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文献与中古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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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一体多元

唐朝的种族与文化,并非唐朝所独有,一体多元的基本格局,可以看作中原的固有传统。多元即民族文化的多元,而一体即是国家的一体。种族文化的存在方式可以是多样化的,部落式聚落存在与乡里式的聚落存在会有很大不同,但是这都不妨碍国家作为最高政治原则的贯彻与执行。如果多元民族文化的存在,最终构成了对国家一体原则的冲击,那么无论如何不能认为这种格局是成功的结构。唐朝民族区域并不一直太平,叛乱之事确有发生,但总体估计,这种一体多元的体制毕竟还是成功的。

拜读张广达先生的论著《唐代六胡州等地的昭武九姓》很容易感受到,唐朝政府在羁縻州府是否维持的问题上,并不是一意孤行的,而维护国家的统一意志是无法否认的,面对反叛必须加以镇压。唐朝的区域设置,基本情形如此,首都是政治中心,外围是一般正州,边疆地区主要是拥有军事能力的都督府或都护府,最外一层是羁縻府州。羁縻府州以各个民族为主,其组织传统与文化传统等都得保持。中原地区不设羁縻府州,六胡州就不属于传统的中原区域。这种国家区域结构,既是历史的结果,也是制度安排的结果。其中,也体现了对于种族与文化的尊重。

对于入籍的国民,即使外来族群,只在最初享受赋税方面的优惠,过了优惠期,就与一般国民没有区别。唐朝对于国民的管理,就入籍之民而言,是没有任何种族考虑的,如果说考虑的话,那也是一律平等而已。因为所有国民根本不做族群的区分,没有任何族群的标识。

根据吐鲁番出土文书,我们可以确信有粟特人获得授田,如“右给得康乌破门陀部田三亩”(65TAM42:63)[45]。这是一件西州授田记录,其中获得三亩部田的“康乌破门陀”,一定是一位来自康国的中亚胡人。为什么如此认定呢?我们的根据来自习惯,因为中国人不会如此命名,“乌破门陀”在汉文中不词,没有意义。然而,除此之外,我们也无法获得更加准确的信息。其他方面,姜伯勤先生已经有了研究和结论[46]

然而,唐朝的这种管理原则,为我们的研究带来了巨大困难。要在具体的文书资料识别出不同的民族是一件困难的工作,原因很清楚,唐朝的户籍制度或者人口管理制度,在落实在具体文书上的时候,从来不给出民族标示。以昭武九姓来说,这些来自中亚的粟特人,是隋唐时期外来人口中最多的,但是在吐鲁番出土文书中,通常如果没有详细的墓志文字一般只有通过名字的独特性来识别,其实就是推测。唐朝的户籍等制度,只认国民不认民族。凡是入籍者即是国民,除了最初的优待政策(如免税规定)外,与其他国民待遇完全一致。

这种管理规则在中国是有传统的,而研究者也早就形成了一套民族识别办法。如何识别外来人呢?以中亚为例,研究者从很早的时候开始,就利用一种约定俗成的知识,如中亚人来华,通常会用国家的名字作为自己的姓氏。《北史·西域传》在记述康国的时候有如下记录:“旧居祁连山北昭武城,因被匈奴所破,西逾葱岭,遂有国。枝庶各分王,故康国左右诸国并以昭武为姓,示不忘本也。”[47]至于康国左右到底是哪些国家,各书记录各有不同,比如《通典》记录为“米国、史国、曹国、何国、安国、小安国、那色波国、乌那曷国、穆国凡九国”[48]。这种说法流传甚广,是中国中古时期的主流说法。所谓以昭武为姓,甚不可解,而进入中国者,以国为姓,则例证极多。冯承钧总结“自汉迄唐,中亚之人多以国为姓,安息姓安,康居姓康,月支姓支,天竺姓竺,曹国姓曹”[49]。向达先生也有归纳:“凡西域人入中国,以石、曹、米、史、何、康、安、穆为氏者,大率昭武九姓之苗裔也。”[50]除此之外,确实再无良方,而归根结底,是由于古代中国管理国民,并不进行族群区分。

现在所见资料,真正可以确定这些唐臣的原来民族身份,墓志资料是最可宝贵的。2004-2005年,新疆吐鲁番文物局在交河沟西进行抢救性发掘,发现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康氏家族墓地,出土了一组墓志。其中高昌延昌三十六年(596)的康某,称作“领兵胡将”,与他相差不远的另外一位名叫康密乃,很显然是胡人名称。但是,他们的后人到了唐高宗时期,已经自称“其先出自中华”了[51]

讨论粟特人汉化不是本文的主旨,本文强调的是,因为唐朝户籍资料中不注明民族成分,为我们的历史研究带来了很多障碍。但是,就当时的效果而言,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个制度是成功的。如果在国民的日常管理中,在所有细节上强调种族性,等于强调不同民族的差异,强化了民族的自我认同,而与此同时,势必产生对国家认同的模糊。一旦民族认同超越某种度,很容易产生对国家认同的否定,政治动乱甚至叛乱就拥有了思想与感情的基础。从唐朝实施的多民族国家管理制度看,在文化多元问题上的宽松,有利于国家认同,没有造成国家认同与民族认同的结构性内部冲突。

就一体多元的整体制度安排而言,并非始于唐朝,也没有终结于唐朝。在中国古代的环境中,形成了持续的历史传统,就中国而言,应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经验。

(原载《张广达先生八十华诞祝寿论文集》,新文丰出版公司,2010年)


[1]《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二,中华书局,1956年,7492-7493页。

[2]冯承钧《唐代华化蕃胡考》,原载《东方杂志》二十七卷(1930年)第十七期,收入《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中华书局,1963年,129-157页。

[3]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初载《燕京学报》专号第二,1933年10月,收入作者同名著作,三联书店,1957年,1-116页。

[4]《唐会要》卷四十九:“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入籍。”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1011页。此处之籍,应特指僧籍,而非僧人当编入一般户籍。

[5]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第五章第一节《敦煌吐鲁番所见两类粟特人》,文物出版社,1994年,154-198页。

[6]仁井田陞《唐令拾遗》,1933年初版,栗劲等译,长春出版社,1989年,146页。仁井田陞先生根据的是《白孔六帖》卷三十五的“使绝域”条,更具体的是“没蕃人还户贯令”,四库类书丛刊本《白孔六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557页。

[7]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183页。

[8]《天一阁藏明抄本天圣令校证》,中华书局,2006年,392页。此条明确为唐令原文,参见仁井田陞《唐令拾遗》引证《通典》,中译本,610页。

[9]《天一阁藏明抄本天圣令校证》,390页。此条明言是宋令,但是来自唐令是没有问题的。参见《通典》,中华书局标点本,1988年,109页。

[10]《唐六典》卷三户部郎中员外郎条,中华书局,1992年,77页。参见仁井田陞《唐令拾遗》中译本,601-602页。“轻税”二字,句读有不同,有的学者上属,而李锦绣先生下属,并且找到了“轻税诸州”的其他证据,可以信从。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上卷第二分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年,613页。

[11]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文物出版社,1996年,317-318页。

[12]仁井田陞《唐令拾遗》中译本,600-601页。

[13]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623页。

[14]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619页。

[15]池田温《八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原载《ユ-ラシア文化研究》1,1965年,收入作者《唐研究论文选集》,辛德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3-67页。

[16]张广达《唐代六胡州等地的昭武九姓》,初载《北京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收入作者《西域史地丛稿初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246-279页。

[17]荣新江《西域粟特移民考》,初载马大正等编《西域考察与研究》,新疆人民出版社,1994年,收入作者《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三联书店,2001年,19-36页;《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初载《国学研究》第6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收入《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37-110页。

[18]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109页。

[19]荣新江《从聚落到乡里——敦煌等地胡人集团的社会变迁》,高田时雄主编《敦煌寫本研究年報》3,日本京都大学,2009年,25-36页。

[20]参见池田温《沙州图经考》,《榎博士還暦記念東洋史論叢》,东京山川出版社,1975年,91-93页。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一辑,书目文献出版社,1986年,39页。

[21]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聚落的内部形态》,《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111-168页。

[22]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叁,533-544页。

[23]池田温《神龙三年高昌县崇化乡点籍样について》,《中国古代の法と社会——栗原益男先生古稀記念論集》,东京汲古书院,1988年,245-270页。

[24]荣新江《北朝隋唐粟特人之迁徙及其聚落》,《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48页。

[25]荣新江《从聚落到乡里——敦煌等地胡人集团的社会变迁》,高田时雄主编《敦煌寫本研究年報》3。

[26]池田温《八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唐研究论文选集》,3-67页。

[27]池田温《八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唐研究论文选集》,45页。

[28]李鸿宾先生强调唐朝政府的意志,见《论唐代宫廷内外的胡人侍卫——从何文哲墓志铭谈起》,初载《中央民族大学学报》,1996年第6期,收入作者《隋唐五代诸问题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58-71页。

[29]参见吴玉贵《突厥汗国与隋唐关系史研究》第七章《唐朝对东突厥的安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227-272页。

[30]张广达《唐代六胡州等地的昭武九姓》。

[31]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叁,306页。

[32]吴震《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古墓群考古资料中所见的胡人》,《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245-264页。不过,本文以为,这里出现的“州司”,不该指西州,而应该是庭州。

[33]《唐开元十九年(公元七三一年)唐荣买婢市券》,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264-265页。

[34]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279页。

[35]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277-278页。

[36]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肆,275-276页。王仲荦先生认为石染典最后放弃了去安西的计划,见《吐鲁番出土的几件唐代过所》,见《华山馆丛稿》,中华书局,1987年,274-314页。参见程喜霖《唐代过所研究》第二章第三节,中华书局,2000年,95-98页。

[37]《唐六典》卷五,153页。

[38]关于从化乡粟特人的商业活动,池田温先生写道:“令人遗憾的是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确切资料,可以直接反映该乡居民的商业活动。但是通过下记各项事实,可以间接地推察他们与商业活动具有密切关联。”池田温《八世纪中叶敦煌的粟特人聚落》,《唐研究论文选集》,41页。

[39]S.1344号。唐耕耦、陆宏基编《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二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571页。

[40]参见王小甫《唐、吐蕃、大食政治关系史》第二章《唐初安西四镇的弃置》,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68-88页。

[41]黄惠贤《从西州高昌县征镇名籍看垂拱年间“西域”政局之变化》,唐长孺主编《敦煌吐鲁番文书初探》,武汉大学出版社,1983年,396-438页。

[42]文欣《吐鲁番新出唐西州征钱文书与垂拱年间的西域形势》,《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31-163页。

[43]荒川正晴《唐代粟特商人与汉族商人》,《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法国汉学》第十辑),中华书局,2005年,101-109页。

[44]荣新江《安禄山的种族与宗教信仰》,原载《第三届中国唐代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1997年,收入《中古中国与外来文明》,三联书店,2001年,222-237页。

[45]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叁,129页。

[46]姜伯勤《敦煌吐鲁番文书与丝绸之路》第五章第一节《敦煌吐鲁番所见两类粟特人》。

[47]《北史》卷九十七《西域传》,中华书局标点本,1974年,3233页。

[48]《通典》卷一百九十三《边防九》,中华书局标点本,1988年,5255页。

[49]冯承钧《唐代华化蕃胡考》,《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论著汇辑》,131页。

[50]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三联书店,1957年,12页。

[51]李肖《交河沟西康家墓地与交河粟特移民的汉化》,《敦煌吐鲁番研究》第十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85-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