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你所不了解的“重听人”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听力障碍人数有2780万,是所有残疾类型中占比最高的一类群体。1987年,我国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相关标准制订了听力残疾标准。从医学的角度,依据听力损失程度将“聋”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聋(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0分贝)、二级聋(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71~90分贝)、一级重听(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56~70分贝)、二级重听(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41~55分贝)。
日常生活中,我们所见到的“手语族”多为听力损失程度处在一级聋或二级聋的听力残疾人。这些听损等级在一级聋、二级聋的聋人,通过长期刻苦的语训之后,有的也能学会说话,或用读唇语的方式与听人进行口语交流。他们也并非完全不能感知声音,或多或少会有一点音感。听力残疾并不必然导致言语残疾,聋不等于哑,因而把聋人称作“聋哑人”是不正确的。
听力损失在三级、四级的“重听人”,他们有的会手语,有的会口语,有的既会手语又会口语。重听人中,有的佩戴助听器,能与听人进行口语沟通,但你能察觉他的口型、吐字发音和语调与听人有些许差别。他们虽然能借助助听器、人工耳蜗听到外界的声音,但听得见并不等于听得清楚,口语表达也并不那么自然、清晰,听力与语言的康复都需要经过长期的训练。笔者曾经“听”一位重听人说:“我被卡在聋人和听人之间,我觉得自己是上帝开的玩笑,一方面我达不到听人的听力程度,一方面又不太会手语,没法融入聋人的圈子。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当个全聋的手语者,尽管生活中会有很多不便,但是有同类,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孤单。”
自20世纪60年代人们对隔离式的特殊教育进行反思以来,让特殊教育回归主流的思潮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响应,学者普遍质疑将聋人儿童安置在特殊学校、特殊班级的做法,很多国家开展了让有残余听力的聋人学生在普通学校各个层次“随班就读”的教育改革。1990年,我国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赋予听障儿童平等的受教育权,普通学校不得再拒绝招收残疾儿童。但这些年来,重听儿童在普通学校就读所需的支持性服务和配套设施,如手语翻译设备等尚未得到完全满足;个别化教育计划、合作计划、资源教室的配置,以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安排等尚不能满足所有重听儿童的学习需求。因此,有部分重听儿童学得非常吃力,伴随着听力衰退、学习节奏加快及难度加深等诸多难题,有的重听学生还是需要返回特殊学校就读。
青少年时期学习的受挫感一直延续至成年后,步入社会后他们的人生经历比常人更为坎坷。百度贴吧“聋哑人吧”里有位重听人这样述说自己的遭遇:“我也是重听,今年我三十岁了,还单身,想想真的很可悲,自从2012年和女友分手后再也没有交过女朋友,身边的朋友也越来越少,直到读完初中我听力都是正常的,出来工作之后听力慢慢下降,直到现在发展为重听,也像楼主说的那样听不见还不会手语,真的很悲剧。我一直以为佩戴好一点的助听器能弥补自己听力的损失,于是今年8月份买了一对四万多元的助听器,带了三个月了,感觉效果不是很好,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好迷茫。办任何事都不方便,经常会闹出大笑话。”——这确实是不少重听人现实生活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