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画中的古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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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琴的历史渊源

一、关于造琴的传说

琴到底是谁创造的,历代学者各执一词、说法不一。关于琴的不同传说使历代方家争论不休。根据现有的先秦两汉时期的文献资料记载来看,关于造琴的传说有以下几种:

1.伏羲造琴说

以两汉文人、琴家为主,如蔡邕、马融等。蔡邕《琴操》云:“昔伏羲氏之作琴,所以修身理性,反天真也。”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389页。马融《长笛赋》云:“昔庖羲作琴,神农遣瑟。”李善注:“庖羲即伏羲也。”费振刚、胡双宝、宗明华辑校:《全汉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495页。

2.神农造琴说

主要是桓谭、傅毅等。桓谭《新论·琴道》云:“昔神农氏继宓羲而王天下,上观法于天,下取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削桐为琴,绳丝为弦,以通神明之道,合天地之和焉。”文化部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中国古代乐论选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1年,第92页。傅毅《琴赋》云:“揆神农之初制,尽声变之奥妙。”又,应劭《风俗通义·声音》云:“谨按《世本》,神农作琴。”应劭撰,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中华书局,1981年,第293页。

3.炎帝造琴说

《吕氏春秋·古乐》:“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高诱注:“朱襄氏古天子炎帝之别号。士达,朱襄氏之臣。”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212页。《帝王世纪》曰:“炎帝作五弦琴。”刘晓东等点校:《二十五别史·帝王世纪》,齐鲁书社,2000年,第4页。

4.黄帝造琴说

续修《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之《太音大全集》:“梁元帝《纂要》:曰:‘古琴有清角者,黄帝之琴也’。”续修《四库全书·子部·艺术类·太音大全集》,明正德嘉靖间刊本,第254页。

5.尧帝造琴说

司马迁《史记·五帝本纪》云:“尧乃赐舜衣与琴,为3筑仓廪,予牛羊。”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59年,第34页。

6.舜帝造琴说

《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夔始制乐,以赏诸侯。”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479页。《文选·琴赋》李善注:“《尸子》曰:‘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南风之薰兮,以解吾人之愠。是舜歌也’。”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十八》,中华书局,1977年,第255页。

对于以上关于“三皇五帝”制琴传说的论述,有一些不同的看法。如杨荫浏先生认为:“关于这一时期是否已有琴瑟等弦乐器,我们目前还没有达到可以明确说明的地步。这里存在着这样的矛盾。我们有着不少关于琴瑟等弦乐器的传说,可是还没有发现考古学的、甚至文字学或语言学的证明,郑重一些,我们目前还只能暂取存疑的态度。”杨荫浏:《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年,第13页。吴钊先认为:“琴是我国古老而富有特色的弹弦乐器。传说原始时代有个发明农耕的叫神农氏的氏族,曾经削桐为琴,绳丝为弦,创造了最初的琴。”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第66页。

张世彬先生认为伏羲已懂得画八卦。神农已知结绳记事。到了黄帝时代,仓颉便开始创造文字,加以自古相传,黄帝之妃嫘祖开始利用蚕丝,那么,以丝作弦,弹之得音,以至木上张弦而成弦乐器,并因而获得乐的概念,这些事情的确是有的,可能在黄帝时出现。“伏羲说”值得肯定。琴史家许健先生则认为:“琴是我国历史久远的一种乐器。关于它的最早期的情况,现在只有一些传说,例如它的创制者,在古籍中记载的有:神农、伏羲、尧、舜等。虽不可信,但很早就产生了琴,这一点却是无可怀疑的。”许健:《琴史初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2年,第1页。而孙继南等先生则认为,据有关文献及西周时期琴、瑟使用的情况推断,商代可能已有琴、瑟的雏形,但因尚无考古的实证,只能存疑。

通过多种历史线索的分类归梳分析比较可知,琴产生的历史比较久远,几乎与氏族文明同期,从文献中来看,关于琴的传说与远古的“三皇五帝”们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什么会这样?琴与他们的关系怎样?琴在当时的功能主要是什么?我们来分析一下琴的功能。

二、传说中琴的功用

从以上关于琴的文献典籍记载来看,琴在远古时期的主要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被帝王圣贤用来“通神明、考治乱、通天地、御邪防淫,定群生”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212—213页。等,是一种“通神明之道,合天地之和焉”的神圣工具。其二是“修身理性,反天真也”,是一种修身养性以御邪防淫的修身之工具。其三是“尽声变之奥妙”,也就是作为抒发感情、陶冶心性的一种娱乐工具。在以上三种作用中,第一种“通神明、考治乱、通天地、御邪防淫,定群生”的作用体现得最多。为什么?这可以从先秦两汉的文献典籍中找到依据。《吕氏春秋》认为:“先王之制礼乐也,非特以欢耳目、极口腹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行理义也。”陈奇猷:《吕氏春秋新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276页。许慎《说文》解释“琴”字说:“琴者,禁也。”为什么把“琴”解释为“禁”呢?“禁”又是什么意思?段玉裁注云:“禁者,吉凶之忌也。”可知古人对琴的理解,它是一种与吉凶有关的工具!

今天也有研究者也认为:“琴最早可能是巫师手中的一种能发声的法器,所弹的不是琴曲也不是音乐,而是神的语言或意志、愿望的反映。”吴钊:《追寻逝去的音乐踪迹——图说中国音乐史》,东方出版社,1999年,第182页。著名的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认为:“无论怎样的原始的民族,都有宗教与巫术。”马林诺夫斯基:《巫术、科学、宗教与神话》,中国民间文学出版社,1986年,第3页。西方近现代著名的人类学学者爱德华·泰勒在其代表作《原始文化》中,将人类的巫术定位于人类进入早期文明的标志之一。我国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也认为艺术起源于巫术。刘承华先生在其著述《中国音乐的人文阐释·古琴音乐的人文阐释》中从几个方面充分论证了巫术与艺术的关系及其相互作用,以及在中国的远古时期确实存在一个巫师琴的时期。在巫术中,琴是一种娱神的工具,也是一种“通神明”“考治乱”的神圣的法器。

在《诗经·小雅·甫田》曾有这样一句话:“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程俊英撰:《诗经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364页。意思是在民间曾敲锣打鼓抚琴鼓瑟祭祀上苍,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丁兴旺。这句话从另一个侧面透露给我们,琴在远古有“打通天地、应神明、定群生”的作用。西汉著名史学家司马迁也说:“夫上古明王举乐者,非以娱心自乐,恣,将欲为治也。”蔡仲德注译:《中国音乐美学史资料注译》,人民音乐出版社,2004年,第346页。儒家经典《乐记》云:“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同上书,第276页。这些言辞都佐证了这一判断。今天,在中国的一些偏远农村和少数民族部落,仍有干旱时敲锣击鼓祈求天降甘霖的活动。考古发掘证明,这种活动在生产力落后的远古时期确实相当普遍。

笔者认为,从以上文献典籍来看,人类有巫术时代已是不争的事实,琴在这个时代的主要作用和巫师手中的其他法器一样,是一种“通天地、应神明、定群生……”的神圣工具和连通天地人之法器,也是上古帝王圣贤治理天下的工具。掌握琴的人主要是帝王圣贤和巫师。有的研究认为,远古时的帝王本身就是一个掌握了通天神事的巫师,这也是可信的。琴的主要作用并不是今日所认为的审美,而是工具和法器,是娱神、事神的。为何这样?其根源在于远古时期生产力落后,对于自然的认知能力、驾驭能力太弱,所以借助于神灵的力量以求得生命存在。因而产生了混沌、模糊、神秘的原始图腾文化认知观,人类进入第一个最为初级的文明期。从世界范围的人类文明起源来看,原始的巫术文化是几大文明的共有特点。这个充满巫术神秘色彩的阶段,也为人类发展更先进的文明打下了基础,此阶段也是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可逾越的。现在的大洋洲和太平洋的岛屿上的原住民,仍有着原始的巫文化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