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讲义(大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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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三国的政治与经济

(一)曹魏的政治与经济

曹操是一个有见识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在当时的统治集团中,他是第一个认识到恢复生产的重要性的。上面讲过,当时的社会生产,经过镇压农民起义军和军阀混战之后,已陷入停顿的状况,因而恢复生产便成为最迫切的问题。而当其他的军阀还在以抢劫为生的时候,曹操却注意到了恢复生产的问题,实行了屯田制度。屯田制的内容,就是由国家把一些荒地分配给丧失了土地乃至于丧失了农具的流亡农民;农民没有牛的可以向政府借牛,没有农具的,政府配给农具。我们知道,在当时那种混战的局势下,农民要进行生产便不得不依靠地主豪强的庇护,成为地主豪强的依附者。曹操实行的屯田制,实际上就是依照那些地主豪强占有依附农民的做法,采取了军事管理的方法。管理屯田的官吏叫屯田校尉、屯田都尉或者屯田中郎将,都是些武官的名称。分配到土地的农民称为屯田客或屯田民,他们要向政府缴纳高额地租;自己有牛的,缴纳50%的生产品作为地租;借用政府的牛的,要缴纳60%的生产品作为地租——即对半分和四六分。这种地租额是相当高的,相当于汉代以来佃农向地主缴纳的地租额。屯田民所受的剥削非常严重,但是他们可以不负担兵役和地方的各种徭役。总之,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屯田制度在恢复农业生产方面起过积极作用。

但是,屯田制度是农民在高度人身控制和官吏监督下从事生产的一种制度,其剥削非常严重。这种组织形式,在当时战争还没有停息的时候,在土地大量荒芜、农民生产时常遭到阻碍与破坏的时候,是起过积极作用的;但是国家一旦统一,改变了割据混战的局面,这种组织形式便不能不改变,因为它是不可能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制度的。所以我们一方面肯定屯田制度在当时恢复农业生产方面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又认为它不可能作为一种经常性的制度被沿袭下来。

以上说的是由屯田民或屯田客佃种的屯田,叫做民屯;另外还有由士兵耕种的军屯。这种士兵叫做佃兵。民屯始于许昌,后来推广到黄河南北各地;军屯分布在秦陇地区(今西安及甘肃天水一带),特别是与吴交界的淮河南北地区。

由于屯田的实行,当时的水利灌溉事业也有所发展,开辟了许多水道,灌溉了许多土地,北方普遍推广水稻种植。同时,生产上也较多地注意了精耕细作,因而亩产量有所提高。据文献记载,当时的水稻每亩可产几十石谷,那时的石比现在小,只相当于现在的二斗左右,而且这个数字是被夸大了的。即使这样,还是可以看出,当时的亩产量有所提高。

总之,屯田制度的推行和水利事业的发展,在当时恢复农业生产方面起了积极作用。曹操在恢复农业生产上是有贡献的。

在恢复手工业生产方面,曹操较早地注意到铁的生产和恢复。他指派官吏专门管理冶炼铁器,制造兵器和农具。在冶铁技术上,还推广了水排的办法,即利用水力来鼓风。这个办法在东汉的时候已经发明了,但是没有推广,曹操时期推广了这种先进的冶铁技术。除此以外,曹操又设置了一些手工业作坊,并采取了和屯田制度一样的严格控制办法,把手工业置于政府的监督之下。我们知道,当时的手工业生产也是几乎陷入停顿的,铁器很缺乏,以致曹魏犯人脚上的刑具都是用木制的。曹操注意恢复铁的生产,用政府的力量把手工业者控制起来。这种手工业者称之为“百工”,他们的地位很低微,不能自行在城市里开业。这说明曹魏在手工业方面的组织形式也和屯田制一样,有官府的严格控制。这种措施在当时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能长期沿袭。

赋税制度方面,曹操整顿了东汉以来极端混乱的赋税制度,颁布了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缴纳二匹绢、二斤棉,每亩土地征收四升谷。这种赋税主要是向自耕农征收的,但地主也要缴纳。从税收额来看,自耕农的负担较屯田民的负担轻,但自耕农却要服徭役,而当时的徭役负担又相当繁重。总的来说,户调制的颁布是把原来混乱的、不统一的赋税制度加以调整,使税收有了一定的规定。从这个规定来看,尽管自耕农的负担不轻,也总比没有制度的混乱抢劫要好一些。

以上所讲的,是曹操在经济方面的一些措施。总的来看,曹操在恢复生产方面是有一定的贡献的。

在政治方面,曹操采取了抑制豪强的政策。他所委任的地方官也执行了这一政策。尽管不是所有的地方官都如此,但有一些地方官确实执行了这一政策。曹操又提倡“唯才是举”。这是针对东汉以来传统的选举办法而提出的。东汉以来的传统政策就是所谓的名教之治,即是用儒家的封建礼教来麻痹人民。其选举标准也是虚伪的封建道德。所以东汉时期的人为了要做官,常常表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不近人情的所谓道德行为,借以博得声望。例如,有一个人到他姊姊家里吃饭,吃完饭后,他要给饭钱,姊姊说是自己的兄弟不必如此,他就说;我白吃你的饭会毁我一生的声望。于是他便把钱挂在姊姊的门上以表自己的清白。儒家的封建伦理道德是用来麻痹人民的,用这个标准选举出来的官吏不一定有办事能力。所谓没有办事能力,就是说不能执行统治人民、镇压人民的任务。黄巾起义后,统治者受到了很大的震动,感到用过去这一套办法选举出来的官吏都不中用。曹操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唯才是举”的口号,他认为不管一个人的道德怎么样,只要有才能就应提拔为官。曹操所谓的“才”,就是统治人民的才、镇压人民的才,这一点是我们应该提出来的,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唯才是举”也是针对东汉时期大族名士操纵选举的情况而提出来的。东汉时期,选举操纵在一些名士手里。这些名士,有的本人就是世族,有的虽然本人不是世族,也是为世族服务的。他们的选举标准就是上面讲的那一套封建道德标准。曹操则提出相反的选举标准,即是不讲道德、只讲才能的标准,还说:你们(指大族名士)批评、诽谤,我不在乎,我的用人标准和你们不一样。所以说,曹操所提倡的“唯才是举”的口号的作用,还在于抑制大族名士,控制了选举的权力。

曹操所实行的这些制度,到他的儿子曹丕执政的时候便发生了变化。我们知道,东汉以来正是大族豪强势力发展的时期。曹魏统治者要巩固自己的政权,就必须跟大族豪强联系,以取得他们的支持。这个政权也就必然要代表大族豪强的利益。曹操执政的时期是一个军事时期,所以他能凭着自己率领群雄的地位推行了抑制豪强大族的政策,他提倡的“唯才是举”也是有这种主观意图的。但是到他的儿子做皇帝的时候,便不能不加强和那些豪强大族们联系了。所以曹丕在刚要做皇帝的时刻便颁布了“九品中正制”,即“九品官人法”。九品中正制是中央朝廷和地方大族名士相妥协的选举制度。它的内容是由朝廷委任一个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做中正。这个人既在地方上有名望,同时又是一个中央官吏。他的职务就是把本地有资格做官的人排一个名单,分为九品,也就是九等。当然,被统治阶级根本没有资格做官,是被排斥在政治以外的,所以九品里面,哪怕是最低的第九品也是有做官资格的人,也就是统治阶级里面的人。中正评论人才的标准也是要讲道德、才能的,同时还要讲门第(讲门第就是要看父亲、祖父做什么官)。东汉时期,地方上主持选举的是州郡的功曹(刺史、太守的僚属),功曹往往是当地的大族名士。九品中正制颁行后,这些大族名士被政府委任为中正,仍然控制选举。朝廷用这个办法把地方操纵选举的势力同中央统一起来。同时,既然这些人都是地方上有势力的豪强大族,那么,这些人办事就都是从大族利益出发的了。所以不久,他们的评论标准就把门第提到了首要地位,最后又成为唯一的标准。他们评论人才只看出身,就是说只看被评的人的父亲、祖父做什么官(九品中正制刚颁布时,这也是一个标准,不过不是唯一的标准)。我们知道,九品中正制发展到后来又有高品和卑品之分。二品为高品,为那些世代为官的门阀贵族所独占(一品实际上是没有的);三品以下的为卑品。寒门、庶族、门第不高的一般地主只能在卑品中占一个位置。所以说,九品中正制在法律上保证了门阀贵族可以世居高位,因为只有那些门第高的人才可以评为二品,而只有被评为二品的人才有资格做高官。可见,九品中正制是门阀贵族在选举上、政治上取得特权的标志。门阀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政治上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知道,门阀的形成由来已久,东汉时已出现了袁、杨等世代为官的家庭,但是当时还没有在法律上明文肯定他们的特权,九品中正制才在政治上用法律的形式把他们的特权确立起来。所以我们说九品中正制是门阀贵族在政治上取得特权的标志。当然,我们并不是说所有一切门阀贵族都可以做高官。但是应该看到,只有门阀才可以充当最高级的官,而寒门、庶族除了部分通过军功高升之外是没有这种资格的。

以上所讲的是曹魏的政治制度,说明了选举制度从唯才是举到九品中正制的变化。

曹魏还建立了士家制度。士家制度的内容就是把兵士和他的家属与一般人民分别开来,士家世代为兵,子子孙孙永远当兵,地位非常低微,和百工、屯田客的地位差不多。假若士兵本人逃亡,那么全家都要被没收为官奴婢。兵士死了,政府便把他的妻子配嫁给另一个兵士,不准不嫁。士家只能与士家配婚,不准与士家以外的人通婚。除非兵士本人立了功、封为侯,那么他死了之后,妻子才可以不配嫁,子女的婚事才可以由自己作主。曹操推行这种制度,控制了一部分人以保证兵源,这样一来,一般人民便可以少服兵役了。当时的一般人民不是完全不服兵役,有些时候,也还是要当兵的,但是政府所征发的兵士主要来源于士家。

曹操统治时期是战争频繁的时期,所以他所推行的制度多半带有军事管理的性质,都是力图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劳动力。屯田制度就是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人民,使成为屯田客。把手工业者变为官府手工业作坊里的劳动者,也是由官府直接控制一部分劳动力。士家制度也是由政府直接控制一部分人,使他们世代为兵。总之,曹操所推行的一些制度,都是强化中央集权政策,它的作用是使朝廷在当时豪强势力发展的形势面前能掌握比较优越的兵力和财力,不仅对外可以和吴、蜀两家作战,而且对内也可以加强对豪强的抑制。但是,这些制度只是在曹操统治时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后来屯田制因发生变化而被废止(关于屯田制度的问题,我们以后再讲),百工和士家却被保存下来。

现在讲讲曹魏境内的人口问题。我看当时曹魏境内的大多数人口,恐怕都成了豪强大族的依附者。整个曹魏户籍册上的户数只有九十四万三千多户,而这还是平定了蜀汉以后的数字,若除去了蜀汉,则户数还要少。所以当时人说只和西汉时一个大郡差不多。人口到哪里去了?就是为那些豪强大族所占有了。所以说,尽管曹操所推行的制度是为了抑制豪强大族的势力,阻止大族继续占有劳动人口,这在当时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些制度并没有得到巩固,到后来都发生了变化。

(二)蜀汉政权的建立和它的经济、政治

刘备于公元221年被孙吴战败后,回去便死了,临死的时候把政权交给了诸葛亮。诸葛亮是出身于世代做官的家庭。他和曹操一样,都是法家,都是倾向于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和重视吏治的。所以他的统治办法也和曹操有类似的地方。早在刘表统治荆州时,他就曾建议从大族手里夺取不上户籍的人口,他用人重视实才、不尚虚名,这些和曹操是一样的。当时蜀汉的吏治比较清明,做到了有功必赏,有罪必罚,受过处罚的人不怨恨,认为罚得公平,自己是罪有应得。

诸葛亮当时也注意到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的发展,重视成都平原的开发。我们知道,成都平原自李冰筑都江堰后,粮食生产非常丰富,诸葛亮也很重视这一水利工程,每年都要派人进行修治,以保证粮食生产。诸葛亮对蜀汉的特产——锦的生产也非常重视,设置锦官,管理织锦手工作坊。他甚至这样说:现在民贫国虚,所靠的就是锦的生产。当时蜀汉锦的生产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向孙吴、甚至向曹魏都有输出。

诸葛亮主张对魏进攻,并在进攻前平定了南方少数族的乱事。他对待少数族采取了一种比较恰当的方针,当时少数族的反叛是少数族中的大族豪强所发动的,孟获、雍闿本人就是大族。诸葛亮把他们征服以后,并没有在这些少数族地区设置官吏,而是仍旧保留了他们原来的统治系统,利用原来的大族势力进行控制。同时,诸葛亮还吸收了一部分少数族中的大族到政权组织中来,例如孟获就在蜀汉朝廷里做了御史中丞。诸葛亮采取这些办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当时南中所生产的各种特产品都纷纷输出,沟通了南中各少数族和汉族之间的经济交流,同时也为蜀汉政权开辟了财源。少数族中的大族被吸收到蜀汉政权中来,使他们接受了更多的汉族先进文化,这对民族的融合也是起了作用的。

诸葛亮平定南中以后,便发动了对曹魏的进攻。诸葛亮知道,就双方的势力来说,无论在经济上或者是在兵力上,蜀汉是不能和曹魏竞争的,所以他便在军事上采取了主动进攻的方针,迫使强大的曹魏只能采取守势。我们认为,当时诸葛亮之所以积极对曹魏用兵,正是由于他考虑到蜀汉的地方小、人口少、力量比较弱小的缘故。这在他的《出师表》里面说得很清楚。诸葛亮的这一方针在当时是确有成效的。尽管他的主动进攻没有得到特大的胜利,但是从整个形势来看,他的屡次进兵都是向前推进的。最后一次的进攻距离长安只有百来里地了(在这次进攻中,诸葛亮死在五丈原),迫使强大的曹魏派最高级的将领如曹真、司马懿等来对付,甚至连魏明帝本人都想亲自带兵抵抗。这说明了蜀汉的进攻对曹魏的威胁很大。

诸葛亮和曹操一样,也是一个政治家和军事家。《三国志》评论诸葛亮说,军事不是他的专长,他在军事上只采取比较稳重的策略,还说他的才能主要表现在政治方面。我看,诸葛亮在军事上也是个杰出的战略家,他对曹魏的进攻,迫使强大的曹魏采取守势,陷入了被动的地位,这就是他的军事才能。所以,诸葛亮既是一个政治家,又是一个军事家。但是我们也要说明,诸葛亮虽然和曹操一样,采取了阻止豪强势力发展的政策,但他对四川方面的大族豪强还不得不让步。例如,帮助刘备取得益州的四川豪强法正,到后来横行不法,有人要诸葛亮加以制裁,诸葛亮回答说:当初我们主公没有据有疆土,靠了法正才能取得益州,现在不妨对法正宽容一些。诸葛亮表面上是以法正有功为名,容忍其骄横,实际上是不敢与上层的豪强对抗。他知道刘备和自己这一集团是从荆州来的,若不取得益州当地大族的支持,政权便不能巩固。刘璋就是吃了这个亏的,刘璋时期主客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因此诸葛亮始终对土生的豪强采取让步的态度,对南中地区的大族也是让步的(当时南中当政的上层分子都是大族)。所以说,从整个形势来看,诸葛亮有抑制豪强的企图,但也有妥协的一面,因而诸葛亮死后,豪强的势力便非常猖狂,他们都大力扩展自己的土地和劳动人口的占有。

(三)孙吴的建国和它的经济政治

公元195年,孙策占领了江南。“赤壁之战”以后,孙吴在江南的统治已得到巩固。当时孙吴对内首先要解决的是山越问题。山越是南方的越族人,分布于现在的浙江、江苏、安徽、福建等地。自东汉以来,山越人不断地进行着反抗统治者的斗争。东汉末年,由于赋役的繁重,大量的汉人和山越人一起逃入深山。他们在山林地区开发耕地、冶炼铜铁、制造兵器和农具,同时还继续进行反抗统治者的赋役压迫的斗争。当时,山越还遗留有氏族制的残馀宗族组织,而且宗族首领的权力还很大,但这种组织已有了变化,带有封建性了。

这一时期,江南地区地广人稀,因此孙权强迫居住在深山里的山越人和汉人迁徙于平原,编入户籍或使他们当兵。山越人对这种强迫迁居的措施进行了激烈的反抗,孙权用了很大的兵力才强迫他们出山。山越人出山是被迫的。但是,他们在迁居平原以后进行了生产,对开发江南有很大的贡献。山越人无论在深山或在平原都是和汉族人民共同进行生产、共同进行斗争的。他们本来已跟汉人的区别不大,经过这样一个共同生产、共同斗争的时期,便完全与汉人融合了。自此以后,“山越”的名称在历史上便很少见到。

孙吴政权完全代表大地主、大族的利益。它的统治就是建立在南方大地主、大族支持的基础之上的,同时也得到许多北方南渡避难的大地主、大族的支持。

孙吴境内也跟曹魏一样,实行了屯田制度。可是孙吴很早就给予官僚将军们以经济上的特权,准许他们占有更多的土地和劳动人口,并经常把屯田客甚至一般的自耕农赏赐给有功的臣僚、将军们做“客”。我们知道,“客”的来源已久,到东汉时已是一种依附者的名称,但是汉朝却从来没有公开肯定“客”是地主的依附人口,可以不承担国家的赋役。而在孙吴统治时期的情况就不同了。当时孙吴赏赐给将军、官僚的屯田客和自耕农的数目相当大。如吕蒙占领荆州后,孙吴曾经一次赏赐给他六百户屯田客;吕蒙死了以后,孙权又赏赐三百家屯田户看守其坟墓,另外还将吕蒙的五十顷土地(一顷为一百亩)免除赋税。又如潘璋死后,孙权赏赐他家田地、房屋,还有客五十户,这些客都是免除赋役的。这种制度就是所谓“复客制”,“复”的意思就是免除赋役。从这里可以看出,孙权统治时期,私家已占有大量人口(包括自耕农和屯田客),官僚、将军们在复客制中得到了不少好处。

孙吴还有一种由将领世代相传、统带军队的制度。原来由父亲统带的兵士,在他死后,就传给儿子来统带——哪怕儿子还只有七、八岁,也可以有这种继承的权利。我们知道,当时孙吴的兵士不仅作战,还要从事生产,因此,将领的世代领兵,实际上就是把这些兵士当作自己的依附人口,替自己劳动生产。孙吴为什么实行这一制度呢?这是因为孙吴的将领都是从北方南下的,他们在南方没有根基,没有土地,全靠军队供养,因而孙权便把兵士作为一种赏赐分给他们。而南方原来的大族本来就是大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和劳动人口。根据当时人的说法,这些大地主有的已“田池布千里”,有的不仅有耕地,还有牧场养牛、羊。他们田园里“僮仆成军”,闭门成市。由此可见,在孙吴统治区内,大土地所有制已急速发展。按照当时的情况看来,江南的人口应该是大为增加的,因为在镇压农民起义和军阀混战的过程中,有许多北方人、甚至有些北方地主带领依附人口逃到南方来了。应该肯定当时南方的人口是有增加的。但是孙吴直到亡国时,户籍册上只有民五十二万多户、兵二十三万、吏(当时的吏是一种专有名称,系指在衙门里当差、服役的人)三万二千,人口二百三十万。这样一个户口数比东汉时期江南的户口数要少得很多,其原因在哪里呢?就在于大量的人口为私家所占有,这些被私家占有的人口是不上户籍册的,所以户籍册上的人口数字也就减少了。

孙权及其子孙的统治是相当残暴的,剥削非常严重,人民尤为徭役的负担所苦。徭役中又以当兵的负担最为沉重,因为当兵不仅要作战,还要生产,事实上成为将军们的依附人口。当时人民的田租负担非常沉重,连统治者也不得不承认。此外,刑法也非常严酷,对兵士的控制尤其严格,如同曹魏的士家制度一样。法令规定,士兵逃跑要砍头,甚至偷了一百文钱也要处死。总的来说,孙吴的政治比魏、蜀黑暗,对人民的压迫剥削也更严重。

尽管如此,在孙吴统治的八十年间,由于人民(包括汉人和越人)的辛勤劳动,江南地区的生产仍有很大的发展。我们知道,江南地区在西汉时还很落后,地广人稀,仍实行比较粗放的火耕水耨的耕种方法,而且交换关系也不发达。地广人稀的情况从汉武帝的措施中便能看出。汉武帝曾将关东地区的人民迁徙于江淮地区,在征服了福建和浙江东部的越人以后,也把全部越人迁徙于江淮。(所谓全部迁徙并不是说完全、彻底的迁徙,事实上在原地还保留有若干人口,所以到三国时,当地还有越人。)西汉时期江南地区的社会经济比北方要落后得多。东汉以后,江南经济有了发展,开始修建了水利灌溉工程。这种发展的趋势到孙吴时期仍在继续。孙吴时期,许多荒地通过屯田制度的实行而得到开垦,深耕细作的方法也得到推广,而北方劳动人民来到南方也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所以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当时浙江东部的肥沃稻田二十亩可年产六十石稻子,这样的收获量显然比西汉时的产量要高得多。

手工业方面。原来南方只有麻布和葛布而不生产丝织品,孙吴时期,南方开始推广蚕桑,生产丝织品。瓷器业也有很大的进步,所谓的青瓷就是这一时期出现的产品。此外,孙权还特别提倡大规模的航海,他的主观意图只不过是想掠夺人口和奢侈品,但是由于这一提倡而使江南的造船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孙吴在福建设立有专门造船的作坊,把许多犯法的罪人分配到这些作坊里造船。孙吴的船舶北到辽东、南到广州和现在的越南人民共和国,还曾经到过夷州(台湾)。我们知道,台湾与大陆的联系本来就很密切,而孙吴时期,这种联系就更加密切了。孙吴的船舶不仅在国内航行,而且还远航南洋、海外。公元226年,孙吴派遣使者带领船队一直到达当时的林邑(越南中部)、扶南(柬埔寨)诸国。这些使者回国后曾写有海外见闻,可惜没能保存下来,只是宋朝的人引用了他们著作中的若干条文。

在孙吴统治的八十年时间里,江南的社会经济是有所发展的。但孙吴政权代表大族的利益,所以人民辛勤劳动的成果,都为那些大地主、官僚、将军所掠夺。人民仍旧过着穷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