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和妻子
庞公[1]未尝入城府,夫妇相敬如宾。刘表[2]候[3]之,庞公释耕于垄上,而妻子耘于前。表为之叹息。
汉鲍宣[4]妻桓氏,字少君。宣常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以女妻之。装送赀贿甚盛,宣不悦。谓妻曰:“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5]。既奉承[6]君子,唯命是从。”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归[7]侍御服饰,更著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8]归乡里。拜姑礼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
【注释】
[1]庞公:即庞德公,字尚长,襄阳人,东汉末年名士。起初躬耕于襄阳岘山之南,拒绝了刘表的礼请,后隐居鹿门山,采药以终。曾称诸葛亮为“卧龙”,庞统为“凤雏”,司马徽为“水镜”,被誉为知人。
[2]刘表:(142—208),字景升,山阳郡高平(今山东微山)人。汉鲁恭王刘余之后,汉末群雄之一。曾任荆州刺史,后进为镇南将军、荆州牧,封成武侯。
[3]候:看望,问候。
[4]鲍宣:(前30—3),字子都,渤海高城(今河北盐山东南)人,西汉大夫,以忠直敢谏闻名。事迹见《汉书·鲍宣传》。
[5]巾栉:毛巾和梳子。泛指盥洗用具。也借指婢妾执管之事。
[6]奉承:犹侍奉。
[7]归:收藏。
[8]鹿车:鹿拉的车,比喻空间狭小的车。此处指小推车。
【译文】
庞德公从不去官府,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荆州刺史刘表亲自看望他,只见其在田埂内犁地,妻子在前面除草。刘表见状,慨然叹息。
西汉鲍宣的妻子桓氏,字少君。鲍宣曾经跟随少君的父亲学习,少君的父亲为他的清贫刻苦而惊奇,因此把女儿嫁给了他。(少君出嫁时)嫁妆陪送得非常丰厚,鲍宣不高兴,就对妻子说:“你生在富贵人家,习惯穿着华美的衣服、佩戴着漂亮的装饰,可是我实在贫穷低贱,不敢担当大礼。”妻子说:“我父亲因为您有修养,品德高尚,信守约定,所以让我服侍您。既然侍奉您,(我)就听从您的命令。”鲍宣笑着说:“(你)能这样,这就是我的愿望了。”于是少君把华丽的服装和饰物全部收藏起来,改穿短布衣裳,和鲍宣一起拉着小推车回到家乡。拜见婆母礼节完毕后,就提着水瓮出去打水,修习为妇之道,乡里的人都称赞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