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尔·贝娄小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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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贝娄及其创作

索尔·贝娄(Saul Bellow,1915—2005)是20世纪美国著名作家,被誉为海明威(Hemingway)、福克纳(Faulkner)和菲茨杰拉德(Fitzgerald)的文学继承人。在半个多世纪的创作生涯中,贝娄共计出版十三部长篇小说,大量中短篇小说、评论和札记等。由于文学成就卓著,他三次荣获美国全国图书奖(1954、1965与1971年)、一次普利策奖(1976年)。1968年,贝娄获得法国文学艺术骑士勋章和犹太遗产奖。1976年秋,由于“对当代文化富有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贝娄成为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犹太作家。除贝娄外,美国犹太作家艾萨克 · 辛格(Isaac B.Singer,1978年)、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1987年)等作家也得过诺贝尔文学奖。

第一节 贝娄生平

1915年7月10日(贝娄的母亲丽莎认为是6月10日),索尔·贝娄出生于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拉辛市。父亲亚伯拉罕和母亲丽莎均为来自俄国的犹太移民。亚伯拉罕是个屡败屡战的小商人,先后耕种土地、开面包店、做呢绒生意、做批发商、开睡袋工厂、做废品商、开婚姻介绍所和做私酒生意等,均以失败告终,后来迫于生计不得不远走美国。母亲丽莎出生于犹太书香门第,比较重视孩子们的教育与成长,对贝娄这个小儿子更是疼爱有加。贝娄幼年便到犹太小学学习希伯来语,很小就能翻译《摩西五经》,能用希伯来语和意第绪语背诵《创世记》。丽莎还节衣缩食送贝娄去学小提琴,希望他长大后做个犹太拉比或小提琴手。亚伯拉罕夫妇热爱俄国古典文学,这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贝娄的文学兴趣。

贝娄一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犹太教徒,但大体上也遵守犹太教的各种仪式。据贝娄传记所述,丽莎会在安息日点上一些蜡烛,按照犹太教规和传统习俗烹制食品;亚伯拉罕与孩子们则戴上披巾祈祷。贝娄一家经常参加犹太人洗礼、到犹太教堂祈祷或朗诵犹太经书等活动。周南翼:《贝娄》,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1924年7月14日,贝娄一家(亚伯拉罕先期到达)迁往美国芝加哥以后,在生活上仍然遵循犹太人的各种习俗。亚伯拉罕会在周六到教堂参加活动,贝娄与哥姐在家接受犹太传统教育。十三岁那年,贝娄在斯波尔丁街犹太教堂举行了成人仪式。在此环境中,贝娄自幼受到犹太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作家后来回忆时所言:“这是伟大力量的源泉……这种力量并不来源于我学习《塔木德》之类的著作,这股力量来自这样一个事实:在我人生最敏感时期中,我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犹太人。这是一份礼物和一大笔财富。”(Atlas,2000:42)犹太教《圣经》、《塔木德》等既是他的启蒙读物,也是他重要的人生教科书。贝娄甚至将《圣经》中的人物视为家里的亲人,“我觉得上帝很亲切,是最初的父亲。等我学十二先人的时候(五六岁),觉得他们很像我家的成员。我无法一下子分辨清父亲和那些英雄的祖先——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还有雅各的儿子们,尤其是约瑟”宋兆霖主编:《索尔· 贝娄全集》第十四卷,李自修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54页。

作为移民美洲的俄裔犹太移民,贝娄一家与不同文化的接触是不可避免的。贝娄在童年就接触到了基督教文化。在蒙特利尔圣多米尼克街,正统犹太人与苏格兰人和教区学校的修女混在一起,贝娄几乎每天都与他们打交道。由于学校采用的是英国版教材,贝娄在校期间还要唱英国国歌、朗诵基督教祈祷词。1923年冬,八岁的贝娄由于阑尾炎手术感染腹膜炎与肺炎而住进蒙特利尔皇家医院。院方认为他可能患了肺结核,对他进行长达六个多月的隔离治疗。年幼的贝娄一个人待在医院病房,心头时常笼罩着死亡的阴影。此时,一个基督徒为他带来水果与鲜花,并让他朗读《新约全书》的内容。数十年后,贝娄在给学者史蒂芬·米切尔(Stephen Mitchell)的信中谈到自己对耶稣基督的看法:“我听说过他不友好,当然都是一些边缘信息,但当我阅读《福音书》时还是很感动,这不是多愁善感的反应……但我被耶稣感动得不能自已……”(Atlas, 2000:16)这段经历对贝娄是一段难忘的回忆,有学者认为它对贝娄性格的形成也有一定影响:“他远离熟悉的犹太人环境,来到一个陌生的基督教世界,在他见不到家人的时候,他第一次强烈地感受到离家后的孤独,而且在幼小的年纪就必须面对生与死,这就更加培养了他多愁善感的性格。”周南翼:《贝娄》,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8页。

蒙特利尔在历史上曾是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地,也是一个多民族汇聚、多元文化并存的城市,仅从贝娄一家使用的语言来看,就可以知道当地不同文化交汇的复杂程度。亚伯拉罕夫妇在家讲俄语和意第绪语,孩子们在家则讲英语和意第绪语;街上普通市民大多使用法语,而学校老师和学生主要通过英语交流。这个环境造就了贝娄的语言才能,为他后来的文学创作打下了基础。移民美国芝加哥以后,不同文化的交流与碰撞进一步显现出来。在贝娄一家居住的海德公园附近,来自东欧各国的犹太移民和来自密西西比、亚拉巴马等地的黑人住在贫民区,白人中产阶级则居住在城外的社区,不同肤色的人们交往频繁。在少年时代,贝娄经常因为犹太出身遭受种族歧视。1953年,他通过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主人公的视角回忆:“有时候,我们会被骂作杀害耶稣的凶手,受到追逐、吃石头、被咬、挨打……不管我们喜欢不喜欢,都要受到这种莫名其妙的惠顾。”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一卷,宋兆霖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当然,文化冲突和种族歧视不会影响贝娄的成长,他很快就融入了芝加哥的城市生活。像其他移民孩子一样,他在街上溜达、打台球、看电影、听音乐会、看各种杂耍与拳击比赛等。贝娄在芝加哥生活、成长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渐美国化的过程。

在图莱中学读书时,贝娄与同学一起为校园刊物《图莱评论》撰稿,积极参加辩论俱乐部的活动。他还阅读托马斯·莫尔、哈代、陀思妥耶夫斯基、德莱塞、舍伍德·安德森等作家的小说,以及马基雅维利、圣西门、康德等人的哲学著作。当时图莱中学的文学气氛非常浓厚,贝娄在老师的指导下背诵莎士比亚戏剧《哈姆雷特》和《麦克白》的台词,背诵济慈、雪莱等浪漫主义作家的诗篇。令贝娄高兴的是,他与艾萨克· 罗森菲尔德(Isaac Rosenfeld)成为好友,两人一起阅读、学习和讨论,都信心满满地要当美国未来的大作家。后来,贝娄与罗森菲尔德先后进入芝加哥大学。当时芝加哥大学政治思想活跃,支持斯大林和托洛茨基的学生分成两派,时常展开激烈的辩论。贝娄和罗森菲尔德虽受一定影响,但他们在喧嚣的年代牢记自己的文学使命,坚持阅读麦尔维尔、德莱塞、帕索斯和福克纳等作家的作品。贝娄在阅读列夫·托尔斯泰等人的作品时深受震撼,觉得自己应像这些大师一样,通过文学这一创造性的活动建功立业,名垂青史。然而当时贝娄的学习成绩并不突出,并未获得芝加哥大学老师的青睐。

1933年,母亲丽莎的病逝对贝娄是个沉重打击。长期以来,丽莎一直是他的精神依靠和保护神。母亲会在父亲脾气暴躁时适时保护儿子,会在贝娄寂寞无助时给予他安慰。母亲罹患乳腺癌以后,父亲和两位哥哥不得不外出赚钱,贝娄一个人依偎在母亲身边,陪她说话,从事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但母亲最终还是撒手人寰。贝娄突然感到整个世界坍塌了。父亲在一年以后迎娶一个寡妇,这更让贝娄产生无家可归的失落感。1934年初夏,他和朋友帕辛爬上火车外出流浪,尽管两人口袋里只有区区三美元,但他们还是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程。这个时期,贝娄父亲的煤炭公司发生了一桩血案。一个运煤司机在装煤时被货车轧死,煤炭公司没有为这位司机购买保险。在付出一大笔赔偿金之后,贝娄一家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困境。贝娄不得不中断芝加哥大学的学业,在父亲公司当一名司磅员。

1935年夏天,贝娄迎来了人生转机——重新回到大学校园(威斯康星大学)。是年秋天,他又转入位于密歇根湖畔的西北大学。鉴于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贝娄选择了“更适合犹太人”的人类学专业。尽管西北大学也有一些歧视,但总体而言,贝娄的大学生活是充实而愉快的。学校老师赏识、爱护他,在文学上给予他很多的帮助与鼓励。贝娄经常为《西北日报》等刊物撰写文章,还在校园文学大赛中获得第三名(获奖篇目《谁说不会在这里发生》);他担任校园杂志《灯塔》的副主编,并将自己的名字“所罗门·贝娄”改为“索尔·贝娄”,因为后者更有美国味道。1937年6月,贝娄从西北大学人类学专业顺利毕业,但此时他面临一个颇为尴尬的选择。贝娄希望攻读该校英语文学专业研究生,可当时英文系主任威廉·布莱恩(William Frank Bryan)告诉他,作为俄裔犹太移民的儿子,他不可能抓住英语文学的精髓,也不可能对英语文学有什么感受力。(Atlas, 2000:52)这对贝娄而言无疑是个沉重打击。贝娄不得不暂时收起自己的文学梦想,去威斯康星大学攻读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生。令他惊喜的是,好友罗森菲尔德也在这里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贝娄与他又成为形影不离的伙伴,两人常为一些美学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贝娄的研究生学习很快就出现了问题,原因是他每次都把学术论文写成文学作品,显然他真正的兴趣还在文学创作上。1937年圣诞节期间,贝娄与犹太姑娘安妮塔·戈什金(Anita Goshkin)悄悄结婚,从此再也没回到威斯康星大学。尽管婚后的生活异常艰难,贝娄仍然执着坚守自己的文学梦想。

第二节 贝娄创作

索尔·贝娄的创作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世纪40年代至50年代初(1944—1952),主要作品为《晃来晃去的人》(D angling Man,1944)和《受害者》(The V ictim,1947)。《晃来晃去的人》是一部关于“自由”的哲学小说,主人公约瑟夫是一个有名无姓、没有身份的犹太青年。他为参军入伍辞掉了旅游局的工作,然而在等待入伍时却陷入空虚无聊之中。他的日常生活就是一字不落地看报纸、听收音机、看女仆打扫房间等。他与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在精神上处于孤立、封闭的状态。他与妻子吵架,跟朋友闹翻,甚至还与侄女大打出手。当他接到期盼已久的入伍通知时,一下子感到如释重负,因为“我掌握在别人手中”,终于“不用再对自己负责”。小说受到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在揭示生存的荒诞无聊之际,还反映当代人面临的孤独与痛苦。“晃来晃去的人”(又译“悬挂者”)由此成为美国20世纪40年代文学中的“反英雄”典型。

另一部小说《受害者》以犹太人利文撒尔为主人公,围绕他与反犹主义者阿尔比的矛盾,聚焦不同文化的矛盾冲突及人与人的复杂关系。利文撒尔由于妻子外出探亲而独自生活,但他活得并不轻松。单位里上司对他冷漠无情,弟弟遗孤也要他接济和照顾。然而就在这时,反犹主义者阿尔比像幽灵一样缠上他,以利文撒尔毁了他前程为借口,不断向他索要一些经济补偿,理由是他由于帮助利文撒尔而丢了工作。阿尔比利用利文撒尔的同情心不断滋事,最后直接住到他家里,弄得利文撒尔焦头烂额。小说并未明确交代究竟谁是受害者,但又仿佛暗示两人都是受害者,正如伯纳德·马拉默德(Bernard Malamud)在《伙计》(The Assistant)中所说“人人都是犹太人”。这一时期,由于受到福楼拜、萨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等欧洲作家的影响,贝娄在创作手法上显得比较拘谨。上述两部作品带有明显的模仿痕迹。

第二阶段从1953年至20世纪70年代末。这一阶段作品代表了贝娄创作的主要成就。贝娄不仅写出《奥吉 · 马奇历险记》(The Adventures of Augie March,1953)、《雨王汉德森》(Henderson the Rain King,1959)、《赫索格》(Herzog,1964)、《赛姆勒先生的行星》(Mr. Sammler's Planet,1970)和《洪堡的礼物》(Humboldt's Gift,1975)等长篇小说,先后荣获美国全国图书奖、普利策奖和诺贝尔文学奖等大奖,还创作中篇小说《只争朝夕》(Seize the Day,1956)、短篇小说集《莫斯比的回忆》(Mosby's Memoirs and Other Stories,1968)、戏剧《最后的分析》(The Last Analysis,1964)及大量散文与随笔等,涉及小说、散文、戏剧和评论等多种文体。其中,《赫索格》、《雨王汉德森》和《洪堡的礼物》等长篇小说影响最大,奠定了贝娄在美国当代文坛的地位。

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是形成贝娄风格的标志性作品。这部小说使“他超越了先前的那套写作方法,因为他之前那严谨的形式和受到限制的结果,不能发挥丰富的思想、闪光的冷嘲、欢闹的喜剧以及明达的同情”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十三卷,王誉公、张莹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从此以后,贝娄逐渐摆脱陀思妥耶夫斯基等欧洲文学大师的影响,最终形成自己的创作套路和叙事模式。这部小说以犹太少年奥吉的成长经历为主线,叙述奥吉、西蒙兄弟追求美国梦的故事。少年奥吉出身于贫困的犹太家庭,先后当过店员、偷书贼、富翁秘书等,在社会上与富豪、店主、流氓、走私犯等各色人等交往。周围的人都试图左右、控制其行动,但奥吉坚信人生存在一条“真理、善良”的中轴线,始终没有向他人和命运之神屈服。小说借鉴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的写作模式,由于体现“美国气质”和“美国精神”而受到作家伯纳德·马拉默德、评论家莱斯利·菲德勒(Leslie Fiedler)和特里林(Trilling)的好评。

小说《雨王汉德森》是贝娄最具象征意味的作品。主人公汉德森也是贝娄最为满意的人物形象。汉德森是一位腰缠万贯的百万富翁,一位WASP(盎格鲁-撒克逊裔美国人,社会精英阶层)。经济富有的他却深陷精神危机之中,常因找不到人生出路而痛苦不堪,内心不断发出“我要、我要”的呼声。汉德森不甘平庸乏味的现代生活,希望在非洲蛮荒之地寻找人生真谛。他从阿内维女王威拉塔莉那里明白人生要义是“活下去”,他在瓦利利国王达孚的教导下,模仿狮子吼叫与动作,洞悉“释放智力,就可以自由驰骋、任意来去”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三卷,王敏渚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的人生境界。小说结尾,汉德森从非洲带回象征勇气与力量的幼狮,希望能为美国荒原化社会注入生气。他还立志当一名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将“我要、我要”的呼声转化成“你们要、他们要”。作品探讨了在富裕社会一个人怎样才能找到人生幸福这一话题。

小说《赫索格》是贝娄最受欢迎的作品之一。主人公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第二任妻子马德琳与他的朋友格斯贝奇私通,并将他扫地出门。赫索格在流浪的过程中寻找人生意义,不断给许多死去的或活着的人写信,与他们探讨哲学和社会问题。作品通过赫索格的人生经历反映了许多社会问题,如生态环境恶化、人性堕落和生存的苦闷与孤独等。贝娄还在作品中思考一些终极问题,如“人的本质是什么”、“我是谁”、“我往何处去”等。在小说结尾,赫索格在屡屡遭遇碰壁之后,回到马萨诸塞州乡下的房子里,在自然之美和情人之爱中开始新的生活。作品通过赫索格的不幸遭遇及他的追寻和回归,凸显了中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精神危机。

小说《洪堡的礼物》标志着贝娄的创作达到了巅峰。浪漫主义诗人洪堡在20世纪30年代蜚声文坛,十年后却被人遗忘,在一个下等旅馆悄无声息地病逝。文学青年西特林曾是洪堡的学生,在生活和创作上得到过洪堡的帮助。然而西特林功成名就以后,并没有搭理穷困潦倒的洪堡。此后,西特林在律师、骗子和情人的欺骗与逼迫下,很快陷入经济破产的边缘。关键时刻,洪堡遗赠他的两个剧本提纲被拍成电影,帮他渡过了难关。西特林经此劫难以后幡然醒悟,他把所获钱财送给洪堡的母亲和舅舅,一个人前往瑞士小镇施泰内尔,希望在那里过一种“不同的生活”。贝娄在小说中聚焦两代作家洪堡和西特林的人生轨迹,反思美国金钱社会中文学与文化的命运。由于这部作品,贝娄荣获1976年美国普利策奖,数月之后,又获世界文坛最高奖——诺贝尔文学奖。

第三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至2005年作家逝世。《索尔·贝娄全集》中译本主编宋兆霖先生指出,在此期间,由于社会形势和传播媒介发生了变化,贝娄的创作兴趣也随之发生转移,他不再创作一些“胖墩墩”的作品,开始对中短篇小说、散文和随笔等产生浓厚兴趣。这个时期,除《院长的十二月》(The Dean's December,1982)等三部长篇小说外,贝娄还创作《偷窃》(A The ft,1989)、《贝拉罗莎暗道》(The Bellarosa Connection, 1989)和《真情》(The Actual,1997)等中篇小说,出版短篇小说集《口没遮拦的人》(Him with His Foot in His Mouth,1982)和散文随笔集《集腋成裘集》(It All Adds Up:From the Dim Past to Uncertain Future,1994)等。此时,贝娄已是一位有着国际影响的著名作家,但仍然心无旁骛地从事文学创作。2000年,贝娄在耄耋之年推出长篇小说《拉维尔斯坦》(Ravelstein),被评论界视为文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贝娄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芝加哥,其创作也大多以芝加哥、纽约等大都市为背景。美国学者莫瑞·鲍姆伽廷(M.Baumgarten)认为,以城市作为小说背景体现了贝娄的文学智慧,“对贝娄而言,生活在城市是一种哲学活动。城市生活有助于人发现自我……贝娄借此探究人的思想和行动是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Baumgarten,1993:399)。贝娄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宣称,自己对某些所谓的“文化中心”不感兴趣,却被芝加哥的小市民气息和淳朴的文化氛围所吸引,因为他的兄弟姐妹就是一些小市民。(Roudane,1984:266)贝娄对芝加哥有一种爱恨交织的复杂心理,一方面芝加哥是他出生、成长的地方,是他无比留恋、无限热爱的家园,他对这里的一切非常熟悉,甚至可以说,每条街道都镌刻着他的人生记忆。然而另一方面,芝加哥又充斥着肮脏破败、丑陋贫困和暴力犯罪,是“一处比圭亚那灌木更加荒芜的荒原”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四卷,宋兆霖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贝娄在作品中多次表明,尽管芝加哥是一个工商业发达的城市,但生在其中的市民并未感到幸福,相反,他们有一种莫名的焦虑、孤独与痛苦。芝加哥像一个冷漠、坚硬的硕大牢笼,是人生存的对立面和异己力量,身在其中的市民俨然成了被囚禁的动物,他们失去了自由、信仰和对未来的希望。每个人都被悬在半空中,成为找不到人生归宿的“悬挂者”。贝娄将这种心理称为“芝加哥状态”。由此可见,正如狄更斯笔下的伦敦和福克纳笔下的南方一样,贝娄的芝加哥也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它是美国工业文明和消费文化一个缩影,是当代人生存处境的真实写照。贝娄有意以现代都市芝加哥作为背景,描写美国的社会现实和犹太移民的奋斗历程,揭示普通小人物的辛酸、悲哀、孤独和迷惘。正是在此意义上,美国犹太作家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才在文中指出,贝娄之所以选择现代城市芝加哥作为背景,是要“揭示人类生存的普遍困境、异化和自我迷失”菲利普·罗斯:《重读索尔·贝娄》,武月明译,《外国文艺》2001年第5期,第96页。

除小说《雨王汉德森》等少数作品外,贝娄作品中的主人公大都是美国犹太知识分子,这些主人公被评论界称为“非传统英雄”。他们既是在社会上不断寻找立足点的人,也是饱经沧桑、历经苦难的受害者,他们对当代人的生存现状忧心忡忡,极力捍卫生存的价值和尊严,期望过上更有意义的“人”的生活。其中,有被悬在空中、不知所往的社会青年约瑟夫(《晃来晃去的人》),有饱受煎熬、不断挣扎的小市民罗金(《未来的父亲》),有不畏风雪、四处寻找的知识分子格里布(《寻找格林先生》),有不断流浪、焦虑不安的大学教授赫索格(《赫索格》),有遭人欺骗、孤立无援的离异男人威尔海姆(《只争朝夕》),有备受歧视、屡遭骚扰的受害者利文撒尔(《受害者》),有腰缠万贯、精神苦闷的富翁汉德森(《雨王汉德森》),有年轻孟浪、向往自由的穷小子奥吉(《奥吉·马奇历险记》),有命途多舛、死里逃生的犹太移民赛姆勒先生(《赛姆勒先生的行星》),有怀才不遇、穷困潦倒的浪漫诗人洪堡(《洪堡的礼物》)等。贝娄从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把描写的笔触伸向人物的精神世界,努力挖掘人心深处最本质的东西。这样,贝娄在反映犹太移民不幸命运的同时,常常超越民族和国家的界限,将犹太主人公的经历上升为全人类的遭遇。贝娄在作品中反复询问“我是谁”、“人的本质是什么”、“我从何处来,我向何处去”等终极问题,表达他对当代人生存境况的关切与焦虑。

当然,贝娄不是一个悲观主义作家。由于受到犹太哲学和伦理观念的影响,他总是在作品中肯定人的力量和价值,不断与文化虚无主义做斗争。正如罗伯特·达登所言:“贝娄总是肯定人潜在的力量。他在小说中总想表明主人公对其生存背景、困境和冲突所担当的责任。可以看出,他们能够改变这些状况,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和能力。”(Dutton,1971:139)贝娄一直相信,人的本质最终由他自己而非他之外的什么人或物决定。人的本质是通过行动来定义的,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利。瑞典文学院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中指出:“一向不过分乐观地看待事物的贝娄,实际上是个乐观主义者。[事实王国和价值王国不是永远隔绝的]正是这句话里的信念之火,使他的作品闪闪发光……这些非传统英雄式的主角是胜利者,他们还是英雄,因为他们从未抛弃使人成为有人性的价值标准王国。”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十三卷,王誉公、张莹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6页。因此,贝娄笔下的人物形象往往具有某种神性特征,他们在面对善恶做出选择的时候,总会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善,尽管他们内心也有埋怨、不满和疑虑。这种选择观念与自由意志属于犹太教哲学范畴,也受到了萨特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的影响。贝娄从捍卫人类尊严的人道主义立场出发,让他的流浪主人公不同程度地实现了回归:奥吉在四处游走后向现实妥协,决心做一名倒卖军火的投机商人;威尔海姆在教堂前以泪洗面,受伤的心灵在宗教音乐中得到抚慰;赫索格回到马萨诸塞州乡下旧居,在自然之美和情人之爱中领悟人生的真谛;汉德森在非洲历经磨难后返回美国,立志当一名为他人服务的白衣天使;西特林在洪堡死后幡然醒悟,去瑞士施泰内尔过一种“不同的生活”……正如菲利普·罗斯所言:“他的作品似乎告诉我们,只要在灰暗的现实中,有这一点人性的光亮,人类就不会也不应该绝望。”菲利普·罗斯:《重读索尔·贝娄》,武月明译,《外国文艺》2001年第5期,第96页。

贝娄的创作大体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伦理性。如前所述,由于受到犹太教和犹太哲学的影响,贝娄的创作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色。尽管其笔下主人公频遭厄运、四处流浪,但他总是肯定人的价值、尊严、力量和追求,这正是犹太人对人生的价值观念。贝娄与当代其他作家一个显著的不同在于,“二十世纪大部分作家的人生观都是虚无主义的,而贝娄的世界观却是乐观主义的”(Goldman,1984:83)。二、多维性。约翰·克莱登(John R.Clayton)在《索尔·贝娄:人类的捍卫者》(Saul Bellow:In Defense of Man,1979)中这样评价贝娄:“索尔·贝娄对人类尊严的捍卫,是通过两大文化——犹太经验和美国经验的交融来实现的。”(Clayton,1979:30)显然,克莱登是要强调两种文化——犹太文化和美国文化对贝娄创作的影响,但实际上这种概括并不准确。对于擅长学习和模仿的贝娄来说,其创作还在一定程度上打上了欧洲文化的印记。欧洲文学大师福楼拜、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的作品,不仅为贝娄创作提供了范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他的想象力与创作灵感。此外,萨特、加缪等人的存在主义哲学、罗伯-格里耶关于“真实性”和人物观等的创作理念,也与贝娄的人生观、艺术观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三、深刻性。贝娄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型作家,拥有丰富的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知识,并且他一度受到存在主义等哲学思潮的影响,因此常将哲学和人类学知识融入小说,这使其作品探讨的社会问题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学界对贝娄某些作品如《雨王汉德森》等至今仍有争议,这与作家运用象征、隐喻、暗示等手法有关,更与作品反映的深刻的思想内涵密不可分。四、幽默性。贝娄在创作中经常挥洒其幽默才华,在严肃思考中插入诙谐俏皮的语句,让读者在阅读的不经意间会心一笑。贝娄的幽默与莎翁笔下小丑的插科打诨不同,比较而言,小丑的打诨要显得轻快有趣,但小丑本身对作品基本主题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而贝娄即便是在搞笑时也不会抛开社会、人生等严肃话题。贝娄小说中的幽默总能发人深省,令读者在笑声中思考一些问题,正因如此,贝娄作品中的幽默往往更具悲剧意味。

形式上,贝娄继承了欧洲流浪汉小说和现实主义小说的传统,正如诺贝尔文学奖颁奖词指出的,贝娄“以他独特的风格,把丰富多彩的流浪汉小说与对当代文化的精妙分析结合在一起,融合了引人入胜的冒险故事与接连出现的激烈行动和悲剧性的情节,其间还穿插着与读者之间富有哲理性的、同样十分有趣的交谈”宋兆霖主编:《索尔·贝娄全集》第十三卷,王誉公、张莹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254页。。这段文字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贝娄笔下的主人公大多是被社会和家庭放逐的犹太知识分子,小说围绕人物的流浪历程展开叙事。这些流浪者在流浪中不断思考社会和人生问题,因此在现实世界和精神上都处于流浪状态。另一方面,贝娄以现实主义笔触描绘现代人的迷惘与痛苦。他主张文学就应该直面现实生活,反映普通人的命运遭际和精神面貌。除上述两点外,贝娄的创作还融入许多现代元素,特别是在揭示人物的内心世界时,他广泛运用自由联想、内心独白等意识流手法,这成为贝娄主要作品的一大特色。当然,贝娄的意识流手法与乔伊斯等作家不同。乔伊斯在《尤利西斯》结尾描写女主人公莫莉时,以数十页篇幅交代她混乱无序的心理状态。尽管这种描写自然、真实、可信,但长篇累牍、没有标点的独白令人感到乏味。相比之下,贝娄作品在呈现人物精神和心理时,更热衷于描写人物意识层面的内容,而不是非理性、无意识或潜意识的东西。贝娄的意识流技巧是用来表达人物对社会和人生问题的理解,拷问“我是谁”等终极性话题,与莫莉的欲望心理、本能需求有一定差异。正是这个原因,贝娄小说才会在普通读者那里引起强烈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