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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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官僚行政体制的完善

从夏商周的王国到秦帝国,政治形态发生了重大转型。当然“断裂”之中也有“连续”,早期国家已蕴含着浓厚的集权因素和官僚制化因素了,战国变法是其连续进化而累积出来的质变。假如把夏商周的王国比作中国国家的1.0版,秦以下历朝就是它的2.0版,其各项性能,全面升级换代。秦汉行政制度,与唐宋明清相比当然还很粗糙原始,但从同一时期的世界史范围看,它首屈一指。比起同期另一些政权,它为境内居民提供了较多的秩序和安定。帝制两千年的政治制度,在大多数时间中保持着其最基本的结构性特征,而秦汉王朝有垂范奠基之功。

当然,秦汉政制只是初创,在其四百多年中,这个体制依然经历着调适、变迁,甚至动荡摇摆。若把商鞅变法看成是一个起点的话,那么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是又一个创制的高峰。入汉之后的变迁积累,在汉武帝又形成一个高峰。汉武帝曾说“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这是又一个“变更制度”的时期。据报道,2004年1月,长沙走马楼发现1万余枚汉武帝时的简牍,包含着大量行政司法文书;期待简牍的公布和研讨能够提供汉武帝“变更制度”的更多细节。两汉间发生了王莽改制,然而这并非制度的“自然”进化。东汉二百年间制度大致在平稳运行,只有局部的调整;到了汉末,其变迁节奏陡然加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