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托名顓頊大神的諸族系
一、“顓頊”爲星名
1. 《左傳·昭公十年》:春,王正月,有星出於婺女。鄭裨竈言於子産曰:“七月戊子,晉君將死。今兹歲在顓頊之虚,姜氏、任氏實守其地,居其維首,而有妖星焉,告邑姜也。邑姜,晉之妣也。天以七紀,戊子逄公以登,星斯于是乎出,吾是以譏之。”
杜預注:“歲,歲星也。顓頊之虚,謂玄枵。”顓頊在天上,地上有對應的地盤,即“分野”,具體來説是姜姓齊國和薛姓任國。
2. 《左傳·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於大辰,西及漢。申須曰:“彗所以除舊布新也。天事恒象,今除於火,火出必布焉,諸侯其有火灾乎!”梓慎曰:“往年吾見之,是其徵也。火出而見,今兹火出而章,必火入而伏,其居火也久矣,其與不然乎?火出,於夏爲三月,於商爲四月,於周爲五月。夏數得天,若火作,其四國當之,六物之占,在宋、衛、陳、鄭乎!宋,大辰之虚也;陳,大皞之虚也;鄭,祝融之虚也,皆火房也。星孛及漢,漢,水祥也。衛,顓頊之虚也,故爲帝丘,其星爲大水。水,火之牡也。其以丙子若壬午作乎!水火所以合也。若火入而伏,必以壬午,不過其見之月。”鄭裨竈言於子産曰:“宋、衛、陳、鄭將同日火。若我用瓘斝玉瓚,鄭必不火。”子産弗與。
這是説衛國也是顓頊的分野。帝丘,傳統上定位濮陽,後世遂附會顓頊在濮陽有墓。
3. 《爾雅·釋天》:“玄枵,虚也。顓頊之虚,虚也。北陸,虚也。”
虚爲二十八宿之一,位在北方。依據戰國時盛行的五德終始説,北方屬水,色黑,當顓頊人化爲古帝時,總是與北方、水德結下不解之緣,這是後話[70]。
4. 《國語·周語下》:昔武王伐殷,歲在鶉火,月在天駟,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黿。星與日辰之位,皆在北維。顓頊之所建也,帝嚳受之。我姬氏出自天黿,及析木者,有建星及牽牛焉,則我皇妣大姜之姪,伯陵之後,逄公之所憑神也。歲之所在,則我有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馬,農祥也。我大祖后稷之所經緯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鶉及駟七列也。南北之揆七同也,凡人神以數合之,以聲昭之。數合神和,然後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數,而以律和其聲,于是乎有七律。
按這是伶州鳩答周景王問七律。顓頊安排了星與日辰之位,也是與天體有關,並且傳給了帝嚳。文中天黿是星名(圖四十二)[71]。
圖四十二 作爲星名的天黿
5. 《國語·魯語上》:“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帝嚳能序三辰以固民,堯能單均刑法以儀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鯀障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鯀之功,契爲司徒而民輯,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穀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去民之穢。”
帝嚳的主要貢獻是安排三辰。從上述伶州鳩答周景王問七律可見顓頊與帝嚳有授受的關係,可以反推顓頊也與三辰有關。
6. 《史記》卷九十六《張丞相列傳》:“張丞相蒼者,陽武人也。好書律曆。秦時爲御史,主柱下方書。……漢王以蒼爲代相,備邊寇。……燕王臧荼反,高祖往擊之。蒼以代相從攻臧荼有功,以六年中封爲北平侯,……是時蕭何爲相國,而張蒼乃自秦時爲柱下史,明習天下圖書計籍。蒼又善用算律曆,故令蒼以列侯居相府,領主郡國上計者。……自漢興至孝文二十餘年,會天下初定,將相公卿皆軍吏。張蒼爲計相時,緒正律曆。以高祖十月始至霸上,因故秦時本以十月爲歲首,弗革。推五德之運,以爲漢當水德之時,尚黑如故。吹律調樂,入之音聲,及以比定律令。若百工,天下作程品。至於爲丞相,卒就之,故漢家言律曆者,本之張蒼。蒼本好書,無所不觀,無所不通,而尤善律曆。……太史公曰:‘張蒼文學律曆,爲漢名相,而絀賈生、公孫臣等言正朔服色事而不遵,明用秦之顓頊曆,何哉?’”[72]
于此可見不僅秦朝使用的是“顓頊曆”,而且漢朝依然沿用。依據戰國時盛行的五德終始説,顓頊是水德。秦朝建國之後,首次把民間的五德終始説付諸官方實踐,確定國家是水德。加之秦人的祖先是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修(詳第七章),那麽秦朝把國家曆法稱之爲“顓頊曆”,真可以説是慎終追遠了。“曆者天地之大紀,上帝所爲。”[73]
7. 《漢書》卷二十一《律曆志》:“漢興,方綱紀大基,庶事草創,襲秦正朔。以北平侯張蒼言,用顓頊曆,比於六曆,疏闊中最爲微近。然正朔服色,未覩其真,而朔晦月見,弦望滿虧,多非是。”[74]
這也是説的漢朝沿用秦朝的《顓頊曆》,因爲《顓頊曆》有誤差,漢武帝時制定《太初曆》。漢朝建立之初,一窮二白,將相或乘牛車。與凋敝的經濟相適應,統治者提倡清静無爲的黄老之學。張蒼作爲秦朝的過來人,成爲漢朝的總會計師,一仍舊貫,沿用秦朝的水德。文帝時賈誼提出漢朝應當是土德,没有被朝廷采納。昭帝時,董仲舒的再傳弟子眭弘給皇帝上書,稱“漢家”是“堯後”,此後,“漢爲堯後”的呼聲日益高漲,堯是火德,漢也不得不是火德了。
二、顓頊變爲上帝
《國語·楚語》:“顓頊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重黎尚且爲司天司之神,證明他們的上司顓頊當然更是上帝。《山海經·大荒西經》:“顓頊生老童,老童生重及黎,帝令重獻上天,令黎卬下地。”《大荒西經》上稱顓頊,下稱帝,對比《國語·楚語》,顓頊爲上帝尤爲顯見。故《山海經·海内經》:“韓流擢首謹耳,人面豕啄,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顓頊。”直接稱“帝顓頊”。《吕氏春秋·古樂》也説顓頊“乃登爲帝,惟天之合。”
《淮南子·天文訓》:“昔者共工與顓頊争爲帝,怒而觸不周之山,天柱坼,地維絶,……地不滿東南,故水潦塵埃歸焉。”可見顓頊不僅爲帝,而且還與他人“争爲帝”。
《大戴禮記·五帝德》甚至記載了顓頊的地盤:“北至於幽陵,南至於交趾,西濟於流沙,東至於蟠木,動静之物,小大之神,日月所照,莫不祗勵。”《山海經》還記載了顓頊埋葬之處。《山海經·大荒北經》:“東北海之外,大荒之中,河水之間,附禺之山,帝顓頊與九嬪葬焉。爰有撔久、文貝、離俞、鸞鳥、皇鳥、大物、小物。有青鳥、琅鳥、玄鳥、黄鳥、虎、豹、熊、羆、黄蛇、視肉、璿、瑰、瑶、碧,皆出衛於山。丘方圓三百里,丘南帝俊竹林在焉,大可爲舟。竹南有赤澤水,名曰封淵。有三桑無枝。丘西有沈淵,顓頊所浴。”
三、顓頊爲水神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水正曰玄冥。”《左傳·昭公十八年》記鄭國發生大火,云:“祝史禳火於玄冥。”於玄冥禳火,乃以玄冥爲水神。《禮記·月令》於冬季云“其帝顓頊,其神玄冥”,冬於五行屬水。這是五行説發達之後對古帝的安排。
四、顓頊與高陽合體
《墨子·非攻下》,云:“昔者三苗大亂,天命殛之,……高陽乃命禹于玄宫(從王念孫《讀書雜志》校,增“禹于”二字),禹親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墨子的弟子隋巢子説:“天命夏禹于玄宫。”(《藝文類聚·符命部》引)墨家師徒叙述同樣一件故事,而一説“高陽”,一説“天”,可知高陽即是天,也即是上帝。
《墨子》所言高陽的玄宫,又見於《莊子·大宗師》:“夫道……顓頊得之,以處玄宫。”兩相對勘,可見顓頊即高陽。西漢末年之劉歆《三統曆》于是把顓頊和高陽排作一人,稱“顓頊高陽氏”(《漢書·律曆志》引)。清代疑古大家崔述主張顓頊是顓頊,高陽是高陽,顓頊爲高陽或高辛不可考[75]。
楚的王族本是以祝融爲先祖的,到屈原作《離騷》時,就自稱爲“帝高陽之苗裔”,顧頡剛先生指出,“高陽”是高高在上的太陽,和《國語·鄭語》稱贊祝融的“淳耀敦大天明、地德,光照四海”、“昭顯天地之光明,以生柔嘉材”,涵義並無不同,只是由“神”升而爲“帝”因而出現了一個新名詞罷了。古代的統治者慣把上帝説成自己的祖宗,一方面用來提高統治階級的自豪感,另一方面又用來加强麻醉人民,使得他們安於宿命,不敢懷着反抗的念頭。祝融爲八姓之祖,這是古代東方民族對于太陽神的崇拜而自然演成的;等到楚國强大,他們的統治階級的地位在各國間越升越高,反映到天上,祝融就不可能不變成帝高陽這尊神道[76]。楊寬先生早年認爲,以高陽顓頊處玄宫,實即顓頊爲玄帝(即黑帝)之説。《墨子》稱高陽命禹於玄宫,以征有苗;天命湯於鑣宫,以征有夏;天命周文王伐殷;而《管子·幼官》[77]謂齊桓公“一會諸侯,令曰:非玄帝之命,毋有一日之師。”殆亦以高陽爲玄帝也[78]。
五、顓頊掌握天道
《莊子·大宗師》:“夫道……黄帝得之,以登雲天;顓頊得之,以處玄宫。”“道”乃形而上範疇,難以名狀,古人往往歸之於“天”。顓頊既然能安排天體秩序,當然能够得“道”。
《吕氏春秋·序意》載文信侯曰:“嘗得學黄帝之所以誨顓頊矣,爰有大圜在上,大矩在下,汝能法之,爲民父母。蓋聞古之清世,是法天地。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殀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突。……凡十二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殀吉凶也。”按文信侯即吕不韋,《序意》相當于今人著書之前言,叙述寫書的宗旨。古人認爲天圓地方,天有天之道,地有地之道。黄帝教誨顓頊的正是天地之道,《吕氏春秋》之作,乃接續先哲。《史記·吕不韋傳》云:“吕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爲八覽、六論、十二紀。”又《十二諸侯年表》云:“吕不韋……亦上觀尚古,删拾春秋,集六國時事,以爲八覽、六論、十二紀,爲《吕氏春秋》。”
六、結集在顓頊之下的帝繫
中國傳統的古史框架是三皇五帝,三皇説後起,五帝之傳説有兩大系統:
系統一,太皞、炎帝、黄帝、少皞、顓頊:《吕氏春秋·十二紀》、《禮記·月令》、《淮南子·天文訓》主之。《漢書·魏相傳》載魏相奏語言亦同。
系統二,黄帝、顓頊、帝嚳、堯、舜:《大戴禮記·五帝德》及《史記·五帝本紀》等主之,《吕氏春秋》高注、《五帝本紀正義》引譙周、應劭、宋均説皆同。
在這兩大系統中,只有黄帝和顓頊是不缺席的,黄帝族系又是在顓頊族系之上叠加的。《左傳·昭公十七年》説黄帝氏以雲紀,炎帝氏以火紀,共工氏以水紀,太皞氏以龍紀,少皞氏以鳥紀,“自顓頊以來,不能紀遠,乃紀於近。”崔述據此認爲,從黄帝到顓頊,中間四五代而各有製作,不相沿襲,則顓頊與帝嚳距黄帝很遠,怎麽能以顓頊爲黄帝之孫而帝嚳爲黄帝之曾孫呢?《春秋傳》於陳言舜而但及於顓頊。不及於黄帝,則是以顓頊爲不出於黄帝也;於陳言舜而必及於顓頊,於范氏言陶唐而不及於黄帝,則是亦不以堯爲出於黄帝也。至《國語》始好牽連數姓以爲同出一祖,固已誣矣;然其所稱黄帝之後十二姓者,有祁而無姚,有姬而無子、姒,則是猶未以唐、虞、三代爲皆出於黄帝也[79]。
集結在顓頊名下的族系包括以下多個分支。
(一)鳥夷系
1. 堯、舜:《國語·魯語上》:“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顓頊,郊堯而宗舜。司馬遷《史記·五帝本紀》:“窮蟬父曰帝顓頊,……自從窮蟬至帝舜皆微爲庶人。”舜之後裔有陳,西周時受封,並與周王室聯姻。
2. 《左傳·昭公八年》云:“陳,顓頊之族也。”則顓頊爲陳之祖先。《史記·陳杞世家》:“陳胡公滿者,虞帝舜之後也。”
3. 秦、趙:《史記·秦本紀》:“秦之先,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脩。”趙與秦同族。見本書第九章。
鳥夷族是一個極其龐大的族團,詳見本書第四章。
(二)夏系
《史記·夏本紀》:“禹之父曰鯀,鯀之父曰帝顓頊。”夏之後裔有杞。
(三)楚系
《左傳·昭公二十九年》:“顓頊氏有子曰犂,爲祝融”。犂亦即黎也。
司馬遷《史記·楚世家》:“楚之先祖出自帝顓頊高陽。……高陽生稱。稱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爲帝嚳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嚳命曰‘祝融’。”祝融又有八姓,真是人丁興旺。
(四)苗系
《山海經·大荒北經》云:“西北海外,黑水之北,有人有翼,名曰苗民。顓頊生驩頭,驩頭生苗民,苗民釐姓,食肉。有山名曰章山。”這裏的“苗民”應當就是三苗。《山海經》記載有三苗國。黑水,在學術界唯有本人主張最初是在漢中。章山,武漢大學石泉教授認爲即湖北大洪山脈中北段。可見三苗也是漢水流域的古族。
(五)其他
季禺國,見《山海經·大荒南經》:“又有成山,甘水窮焉。有季禺之國,顓頊之子,食黍。”
伯服,見《山海經·大荒南經》:“有國曰顓頊,生伯服,食黍。”《世本》:“顓頊生偁,偁字伯服。”袁珂先生懷疑經文當作“有國曰伯服,顓頊生伯服。”[80]
三面人,見《山海經·大荒西經》:“大荒之中,有山名曰大荒之山,日月所入,有人焉三面,是顓頊之子,三面一臂,三之人不死,是謂大荒之野。”
叔歜國,見《山海經·大荒北經》:“有叔歜國。顓頊之子,黍食,使四鳥:虎、豹、熊、羆。有黑蟲如熊狀,名曰獵獵。”
土家族至今稱呼巫師爲端公。顓頊神通廣大,忘年交張良皋前輩面告,“顓”也許就是“端”字。
以上如此龐大的族系不可能擁有同一個祖先顓頊。他們出自顓頊的傳説,等於説自己是神的選民,並不是説顓頊是血緣上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