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个重大理论观点。这对于进一步明确改革的市场取向,对于更好地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从“基础性”到“决定性”,两字之差意义重大
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我们党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商品经济;“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是一个重大理论突破,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此后,“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的表述,都是不断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经过市场化改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起来,但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市场发育还不充分,特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没有理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难以形成。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上升为“决定性作用”,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认识上的一个重大飞跃。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是经济运行的中枢和集中体现,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遵循这条规律,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经济发展问题,说到底是要提高资源尤其是稀缺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投入生产尽可能多的产品、获得尽可能大的效益。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要配置好各种社会资源,无论政府有多少智慧,计划有多周密,都不可能比市场这台“超级计算机”更高明。市场借助其发现价值的功能,不仅能够让各类企业通过市场竞争实现各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最佳组合以及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且能够让各种资源按照市场价格信号反映的供求比例流向最有利的部门和地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通过其内在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有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也有助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进而奠定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二、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根本前提
产权清晰是市场交易和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转的基本前提。没有清晰的产权,就没有交换关系和供求关系的出现,也就没有市场机制的产生,因而就谈不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因此,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努力实现国家、企业和个人拥有的财产、生产要素和资源“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等现代产权制度基本要求。
首先,进一步明晰和保护各类公有产权,努力提高各类公有财产和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这里讲的公有财产,不仅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也包括国有金融企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只有进一步明晰并保护这些公有财产权利,公有财产才能避免或减少被侵占和流失,并通过资产运营和流转实现保值增值。对于矿山、森林、国有和集体土地等公共资源,也要通过进一步明晰和保护其产权,引入市场竞争和有偿获取公共资源使用权的产权制度安排,使公有财产权依物权法享有私法上的自由,使公有财产进入市场,按实价购买或租赁公共资源的使用权,从而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并有效遏制公共资源的非法利用和浪费现象。
其次,进一步明晰和保护各类私有产权,努力提高各类私有财产和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这里讲的私有财产,不仅包括普通居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私有财产,而且包括各种由私有企业和个人拥有的发明专利、品牌商标等知识资产。只有进一步明晰并保护好这些私有财产所具备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剩余索取权等权能,才能从根本上调动个体私营经济和老百姓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进而促进经济繁荣。关于这个问题,市场经济理论鼻祖亚当·斯密有句名言:“在任何国家,如果没有具备正规的司法行政制度,以致人民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能感到安全,以致人民对于人们遵守契约的信任心,没有法律予以支持,以致人民设想政府未必经常地行使其权力,强制一切有支付能力者偿还债务,那么,那里的商业制造业,很少能够长久发达。”
三、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这不仅指明了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性,而且指明了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基本方向。
第一,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着力清除市场壁垒。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规则,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允许国有资本进入的同时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允许外国资本进入的同时允许国内资本进入,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消减资质认定项目,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逐步改为认缴登记制。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环境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反对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
第二,坚持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原则,加快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的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的作用。
第三,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形成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政策。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第四,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创业板和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大力发展和规范公司债券市场等,完善市场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稳步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培育外汇市场,积极发展保险市场,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健全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国债收益曲线。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同时,落实监管改革措施和稳健标准,完善监管协调机制,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第五,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调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同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发展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条件,完善风险投资机制,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特别要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建立创新调查制度和创新报告制度,加快构建公开透明的国际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
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保障
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政府错位、缺位问题突出,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最大障碍。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市场是紧密联系、对立统一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全部作用,更不是说市场是万能的、完美无缺的。由于市场存在趋利性、盲目性、滞后性等先天缺陷,市场也会失灵。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真正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加快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要全面梳理各级政府管理的事务,坚决把那些政府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项转移出去,还权于民、还权于市场、分权于社会。除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外,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事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事项,凡是行业组织通过自律能够解决的事项,政府都不应再管。政府的职责和作用要切实转变到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上来。
(原载《光明日报》201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