态度。虽然平沼等人高唱日本“尊重武力”,是为了“争取东亚,特别是日华两国间的永久和平”,进而“维持世界人类和平”等空洞论调,并对汪精卫大加称赞、鼓励,以此搪塞过去。但在同陆军大臣板垣征四郎会谈时,还是涉及了这个敏感问题。6月15日,板垣会见汪精卫,他一开始就说:“我认为,要在中国建立新的强有力的中央政府,必须争取重庆方面的要人和军队的多数。您对此一定有相当把握,如果能听到这方面的情况,实为有幸。”这对手中没有一兵一卒,也没有一寸地盘的汪精卫来说,无异是一场奚落。汪精卫心里有气,但为了求得支持,只得忍气吞声地向板垣分析重庆“要人方面”与中国军队内部的情况。他认为“蒋介石现在已经绝望”,因为“大部分的要人心里希望和平”,而且“不满意蒋的容共政策”;关于军队,只要善于利用,就可使其“作为建设新中国的基础”。因此,他希望日本政府应“深刻考虑”中国军队和民众的“民族意识”,“为日本计”,应“给予中国民族生存的机会,保留他们的希望,这是最明智的策略”(13)。汪精卫的言外之意很清楚,就是乞求日本军方支持自己的组府方案。
可是,板垣根本不理会汪精卫的“苦心”,他直截了当地对汪精卫的组府方案提出不同意见。汪精卫原先设想一个国家不可能有几个政府同时存在,因此一旦汪政府正式成立,“临时”、“维新”等“已设政府”应立即宣告自行解散。但板垣却强调日本政府“分治合作”的原则,认为新政府成立后,应“只废止维新、临时两政府的政府名义,而不是取消其内容及其事实”。其原因是:华北是“日中两国国防上和经济上的特殊结合地区,蒙疆是国防上特别为防卫苏联的防共区域,长江下游地区是日华经济提携最密切地区。根据各地区的特征,并参照日华关系紧密的程度,有必要把以前临时、维新两政府与日本之间发生的关系以某种组织形式保持下来。华南沿海,由于对南方国防上的必要,主要是海军的问题,但不能不考虑两国国防上的特殊关系。”(14)这无异向汪精卫发出警告,即日本已经在华北、蒙疆、华中以及华南沿海取得的权益,均不允许汪精卫染指。对此汪精卫颇为不满,称:“只废除临时、维新两政府的名称而其实体依然存在的话,中央政府则将流于有名无实。如果两政府的实体必须保留,那么组织中央政府只能延期,国民党将另找地盘组成一个政权以待来日,时机成熟再组织中央政府。”(15)而板垣也对此前的话进行解释说:“不是指让地方政府有大得可以和中央政府相抗衡的权限。当然,只要在中央政府下给予相当的权限就够了。维新政府、临时政府是随着战局的发展而产生的,和日本方面已经有了种种既成事实,也已经组成关于地方经济开发的机构。前面所说的尊重事实,就是指的这种既成事实”。这样,在日方的胁迫下,汪精卫不得不答应将来在华北设置政务委员会一类的机构,给予较大的自主权限;对于维新政府,根据日本方面的处理意见,另外研究具体方案(16)。
在同板垣会谈时,双方在使用何种旗帜的问题上也发生了一番争论。汪精卫为标榜自己是国民党正统,认为“国旗”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所以坚持新政府必须延用青天白日旗。对此,板垣表示反对,他坚持必须在“国旗”和“党旗”上方加一块印有“反共和平”字样的大型黄色三角布片;对于军队,为避免混淆与纠纷,只使用“写着反共和平大字的黄色旗帜,而不用其他的旗,如国旗等等”。汪精卫则强调:如果军队不使用国旗,只使用黄色旗,“作为国家的军队,无论如何有损体面”;“军队不使用国旗,就与军队的士气有关,怕给予不好的影响,如果长期不使用国旗,担心是否会影响军队在精神上的统一性”。板垣坚持说:“从军队的立场来说,现在日军正在和用青天白日旗的中国抗日军进行战争。即使在占领地区,所谓游击队很是跋扈。军队的敌忾心由此旗帜而产生,从军队心理来说,也是当然的。老实说,军方甚至对于日军占领区内除了军队以外的政府机关,或一般民众使用国旗都有相当的困难。所以不得不采取严格取缔的方法,不使为此产生误解。何况中国军队突然升起国旗,其情况极为危险,自不待言。所以我想,无论在前线或是后方,至少在军队方面使用国旗,会造成误解。”板垣并一再强调,“这一点是政府和军方充分研究的结果”。言下之意,这一问题没有商讨的余地。此后,经过双方反复协商,日方提出一个折中方案,即在“国旗”的上方加一条写有“和平反共建国”字样的黄色三角飘带。
一贯以继承国民党“党统”和国民政府“法统”自居的汪精卫,居然在“国旗”问题上放弃原来立场,最终接受日本的方案,这在汪精卫集团中引起巨大反响。对此,就连汪精卫最重要的亲信周佛海也深感不满,称这样的三角小黄旗像一条“猪尾巴”。对汪精卫这次赴日谈判,负责从中联络的日本人西义显也认为是失败了。他在事后曾这样分析:“把平沼首相坚持近卫声明的要点和板垣陆相肆无忌惮地交换意见总结起来,就是说,日本要把蒙疆作为日本的防共特区,把华北作为日本国防和经济的合作区,把华中作为日本经济合作区。这只是日本罗列片面的要求,根本否定中国民族主义的主体。平沼政府的真实意图,根本不是超越近卫声明,而是从近卫声明后退,虽然表面上依照声明,但随着问题的具体化,就想用旧有对华权益思想无多大差别的消极解释,强加给汪精卫,如果这也为汪所接受,这只能说汪的宽宏大量。单就这一点,已毁坏了和平工作的基础。至于说什么继承三民主义的法统,显然完全是废话。”(17)
汪精卫赴日谈判将近二十天,没有达成任何实质性协定。6月18日,汪精卫怀着沉重的心情以及对日本政府尚存的一丝幻想,乘船离开日本前往天津,准备同临时政府的王克敏商讨组府事宜。周佛海则留在日本,继续与日方进行交涉。
二 建立特务组织
汪精卫的组府活动是以上海为中心展开的。作为远东第一大都市,英、美等国早年在上海市区中心设有租界地。尽管抗战开始后不久上海地区就被日军占领,但为避免同西方国家发生正面冲突,日本政府仍对英、美等国租界采取了维持原状的政策。因此,日军的侵略势力暂时无法深入租界内部。这些外国租界,于是也成为日军占领区中的孤岛,以及各种爱国力量进行抗日活动的基地。抗日爱国力量在上海的活动,不仅阻碍了汪精卫组府活动的进程,同时也对汪伪骨干的安全构成威胁。为摆脱这一被动局面,汪精卫集团在日本特务机关的支持下开始网罗死党,筹建特务组织,用暴力和恐怖的手段,残酷迫害抗日爱国志士,借以维持毫无政治基础的傀儡政权。
汪伪特务组织的创建者与主要头目是李士群。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治变节分子。20年代,受大革命高潮的影响,他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去苏联留学。回国后即以《蜀闻通讯社》记者的身份,在上海从事中共地下工作,此间曾被公共租界巡捕房逮捕。1932年,李士群被国民党中央组织部“调查科”特务逮捕后很快投降,成为“调查科”上海区直属情报员(18)。抗战爆发后,李士群不满在中统特务机关内的地位,一心想改换门庭。1938年夏秋之交,他席卷所经手的公款,从大后方假道越南转至香港,拜会日本驻香港总领事,开始投靠日本。此后,他被派往日本驻上海使馆,为书记官清水董三做情报工作。
回到上海后,李士群先后把“中统”上海区情报员唐惠民、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驻沪特派员章正范、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成员刘某等拉下了水,让他们充当日本使馆的情报员。同时,他又与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委员汪曼云达成互相照应的默契。1938年底,李士群开始考虑从情报活动转向特工行动。他深知,搞特工必须有一批经验丰富的骨干。他把目光集中到原国民党军统局第三处处长丁默邨身上。丁默邨1932年即担任军统局第三处少将处长,地位与戴笠差不多。全面抗战爆发后,戴笠地位急剧上升,而丁默邨的第三处于1938年初秋遭裁撤,此后不久丁即离职前往香港“养病”,同时静观事态变化。1938年底,丁默邨又秘密到上海,后被日本人发现并受到严密监视(19)。为把丁默邨拉下水,李士群一面在清水董三面前极力吹捧丁的地位、才能及声望,表示愿意让丁坐头把交椅,自己充当副手。同时,李士群又专门找到丁默邨,诱迫其加入到所谓的“和平运动”中。
李士群的活动越来越受日本当局重视,其地位也步步提高。丁默邨来到上海后,日本方面更对丁、李合作搞特工的计划寄予厚望。1939年2月,在清水董三引荐下,日本“对华特别委员会”首脑土肥原贤二会见了丁、李二人。“对华特别委员会”是直属日本内阁,“专门负责以有关重大对华谋略及建立中国新中央政府的执行机关”。所谓“重大对华谋略”,是指除开直接作战的“关于政治、经济的谋略”(20)。因该机关以土肥原贤二为首,所以一般称其为土肥原机关。
土肥原机关设在上海虹口公园北侧的“重光堂”内,根据预定计划,决定物色北洋时期曾在中国政坛上出过风头的唐绍仪、吴佩孚、靳云鹏为新中央政府首脑。然而,唐绍仪由于遭国民党特工袭击而死去,靳云鹏也早已在中国政坛上失势,没有什么作为,吴佩孚则不能与土肥原很好合作。尽管土肥原费尽心机,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他不得不哀叹:“可恶的吴佩孚已经没有希望了!”(21)
正当土肥原机关陷入困境、无计可施之际,丁默邨、李士群的出现使土肥原喜出望外。丁、李两人向土肥原陈述了组建特工队伍的设想,并提出请求日本军方援助的理由,即“上海恐怖活动的元凶是重庆的特务工作队,蓝衣社的地下组织。日本军警可以逮捕现场的犯人,但是如果不破获蓝衣社的地下组织,那是没有用的。”他们还向土肥原吹嘘:“我们知道敌人的力量所在,也知道它的弱点所在,我们一定能够取胜,请给我们以援助和指导。”(22)几天之后,丁默邨与李士群向土肥原提交了两份资料,一份是《上海抗日团体一览表》,另一份是《上海特工计划书》。前者是李士群数月来情报资料的汇总,后者则是他们组建特工队伍的蓝图。计划书以获取日本经费、武器为前提,详细罗列了组建特工队伍的方针、工作要领、组织机构等要项,同时还按照工作据点的设置、行动队伍的组成、经费的使用、兵器的保管和修理、反谍报的方法等具体事项,逐项列出了明确方案。这项计划书引起了土肥原的重视,他及时将此情况向日本大本营作了报告。
日本陆军对此计划很感兴趣。当时,影佐祯昭等人正与汪精卫集团联络,策划所谓“日华和平运动”。他们认为,稳定上海局势,镇压爱国民众的抗日浪潮,阻止国民党特工的恐怖活动,是整个和平计划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因此,他们主张把丁默邨、李士群的特工计划作为整个对华和平工作的组成部分。2月20日,日方以大本营参谋总长的名义下达了《援助丁默邨一派特务工作的训令》,明确指定由土肥原贤二的助手晴气庆胤具体执行(23)。从此以后,丁默邨、李士群的特工组织便由晴气庆胤直接指挥,直属日本大本营领导。同年8月,以影佐祯昭为首的“梅机关”成立后,又划归“梅机关”领导。
获得日本军方支持后,丁、李两人立即开始着手特工总部的筹建工作。为“笼络争取上海租界内各阶层的中国人”,日军当局允许他们采用各种方式,在上海的原国民党党部成员、捕俘的重庆系特工人员、学校师生等方面物色合适分子,加入其特工组织(24)。另外,他们还炮制了一套“和平运动”的理论,进行欺骗宣传。谎称“和平运动”是“以和平求和平”,是为了使中国尽快统一;相信以战争求和平,则是“中了共产党的计谋,中国要灭亡的”。经过一番活动,逐步形成了特工组织的核心,最早的骨干主要有七人,他们是:丁默邨、李士群、唐惠民、茅子明、李志云、杨杰、张鲁,当时被人称作“七人委员会”(25)。此后不久,蔡洪田、马啸天等一批人又或明或暗地参加了进去。
与此同时,他们还在上海租界巡捕、包探听,以及帮会、流氓中网罗对象,组织行动队。通过金钱和武器引诱,使得三教九流人物纷至沓来。如以吴四宝为首的地痞流氓,以潘达为首的公共租界华籍特别巡捕“十兄弟”,先后投入李、丁门下,成为骨干。
特工队伍初步建成后,丁默邨、李士群心里很清楚,以此充当日军的别动队,捞点“外快”,已经不成问题,但要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却并非轻而易举之事。为了在政治上打开“局面”,他们经日本当局授意,开始投靠汪精卫集团。丁默邨刚到上海时,汪曼云就曾当面提醒他说:“以你丁默邨三个大字来‘号召’是不够的。过去你的工作环境与条件,你的大名,别说党外的人不知道,即使党内的人,若非‘CC’骨干,也很少有人晓得的。所以这件事,在你倒不是才的问题,而是号召力方面,确有一些事倍功半的。”为此,向他建议道:“事到如今,当然不能因困难而不做,为求事的迅速‘成功’,我觉得倒不如去接上汪精卫的关系,好在汪精卫已发表了艳电,要是你能采纳我的意见,一定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26)丁默邨点头称是。以后,通过汪曼云的居中牵线,丁默邨、李士群、特工队与周佛海接上了头;又在日方的“训令”之下,汪精卫决定全盘接纳丁、李的特工组织作为自己的警卫武装。在日方的安排下,丁默邨、李士群曾与汪精卫洽商双方合作的条件。丁默邨等提出参加汪伪“和平运动”的条件有二:一、“承认丁、李的特工组织是汪派国民党的秘密警察,并成立特务工作总司令部(特工总部),十月份以后,经费由汪精卫供给”;二、“如果新中央政府成立,要给丁、李等人内政部长、上海市长、江苏省主席几个席位”(27)。于是,汪精卫、周佛海等人与丁、李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最后议定由丁、李日后主持警政部,并担任“全国代表大会”的发起人(28)。这样,双方达成一致。从此,汪精卫集团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特工队伍。
丁、李等人投向汪精卫集团后,为适应队伍的扩展,开始寻找合适的基地。几经搬迁,最后选中沪西极司非尔路(29)七十六号,极司非尔路是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在租界外强行修筑的一条马路,属越界筑路,所以路权归工部局巡捕房管理,马路两侧仍属华界。位于马路中段的七十六号,原是国民党安徽省主席陈调元的一座花园洋房,因该处三幢洋房的地基曾为洋商购买,所以挂的门牌为蓝底白字,与周围白底黑字的门牌明显不同。日军占领上海后,该房遂被日军控制,后经晴气庆胤联系,同意拨给丁、李使用。丁默邨等将七十六号的房屋建筑进行了大规模改造,设立了“警卫总队”的办公室、“审讯室”、“看守所”,进出大门必须持有特别通行证(30)。从此,“七十六号”成为令人生畏的一个名字。
汪伪特工总部开张后,立即配合侵华日军,疯狂镇压上海爱国民众的抗日反汪运动,接连不断地制造流血惨案,其首要攻击目标是上海新闻界。上海沦陷后,留沪爱国报人利用外国租界,继续出版报刊,宣传抗战。汪精卫集团叛离抗日阵营后,上海各报刊纷纷揭露日汪勾结的阴谋,提醒人们要同这伙汉奸划清界限。因此,汪伪集团将上海爱国报人视为眼中钉,必欲清除而后快。1939年6月中旬,丁、李等人以“中国国民党铲共救国特工总指挥部”名义向上海各抗日报刊负责人、编辑、记者发出恐吓信,威胁称:“如再发现有反汪拥共反和平之记载,无论是否中央社之稿件,均认台端为共党之爪牙,希图颠覆本党及危害国家”,“决不再作任何警告与通知,即派员执行死刑,以昭炯戒”(31)。同时,又公开发表一道对83人的“通缉令”,将一批新闻界人士列为通缉对象。威胁之外,他们又多次出动汉奸武装袭击《中美日报》、《大晚报》、《大美晚报》等报馆,杀害爱国报人,殴打报贩,妄图堵截抗日反汪报刊的发行。
特工总部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采用威胁利诱手段,为汪精卫集团网罗党羽。其惯用手法是先派一个与对方熟悉的人去拜访,宣传“和平反共建国”的汉奸理论,并以金钱、官位相引诱。如对方不为所动,即再派人送去恐吓信,里面还有一颗子弹,限其一星期内离开上海,以此给对方造成巨大精神压力。倘若如此仍达不到目的,就采用强行绑架的手段,在七十六号内“嘱令宣誓,签署和平运动誓书”,强迫其就范。总之,凡被七十六号列为活动对象者,除逃离上海之外,均无法逃脱他们的魔爪。
在举国上下声讨、揭露汪精卫一伙叛国投敌活动的同时,重庆国民政府也通过在上海的留守机关,组织特工对其进行打击,以阻止汪伪政权的建立,双方由此展开了一场“以牙还牙”的特工战。由于驻沪国民党机关已转入地下活动,其特工的活动范围也十分有限。相比之下,汪伪特工不仅活动范围广阔,背后还有侵华日军支持。在争斗中,汪伪特工明显处于优势地位。早在投敌之初,丁默邨即向土肥原夸下海口:“我们要干掉市党部和蓝衣社”,“市党部委员中有不少是我的老部下,现在它内部派系斗争激烈,纲纪紊乱,缺少统一领导,如果巧妙地利用这些弱点,可能原封不动地把它拿到手。蓝衣社是最强的对手,但它的情报人员因生活困苦而动摇,这就是它最大的弱点。我们准备从争取它的情报员开始,逐步寻出它的情报网,尽可能接近它的上层人物,说服他们,并使他们为我们所用,最终搞垮蓝衣社。”(32)在争斗中,丁默邨首先打入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将其主要成员汪曼云、蔡洪田等拉了过去,成为汪伪集团的骨干分子。接着,又把国民党“中统”苏沪区副区长苏德成拉下水,使该区的特工组织完全瓦解。此后,丁默邨等顺藤摸瓜,使国民党江苏省党部、三民主义青年团上海市团部全部垮台,主要骨干被迫在报纸上公开发表声明,表示悔过(33)。
以丁默邨、李士群为首的特工总部,为汪伪集团的“和平运动”鸣锣开道,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们的地位也节节升高。汪伪国民党“六大”召开后,伪中央党部内特设了特务委员会,由周佛海兼任主任委员,丁默邨任副主任委员,李士群任秘书长。特务委员会下设特工总指挥部,由丁默邨任主任,李士群、唐惠民副之。起初,特工总部机构比较简单,不久即增设了三个委员会与四个厅,以后又改设为四处四室。至1940年春汪伪政权建立前夕,特工总部再次进行重大调整,原警卫大队升为警卫总队,由吴四宝任队长,下辖五个大队;增设行动总队,由杨杰任队长,下辖六个大队(34)。另外,还设立了租界警卫队、直属行动组等机动组织,以及“海社”、“上海法院同仁会”、“立泰钱庄”、“国民新闻社”、“东南贸易公司”等一批外围组织,把魔爪伸向各个行业。
此外,特工总部还在杭州、苏州、南京、蚌埠等日军占领区以及沪杭、沪宁、津浦路段各铁路线设立“区”、“站”一类的分支组织,采用各类极端手段开展特务活动(35)。汪伪政府正式建立前后一年多时间里,特工总部迅速发展成一个规模巨大、组织完备的特务机关,成为汪伪国民政府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柱。
三 汪伪国民党“六大”的召开
汪精卫一伙在抗战的紧要关头,公然叛离抗日阵线,其自我编造的理由是对日谋求和平。但自从“艳电”发表后,其汉奸面目已经暴露,并很快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为确保自身安全,他们不得不转入地下,偷偷摸摸地进行所谓的“和平运动”。即便到了日本控制的上海,他们仍不敢公开露面。在秘密访日并取得日本政府的口头支持后,他们顿时感觉有了依靠,腰板开始硬起来了。尤其是在侵华日军的支持下,建立起以丁默邨、李士群为首的特工总部,更不用为自己的安全担惊受怕了。为扩大“和平运动”的影响,加快筹建新政权的步伐,他们从地下走到地面,公开亮出了自己的旗号。
1939年7月9日,汪精卫在上海做了题为《我对于中日关系之根本观念及前进目标》的广播演说。这篇被日汪双方称为“开始实际和运工作之宣言”的演说词,实际上是一篇宣扬卖国理论的代表作,亦可视为汪伪集团公开投敌的宣言书。讲演一开头,汪精卫即以“理论”权威的姿态为日本侵华战争辩护:“日本是东亚一个强国,经济军事文化著著先进,最近几十年,可以说无日本则无东亚。中国事事虽然落后,却是东亚一个地大人众历史深长的国家,如果要强盛起来,日本必然要知道中国的强盛对于日本会发生什么影响,于日本有利呢还是有害?如果有利,日本当然愿意中国强盛,愿意与中国为友;如果有害,日本必然要将中国强盛的动机打消了去,决定以中国为敌。以一个图谋强盛的中国来与已经强盛的日本为敌,胜负之数,不问可知。”(36)也就是说,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是理所当然的,原因是中国自不量力,“与已经强盛的日本为敌”。
怎样才能“于日本有利”,使日本“愿意与中国为友”呢?汪精卫认为:“中国与日本外交方针一致,军事方针一致,更进而根据平等互惠之原则,以谋经济合作,这样中国的强盛,便于日本有利而无害。”(37)为证明这是解决中日冲突的正确方案,他一方面引经据典,把近代历史上向西方帝国主义屈膝求和的卖国行为当作自己的楷模,同时又对坚持抗日的中国共产党进行恶毒攻击。最后他又声称,要“本着怨仇宜解不宜结的根本意义,努力于转敌为友”,“我决心向复兴中国、复兴东亚的一条路走,我决心团结同志并团结各党各派以及无党派有志之士,来共同走上这一条路”(38)。
讲演结束之后,汪精卫休息片刻,又发表了一篇题为《敬告海外侨胞》的广播演说。这篇演说除对上述卖国理论进行进一步阐述外,还对重庆政府予以攻击。其目的是欺骗海外华侨,阻止华侨对重庆政府抗日战争的支持。数日前,他曾向日本官员分析过华侨的情况:“在这次事变中,华侨却被蒋介石的抗日宣传所欺骗,被蒋的英雄言行所迷惑,因而支持蒋介石。”为改变这一局面,他主张“用实际行动加以宣传”(39)。为证明重庆政府之“误国”,他在讲演中指责蒋介石政权还不如甲午战争时期的清政府“爱国”:“当时的满洲政府,还算有爱国心的,战败了,就承认战败,讲和的结果,虽然割地赔款,却还保得住大部分未失的土地人民主权。如今呢,战败不承认战败,和一个赌鬼似的,越输越赌,越赌越输,宁可输个精光,断断乎不肯收手。这不是比当时的满洲政府还没有爱国心吗?”汪精卫认为,继续抗战,“民安得不穷?财安得不尽?而民穷财尽的结果,只有国亡种灭”,结果是,“抗战不足,国亡灭种有余”(40)。为进一步推销这种抗战不如投降的汉奸理论,汪精卫将这两篇讲演稿全文刊载在新复刊的《中华日报》上,但由于上海租界内报业公会拒绝销售,影响“甚微”(41)。
汪精卫深知,自己被重庆政府开除党籍后已没有威信,只有把自己重新装扮成国民党正统,才能增强理论宣传的效果,排除组织全国性政权的障碍。所以,他在公开亮出自己的旗号之后,即着手准备召开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按照国民党有关规定,召开全国代表大会,必须有各省市、各特别支部和海外支部推选的代表参加。而此时的汪精卫集团,除几名骨干之外,没有任何基层组织,召开一省党代会的条件尚不具备,遑论网罗全国各地党部的“代表”。8月中旬,汪精卫召集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林柏生等骨干连日开会,商讨对策。
为拼凑“代表”各方的党代表,他们首先设立大会“筹备委员会”,指定“特派员”分区招揽。特派员拥有选择代表的大权,只要他们出具证明,谁都可以充当代表。尽管如此,仍很难觅到合适的人选。汪精卫曾秘密派遣刚从欧洲返回香港的周化人潜赴重庆,拉拢改组派旧人马来沪参加“和平运动”,但只拉到刘仰山等几人。后又让周北上“动员”,结果应者寥寥。于是,汪精卫不得不让周佛海等就地取材,拼凑人数。周佛海利用这个机会,同梅思平、丁默邨等乘机网罗亲信,扩充私人力量。丁默邨包办了上海特别市和江苏省两个党部,把一批原属“中统”的特务都拉来做代表。同时还想染指南京及安徽、浙江三省市。陈璧君也不甘落后,把陈耀祖等两个弟弟、三个侄儿都指定为代表。李圣五把老婆、妻舅、表弟、表侄全带了进来;林柏生则发动《南华日报》、《中华日报》的伙计前来参加(42)。
经过一番“努力”,拉到的人数仍同汪精卫预定的300名代表相距甚远。于是只能滥竽充数,由非国民党党员冒填党籍后推为“代表”。这样的胡乱拼凑,闹出了许多笑话:有的假党员不仅当上了党代表,同时还被指定为两个省的代表;有的人虽然出席了会议,但不知道自己是属于哪个省的代表。还有人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威胁、诱骗到会场,以充当代表(43)。经过这样不择手段的网罗,勉强拼凑到240名代表。
1939年8月28日上午,汪精卫集团一手策划的所谓“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极司非尔路七十六号召开。之所以选择七十六号,是因为那里是汪伪特工总部所在地,自然比其他地方安全。会议主席团由汪精卫、周佛海、陈璧君、褚民谊、陶希圣、高宗武、梅思平等人组成,梅思平任大会秘书长。汪精卫自任大会主席,并致开幕词(44)。在开幕词中,汪精卫一再强调,这次代表大会同一年以前在武汉召开的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是一脉相承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他说:“上届大会提出抗战建国的口号,本届大会提出和平反共建国的口号,所谓建国是什么呢?是完成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之建设,因为必须这样中国才能生存,必须这样,中国才能独立自由,这是目的。至于抗战和平不过是达到这目的之一种手段,为达到这目的,不得不战则战,可以和则和,手段有不同,目的则无异致。”把抗战和投降这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柔和在一起,说是具有相同的性质,这是汪精卫的一大发明。为推销这种汉奸理论,他还无耻地说,这是“中国国民党全体同志的公意,也就是中华民国全体同胞的公意”(45)。
伪“六大”首先通过了《整理党务案》。这是汪精卫集团从重庆政府手中抢夺“党统”大旗的关键一步。该法案包含多项内容,其中第一项宣称:自1939年1月1日起,“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监察委员会,均已丧失行使职权之自由,所有一切决议及命令,完全无效”(46)。此决定具有双重目的,首先是要从重庆国民党中央手中夺权;其次是恢复汪精卫原有的地位。汪精卫是1939年元旦被重庆国民党中央执、监两委撤销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的。现在宣布从这天开始,重庆国民党中央已经无权了,那么,对汪精卫的处分也就自然无效了。这样立案,比采用其他方式简单得多。夺过旗帜之后,还有一个问题尚待解决,即汪精卫不是总裁,领导全党似乎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于是法案专列一项:“修改总章,废除总裁制,设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一人,代表行总章第四章所规定总理之职权。”(47)总裁一经废止,蒋、汪之间的正副差别也不存在了;新设国民党中央主席的职位,则为汪精卫担任国民党党首铺平了台阶。有了魁首之后,人手不足怎么办?汪精卫等人挖空心思,在《整理党务案》中又加入如下规定:“除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候补中央执行委员、中央监察委员、候补中央监察委员,均由本届大会推选继任原职外,并由本届大会增选中央执行委员38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0人,中央监察委员26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6人。”未参加本次大会的“中央执监及候补中央执监各委员,立即集中上海,共商国事”;“在中央各委员未能齐集以前,中央各种会议,得以实际上有行动自由确能到会者之过半数为法定人数”(48)。这样既增补了100名亲信,又不确定开会的合法人数,将来的“国民党中央”就得以完全被汪精卫集团玩弄于股掌之中。
上述法案为汪精卫控制国民党铺平了道路。接着,会议又策动代表提出临时动议两件:第一,因汪精卫“倡导和平,艰贞奋斗,挽救危亡”有功,“大会全体,应致敬意,以表尊崇”,由主席团率全体代表起立,向他鞠躬致敬;第二,依据刚通过的《整理党务案》之决议,推选汪精卫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49)。
经过一番苦心策划,汪精卫等人自以为轻而易举地推翻了国民党临全大会的决议,否定了蒋介石国民党总裁的职务,而自己又“合法”地获得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的头衔。抓到党统旗帜之后,汪精卫一伙又开始为自己的行动炮制法律依据。
当天下午,会议又通过了《修订中国国民党政纲案》。该纲领对1938年4月1日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抗战建国纲领决议案》(简称《抗建纲领》)中规定的方针政策做了全面篡改,以适应他们进行“和平运动”的需要。若将两个法案进行比较,即可看出其险恶用心。在外交方面,《抗建纲领》第五条明确规定:“联合一切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之势力,制止日本侵略,树立并保障东亚之永久和平。”(50)而修正方案则模糊地宣称:“本国家生存及主权独立之主旨,励行睦邻政策,以奠定东亚永久和平”;“联合非共产主义之有关各国,共同防制第三国际之阴谋”(51)。在军事方面,《抗建纲领》规定:“加紧军队之政治训练,使全国官兵明了抗战建国之意义,一致为国效命”;“训练全国壮丁,充实民众武力,补充抗战部队”;“指导及援助各地武装人民,在各战区司令长官指挥之下,与正式军队配合作战,以充分发挥保卫乡土捍御外侮之效能;并在敌人后方发动普遍的游击战,以破坏及牵制敌人之兵力”(52)。修正方案则闭口不谈抗战,仅虚伪地列出了这样几条:“军队国家化,消灭个人及地方之系统”;“召集军事复员会议,解决军事复员、军队驻防及军事建设等问题”;“解散游击将士,助其复业,其志愿服兵役者,经甄别后分别编入国防军或地方保安队”(53)。在政治方面,《抗建纲领》为夺取抗战胜利,明确规定:“组织国民参政机关,团结全国力量,集中全国之思虑与识见,以利国策之决定与推行”;“实行以县为单位,改善并健全民众之自卫组织,施以训练,加强其能力”(54)。而修正方案坚持反共立场,全力回避谈及抗战,仅笼统地宣称:“召集国民大会,商讨建国之大计”:“政府草拟宪法,交国民大会审议,由政府公布实施”;“除共产分子外,人民之一切合法自由应予以充分保障”(55)。
从上述三方面的对比中可以清楚地看出,汪精卫集团别有用心地把“抗日”换成“反共”;把武装自卫换成转业复员;把全民抗战换成排共建国。其目的就是要完全颠倒武装抗日与投降卖国的是非标准。
与此同时,这次大会还通过了《决定以反共为基本国策案》、《根本调整中日关系并尽速恢复邦交案》、《关于授权中央政治委员会案》、《关于尽速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案》等一批议案,为正在筹建的汪伪政府之“合法”出台贴上一张又一张法统票签。
当会议进行到确定中央委员名单时,会场里出现一阵骚动。其主要原因是,在汪精卫提交大会讨论的名单中,有几个在社会上名声颇臭的汉奸,一些标榜继承国民党“正统”的代表“羞与为伍”。尤其是在“八一三”事变后投敌、先后在“上海大道市政府”和“维新政府”等几个伪政权中出任过要职的卢英也竟然名列其中,更使那些人难于接受,于是推派代表去找汪精卫说理。然而那些代表却遭到周佛海的阻拦,周回答他们说:“卢英是否汉奸,后世自有定论,可是汪先生到了上海,最先响应和平运动的,就是卢英。且卢英为迎接汪先生翻了车,几乎连性命都丢掉,他对和平运动,可说比谁都热心。再说现在汪先生的警卫人员,都是卢英派来的,万一因此而发生误会,汪先生的安全谁负责任?”(56)这几句话,不仅给卢英的汉奸行为做了辩护,而且也撕下了这批新汉奸的假面具,使他们面面相觑,无辞可对。当然,为了笼络这批新汉奸,汪精卫也作了一些让步,把内定给卢英的中央委员降为“候补”。通过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汪精卫提名的一批老牌汉奸,如“维新政府”立法院长温宗尧、内政部长陈群、绥靖部长任援道等,都顺利当上了中央委员。
会议最后通过了《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决定以反共为基本政策》等文件。这些文件的集中反映了汪精卫集团宣扬的“和平反共建国”的理论。其中《宣言》是一份颇具代表性的文件。
《宣言》首先颠倒是非,诡称这次代表大会的宗旨同上年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是一致的。并认为1938年12月近卫声明所提出的三原则,是日本“为放弃侵略主义欲与中国谋合于正义之和平”的证据。“日本在战争中,有此反省,中国亦不可不深自反省,使合于正义之和平得以早日实现”。而身为国民党总裁的蒋介石,“遽以个人武断,发言拒绝……复用极端严厉手段,箝抑舆论,极端残酷手段,残杀同志,遂使和平运动横受挫折,战争依然继续”。对中日战局作了完全颠倒的阐述后,立即对坚持抗战的中国共产党进行恶意攻击,声称“和战问题为共匪所劫持,则合于正义之和平永无实现之希望”。“上届大会以执行之方针付之蒋同志,蒋同志乃弃置方针于不顾,以自误误国,本届大会爰以一致之决议,解除蒋同志总裁之职权,并废除总裁制,更授权汪同志,使本于上届及本届大会所定方针,领导同志积极进行”(57)。经这一番论述,汪精卫似乎成了拯救中国的英雄。
在拐弯抹角把自己的投敌行为同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的抗战方针连接起来后,《宣言》开始亮出汪伪集团的行动纲领:“自今以后,当易抗战建国之口号为和平建国”,“特再郑重宣布,以反共为和平建国之必要工作”。据此纲领,又确定了内、外方针。其外交方针,表面上赞成上届大会确定的两条方针,而在具体分析一年来形势时,指斥原有的政策是“无实力妄冀远交近攻,以取胜利,充其所至,徒使战则无同盟之援助,和则受外来之牵制,惟有任东亚相与为邻之两大民族共受其祸,而不能自已,非独不忠不仁,抑且不智。不忠,不仁,不智,不特不齿于中国之国民,且不齿于世界之人类”。所以强调,今后“当谨守上届大会所示之两大原则,以谋国际关系之维持,各国友谊之增进”,“而益之以睦邻友好”;“不惟远交近攻之策绝对屏斥,一切合纵连横之技亦无所施,必如此,然后对内得以自力,对外得以共存也”(58)。其实,这些似是而非的言论,完全篡改了原外交方针中抗战救国的内涵。关于内政,《宣言》表面上赞成“以三民主义为最高指挥原理”,具体内容则全面背离了原有纲领。《宣言》既反对因抗战延期召开国民大会之决定,又指斥“国民参政会形同虚设”,宣称“本届大会特郑重宣布,授权汪同志,延请国内贤智之士,参加中央政治委员会”。并改变必须由党员才能参加的规定,宣布“本党愿以至诚联合全国有志之士,不分派别,共同负担收拾时局之责任”。同时又强调,“战争既息,国民大会之召集,宪法之制定颁布,已无延期之必要,务于最短期间,使全国和平得以实现,国民大会得以召集,宪法得以制定颁布,结束训政,开始宪政,以完成民权正义之阶段”(59)。其用意十分清楚,就是不顾中华民族处所处的危险时刻,要在最近时间里成立伪政权。
戒备森严的汪伪国民党“六大”只开了一天即草草收场,而他们对外却大肆吹嘘,说会议开了三天。9月5日,又在上海愚园路汪精卫住处召开所谓六届一中全会,汪精卫以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身份主持大会,并就内外形势及党务、政治诸问题发表讲演。会议讨论通过了伪“六大”交议的各项提案,推举了领导成员。周佛海等九人当选为“中常委”委员,褚民谊出任秘书长,梅思平任组织部长,陶希圣任宣传部长,丁默邨任社会部长(60)。
伪国民党“六大”结束后,汪精卫在接受日本记者访问时,对今后如何树立统一政权问题,明确表示:“中国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于此点已郑重说明。连同各党各派,及无党派有志之士,协力一致,以担负收拾时局之责任,实为本党之最明确主张也。”(61)由此可见,汪伪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召开,给汪精卫集团正式在广大沦陷区建立统一的傀儡政权铺平了政治道路。
四 汪伪集团与“临时”、“维新”政权的交涉
早在汪精卫投敌之前,侵华日军就已在中国占领区南北各地扶植了一批傀儡政权。汪精卫投敌后想在日军占领区内建立伪政权,其首要条件是必须取得日本政府的同意,另外还得听从日方安排。日本方面不希望汪精卫集团简单地以“大鱼吃小鱼”的方式将原有伪政权吃掉,重新建立统一的傀儡政权,而是要他们互相合作,共同组织新政权;另外,为扩大新政权的影响与实力,还要求汪精卫与吴佩孚合作。1939年6月6日,日本五相会议决定的《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中明确规定:“新中央政府以汪、吴和已设政权以及翻然悔改的重庆政府等为其构成分子,应将此作为中国问题,适当予以协助,以建立其政府。”(62)
为使政府的决定具体化,日本陆军经过研究,草拟了一份“汪工作指导腹案”,其指导方针是:“让汪同吴及已设政权合作,建立具有文武实力的强大政府。为此,首先应作好必要的准备,在此期间,特别应努力争取重庆政府的各种势力,尤其是其重要人物。”“腹案”中对汪精卫提出的首项要求是:“在成立新中央政府的准备期间,汪、吴和已设政权等应相互协力,并极力争取重庆政府的各种势力,特别是其重要人物,同时应建立基础地盘,以建立具有文武实权的强大政府。”(63)上述方案明确反映出日本当局希望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建立强有力傀儡政权的迫切心情,而并不是把汪精卫集团作为惟一的支持对象。汪精卫访日期间与板垣陆相等人交换意见时,对日本的立场表示赞同,并发誓要继承民国法统,纠合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便大力促进和平工作。访日结束后,汪精卫直接去北平,开始同吴佩孚及华北临时政府的头目进行交涉。
从已设汉奸政权的手中瓜分权力与地盘,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对此,汪精卫有一定思想准备。在与吴佩孚合作这一问题上,他自认为具有较好的基础。早在访日之前,汪精卫曾通过互致电报及专人携亲笔信拜访等方式主动与吴佩孚联络,希望双方能够合作。对于汪的“和平”主张,吴佩孚曾一度表示赞同,称汪精卫提出的“非组织统一有力自由独立之政府,无以奠立和平,确为扼要之言,与鄙见亦正相符”,但双方具体政见并不一致。吴佩孚在给汪精卫的复函中说:“民意趋归,果以抗战为然,则任何牺牲,均可弗计。若民众厌战,相战之国复有感于穷兵黩武之非,即宜于矜恤同胞,戛然而止。”信中还强调:“诚知民为邦本,和与战同一为民,则应战应和,自不能不以民意之向背为准绳也。”(64)由此可见,吴佩孚的“和平”立场实际上与汪精卫有着原则区别。对此,汪精卫自己也承认,双方是“心事相同,而立场不无稍异”(65)。
此时,日本华北方面军已根据上级指令,为汪、吴会谈做出周密安排:将日军总司令官的住宅作为会谈场所;计划让汪精卫先去拜访吴佩孚,然后吴再作礼节性回访;合作达成之后,由汪主持政治,吴主持军事。然而,吴佩孚却不买日本人的账,他拒绝华北日军做出的安排,提出要在自己住宅里与汪精卫会面,而且拒绝回访。汪精卫也自视甚高,不愿以低人一等的身份去拜见吴佩孚,双方直接会谈遂成泡影。随后,汪派代表陈中孚前往北平面见吴佩孚,商讨合作事宜。吴当即提出四项要求,即“一、吴氏对外发表政见汪氏必须采纳;二、汪氏登台后不得干涉军事;三、汪氏不得私自与他国签订任何条约;四、汪氏施政方针须得先征商吴氏同意”(66)。这自然是汪精卫集团无法接受的。
由于在吴佩孚那儿碰了钉子,汪精卫只得硬着头皮去找“临时政府”首脑谈判。1939年6月23日,汪精卫从日本抵达天津,随即前往华北日军司令官府邸会见“临时政府”行政委员会委员长王克敏。在华北日军的安排下,王克敏被迫参加了这次会谈,他一开始就对汪精卫抱有很高的警惕性。王克敏一面表示愿意参加汪精卫的组府活动,同时又声明“不接受担任委员”,主要理由是:“我已风烛残年,因此,在建立中央政府的前夜,拟告老退休,如果阁下要我参加中央政府,可以同意,但希望在北平工作。”同时还提出要求,如果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也应放到北平举行,“北平在治安上也许适当一些”(67)。王克敏的意思很清楚,即可以考虑同汪精卫合作,但应以北平为活动中心,以“临时政府”为主体组织新中央政府,否则王克敏将继续留在北平,当然也不会容许汪精卫染指华北地区。为怕汪精卫不理解自己的主张,王克敏事后专门召开记者会,“宣布临时政府决不支持汪精卫的任何冒险事业”(68)。在华北期间,汪精卫曾打算亲自与吴佩孚会面,但由于吴的“坚决拒绝”而未能如愿(69)。同年10月9日,汪精卫又亲自写信给吴佩孚,称赞其风节“照映宇宙”,将来必成“旋乾转坤之功业”,并请求其参加新组建的“国民政府”(70)。受国内巨大的反汪锄奸浪潮的影响,吴佩孚更不愿同汪精卫集团同流合污,于是直截了当地在汪精卫来信封面上批了这样一段话:“公离重庆,失所依凭;如虎出山,无谋和之价值!果能再回重庆,通电往来可也。”(71)吴佩孚的这一态度,打破了日方精心策划的汪、吴合作的蓝图。
华北之行接连碰壁之后,汪精卫灰溜溜地返回上海。此时,日本政府为进一步支持和控制汪精卫的“和平运动”,已在上海设立了以影佐祯昭为首的“梅机关”。该机关阵容庞大,除陆、海、外三省的官员外,还有兴亚院的代表和所谓的民间人士。机关长影佐声称,“实行近卫声明是决定汪精卫运动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是决定日华事变结果的重要条件”,因此要求全体成员全力以赴(72)。他们将沪西愚园路一一三六弄的一处高级住宅拨给汪精卫做公馆,该住宅本是国民政府原交通部长王伯群所建的花园洋房,地处幽静。经日本宪兵与汪伪特工的改装,成为戒备森严的政治活动中心。
6月29日上午,汪精卫在整修一新的“汪公馆”会见“维新政府”首脑,探询他们对合作的态度。上午先同行政院长梁鸿志、内政部长陈群、绥靖部长任援道会谈,下午又同立法院长温宗尧会面。与王克敏一样,梁鸿志曾在北洋政坛上翻腾多年,政治经验十分老到,他对汪精卫的警惕性比王克敏更高。双方一开口,即摆出互不相让的架势。在日本特务机关眼中,与王克敏会面在表面上还有“合作的气氛”,“而梁鸿志似乎不赞成汪的企图”。双方会谈时,梁鸿志曾问汪精卫:“阁下在东京会谈时,没有提出排除中国特殊化的问题吗?”汪反问:“所谓中国特殊化是什么意思?”梁说:“没有要求取消蒙疆委员会和临时政府吗?”汪答:“蒙疆作为防共地区,情况特殊;华北也作为特殊地区。因此,适应特殊情况必须有特殊机构。”梁又追问:“要成立特殊机构,不觉得影响中国主权吗?”(73)在此次各怀鬼胎的会谈中,双方都回避华中问题,汪精卫强调蒙疆、华北的特殊性,暗示华中地位并不特殊,“维新政府”将不再保留;而梁鸿志则一再否定华北、蒙疆的特殊性,示意华中应与华北同样处理,此次会谈最终没有任何结果。
汪精卫心里非常清楚,得不到梁鸿志等人支持,“还都”南京必然困难重重,因此要尽可能采用温和态度,积极争取对方的好感。7月5日,应梁鸿志邀请,汪精卫专程赴南京进行第二次会谈。会谈中,梁总体上表示“欢迎汪精卫出马,完成统一,收拾时局”,但谈及具体问题时则明确表示,只支持新中央政府“改组”维新政府。并向汪试探:“维新政府目前缺少财政部长和外交部长,要不要加以充实?”(74)其用意十分清楚,即希望新中央政府应以“维新政府”为基础,各部总长维持原状,自己当然仍担任行政院长。
然而与梁鸿志不同的是,“维新政府”其他要员最关心的是个人前途。温宗尧向汪表示:希望“勇敢排除许多障碍,为建立中央政府而迈进”;“和王克敏及梁鸿志等商谈毫无必要”;自己在中央政府建立后,“拟赴大连养老”,但如汪精卫需要的话,“任何方面都可工作”(75)。他惟恐汪精卫不理解自己的想法,一再向汪表示:“我个人毫无问题,无需考虑”(76)。维新政府内部意见不一,给汪精卫实施各个击破的策略提供了有利条件。
汪伪国民党“六大”召开后,汪精卫加快了“组府”步伐。为尽快成立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他急于同“临时”、“维新”两政权首脑开展正式接触,商讨“合作”条件。在日本当局的安排下,汪精卫将与南、北两政权谈判的地点选在南京。9月18日,他带着周佛海、梅思平等骨干乘火车赶赴南京。次日,汪精卫、王克敏、梁鸿志三人各代表一派势力,在南京开始“三巨头会谈”。
会谈开始后,汪精卫即先发制人,要求王、梁等人参加“中央政治会议”,并决定于10月9日在南京成立新中央政府,届时将取消“临时”、“维新”两政府。汪精卫这一手,自以为得计,其实早在王、梁的意料之中。此前,他们已经打探到日本政府支持汪精卫建立统一伪政权的态度。他们虽不敢违背主子的意愿,但也不愿痛快地交出手中的权力,而准备讨价还价,尽量占据有利地位。会上,汪精卫拿出《中央政治会议组织条例草案》和《华北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大纲》,希望“临时”、“维新”两政府予以赞同。其中规定,政治会议在暂定的24至30名委员中,“临时”、“维新”两政府只有6个名额,且只能以“社会重要人士”名义参加;华北政务委员会的实际大权,也统统由中央政府掌握。对此,王、梁两人当然不愿接受,他们以事先没有从当地日军司令官那里接到有关提案的通知,所以无法答应参加中央政治会议为由,予以消极对抗。此后,会谈陷入了僵局(77)。
同日,日方也在南京华中派遣军司令部举行会议,研究促使三方合作的对策。鉴于中日战争的形势,日本阿部内阁于9月中旬决定采取支持汪精卫建立中央政府的“现实主义”对策,并派遣参谋本部第二部长来南京向侵华日军传达。9月20日上午,日本参谋本部影佐祯昭、“维新政府”最高顾问原田熊吉、“临时政府”最高顾问喜多诚一参加了“三巨头”会谈。影佐当场宣布了阿部内阁支持汪精卫建立中央政府的立场。汪精卫满心欢喜,以为有日本政府的支持,会谈一定可以顺利进行了。谁知当晚9点左右,王克敏、梁鸿志匆忙前来声明:“我们对中央政治会议人事、人数分配和国旗等议题,都不同意。”这一强硬态度,显然是得到日本顾问支持的。影佐认为:“在时间上来说比他们迟出来的汪精卫要组织中央政府,把临时政府降格为政务委员会,维新政府正面临解散的命运,这样一来,两政府要人也不能安下心来,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78)此外,日本内部的不统一,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当时,日本政府与军队的意见存在分歧。侵华日军内部更是派系林立,各地日军都想借自己扶植的傀儡政权扩充势力,并不希望出现统一的中央政府。王、梁的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华北方面军和华中派遣军的立场。
对于这样复杂的问题,汪精卫无法拿出有效的处理办法。为使日本政府的政策得以贯彻执行,影佐立即同原田、喜多两位最高顾问进行协调,使“三巨头”会谈能够继续下去。经讨价还价,汪精卫对中央政治会议的名额分配做出一些让步,于21日勉强达成一份《决议事项》,其要点是:以汪精卫的提案为基础,“首先召开中央政治会议,负责筹备建立中央政府”;“建立政府后,设中央政治委员会负责议政”;“中央政治会议人员的分配,国民党占三分之一,临时和维新政府占三分之一,余下的三分之一分配给蒙疆政府及其他各党各派和无党派人士”;“在中央政治会议中应讨论事项,是政府的名称、首都的位置、国旗问题等极重要事项”;此外,“如仍有须商谈的事项,可在以后三巨头再次相会的机会讨论”(79)。这份《决议》虽对设立中央政治会议做了原则规定,但对南、北两个伪政权如何加入新政权的具体问题则没有解决。
对于这次“未圆满地达成意见一致”的会谈,汪精卫甚感失望。考虑到对外宣传的需要,他于会谈结束当天发表了一个“声明”,宣称承认国民党“六大”授予的权力,与王克敏、梁鸿志等人“披沥诚意”,“对于收拾时局具体办法,已得切实之了解与热烈之赞同,深信从此必能相与致力于和平之实现”。声明还对王克敏、梁鸿志大加吹捧,称他们“挺身离乱之际,相继组织政权,以与日本为和平之周旋,使人民于流离颠沛之余,得所喘息,苦心孤诣,世所共见”(80)。汪精卫作出这番吹捧,旨在为统合“临时”、“维新”两个傀儡政权做铺垫而已。
就在汪精卫公开表态的当天,“临时”、“维新”两政府联合委员会也发表了一项声明,全文只有一句话:“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根据本会成立之使命,此时愿以全力协助汪精卫成立中央政府。”(81)维新政府的声明是以梁鸿志等十名院部长的名义发表的。声明中谈了一通“同人等在水深火热之中,谋救焚拯溺之举……揭橥和平,用心綦苦”后,勉强表示:“吾人所翘首企足,旦夕彷徨,而未遽达此期望者,得汪先生挺身任之,中日永久之和平,不难实现。同人等本救国之初衷,声应气求,未敢稍后,努力协进,以完成中国复兴之大业。”(82)“临时政府”则在两天以后,才以政府委员的名义发表一项声明。其格式与“维新政府”的声明相似,先是大谈组府的“艰危”,然后表示了态度:“兹读汪精卫先生发表大文,对本政府奖饰过多,惭惶无似,但于国是民生,有所裨益,定当追随先生之后,以底于成。”(83)
“临时”、“维新”两个伪政权公开表态后,从表面上看,汪精卫与华北、华中两个已有的傀儡的协调工作已经取得成果。于是,汪精卫集团又开始了与其日本主子之间关于组织新的伪政权的会谈。
五 日汪关于“日华关系密约”的谈判
在日本占领区建立统一的伪政权,除取得现有伪政权赞同外,还必须获得日本政府的批准。汪精卫在北上南下与王克敏、梁鸿志等人进行交涉的同时,也在背后加紧活动,以乞求日本军政当局的支持。
汪精卫一心想建立一个具有较大独立性的中央政权,以便争取民众支持,同时也易于吸引重庆国民政府的官员前来合作。为此,他们希望日本当局不要对新政府控制得太紧。早在1939年5月6日汪精卫刚抵达上海还未上岸之际,他就向前来迎接的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中国课课长今井武夫表示了组建新政府的设想:“万一决定建立政府,仍将继承中华民国法统,称之为国民政府”;“从而以还都为建立政府的形式,意在采用三民主义,规定青天白日旗为国旗”(84)。同年6月15日,汪精卫赴日本访问时,又拟订了一份《热切期望日本实行尊重中国主权的原则》(85),当时日本内部对汪精卫组府问题的意见尚未统一,因而没有对这一方案的细节作具体研究。至9月汪精卫的组府活动正式展开之后,他再次要求日本政府对上述方案表示明确意见,同时另外提出了《有关新中央政府财政问题对日本方面的希望》及《希望日本方面考虑之种种事项》(86)。上述要求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内政、军事、经济等各方面。如内政方面,汪精卫集团保证“绝对严禁抗日、排日的思想言论,彻底实施亲日的国民教育”,同时要求日本“避免在中央政府设立政治顾问及与此类似之名义与职位;在政治上,凡属与日本需要商议之事项,概由正当途径与中华民国驻日本大使进行”。经济方面,对关税、统税、盐税的收入及中日合办企业、开放长江航运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意见。总体而言,他希望日方“以事实为准则,向国民证明日本之好意”(87)。
对于汪精卫集团的组府活动,日本军政当局表面上虽作出不少空洞的承诺,但在实际行动中,决不允许其超越日本侵华总战略之范畴。1939年6月2日,日本陆军参谋本部向有关人员通报大本营对华谋略时,明确指出:“为策划蒋政权的内部崩溃,正在推动汪精卫的一派,终于出现‘汪’之脱党出国,继之以此次之来访。……在此之际,本问题的解决,应照国家全体一致的方针,中央与当地在军政各方面结成一体,向前迈进,借此发挥策略的作用以使重庆陷于四分五裂,并使离间工作得到飞跃式的进展。”(88)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在战略相持阶段,日本对华的基本方针,是要采用谋略摧毁重庆抗日政府。他们之所以支持汪精卫建立新政权,其根本目标也是想利用汪精卫政权的影响力来瓦解重庆抗日政府,以达到击破中国抗日阵线之目的。根据这一方针,日本当局对汪精卫集团采用了如下策略:先是哄骗,采用软硬兼施的手段,引其上钩;然而强迫其就范。在此前提下,日本对汪精卫关于建立“独立”政权的种种要求,是不会轻易答应的。
1939年10月30日,日本兴亚院联络委员会对汪精卫的希望要点进行逐一研究后,拟订了一份《日本方面回答要旨》。《回答要旨》首先提出,应“基于互惠、互相提携、善邻友好、共同防卫、经济援助为原则,进而调整两国邦交”,然后将汪精卫的要求一一加以否定。比如,汪精卫为使新政权有一个“独立”的形象,不希望在中央政府设日本政治顾问,也不在中央机关聘用日籍职员。而《回答要旨》则明确表示:“考虑在中央政府设置政治顾问,同时也考虑在中央政府各院、部采用日本职员”;“不仅在自然科学技术方面,就在财政、经济方面,中央政府亦应聘请日本专家为顾问;同时中央政府直辖机关可任用日本教授、教官、关税官吏及技术员等”;“各省政府、特别市政府(直辖市)所属的各厅、各局以及各县也可考虑设置日本政治顾问”。这样,不仅中央机关,就连县一级的政府机构都有日本政治顾问在前台活动。军事方面,汪精卫为营造军事指挥权的“独立性”,希望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及各种军事教学机关招聘日、德、意三国军事专家组成顾问团或担任教官,各部队内均不得招聘或任用外国军事专家。但《回答要旨》强调:“为适应日中两国新关系的调整,商议有关两国军事合作事项,应设置日本军事顾问;关于中日军事合作,不得使第三国介入。”不仅如此,在日本认为“必要的地区、特殊的军队”,也要“配备日本军事专家”(89)。于是,汪精卫希望新政府在政治、军事方面具有“独立”形象的要求,完全被日方否定了。
为使即将成立的汪精卫政府完全听命于日本政府,日方又决定与汪签订一份调整双方关系的条约,以“法律”形式确定双方的主从地位。当汪精卫与王克敏、梁鸿志在南京会谈并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日本兴亚院见成立统一中央政权的道路已基本铺平,即以“为中日两国间缔结条约奠定基础”为借口,提出与汪精卫集团谈判的具体方案。这个方案实际上是一份“详细清单”,开列了汪精卫政府成立后必须履行的一大堆条件。其中除《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外,另有两个附件:《调整日华新关系原则》、《日华新关系调整要项》;另外还有《秘密谅解事项》八件,《机密谅解事项》三件(90)。
中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日本国内矛盾日益加剧,日本政府中所谓“强硬路线派”逐步占据了优势,这份谈判方案充分反映出强硬派的主张。其条件之苛刻,范围之广泛,连直接主持谈判的“梅机关”头目影佐祯昭也“为之大吃一惊”(91)。它不仅包括了以前同“临时”、“维新”两个伪政权所签订条约的全部内容,而且超出了同年6月6日五相会议所确定的《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针》之范围。曾直接参与这次谈判的陶希圣事后揭露说,日方的条件所包含的地域,从黑龙江到海南岛;包含的事物,下至矿业,上至气象,内至河道,外至领海,大陆上则由东南以至于西北,这一切的一切,“毫无遗漏的由日本持有或控制”(92)。
1939年10月初,陆军参谋本部堀场一雄中佐将上述谈判方案带到上海。直接从事对汪工作的“梅机关”认为该方案太过苛刻,难以取得预期效果。日本驻华使馆书记官清水则表示,如果以此草案为基础与汪精卫谈判,令人怀疑日本的信义,对日本最为不利;即使汪精卫接受,对和平运动不见得会奏效。因而建议将此方案退回去,“要求上司重新考虑”。“梅机关”负责人影佐虽然“也感到不高兴,有首先把它送回去,促使重新考虑的心情”,但认为作为政府的派出机关,“正确的办法就是忠实执行”,退回政府部门的方案,“那是不适当的”。于是决定:“把这个草案率直地拿给汪看,也听取汪的意见,老实接受其意见中事理明了的部分,以修改草案,然后向政府提出意见。”(93)
11月1日,影佐约见周佛海,将自己的一封亲笔信和兴亚院谈判草案的原件当面递交给他,并请他转交给汪精卫。汪精卫发现,日本要求的条件已大大超越了“重光堂”协议的范围,而且也违背了近卫第三次对华声明的原则,但考虑到只有取得日本支持才能建立新政权,于是立即给影佐复函,同意谈判,其大意谓:“尊函及日华关系调整拟订方案已收到,似与近卫声明宗旨有相当差异,颇以为憾。但对以此拟订方案为基础进行谈判,则无异议。谈判委员则任命周佛海为主任,梅思平、高宗武、陶希圣、周隆庠为委员。希肝胆相照,和睦相处,以审议东亚问题。”(94)影佐见汪精卫没有拒绝,即带领“梅机关”成员开始与汪精卫集团进行会谈。
双方谈判采用了非正式接触与正式会谈两种方式。首先由影佐与周佛海进行非正式会晤,双方在总体上交换意见后,即转入正式会谈;在正式会谈中遇到意见不一致的地方,再通过非正式方式磋商,寻求解决的办法。至11月12日,双方共进行了七次会谈,对日方提出的草案从头至尾讨论了一遍,并提出了一个修改方案。尽管如此,双方仍有十余个重要问题意见不一,作为悬案留待以后解决。其间,在驻兵、铁路等一些重要问题上,双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谈判一度陷于停顿。
影佐见谈判陷入僵局,即于11月16日赶回东京,向陆军大臣畑俊六、参谋次长泽田茂及有关部、局首长汇报谈判情况,并表示了自己的意见,即“与汪精卫签订秘密条约的目的在于对重庆政府和中国民众明示日本对中国的要求程度,由此使他们理解日本并不象他们所怀疑的那样进行侵略”(95)。对此,军部多数人表示反对,认为即使重庆政府要求和平,现在也不能减轻条件。影佐的意见被否决后,陆军大臣又命令他无论如何要努力导致谈判成功。
影佐返回上海后,双方重又开始谈判。根据陆军当局指示,日方在驻兵、铁路等实质性问题上寸步不让,为给汪精卫集团留一些面子,日方仅在少数枝节问题上做了一些“让步”。处于被动地位的汪精卫集团,开始对日本的意图产生怀疑,他们越来越细致地研究各项条款,极力想弄清其具体内容和范围。“梅机关”则按照兴亚院的方案做详细解释。由于涉及具体问题,双方的分歧意见越发明显。渐渐地,日本当局认为这样马拉松式的谈判已违背了原来的意图。12月8日,兴亚院会议就建立新中央政府问题达成四项协议:一、如果现在要求中方对兴亚院会议决定的要求全面作出保证,“则依靠汪精卫建立新中央政府是有困难的”;然而,日方也难于为建立新政府之便,“而完全同意汪精卫方面的主张”。二、根据当前形势,“尽快建立新中央政府还是有利的”,因此需要弄清双方的差距,“无论如何务必迅速地把汪政权建立起来”;“梅机关”应设法使双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留待将来转入正式谈判时作进一步的商量。三、政府在适当时候,同该新政府进行正式谈判;四、兴亚院11月1日的决定,必要时可加以修改(96)。这一决定,实际上是要“梅机关”采取变通办法,先达成内部协议,把汪精卫政府建立起来,待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再由政府出面同汪精卫集团做进一步的谈判。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双方谈判速度有所加快。经过一个多月的讨价还价,日本提出的方案,由于汪精卫集团的步步退让,终于全部得到对方认同。12月30日,汪精卫最后在密约上签字画押。
当时达成的《关于日华新关系调整的协议书类》,共包括《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及两份《附录》,《秘密谅解事项》八件,另外还有作为《附件》的秘密谅解事项两件。《调整要纲》虽然只有非常原则的三项内容,但其《秘密谅解事项》,则完全把即将成立的新政府作为日本政府的傀儡;汪精卫希望在表面上有一些“独立”样子的可怜要求,最后也被日方拒绝。
总体上看,这份密约不仅包含了日本政府同“临时”、“维新”两个伪政权签订条约的全部条款,而且还有所扩大。军事方面,以“共同防共”为借口,日本拥有在防共地区的驻兵权,以及确立治安驻屯权;新政府区域内之铁路、航空、通讯、主要港湾及水路等,应使之适应日本军事上的需要。政治上,除不设立政治顾问外,在中央政府及最高军事机关设立财政、经济、军事、及各种技术顾问;在华北政务委员会和上海特别市等重要地方,设立日本技术顾问或联络专员;在军队和警察机关,得招聘日本教官、职员,特定地区可设顾问。经济方面,以日华合作为借口,日本取得了全国航空、华北铁路、沿海海运、长江水运等各种交通的控制权;开发、利用在国防上必需的地下资源的优先权;日本“军票”继续流通权;等等(97)。这份密约的签订,比较系统地暴露了日本企图长期霸占中国领土的野心,同时也使汪精卫集团在“和平”伪装的缝隙中露出了日本走卒的汉奸真面目。
汪精卫自知这是一份见不得人的卖国协定,所以在签字时与日方约定“永不公布”。然而,卖国毕竟不得人心,以个人野心为纽带结成的汪精卫集团也不可能是铁板一块。密约签订才一个星期,参与汪派并目睹日、汪密约达成过程的高宗武、陶希圣即叛离汪而去,由沪抵港。1940年1月7日,高宗武在香港把日、汪密约稿38纸、照片16张,交杜月笙赴重庆转呈蒋介石(98)。对于这些文件,蒋介石“阅之殊不能想象汪逆卖国之实情竟至于此!”为此他手函高宗武予以“慰励”,反复研究了公开日、汪密约的相关事宜。1月20日,蒋介石获知“汪逆已飞青岛开会”的消息,当即决定“秘约非即速发表不可”(99)。1940年1月21日,香港《大公报》以“汪的卖国密约”为标题,公开披露了由高、陶两人提供的日、汪密约稿,同时还发表了两人致报社及汪精卫的公开信。公开信称,自参与这次谈判,“益知其中条件之苛酷,不但甚于民国四年之二十一条者,不止倍蓰,即与所谓近卫声明,亦复大不相同。直欲夷我国于附庸,制我国之死命,殊足令人痛心疾首,掩耳而走”。信中揭露谈判过程中,“敌方武人,颐指气使,迫令承受,或花言巧语,涕泪纵横”,而汪精卫却“迷途已深,竟亦迁就许诺”(100)。另外,在致汪精卫的信中,他们以一副“恳切”的姿态,规劝汪精卫及“诸旧友悬崖勒马,放弃此于己无益,于国无益之运动”(101)。
高、陶两人的倒戈,给汪精卫集团带来极大震动。周佛海得知此事后,“愤极之余,彻夜未睡”(102)。汪精卫亦深知密约被揭露后,自己所谓的“和平运动”将会为全国人民所唾弃,以后的日子将越来越难过,于是不得不仰首长叹:“这是我的不德,完全是不德所致的。以这样的不德来计议国家的将来是不可能的,商谈建立东亚和平也不能自信了。”(103)然而,他们并未就此悬崖勒马,而是继续沿着卖国投敌的道路走了下去。
为掩盖真相,挽回影响,汪精卫集团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展开反击。1月23日,陈春圃以汪精卫随从秘书的身份发表声明,称高、陶“发表之文件,只是交涉中间日方片面提案,既非日方最早之要求,亦非最后折冲之结果,而为断章取义之片面记录”。同时还竭力为汪精卫的行为辩护:“吾人与日方所商订之和平条件,断不损害我国之生存与自由独立”,“凡非中国国民所能接受者,凡有损害中国之自由独立与生存之条件者,皆非汪先生所能接受”(104)。汪精卫本人也于1月24日接待路透社特派员,就高、陶事件发表谈话。他一会儿称他们公布的仅是“日本方面该地当局一部人士之私案”,一会儿又说“两人所发表者,完全出于向壁虚造”(105)。前后之矛盾,反映出他内心的空虚。
在竭力辩解的同时,汪精卫集团还明确表示不放弃原有立场。汪伪机关报《中华日报》在社评中,一方面承认“和议的结果为损失”,同时又强调,“只要屈辱而不至于屈服,损失的程度不至于断送复兴之基础,和了还是比战到灭亡要好”(106)。由此可见,他们决心要在卖国投敌的道路上一走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