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考古出土的琴
除了文献记载描述之外,随着考古技术的进步,以及音乐考古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细化,在当今出土的考古实物当中,也出现了少部分先秦和两汉的古琴出土实物,从中也可窥出先秦两汉时期的琴的具体形制和基本概况。
一、先秦时期的形制
迄今为止出土琴的实物并不多,所见年代最早的琴的实物是湖北曾侯乙墓的十弦琴。距今已有2400多年。
该琴出自墓葬的东室。木质。近长方体,弧面,平底,首宽厚,尾狭薄而翘,通长67cm,通高11.4cm,宽19cm。同出琴轸4枚。
全器由琴身和一活动底板构成。琴身系用整木雕成。可分音箱和尾板两部分。音箱长41.2cm,首宽18.7cm,中宽19cm,尾宽6.9cm,首高6.5cm,中高6cm,尾高6.4cm。其形近长方体,但不甚规则,表面圆鼓尚有波状起伏、无徽。近于首端并与之基本平行亘一条岳山,长16.2cm,宽1.6cm,高低因琴面弧度而有不等,外端高2.5cm,内端高2.8cm,中高1.9cm。岳山内端距音箱首沿较近,为2.6cm;外端距首沿较远,为3.4cm。岳山上遗有被弦勒过的痕迹,右边并列10个弦孔与弦痕相对。弦孔径0.45cm,孔距1.6cm。接近首、尾边沿,音箱表面循边各阴刻一道弦纹带,纹带由几道阴线构成。音箱中部,同样的纹带构成了一个近似“回”字的方框。音箱内空,底面开有两孔与内相通,一孔为大半圆形,紧靠首沿;一孔较长,头宽腰细,置底面中部。孔长26.5cm,首宽6.8cm,中宽4.8cm,尾宽5.9cm。尾板与音箱尾部表面相连,是一段实木,长25.8cm,首宽11.4cm,尾宽6.8cm,首厚4.4cm,尾厚2.2cm。尾板条状,表面及底侧面亦不平直,如波状起伏;面上与音箱相连处,阴刻圆圈纹,中间以两道弦纹带相剖;底部倒立一足,足高4.5cm,宽2.4cm,厚3.2cm。尾板末端微微上翘,外沿距地10.2cm,内沿距地10.4cm,表面可见勒弦痕迹,此距音箱表面岳山的距离(即隐间)为62~62.8cm。
琴身下面垫放的活动底板,形制大小基本与音箱底面吻合,长41.4cm,首宽19cm,匀厚2.1cm。表面挖有与音箱底面的开孔相对应的长方形浅槽,其与音箱扣合十分严密。底板浅槽内存有4枚琴轸。轸,木质,均长2.6cm,外径1.4cm,内径0.8cm。琴通髹黑漆,出土时仍光泽柔润(图1-1)。
图1-1 湖北曾侯乙十弦琴
曾侯乙十弦琴放置于葬墓的东室,还有瑟、笙、悬鼓等乐器,同时还有八名侍妾。《诗·鼓钟》:“鼓钟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籥不僭。”《棠棣》:“妻子好合,如鼓琴瑟。”这些情况说明东室内的琴瑟乐器以及作为陪葬的妙龄女子是为死者提供娱乐服务的。
除曾侯乙墓出土的琴的实物外,在湖北的荆门市郭店还出土了一战国七弦琴。该琴为木质,保存基本完整,通长82.1cm,隐间79cm。琴身(共鸣箱体)长50.8cm,首尾等宽12.4cm,最宽处13.5cm,束腰处宽12.5cm。有剔空的面、底板盖合而成。面板挖成长方形空间,靠近首端、弦孔下似成轸盒(未见弦轸)。底板仅剔凿一“T”字形凹槽。面板尾端即琴尾,琴尾实心,尾端宽6cm,最宽处9.1cm,厚2.3~3.3cm。琴尾下设高0.9cm,上有弦痕数道。岳山外侧有弦孔7个。此琴为中国考古发现的最早的七弦琴标本,其形制与曾侯乙的十弦琴相近,年代亦相去不远,具有明显的同源关系。
从文献上看,先秦时期古琴的弦数尚不固定,《尔雅·释乐》注中有二十七弦,《宋书·乐志》中说琴有二十弦,陈旸《乐书》中说二十五弦,《史记·乐书》中有五弦之说。可以推知,当时琴弦并无定制,或者说当时仍处于琴瑟不分的时期。而从以上出土的实物各项数据比较来看,十弦琴和七弦琴基本上符合文献的记载。
二、秦汉时期的形制
汉代琴的弦数和形制,汉人著述中有如下记载:
扬雄《琴清英》云:“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治,尧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也。”
桓谭《新论·琴道》云:“梧桐作琴,三尺六寸六分,象朞数,厚寸有八,象三六数。广六寸,象六律。上圆下敛,法天。下方而平,法地。上广下狭,法尊卑之礼。琴隐长四十五分,隐以前长八分。五弦,第一弦为宫,其次为商、角、徵、羽。文王、武王各加一弦,以为少宫、少商。”
《说文解字》云:“琴,禁也。神农所作,洞越、练朱五弦,周加二弦。”应劭《风俗通·声音》云:“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
蔡邕《琴操》云:“昔伏羲氏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日也;广六寸,象六合也。文上曰池,下曰岩。池,水也,言其平;下曰滨,滨,宾也,言其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弦宫也,象五行也。大弦者,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者,臣也,清廉而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合君臣恩也。”又蔡邕《琴赋》云:“尔乃间关九弦,出入律吕。屈指低昂,十指如雨。”
《西京杂记》卷三:“高祖初入咸阳宫,周行库府,……有琴长六尺,安十三弦,二十六徽,皆用七宝饰之,铭曰:璠玙之乐。”
以上记载,除后两条资料外,都认为琴为七弦乐器。而后两条记载,一为九弦,一为十三弦。先秦时期古琴弦数尚不固定,有二十七弦(《尔雅·释乐》注)、二十弦(《宋书·乐志》)以及二十五弦(陈旸《乐书》)、五弦(《史记·乐书》)之说。可以推知当时弦无定制,弦数基本较多,都是一根弦发一个音。因此还不需要徽位,到汉代固定成七弦,就要用螺钿或玉石等材料在琴面上标记音位,这就是“琴徽”。
《西京杂记》记载秦代的琴有二十六徽,大概是琴面内外,各标十三徽。这是琴徽出现的最早记载。即便是此书尚难为据,但琴徽至迟在景武时期已经出现是可以肯定的。《淮南子·修务训》也曾描述过一位盲人弹琴的情景:“今夫盲者,目不能别昼夜,分白黑,然而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摽拂,手若蔑蒙,不失一弦。”扬雄的《解难》亦云:“今夫弦者,高张急徽,追趋逐耆,则座者不期而附矣。”师古注云:“徽,琴徽也。所以表发抚抑之处也。”看来“徽”是来标明注音位置,同时据以规定徽分或按音位置。
而在南京西善桥古出土的南朝竹林七贤与荣启期模印砖画像中,嵇康与荣启期鼓琴,琴刻绘有徽位(图1-2)。在其著述《琴赋》中已提到徽位的制作与使用,“弦以远客致死,徽以中山之玉”,“闲聊故音卑,弦长故徽鸣”等语。嵇康乃魏晋名士,可以推断在此前应该已有徽位。
图1-2 江苏南京嵇康鼓琴图
迄今为止,汉代出土的琴的实物是长沙马王堆琴(图1-3)。该琴与上文述二先秦琴相比,除弦数有异外,外形较为相似,也是头宽尾窄;尾部犹如一长柄,活动底板,无徽,一个燕足。琴的形制和弦数如同其起源一样,附会有各种各样的说法和解释,古琴的各种构造部位也用许多古雅、吉祥的文字命名,并有意识地把这些名字与天地日月、五行联系起来,如龙池、凤沼、燕足、岳山等。这大概与先秦以来盛行的阴阳、五行学说有关。
图1-3 湖南长沙马王堆琴
在汉代琴是相和歌、相和大曲、乐舞百戏的主要伴奏乐器,同时也是汉人社会上喜爱的弹弦乐器,在汉画像上大量琴的图像皆是琴乐在汉代繁荣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