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甲骨金文所谓“溫”字
郭永秉
在殷墟甲骨文和安阳殷墟西北冈1435号大墓出土的圆鼎铭文中,有一个“皿”(盛水容器)中站立、横躺或倒置一人形(倒置人形的字形有异说,详下),人形周围大多加上表水滴的若干小点的字,作如下之形(以下简称为A):
① 《合》17960之例是龟背甲刻辞(有回纹沟),版上仅一字,原始著录此片的《殷契卜辞》及《甲骨文编》(第330页,中华书局1965年),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013页,中华书局2012年),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623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皆将此字放歪,今从裘锡圭说将其顺时针旋转90度,并与《集成》1230之字视作一字(《殷墟甲骨文考释四篇》,《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439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甲骨中还有一种相关的字形,其所从之人形画出脚板,变成“企”,例如(以下简称为A1):
A1这种写法,在殷墟甲骨中为数不多,《合》151正面共四见。几种新出的甲骨工具书都将这种从止(即脚板)形的字与A认同为一字[1],当可信。而且A1这种异体可能相当重要,容后再提。
在殷墟甲骨文里,还有一个从A、从日(“日”形偶然不加中间小点或短横)之字(以下简称为B):
这个合体字,如不管学者间对字形结构形式分析的分歧,去除日旁之外的部分,与前举A为一字是显而易见的。
除了个别学者,如饶宗颐将A所从人形及其周边的小点合起来释作“介”,将A视作“介”字之繁形的意见不必考虑之外,大多数学者都认为A字整体象人在盛水器皿中之形,这是字形讨论的基础。不过,人在盛水器皿中所会的是什么意,则是有争议的。罗振玉、王襄等早期甲骨文研究者,皆认为是象浴之形;孙海波、胡厚宣等则释为“益”字[2],虽无具体说明,但显然是认为全字象人在盛水器皿中,水满溢而出之形[3]。这两种意见,单纯从看图说话的角度来说都无可厚非,只是在字形方面,都没有提出有力的根据,所以后来的学者几乎都没有采信这两种意见。
对于A字的考释,提出了文字学证据并得到很多学者重视和信从的,是陈邦怀在《殷虚书契考释小笺》里的意见。陈先生说[4]:
此字从水从,当即溫字。从作,亦见于汉《鲁峻碑》,碑云:“内怀润”,王先生怀祖曰:“溫字作,《说文》溫从水声,从皿从囚,此碑溫字右边作,其上半即人字也,有人无口者,隶省耳。”(见《汉隶拾遗》[5])考卜辞溫字不从,知《鲁峻碑》溫字从,必有所本,非隶省也。罗参事释卜辞溫为浴,谓“注水于般,而人在其中浴之象也”,恐未确。
关于鲁峻碑的字形,王念孙《汉隶拾遗》还有如下未见引于《殷虚书契考释小笺》的说明:
《隶释》《汉隶字原》并作“”(今本《隶释》又作“溫”,此依明万历本),《两汉金石记》作“溫”,皆非其原文也。唯《隶辨》不误(引者按,《隶辨》字即摹作,并谓“《字原》误书作”,《碑别字新编》“温”字下鲁峻碑摹本亦从《隶辨》)。
在陈邦怀之后,李孝定、屈万里、张秉权、裘锡圭、姚孝遂等对此字的具体观点虽有补充、变化,但对释A为“溫”之说基本都持赞同意见,这逐渐让释“溫”之说成为定论,近年出版的《新甲骨文编》《甲骨文字编》皆已明确从释“溫”之说了[6]。
在字形解释方面作了补充的,有李孝定、屈万里、姚孝遂几位。李孝定在《甲骨文字集释》案语中从陈邦怀说释为“溫”,还将鼎之字与其视作一字,并说:
窃谓溫初当本是一字,其形祇作,作者讹为囗,作溫者又增之水耳。字象人浴于般中之形,罗说字意是也。浴则身暖,故引申得有溫暖之意。
屈万里在《殷虚文字甲编考释》中针对B说:
此字象人浴于日光之下,疑是溫字之古文……篆文溫字,乃移之水于旁,移人于日内。以证之,《说文》训溫水之溫,实溫暖之本字。作者,盖省文也。
姚孝遂在《甲骨文字诂林》按语中说A字诸形:
均当释“溫”。孙海波《甲骨文编》、金祥恒《续甲骨文编》、李孝定《集释》均分列,非是。孙氏《甲骨文录》隶作“益”,殊误……
或从“日”(引者按,指B),亦当是“溫”字……
《说文》:“,安,溫也”;又“,读若水溫也”;《广雅·释诂》三:“暍,煗也。”“溫”、“暍”古双声,并属影纽,韵亦相近。“溫”亦作“暍”,是“溫”、“暍”字通之证。
《说文》“暍,伤暑也”。玄应《一切经音义》十八引《字林》谓“伤热烦闷欲死也”……契文、象暍人浴以解之之形。或从“日”,其义益显。是“暍”为“溫”之本义。卜辞诸“溫”字读作“暍”均可通……从日之“溫”当指气候之高溫炎热。
《说文》训“”为“仁”,“溫”为水名。说者皆以“”为“溫煗”之本字。惟徐灏《段注笺》谓“溫煗无正字,即作亦假借耳,何必纷纷改作乎?”“”、“溫”实本同源,今“溫”行而“”废。
显然,同样是释“溫”,他们的看法是有较大差别的。主要的矛盾,是集中于“溫”字的造字本义和甲骨金文所见“溫”字初文与后来“溫”字之间的字形演变关系上。关于字形演变,姚先生没有说明,李先生的“讹为囗”和屈先生的“移水于旁,移人于日内”说,实皆牵强难信。关于造字本义的问题,姚孝遂和李、屈两位的意见迥然不同,他不取人浴于水中会温暖之义,而是主张“溫、暍”同源,A是表示人中暑而在水中解暑之义。姚先生的意见显然是非常牵强的。“溫”字的常训是溫暖,古汉语里的“溫”从来没有伤暑之义(作为热病总称的“溫”,也和伤暑义有别,《素问·热论》:“凡病伤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溫,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溫、暍”即使语音相近可以通用,也不能说“溫”就有“暍”的意思。何况,如姑且从姚先生的意思出发,甲骨文这类字形是“象暍人浴以解之之形”,字形所表的应是解暑这个动作或状态,也不能是所谓“暍”。因此姚先生对A、B造字本义的看法是不可信的。姚先生和李、屈两位对A字造字本义看法的差异,和早先释“浴、益”之说的分歧一样,也再次凸显了表意古文字表意功能的模糊不确定性和被解说的任意性,所以找到释字的关键文字学根据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
裘锡圭有两篇文章分别谈过A、B这两个字,从字形到辞例都提出了新的重要的看法。在1998年发表的《殷墟甲骨文考释四篇·释“溫”》中,他考释了前引《合》17960的A,认为该字与西北冈圆鼎之字为一字,“也应该释为‘溫’(精确地说,是释为溫暖之“溫”的本字“”)”[7]。在1990年发表的《殷墟甲骨文字考释(七篇)·释“昏”字异体》中,他指出B字在相关辞例中是表示一天中的一个时段的,结合前人对A的考释意见,他认为B是从日、A声的一个字,在卜辞中读为“昏”,B字应该就是“昏”字的异体[8]。
裘先生对B字所在辞例的分析非常正确,《合》23259、《合》26822的“惠今B酒”及《合》23520“壬申卜,即贞:兄壬岁,惠晨。/贞:其B”的对贞,是支持B是表示时段名称的最重要铁证。考虑到《合》23520祭祀时段对举与《礼记·曲礼上》“昏定而晨省”的密合,以及无名组卜辞用“昏”、出组卜辞用B的对立用字习惯,B字读“昏”的可能性似乎确实是存在的。读B为“昏”的文字学根据,仍然是释A为溫暖之“溫”的本字的意见(裘先生认为“昏、溫”音近可通)。裘先生对字形问题补充说道:
陈邦怀《殷虚书契考释小笺》说:……(秉按,引文已见前,略。)此说似可信。《居甲》2252的和2114的字,也有学者释为“溫”(陈直《“居延汉简甲编”释文校正(续)》,《考古》1960年10期49页),写法与鲁峻碑“溫”字相近。“×”(引者按,指A字)象人浴于溫水之中,当为溫暖之“溫”的本字。或谓溫暖字当作“”,则“×”可视为“”之初文(参看《甲骨文字集释》3278—3279页李孝定案语)。
……“”字由“”变为“”,是由表意字改为形声字。在汉字形声化过程中,为了使新旧字形有比较明显的联系,往往把表意字字形的一部分改成形状跟这部分字形相近或有关的一个声旁,如改“聀”为“聝”之类(参看拙著《文字学概要》153页。本文第三篇指出“”字由从“又”变为从“”,也是一个例子)。“”的表意初文本从“人”,它的后起形声字的声旁“囚”也从“人”,正合乎这一情况。
经过多位学者的讨论清理,我们现在知道,早期古文字(包括甲骨文、金文)的地名、族氏之“溫”,表示蕴藏的“蕴”及当暴死讲的“殟”,基本以“蕴”之初文“囚*”来表示,春秋及六国文字中表溫良、溫恭、溫和之义的“溫”,或以“囚*”表示,或以从心从囚*(或作“因”形)的“愠”字表示,并没有“”字的身影[9];有些古文字字编从《古玺汇编》的释法,以目前所见最早之“”为《玺汇》408号著录的所谓“王”私玺之字[10],其实此字当释“(盟)”[11],并非“”字。所以不要说商、西周文字根本没有发现“”字,即便在春秋及六国文字中,目前也没有出现过可靠的“”字。当然,秦汉文字里(如秦印、秦封泥及马王堆帛书)是有“溫”字的[12],在古文字阶段,尤其是秦系文字的较晚阶段,大概的确存在“”字(《说文》以此字本义为仁,恐为臆说),但是六国文字中“”字和“”声还几乎难觅踪影的事实,似只能说明,“”不但不是古文字中活跃的构字成分,恐怕也不见得是一个出现很早的字,它的性质和产生机制应该和六国文字中见到的从心从囚*的“愠”字、从火从囚*的“煴”字等一样,本来就是一个从皿、囚*声的普通形声字(疑此字就是为(溫)器之“”造的本字,《说文》金部“鋞,温——段玉裁改‘’——器也”,段注:器者,谓可用暖物之器也),因为发生隶变的“囚*”容易和真正的“囚”字相混而被淘汰[13],秦汉文字才改用较晚出的“”作为相关形声字的声符。刘钊据刘启益、刘桓释“囚*()”的意见说:“‘’应即‘’字所从之‘囚’,后分化出‘昷’,又孳乳出‘温、蕴、煴、愠’诸字。”[14]实际上早期古文字的“溫”字可能应该和“煴、愠”等字一样,本来只从囚*声,它们改用“昷”为声是因“囚*”字逐渐被淘汰不得已的选择。这符合裘先生曾指出的,不少“古文字的声旁较简,小篆的声旁本身就是以它为声旁的一个形声字”的规律[15]。因此,我认为“”字是由表意字变形音化而成的形声字这一推测,和古文字分化、用字的实际情况是有矛盾的。
说A字象人浴于溫水中会溫暖之义,其实也是相当勉强的。如果不是陈邦怀据《隶辨》及王念孙的意见,在鲁峻碑中找到了所谓A字的后身——从人形的“溫”字,大概是没有人会相信的(所浴之水决无根据说一定是溫水,从日的B字,也只是一个从A的形声字,并非如前引屈万里说是表意字)。然而陈邦怀和裘锡圭为此举出的汉代文字资料中的“溫”字都有问题。从情理上讲,汉代文字保留了甲骨文中表意字的原始写法,中间字形却断裂无所承继,这本身就是一件特异的事情,应该怀疑。查司隶校尉鲁峻碑拓本,“溫”字实作如下之形(右为我的摹本)[16]:
其实这就是汉代“溫”字的正常写法,“皿”上并非“人”形,王念孙所引《两汉金石记》的释法无误。汉代隶书碑刻的“溫”字,多省去“囚”的下面一笔(也可以说借用“皿”的上横)[17];汉代古隶(例如张家山汉简)“溫”字“囚”旁中间的人形,经常写作侧过来的形(如《脉书》15号简的)[18],这种写法在汉代用八分刻写的碑刻中不算多见(“囚*”旁一般写作“内”形,或中间人形写作形),这两种写法结合起来,便引起顾蔼吉、王念孙、陈邦怀等学者的误摹误辨,唐崔泰之墓志(隶书)的“溫”字写法作[19],尚与此较接近,可以参看。至于由《居延汉简甲编》和陈直所释的居延汉简所谓“溫”字,原作如下之形[20]:
容易看出,其实和鲁峻碑的“溫”字写法没有关系(可以注意,这两个字的三点水在“皿”之上,而非位于全字之左)。《甲》2252(原简编号516.19)这支简,《居延汉简甲乙编》释简文为“□(原文此处为□)库使(此字《居延汉简释文合校》释“佐”)安世主毋区处主守而即盗□□□(原文此处为□)”[21],“盗”字“欠”旁的写法,当与居延汉简(原简编号112.25B)这类写法接近[22],《甲乙编》释字可信;陈直已指出《甲》2114和《甲》2252的文辞内容十分接近[23],他释《甲》2114之字为“溫”即主要根据于此,《甲乙编》虽已正确释出《甲》2252之“盗”字,却仍将《甲》2114(原简编号512.2)之字释为[24],明显失照,《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盖据辞例已正确释《甲》2114号简文为“不能区处而即盗”[25]。只要把《甲》2114这个字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61、245号简写作、等形的“盗”字简省写法比较[26],即可知释“盗”其实并不只有辞例上的依据[27]。所以,两处简文“盗”字之释皆当无可疑。《甲》2252“盗”所从“欠”旁比《甲》2114之例更远于古隶,开后世行楷书写法的先河,前举裘先生之文最初在《湖北大学学报》发表时摹作[28],《裘锡圭学术文集》所收之文摹作,恐皆受了《甲编》和陈直释“溫”说的误导而致摹写走样。
综上,将A字释为“(溫)”的文字学根据是不可靠的。A究竟是什么字?这个问题目前恐尚难定论,因篇幅有限,也不能在此文中详细探讨。最容易产生的一种怀疑是,这个字可能就是早期古文字的“盈”字,象人在容器中使得水盈满而出(“盈、益”音义皆近,字形上大概本来也只有从不从人形之别,释A为“益”虽然不确,但对字形所表之义的理解大致可从),从企之A1形,则正好就是目前所见最早的“盈”字——石鼓文字的直接来源(此“盈”字人形上有一横作为饰笔,陈剑有说明[29]),也就是秦汉文字、之形及《说文》“盈”字的远源。“企、盈”音近,有些学者指出上博简《周易》的“盈”字,就是从水、企声的字[30],甲骨文A1的异体,似可看作变形音化的结果;清华简《系年》的“盈”字作上博简《周易》之“盈”字下加“皿”旁的写法[31],似可直接跟A1联系(邬可晶告诉我,他曾疑A字是一形多用,本来既是“溫”又是“盈”,后以加“止”之形分化出“盈”,不加“止”的是“溫”,则当时他对释“溫”之旧说仍未完全放弃)。问题是,作为时段名称的B字,如释为从日、盈声,却很难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我曾经想过读为“人定”之“定”,但终觉不够自然妥帖),所以这个字仍只能暂归待释字行列,释定它还有待今后继续努力。最后提一下,《合》25162的字和前举一般认为是倒置人形于皿中的《合》23046之形,裘锡圭释作“”,读为“谧”[32]。这类字中间所从之形的写法,有些和一般的“柲”字初文写法似有不同,而且甲骨从必之字,除此形之外似极少有加四个点的写法,李宗焜《甲骨文字编》把裘先生释作“”的《合》25162字和《合》25218字归入A字下(《合》25162之形被摹成,少了中间部分底下一横),但同书“”字条第三类字形收了《合》23046、23502、31935这三个裘先生同样释作“”的字(《裘锡圭学术文集》60页引“《论集》编按:《合》23503……”实是《合》23502之误,此承沈培告)[33],看起来他似乎对裘释有赞成有保留。对于这一类字形,我也没有什么确定意见,待考。
补记:裘锡圭师看过此文之后提了一些意见,谨附记于此。裘师认为《合》151从企之A1形在卜辞中数量不多、出现得很早,这类字形与一般的A不存在明显的先后,以“企”为“盈”的声符,也不是非常自然直接,所以不好说它是出于形声化而改造字形的结果。他认为从A字在卜辞中读“昏”考虑,似以邬可晶提出的A同时是“溫”和“盈”的表意初文的设想较为合理(裘师认为A字造字本义是表示盆中用以洗浴之水不能太热,也不能太冷,以“溫”为适宜的意思),在A字上部的人形加“止”,则是为了区分出表示水盈满之意的“盈”字,并为后来“盈”字继承。因为释“溫”的文字学证据薄弱,我对这一点仍然持保留态度,但我不否认A在卜辞中读“昏”的确很顺适,将来也许会有新的材料把此字的释读问题搞清楚。裘师认为我对《合》25162之字从四个表示水的小点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他怀疑此字应释作“”。沈培、陈剑和邬可晶三位先生也看过此文并提出宝贵意见,于此一并申谢!另,康殷《文字源流浅说》(释例篇)已释本文所举《合》151正的那类字形为“盈”(荣宝斋1979年,第19页),本文失引,是不应有的失误。
注:
[1]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640—2642页,中华书局1996年;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013页;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622页。
[2]参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640—2641页(张秉权《殷虚文字丙编考释》引郭沫若《卜辞通纂》429片下的意见谓郭氏亦释“益”,按,张氏所说相当于《殷虚书契菁华》5的实是《卜辞通纂》430,但此片下考释并无释“益”之说,郭氏释文也是摹出原形而已,查松丸道雄、高嶋谦一《甲骨文字字释综览》——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报告,1993年——第156页632号字头下,也未查到郭释,未知张说何据)。
[3]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案语认为颠倒人形的A字“兼有泛溢之义”(《甲骨文字字释综览》第156页)。
[4]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640页。
[5]《汉隶拾遗》收入王念孙的《读书杂志》,陈邦怀所引内容,见《汉隶拾遗·司隶校尉鲁峻碑》,《读书杂志》第2549—25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6]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013页;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第622—623页。
[7]《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439—440页。
[8]《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355—357页。
[9]刘钊《释愠》,《古文字考释丛稿》第149—156页,岳麓书社2005年;陈剑《殷墟卜辞的分期分类对甲骨文字考释的重要性》,《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第428—436页,线装书局2007年;周波《战国时代各系文字间的用字差异现象研究》第169—170页,线装书局2012年。
[10]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第3602页,商务印书馆2007年。
[11]汤志彪《战国文字编》第437页,吉林大学2009年博士学位论文。
[12]黄德宽主编《古文字谱系疏证》第3602页;周波《战国时代各系文字间的用字差异现象研究》第168页。
[13]《说文》引官溥说分析“”字“从皿,以食囚也”,已经搞混了两者,参张政烺《释“因蕴”》,《张政烺文史论集》第669页,中华书局2004年。
[14]刘钊《释愠》,《古文字考释丛稿》第150页。
[15]裘锡圭《战国玺印文字考释三篇》,《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第275页。
[16]徐玉立主编《汉碑全集》第五卷第1514页,河南美术出版社2006年。
[17]参臧克和主编《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第738页,南方日报出版社2011年。
[18]邱玉婷《张家山汉简文字编》卷十一第5页,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
[19]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洛阳地区文管处《千唐志斋藏志》第630页六三〇号,文物出版社1983年;参看秦公、刘大新《广碑别字》第337页,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5年。
[20]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居延汉简甲编》图版壹伍柒、壹陆壹,释文第87、92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甲编》已将2252号之字释“溫”。
[2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下册第269页,中华书局1980年。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631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
[22]李瑶《居延旧简文字编》第593页,吉林大学2014年博士学位论文。此文“盗”字下未收《甲》2252之例。
[23]陈直《“居延汉简甲编”释文校正(续)》,《考古》1960年第10期,第49页。
[24]《居延汉简甲乙编》下册第264页。
[25]《居延汉简释文合校》第620页;“处”字陈直已释出,见《“居延汉简甲编”释文校正(续)》第49页,《居延汉简甲乙编》仍从《居延汉简甲编》误释为“爱”。
[26]邱玉婷《张家山汉简文字编》卷八第82、83页。
[27]李瑶《居延旧简文字编》第593页将此字归于“盗”下,是正确的。
[28]裘锡圭《殷墟甲骨文考释七篇》,《湖北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第55页。
[29]陈剑《上博竹书〈周易〉异文选释(六则)》,《战国竹书论集》第15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
[30]何琳仪、程燕《沪简〈周易〉选释》,简帛研究网2004年5月16日;陈剑《上博竹书〈周易〉异文选释(六则)》,《战国竹书论集》第148—151页。
[3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叁)文字编》第280页,中西书局2014年。
[32]裘锡圭《释“柲”》,《裘锡圭学术文集·甲骨文卷》第52、60页。
[33]李宗焜《甲骨文字编》第1013、10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