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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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一節裏,咱把題目放大點兒,談談語言的特性。語言是什麽呢?是一種工具。人用嘴、鼻子這類器官發出聲音來,穿成串,用他表達自己的意思,好讓同一個社會裏的人能了解;或者再進一步,接着自己的意思作事情。由這兒可以看出來,他這工具跟斧子、刀子什麽的不一樣,他是個社會上全體的人公用的工具。人要想在一個社會裏活着,算這個社會裏的一份子,就得學會這個社會裏公用的工具。剛生下來的小孩兒没這個本事,過四五年或者七八年,他在媽的懷裏學,跟哥哥、姐姐、保姆、鄰居學,跟先生、同學學,慢慢兒學會了。别人説的話他全懂了,他有什麽意思也能説出來了。不光説得出來,還能讓别人完全聽明白了。這陣兒,别人就往往説,“你看這孩子,什麽話全都懂,什麽都會説,跟個大人是的”。這也就是説,他已經學會了怎麽使這個工具,並且取得了在這社會裏作一份子的十足資格了。要問他到底學會了些什麽呢?他學會的是照着社會全體的規矩使這個工具。不過這回學本事並不是在學校裏學的,又没什麽一定的教學計劃、課本兒,也没有一定的教室、教員,所以是不知不覺的學會的。正因爲不知不覺,所以誰也不注意他學的是媽、哥哥、先生……這些人代表的整個兒社會。等他一搬家,搬到另外一個社會裏去住去,他就發現了,敢情人家這個社會裏跟他原來住的那個社會不使一樣的工具:人家的聲音,穿成串的穿法兒可以差得很多。這陣兒他才覺出來語言的社會性,才覺出來自己要在這個新搬進去的社會裏作一份子頂少還欠一項資格哪。上頭説的話光是理論,現在咱可以舉個具體的例。比方有一個人生在北京,從小兒學的就是北京話。在北京話裏管那個頭上長着倆犄角,蹄子分瓣兒,四條腿着地,後脊樑朝天,叫起來們兒們兒的能種地拉車的大牲口叫“”(牛)。他也學會了這麽叫他。他從來也没想到過,這個東西還能叫别的,也没想到過他是照著整個兒北京社會的習慣叫的。等他一搬到莫斯科去,他就發現人家管這個牲口叫“бык”。這陣兒他才鬧明白了,第一,他早先用的那個叫法不過是北京整個兒社會的叫法,並不是天底下就這一種;第二,在莫斯科,别管什麽人都是他的老師。由這兒他可以得出兩個結論來:第一,只有在某一個社會裏才談得到某種語言;第二,在某一個社會裏,所有的人用的話大致是一樣的。這一來,他就把語言的社會性的要點抓住了。要是他念過斯大林的《論馬克思主義與語言學問題》這本書的話,他就可以回想起來底下這兩段話:“語言是屬於社會現象之列的,從有社會存在的時候起,就有語言存在。語言是隨着社會的産生而産生,隨着社會的發展而發展的。語言也將是隨着社會的死亡而死亡的。社會以外無所謂語言。”“語言的創造不是爲了滿足某一個階級的需要,而是爲了滿足全社會的需要,滿足社會所有各個階級的需要。正是因爲如此,所以創造出來的語言是全民的語言,對於社會是統一的,對於社會所有成員是共同的。”

2.在第一節裏,咱還提起過習慣這個字眼兒。咱説過,個人説話得跟全社會的共同習慣相合。什麽叫習慣呢?這裏頭包括兩層意思。第一,凡是一種習慣,都是常常重複的。還拿上頭那個例説,一個北京人管牛叫牛並不是偶然叫一次就完了,下次再换個别的稱呼。他是一回管他叫牛,回回老叫牛,一直叫一輩子。整個兒北京社會管他叫牛就可以一輩一輩望下傳,一直傳下三千年、五千年去也没準兒。將來的事咱不知道,過去的歷史咱可以查。漢民族管牛叫牛已經有三千五百年了(聲音有些變化)。正因爲有這種固定的習慣,才談得到規律。這個例子可以説明語言的習慣往往維持多少年,可以説是相當保守的。這是第一層。第二,説他保守,並不是説他就永遠不變,因爲習慣總是後天的,用人爲的力量培養出來的,可以改變。語言,尤其是詞彙,差不多一直變。抗戰以前,北京人數錢還常論“弔”,現在可是論“元”了。不光可以改,還可以同時養成兩套或者好些套習慣。比方一個武清人跟一個廣州人都住在北京,都學北京話。武清人就改去他自己的方言的幾個語音特點——像把“可愛”説成“可耐”,“板櫈兒”説成“板特兒”……——就够了。廣州人可得一字一句的學。這還不算,他並不是就着廣州話改哪幾點,他差不多是整個兒學一套新東西,學會了以後,他就會兩套了。這説明在一個人這一生裏,他的習慣老是改。這是第二層。這兩層並不衝突,語言的變總是逐漸變的。咱也可以引斯大林的話結束這一節:“……語言……是許多時代的産物,在這許多時代中,它形成起來,豐富起來,發展起來,精鍊起來。所以語言的生命是比任何一個基礎,任何一個上層建築的生命都長久得無比。”“語言,主要是它的詞彙,是處在差不多不斷改變的狀態中。”

3.語言是一個整體,本來不容易拆開講。可是爲講着方便起見,還是可以分成幾方面。平常的分法是1.聲音,2.詞彙,3.語法。講聲音的學問就叫發音學。講詞彙的學問就叫詞彙學字典學,有一部分修辭學也是專講詞彙的。講語法的學問就叫語法學。要是講的就是一種語言呐,咱就加上那種語言的名字,比方北京話發音學俄語語法學什麽的。要是把好些種語言總起來講呐,咱就加上“普通”兩個字,比方“普通發音學”什麽的。最近這五十年,凡是講某一種話的語法的書,往往都用一兩章把那種話的發音學的概要講一講。這麽辦有一種實用的好處,那就是讓看書的人真學會了説這種話,不是光知道這種話是個什麽樣子。除了這一項,還有一項好處是理論性的,那就是强調語言本來是説的,説的語言可是用聲音穿成的,不應該讓筆底下寫的語言給弄迷糊了。這一點非常要緊,下一節裏咱還要説。咱這本書也是講説的語言的語法的,所以也單有一章講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