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优秀传统家训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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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敬亲长

晁氏[1]因以道[2]申戒,子弟皆有法度[3]。群居相呼外姓尊长,必曰“某姓第几叔若兄”;诸姑尊姑之夫,必曰“某姓姑夫、某姓尊姑夫。”未尝敢呼字[4]也。其言[5]父党[6]交游,必曰“某姓几丈[7]”,亦未尝敢呼字也。

【注释】

[1]晁氏:宋代昭德晁氏家族,是著名的中原文化大家族。据史料记载,晁氏家族“四世继直于书林,五叶踵登于辞级。殆无虚榜,并继芳尘”。

[2]道:此处应指尊卑有别、长幼有序一类的儒家礼法。

[3]法度:规矩,行为准则。

[4]字:即表字。人的别名。古代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含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因称字为表字。中国古代在称呼名、字时是十分讲究的。在人际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谦称、卑称,或上对下、长对少的称呼。平辈之间,相互称字,只有在很熟悉的情况下才相互称名。下对上、卑对尊可以称字,但绝对不能称名。

[5]言:无义,用于句中或句首,作语气助词。

[6]父党:父系亲族。

[7]丈:对男性尊长的敬称。

【译文】

晁氏家族因为能遵照儒家礼法申诫后辈,(所以)族中子弟在待人接物方面都能讲规矩。大家聚在一起时,称呼外姓男性尊长,必称“某姓第几叔与或第几兄”。众姑及众祖姑之夫,必称“某姓姑夫、某姓尊姑夫”,从来不敢直呼其字。对与父辈交往的异姓长辈,必称对方为“某姓第几丈”,也从来不敢直呼其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