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说: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研究1
——兼及12世纪以来的华北社会史研究
大约20年前,美国的柯文(Paul Cohen)教授在其《在中国发现历史》一书中,概括20世纪70年代以来美国中国史研究以中国为中心取向的特征,其中之一便是区域研究。按他的理解,之所以这样的“主要依据是因为中国的区域性与地方性的变异幅度很大,要想对整体有一个轮廓更加分明,特点更加突出的了解——而不满足于平淡无味地反映各组成部分间的最小公分母——就必须标出这些变异的内容和程度”2。他既举出施坚雅(William Skinner)的宏观区系理论作为代表,也以一些集中于具体区域的个案研究为例。他认为前者的积极意义在于作者强调区域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之间的互动,区域历史的作用常常在历史上扮演重要角色;而后者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图景,使人们对某些定论产生怀疑。
与此同时,日本中国史研究中的地域社会研究也大张旗鼓地展开。1981年名古屋大学文学部东洋史学研究室编了题为《地域社会的视点:地域社会及其领导层》的报告书,对60年代以来的经济史分析立场和阶级分析视点进行了反思。经过10年推进,到1991年又在森正夫教授的牵头之下进行了名为“旧中国地域社会的特质”的研究,将“地域社会”作为方法论概念,作为人们的一种生存方式和社会关系网络,试图用地域社会论来超越或整合理解前近代中国社会的几种模式,如宗族论、士绅论、国家论等3。此种研究主张在其他领域也获得响应,比如汲古书院出版的《宋代人的认识》4、山本英史主编的《传统中国的地域形象》(庆应大学出版会)等,都是这一研究兴趣的表现5。
在中国,多年来就已存在区域性的研究,特别是在经济史领域;在社会史的研究中,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已有进一步的展开,到1994年,召开了“地域社会与传统中国”国际学术会议,若干论文中已表现出中国区域社会史研究的走向,至近年来区域性的研究则几成时尚。但是,究竟如何看待这种历史的或者社会史的区域研究取向?恐怕还是一个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就有地方史研究的传统,不仅有旧的地方史志的新编版本,而且有各种以行政区划为空间范围的通史和专史,但它们显然不是我所谓作为方法论意义上的区域社会史。柯文虽然提到施坚雅的主张,即“如果研究的问题是经济问题,我们就不该把诸如省或县这类政治、行政单位作为有关的空间系统”,但他还是注意到“出于习惯与方便”,许多论著还是这样确定其研究的空间范围的6。这无疑会导致我所谓“地方志搬家”的弊病,更为重要的,是如丹麦学者李来福对新编《山东通史》所做批评时指出的,“省通史成书之时便有着成为有地方特色的国家史副本之势,而不是该省的历史”7。当地方史的编写成为既定的国家史,甚至世界史等等宏大叙事的地方版时,无论它是以省为界、以市为界还是以村为界,就都与作为方法论的区域社会史分道扬镳了。
尽管我们进行区域研究的时候确有技术上的考虑,即一个相对有限的空间对于研究者把握起来相对容易,但显然这并非根本目的。如果说中国这样幅员辽阔、空间差异较大的国家需要这样的研究的话,那么那些西欧的国家,从版图和人口来说可能不如中国的省大,似乎就没有必要进行区域研究,只写国族史(history for nation)就可以了。文化人类学是以跨文化比较为己任的,但它往往选择一个“微社会”作为研究对象,似乎就更难解其意了。问题的关键在于——就像美国、日本和中国部分学者所做的——在区域史意义上的历史理解,是否可以与在国家史意义上的历史理解有所不同?
近年来,人们对“华南研究”多所关注,但也许更多地注意到其研究中的技术性环节(如“田野工作”)和基于区域研究所得出的某些独特结论(如宗族的“文化建构”说——不知是否可以这样概括),而对其方法论层面的意义缺乏讨论。在这里对此也无法细评,或可以程美宝论文中的一段感慨为代表——
这段话的意义在于如何从地方的视角去重新理解中国和世界,而不是像以往或者现在许多论著依然如故的那样恰好倒过来。我们往往是用具体领域的研究去印证或者填塞宏大叙事的框架结构,而不是从具体的领域或空间出发,去质疑或者至少是重新思考这个宏大叙事的结构,当年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是如此,今天的许多近现代史研究,无论是以前的侵略与反侵略模式还是现在的现代化模式,仍是如此。当然这两种视角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也许可能是互补的,但这种基于区域社会的思考会导致对问题的全新认识。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区域社会史研究理解为一种方法论,因为它的目的并不在于区域或者地方,而在于通史——它体现了一种重写通史的努力。
我们还可以以我对华南研究的理解做进一步的引申。比如陈春声关于潮州在倭乱到迁海过程中社会变迁的研究9,相对其他地方色彩浓烈的研究来说,是个比较容易为人理解的例子。第一,以往对倭乱和迁海的研究,大多是把它们视为国家的历史的,这也不错,因为它们是国家政策的产物,受到朝廷的高度关注,影响到大的政治格局。但是事情的发生,又是与区域社会的具体特点密切相关的,事后对区域社会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倭乱也好,迁海也好,对山东、浙江、福建、广东甚至台湾来说,很可能是不一样的。脱离了区域社会就不能完整理解这个“大历史”。第二,无论是倭乱,还是迁海,无论是日本海盗说,还是中国海商说,基本上都是一个对外的取向,剿灭倭寇、防范郑氏,都是如此。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对内的取向,是“内外交错”,这也需要对区域社会的了解。第三,从大历史来说,倭乱和迁海是两个各自分离的不相干的事件,一个归明朝管,一个归清朝管,对于我们那些连明史和清史的界线也要划得一清二楚的同行来说,就像当年明朝或清朝的皇帝一样,关心前者就没法关心后者。但它们之间是有历史的连续性的。这个连续性在哪里?就在地方社会。王朝变了,皇帝换了,但这个地方社会没有变,它接二连三地经历这些事件;在考察这个经历的过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国家——在百姓的眼里,无论明清都是一样的——和制度的连续性。
这究竟是地方史还是通史呢?
华北的情况怎样呢?华北的问题在哪里?当人们发现华南、江南的宗族、士绅等研究不断深入的时候,想到的是可以研究北方的类似主题。当弗里德曼把华南的宗族放大之后,杜赞奇提出了华北宗族的不同类型。的确,当我们到华北一些地方考察时,发现一些大族修祠堂、族谱,有家族的墓地,往往是在族中出了大官,成了绅士的时候,一旦子孙不成气候,祠堂之类便不再有人管理,哪怕同族的几百口人还居住在一个村里。这究竟是为什么?杜赞奇没有答案。宋代搞宗族的士大夫有相当一批是北方的,怎么后来在南方繁荣起来,在北方就没落了?原因可能只有一条,就是北方不见得十分需要这样一种建构。要是需要,士绅没有了,商人可以搞,别人也可以搞。但是为什么会如此呢?
山西寿阳清中叶著名官员祁韵士家族的祠堂已经破败,门窗都被后人改造过了
做华北的研究又特别要注意国家的在场。自从“国家与社会”的问题被纳入社会史学者的分析范围之后,即使研究边陲的历史学者或人类学者也都特别注意国家的或者官府的力量投射,政治事件和国家制度以完全不同的身份重新进入“新史学”的眼帘。这对于华北来说,又有不同的意义,因为从金、元以降,政治中心就落在了华北,很多本来很边缘的城市,比如唐宋时期的幽州一带、元明时期的天津一带,都因政治中心而发展起来。这个地区又与周、秦、汉、唐的关中地区不同,当时那里既是政治中心,也是经济、文化中心;到元、明、清时期,畿辅地区基本上就是政治中心,经济、文化中心在江南,因此区域主导因素就不太一样。元朝的控驭总是对华北比较直接,在乡村中遗留的碑刻题名上我们总是可以发现官府的参与;明代封藩对北方的影响要大于南方;在北部边疆,卫所的影响也要大于其他地方,持续时间也更长。我们到泰山去,在路边的崖壁上就可以看到明天启三年冬10个大内太监进香的题名刻字;在河北迁西的景忠山上,我们也可以看到清朝顺治皇帝留下的御制墙碑。要理解华北社会,国家的角色是必须考虑的。
(左)唐尧故里与(右)娲皇宫;在山西南部,崇拜尧、舜、禹、汤等远古圣王的寺庙很多
华北的研究往往是长时段研究。华北以及从广义上说的黄河流域,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这里的历史从先秦以降是连续不断的。伏羲、女娲、黄帝、炎帝、尧、舜、禹,在这块土地上留下许多“遗迹”和传说,区域历史的创造是和这些象征资源密不可分的。在河北,我们无法忽视关于刘秀的诸多传说;在有山西商人的地方,我们也无法忽视关于关羽的故事。华北的历史更明显地体现出“层累地制造”的特点,华北区域史研究既是长时段研究,也是“知识考古学”研究。其实,以断代来研究中国的历史,既是传统政治观念影响的结果,也是传统史学影响的结果。传统史学,主要是官修正史,是为王朝世系服务的,因此特别强调王朝的代嬗。实际上,除了易姓之外,包括制度在内,大多都是保持连续的。我们在山西介休源神庙内,看到那里关于水利的碑刻是从宋代一直到晚清的,这种情况在华北地区是相当普遍的,是历史的真实。因此可以说,政治史更多地让我们看到断裂,而区域社会史更多地让我们看到连续。这也使我们能够在中国本土的意义上更深刻地理解布罗代尔的时段理论。
河北蔚县一个乡村小庙中的壁画,反映了北方的族群特点
华北的历史也是族群关系史,在这个意义上,它几乎就是中国史。自从秦汉大一统帝国建立以来,北方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的碰撞、冲突几乎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条主线,成为历代中原统治者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这并不是说南方不存在族群问题,也不是说那里的族群问题没有深刻影响区域社会的历史,而是说北方族群的碰撞、冲突一方面往往形成大规模的战争,另一方面又往往影响到中国的大历史。我们问华北的问题在哪里,特别是宋代以后,经济文化中心南移,华北的社会发展受到哪些重要因素的影响,我认为族群的因素是必须考虑的。金占领北方之后,相当一部分女真人留在华北,融入当地的人群;元朝统一中国,蒙古人、色目人等也对北方的社会造成很大影响,然后才是明朝汉族正统的重建过程。我们应该在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去研究明清时期的华北社会。我们今天还可以在中国北方的许多地方,包括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甚至辽宁等地,看到许多穆斯林的聚居区,城市和乡村都有不少,而在长江流域的分布密度就要小些。这应该主要与宋以后的族群历史有关系。
(左)河北定州建于元代的清真寺与(右)寺中保留的元至正八年碑
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仅要关注华北腹地、中原地区的社会历史,还要重新审视长城沿线内外的社会历史,包括东起山海关,经宣化、大同到榆林一带的历史,包括关内各省及关外东北、内蒙古等地区的历史。我们在实地调查中已经发现大量以前从未注意到的材料,比如我们在河北蔚县看到的许多碑刻资料,在迁西县了解到的关于明代后期蓟镇的情况等,都可以在细节上深化和改变我们的传统认识。
(左)河北蔚县北门上的玉皇阁,是明初蔚州卫创修的;(右)河北迁西三屯营保留的明代蓟镇碑刻,据碑文称,该地当年是蓟镇之枢纽
因此,要想真正理解明清以来的华北社会,不了解金元以来的情况是不行的;就像南宋对于江西、福建的历史一样重要。当然明清以来华北社会历史的发展究竟受到哪些主要因素的影响,以上所说还是初步的认识,还是一些假设。我们还需要发掘更多的材料,综合地进行分析,需要做大量区域性的个案,才能理出一个大致的发展脉络。这样,新的中国通史将是建立在“地方性知识”基础上的通史,而不是在一个“宏大叙事”或某种经验指导下形成的“国家历史”的框架内进行剪裁的地方史的总和。
当读者阅读了以上文字之后,对书名中的关键词——小历史与大历史——也许便不至于产生误解。在这里,这一对概念比较类似于雷德菲尔德(Redfiled)的“小传统”与“大传统”,但又不太一样,它并不完全意指民众历史与精英历史,也不仅强调其区别和对立;它们也不完全类似于微观历史与宏观历史(micro-and macro-history),因为后者往往是从研究者主体的角度出发的,是史学家头脑的产物,这里的宏观历史往往就是历史哲学,也可以是历史社会学,比如沃勒斯坦的《现代世界体系》、弗兰克的《白银资本》等等均属此类。它当然更不是上面说到的“宏大叙事”。这里的所谓“小历史”,就是那些“局部的”历史:比如个人性的、地方性的历史,也是那些“常态的”历史:日常的、生活经历的历史,喜怒哀乐的历史,社会惯制的历史。这里的所谓大历史,就是那些全局性的历史,比如改朝换代的历史、治乱兴衰的历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典章制度的历史等等。
以往我们的传统史学多对后者进行研究,本身没有多大问题,也取得了许多重大成果,但问题出在人们用某种绝对化的、单一化的宏大叙事模式去研究这些问题,抽去了这个“大历史”的生活基础,我们所要做的,就是把这个生活基础还给“大历史”,这个生活基础就是我们所谓的“小历史”。这个“归还”的工作一旦结束,大小历史的区分也许就不再需要了,历史本来就是一个,就像生活本来就是一个那样。
本书所收10余篇论文,有长有短,有的侧重议论,有的侧重实证,由于其中大多数文章都是在《狂欢与日常》一书出版以后发表的,所以基本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些进一步的思考和实践。就我自己的体会来说,首先,在关于社会史研究的理念方面,由于自己有了更多的实践,也由于更多年轻朋友积极投身其中,创作出许多优秀的作品,使我的底气更足了,所以在本书中,我进一步将区域社会史、历史人类学这些近年来屡被大家提起的概念同样当作方法论平台。其次,这几年也是我花大量时间在“田野”中的几年,大江南北几乎都留下了我和我的好朋友们的足迹,借助现代化交通工具,早就超过了古人说的“行万里路”。但更重要的是让我感受到了以前从未深刻感受到的东西,那就是历史的复杂多样、生动鲜活,只有你发现历史不是死的和教条化的之时,你才能够成为历史学家。第三,有了前面的基础,我更多地回头来看“大历史”,而不仅是专注于大众文化和日常生活——因为我已经成为大众文化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于是用我的眼睛来审视明清交替、戊戌变法、辛亥革命……本书之取名大抵出于此种考虑。
2005年深秋,我在山西高平“进村找庙”,当年惨烈的“长平之战”的古战场就在眼前。也许我们无法像太史公那样深切地感受到赵卒被坑杀时的惨状,因为西汉时当地一定还留下许多遗迹,但我们还是可以感觉到那一页历史的沉重。骷髅庙——以及一块块碑石,告诉我们上千年来人们的历史记忆——关于创伤的记忆。清顺治十四年,即发生科场案的那一年,一个姓郭的举人在那骷髅庙里作诗刻石,其中最后两联是:
作者也许触景生情,将现实经历与近两千年前的历史勾连起来。对我而言,这位作者的心绪和境遇也已是350年前的历史。我面对的不仅是远古的长平“杀谷”,还是层层叠叠的历史记忆,他们对那场灾难的看法,已变成与灾难本身同样重要的历史。
那袅袅香烟,那善男信女的喃喃低吟,是我融入了历史,还是历史融入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