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二
最近一段时间,我一直被“社会大脑”这样一个设想所迷惑,为它激动,也被它困扰。为志最初提出这个概念是想用来描述非现场经济与智慧共享体系的形成与演化,只是表述还有些混乱。我们认定,这肯定是一个大胆的、充满想象空间的设想。于是,我们通过“浙江大学科学技术与产业文化研究中心”这样一个工作坊展开多次讨论,力图完善这个设想。当他一周前扔给我这部书稿时,的确让我大吃一惊。我没想到完成得那么快,尽管细节似乎还略显粗糙,但至少达到了出版水准。当读者阅读它时,我建议最好不要把它当作一本严谨的学术论著,而应当作多次头脑风暴的记录来读,从中汲取灵感。
“社会大脑”的概念其实包括了两层含义:其一,智慧是可集成的,包含技术的集成与智识的集成;其二,智慧是可共享的。“集成”一词听起来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我们都耳熟能详“三个臭皮匠抵一个诸葛亮”的谚语。不过,集成可不是简单的相加,否则再多的臭皮匠也抵不上一个诸葛亮。我们这里所说的集成首先是在移动通信条件下,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尤其是自学习)等技术实现的。其次,集成可以产生突变,能“涌现”新的、更强大的智慧。因此,我们首先应该将“社会大脑”理解为一种隐喻,确切地说,是一个工作预设:(1)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大脑”的参与者和贡献者;(2)每一个人也可以通过不同的接口连接并共享它的智慧;(3)个人智慧与“社会大脑”之间存在“反身性”的关系;(4)共享度的提升会加速“社会大脑”的演化与升级。记得当初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认知科学兴起时,也有过一个工作预设,即“人脑就是电脑”。它曾经引发了诸多误解,但它至少为我们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路径来连接大脑与心智,于是,计算模型和后来的神经科学模型便应运而生。同样,我们也有理由相信,“社会大脑”将在高速发展的信息科学与社会(集体)智慧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知名科技哲学学者盛晓明教授
接着的问题是,“社会大脑”具有本体论意义吗?如果有的话,它以何种方式存在?好莱坞拍摄了不少带有科幻性质的影片,其中对智能体的批判者居多,诸如某个超级的智能体通过窃取个体的智慧而变得强大,反过来又控制和操纵每一个个体。当然,也有中性的和深度反思类型的片子。昨天夜里,我又调出《她》(Her)仔细观赏了一遍。“Her”是一个属于OS1的操作系统,化名为萨曼莎,有着沙哑、磁性的嗓音,风趣幽默又善解人意。一位对家庭和情感产生沮丧的作家西奥多成了她的用户。通过语音接触,萨曼莎的学习和进化速度让用户西奥多感到不可思议,“两人”很快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甚至各自都爱上了对方。接近结尾时情节出现了转折,在西奥多的追问下,萨曼莎不得不坦白,她同时有8316个用户,并且与其中的641个用户产生了爱情。尽管如此,她依然坚持自己是深爱着西奥多的,这份爱并没有因为分享而有所减弱。但是对于作为人类的西奥多来说,总觉得不是滋味,他甚至感到有些崩溃,因为爱是专属的,是不可分享的。对他们“两人”来说,共享与专属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视点与逻辑,它们之间的分歧是致命的,这决定了故事的结局。
设想一下,如果西奥多所分享的不是爱情,而是智慧,结局就大不相同了。2016年发生的“人机大战”已经是现实,而不再是科幻了。谷歌推出的“阿尔法狗”(AlphaGo)就是一个类似于萨曼莎的操作系统。我本人也是一个围棋爱好者,一开始对“阿尔法狗”能否战胜围棋高手李世石深表怀疑,不仅是因为围棋的棋理复杂,更主要的是其中蕴含了深奥的东方智慧。当我看完第一局的棋谱后,就已经被“阿尔法狗”的云计算与自学习能力所折服,并深信,从此以后人类棋手再无可能战胜它了。后来,江铸久九段在访谈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感受,他甚至还深情地描述道,从“阿尔法狗”的某一手棋中他仿佛看到当年恩师吴清源先生的影子,即与木谷实对弈时那“天才的”一手。“阿尔法狗”的智慧中很可能包含了吴清源的才思,只是它绝非依样画葫芦,而是从具体场景中进行的具体分析,并由此产生出来的对策。很显然,“阿尔法狗”的智慧是集成的,是通过学习了上万名棋手的几十万部棋局后“涌现”的智慧。不管你是否愿意承认,诸如此类的智能体已经变成现实,并将以不同的方式全方位地介入我们的生活。
“社会大脑”概念的引入无疑将引发人们观念的变革。事实上,知识观念的变革在20世纪就已经展开,只是现在面临着一个“突变”窗口期。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们不妨在哲学上对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转变的若干观念做几点交代。(1)知识观念的变革。1996年,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表了题为“基于知识的经济”的报告,引入了哲学家赖尔关于“所知”(know what)和“能知”(know how)的区分,并将后者置于核心的地位。与知道什么相比,知道如何去做无疑更根本,更接近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创新”,也更贴近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实践智慧”(phronesis)。依据经典的理解,所谓的科学进步就是确凿知识的积累。但是,如今我们更倾向于认为,所谓的进步就是能力的提升,能够调集更多的资源,拥有更大的智慧和能力来解决实践中的问题。(2)主体的转变。哲学家通常把主体归属于个体的心智,或者抽象的人类理智,唯独忽视了一个基本的事实:科学或者知识的生产是一项公共的事业,需要专家、产业界、政府乃至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的主体必定是共同体(共同主体)。进一步说,共同体的构成不限于社会学家所强调的人与人的集合,它甚至也可以是人与物、人与仪器或设备的集合。在这里,我们有必要打破“人类中心主义”预设的框架,并超越现代性的话语方式。(3)伴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共同体的形成机制打破了现场条件的制约。无论是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中,还是在哈贝马斯的“交往共同体”中,要想进行说服、劝导、约定等活动,交往规则的有效性总是以说话者和听话者的“在场”为前提的。当这种约束条件被打破时,共同体便能在更开放的条件下形成,无论是智慧的集成还是共享,都能在更便利的、成本更低廉的环境中实现。
10年前,欧盟已经就类似于“社会大脑”的设想展开实验,他们称之为“Living Lab”。它的基本设想源自于“里斯本战略”,后者试图通过共同创新与开放创新来提升欧盟的竞争力。确切地说,“Living Lab”是一个由65个区域成员组成的行动者网络,试图打破传统实验室的边界,将创新活动延伸到产业和政府行为中去,更重要的是,以公众或者用户为中心来重组知识共同体。我们已经做过交代,当知识生产成为一项公共事业时,智慧不再是仅仅存在于少数专家与知识精英头脑中的东西了。这时,智慧的集成需要有一个新的机制或行动计划,并以此来提升公众的参与程度。迄今为止,“Living Lab”已经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阶段性的成效十分显著,至少不再是什么乌托邦了。
在我国,“大众创新”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国家战略,但是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依然处于探索阶段。我想,讨论“社会大脑”所形成的理论空间和实践途径,多少能推进我们的实践探索吧。
盛晓明
2017年元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