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象征形式的广泛流通起着根本的、越来越大的作用的世界中。在所有社会中,象征形式——语言陈述、姿势、行动、艺术作品等——的产生与交流是且始终是社会生活的普遍的特点。但是,由于现代社会受早期现代欧洲资本主义发展推动而到来,象征形式的流通的性质和范围呈现一种具有质的不同的新现象。技术手段结合面向资本积累的机构而发展,使得象征形式能以迄今无与伦比的规模生产、再生产和流通起来。整个17世纪、18世纪和19世纪,报纸、小册子和书籍以不断增大的数量生产出来;从19世纪以来,生产与流通手段的扩大伴随着欧洲等地读写文化水平的显著提高,所以印刷物可以被越来越多的人所阅读。通常称为大众传播的这些发展因象征形式的电码化与传输的进展而得到进一步的推动,这种进展使我们获得作为20世纪晚期特点的电子电信的各种形式。今天,在许多西方工业社会中,成年人每周平均花25至30小时看电视——这不包括他们另外花在下面活动上的时间:听收音机或音响,读书看报看杂志,以及消费大规模跨国界传媒产业的其他产品。而且,当今之世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不受到大众传播机构和机制所触及,因此几乎没有什么社会不向大众媒介象征形式的流通开放。
尽管大众传播在现代世界的意义日益增长,它的性质与含义却在社会与政治理论文章中较少受到注意。在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忽略是由于学科分工所致:社会与政治理论家们甘愿(我认为是错误的)把大众传播的研究留给传媒与传播研究专家。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忽略也是由于今天许多理论家所专注的种种问题都是19世纪与20世纪初期思想遗留的结果。正是马克思和韦伯、迪尔凯姆、齐美尔、曼海姆等人的著作,已在许多方面定下了当代理论辩论的议程。当然,这些人和其他思想家的遗产也不一定是一副重担。这些思想家作为伴随产业资本主义发展而来的社会变革和政治动乱的评论者,他们关注一大批社会现象,阐述对20世纪后期的环境在许多方面仍然适用的一系列概念与理论。但是,在他们的阐述中,既有深邃的观察与启发,也有盲目性、过于简单化和一厢情愿的乐观。今天的社会和政治理论家面临的部分任务是筛选这份遗产,寻求和认定哪些方面可以和应当保留,这些方面可以如何重建以考虑到现代社会的变化特点。我们面对社会与政治现象时并非一片空白:我们根据由过去传下来的概念和理论来观察这些现象,我们也根据现在出现的种种发展来逐一修正或取代、批评或重构这些概念与理论。
在以下各章中,我把意识形态的概念与理论作为起始点。意识形态一词最初出现于18世纪的法国,在此后的两个世纪中经历了许多变化。它受到歪曲、重述和重构;它被社会和政治分析家讨论并结合进新兴的社会科学论述;它还回流到社会与政治生活的日常语言之中。至于我把意识形态的概念与理论作为我的起始点,那是因为我相信对意识形态进行思考的传统中有一些有价值的内容和值得继续保留的东西。虽然在这个传统中有许多误导和错误,我们仍能从中滤出一些在今天具有可行性和急迫性的问题。意识形态的概念与理论界定了一个分析的领域,它仍然是当代社会科学的中心并构成日趋活跃的理论辩论的题材。
然而,我也要指出,对意识形态进行思考的传统也存在某些局限。最重要的是,关心意识形态问题的作家们未能适当对待现代世界中大众传播的性质和影响。这些作家中有些人确实承认大众传播的重要性——他们的确是注意到大众媒介日益增大的作用的第一批社会与政治理论家。但是,即使是这些作家也倾向于对大众传播的性质和影响采取比较模糊的看法。他们不把大众传播的发展看成是现代社会中出现的一种社会控制的新机制,统治集团的思想可以通过这种机制得到宣传和扩散,通过它来操纵和控制从属集团的认识。意识形态被视为一种“社会胶合剂”,而大众传播则被看作一种涂抹黏胶的特别有效的机制。对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之间关系的这种一般看法是我将要详细批判的内容之一。当前有关现代社会中意识形态及其作用的辩论,以及在理论上阐述大众传播的性质与影响的一些尝试,其中许多内容公开或含蓄地表述了这种看法。但我认为这是一种基本上有缺陷的看法。
本书的主旨之一是对意识形态与大众传播之间的关系作出详尽而不同的解释——或者更确切地说,根据大众解释的发展重新思考意识形态的理论。在探讨这项主旨时,我将采取一种三阶段的论证策略。我一开始将重新考虑意识形态概念的历史,追溯其主线轮廓和偶尔的弯路。根据这样简要分析历史的背景,我将制定意识形态的一个特定概念,它保留了这个概念的某些遗产,同时去除了一些在我看来站不住脚的设想。此后我将研讨近年来提出的有关现代社会意识形态性质与作用的某些一般理论表述。我要说明这些表述在许多方面是不充分的,特别是它们对大众传播的处理以及其对于意识形态理论的意义。
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我们必须改变分析的焦点:这是我第二阶段的论证策略。我将主张我们必须阐明一项理论架构,使我们能了解大众传播的明显特点和它的特定发展道路。这项架构的关键就是我所谓的现代文化的传媒化。这点,我指的是象征形式的传输越来越多地通过传媒产业的技术与体制机构的中介这一总进程。我们生活在当今社会里,象征形式的制作与接收越来越多地通过媒体产业各种技术体制机构的中介。对这一进程的探索包括若干考虑。在概念上,我们必须研讨象征形式的性质以及它们与制作、传输和接收它们的社会背景的关系,研讨的范围属于传统上界定的文化概念的领域。在历史上,我们必须重新构建某些技术传输手段的发展以及这些技术手段已经并且仍然在部署的体制形式。在理论上,我们必须思考这一传媒化总进程的性质,它对现代世界的社会与政治生活的影响,它对一般的社会与政治理论、特别是对意识形态理论的含义。
我的论证策略的最后阶段是在方法论层面。这里我要提出早先各章中提出的概念与理论论点的方法论含义,并表明这些论点尽管看来抽象却在实践上有不同之处,既在社会研究的实践上有不同,又在我们了解社会研究实践的方式同社会世界中人们的日常实践之间的关系上有不同。在探讨这些方法论问题时,我试图表明对一般象征形式的分析,特别是对大众传媒象征形式的分析中包罗的内容。根据我重新阐述的意识形态概念,我还试图表明这种方法论架构也能用于意识形态分析。这些方法论思考并不要取代我排除经验性研究——无须引申我的意图。它们只用以促进经验性研究,并增进我们理解研究一个客体领域时所涉及的内容,这个客体领域由许多主体所组成,他们制作、接收和了解象征形式作为其日常生活中的常规内容。
完成这项论证策略以后,我将提出一系列有关意识形态、文化、大众传播、解释和批判的建设性建议。我希望这些建议构成对一批理论和方法论问题的条理清楚和言之成理的看法,这些问题在当前社会与政治理论的辩论以及一般的社会科学辩论中都是中心所在。在这篇导论的余下部分,我将集中谈谈这些建设性建议。我要说明界定我所持观点的某些思想和设想,它们也是我对他人著作批评的根据,同时表明我对他人著作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