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秦始皇的评论
从上文所述,秦始皇顺天应人,为天下万世谋福利,大家理应歌颂他,拥戴他,但刚好相反,当世之人诟骂他的王朝为“暴秦”,后世之人更是将他视为专制残酷暴君的代表。我们冷静地分析,当时的人痛恨他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各国民族主义在作祟。多数人虽然希冀天下一统,共享太平日子,但被征服后的心理反应也很复杂。张良是韩国真正的贵族,他要刺杀秦始皇,为的是替韩国报仇。有名的“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显示楚人对秦痛恨之深。秦昭襄王将楚怀王的尸体送还楚国时,楚人全国哀悼,项羽入关后对秦的大肆报复,与这种心情有关。换言之,数百年政治思潮主流虽是大同主义,但亡国之恨、故国情怀很难顷刻完全从人们心里抹去。秦始皇用人,尽量不分国籍,唯才是举,但仍有很多人隐逸不出,张耳、陈余、范增等人都是例子。对知识分子而言,民族情操是不会被轻易忘怀的。
二、秦自商鞅变法彻底实行法治,一举而将贵族政治消灭,其政治结构、社会风气、人生价值,全部丕变。到前221年时,秦国已贯彻推行法治一百三十余年,法治成为秦的定型。其他各国在战国时期亦先后变法,但绝无秦之彻底,有的只是局部改变。如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只偏重军事;吴起在楚国的改革只着重削弱贵族的特权;其他诸国变法的重点多限于加强国君的权力而已,与秦国的变法大异其趣。严格地讲,如以秦的变法做准绳,其他各国的“变法”只能被视为改革。一旦秦制推行至天下,各地、各阶层的人自是极不适应。商鞅有孝公全力支持,在一国实施法治,最初三年也遭到强烈反对,后来虽然平服,孝公死后,变法已行之二十余年,反对他的势力仍然非常强大,他们对商鞅恨之入骨,必欲置之于死,可见变法阻力之大。天下各地的社会背景与人情风俗极其复杂,不似当年秦国之单纯,秦始皇不能因时因地制宜,又未必有如商鞅之能者逐步施行秦制,自然引起天下各阶层的强烈反感,但他们震慑于秦的声威,敢怒而不敢言,故怨声载道;秦廷加以强力镇压,自然会被视为残暴。大家只感到“暴秦”的压力,却忘记了战争的灾难!
三、秦自封建国蜕变而出,有若干封建时代的意识形态仍不能完全摆脱,最重要的是仍按传统要民众为政府贡献劳力——徭役。国土小时,民众服劳役,往返数日,多亦不过十余日,多于农隙为之,所以徭役并不被视为苦事。天下一统后,疆土扩大,服役时行程有逾千余里者,往返需时太多,遂为民间极痛苦之事。行程辽远,淫雨洪水常成为不可预知的阻碍,而据秦法,误期者斩,这便是陈胜和吴广揭竿而起、死中求生的原因。秦始皇求治心切,他自己跋涉奔波,每日必披阅一定分量的公事,勤政而不爱民。修驰道、筑长城、戍南疆、建设首都等,动辄役民数十万,过分使用民力,是天下沸腾、人心动荡的主因。苛政猛于虎,是大家共同的感觉。
以上三点是秦始皇虽然顺应潮流,使先圣先贤的理想得以实现,为生民谋永久福利而仍为当时大众所诟骂和痛恨的主要原因。但为何后世之人也几乎异口同声地视之为专制残暴君主的代表人物呢?其原因分为一般性的原因与特殊原因两类。一般性的原因如下:
一、秦始皇及二世享国仅十五年而亡,并无孝子贤孙长久促使无耻的文人去颂扬其祖先“圣德睿哲”“宽仁内蕴”“天质英毅”等“圣德”,又无争宠的佞臣芟削其丑恶谬妄的言行。所以对于秦始皇的评论,遗留下来的只有六国遗老宣泄其对秦深恶痛绝的言论。这些言论,有的有部分理由,有些仅是情感的发泄。再加上承继朝代的人们,必定要歌颂开国之君“宽仁爱人”、除暴安良的圣德,于是将一切丑恶猬集秦始皇一身,以宣扬卑陋不文的汉高祖的伟大。汉代收集秦始皇的“丑德”,甚至对他的身世,对他母亲的“败德”之事,均大肆渲染。
笔者曾询问过现代医师,年轻力壮的正常男人将胡须拔掉之后果如何?据云只要男性内分泌正常,胡须迅即复生。司马迁谓吕不韦将嫪毐的胡须拔除,使冒充宦者入宫,成为太后的姘头。事之谬妄,宁有胜于此者乎!以司马迁之贤,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与秦始皇遭遇最相似的是隋文帝(581—604在位)。隋文帝被唐代魏徵在《隋书》中形容成“素无学术,无宽仁之度,有刻薄之资”之人。如果隋也如唐有二百八十九年的天下,这位廓清华夏,统一了分裂两百八十余年的中华之伟人,一定是“天纵英资”“德过三皇”“功高五帝”“圣德无量”了。“二十五史”的著者良莠不齐,所以我们对史籍中的这一类记载要有适度的警觉性。许多记叙都要经过过滤透视,才能比较接近事实。对秦始皇的评估,也宜作如是观。
二、秦厉行法家政治而又国祚短暂。汉初是黄老之治,与法家思想是两个极端。汉武帝(前140—前87在位)以后,则儒术盛行,大家都避免谈法治,主要原因是以秦为鉴,认为行法治会很快亡国。即令有人行法治,也是“貌儒实法”,表面上仍然要评责法家。因为法治受到后人歧视,厉行法治的秦始皇自然与法治分不开,变成一而二,二而一。“人治”从此便成为中国文化的主流,成为中国政治根深蒂固的传统,这个桎梏没有解除以前,秦始皇便得受人唾骂。我们认为秦始皇“贻祸”中国最深远的地方,是他为后世树立了一个行法治便享国不久的恶劣先例,使得中国政治长久厉行人治,而且君主在行人治专制时还振振有词!
三、一般腐儒或者理想主义者,借怀古幽思之情斥责秦始皇。按孔孟美化古代,实因目睹当时之世,争名攘利,骨肉相残,鱼肉生灵,乃借古讽今,赞颂尧、舜、禹三代和周公之治,怀念熙熙和和、揖让有礼的封建时代。孔孟的动机,原是未可厚非,但后世未能深悉其理,将孔孟的美梦当作真实的历史去顶礼膜拜,认为秦废封建乃今世一切罪恶之源,遂诟病秦始皇之废封建。他们既然将“封建制度”当作最完美、最理想的制度,当然无法体会秦始皇为生民恒久享受和平之福的崇高理想,竟责骂秦始皇不恢复腐败的封建制为罪恶。
此外如深责秦始皇上尊号,欲传万世以及求长生之药等事,均迂腐陋见。按屈原《离骚》即自称“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足见皇、帝、朕三称谓,屈原以楚国一大夫即可用,何以秦始皇一用,便是妄自尊大?谁人做了皇帝不希望传之无穷,日本皇帝也以万世一系为荣,西方一世二世之称极正常,未闻以为狂妄者。至于求长生不死之药,只能说明秦始皇是一个人,有常人共同的欲望,今人呼“万岁”,西人叫“长寿”(long life),亦同此理,何足深责。
除上述的一般原因而外,尚有最为后世所诟病和痛责的“焚书”“坑儒”两事,我们亦应研求真相。
焚书之事源于始皇三十四年(前213)秦始皇大宴群臣于咸阳宫,有位官员上前歌颂秦始皇一统天下,废封建,“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的功德。同席有博士七十人,都是秦始皇罗致的各地的博学之士,其中从东方来的博士淳于越(齐人)表示反对,他认为秦始皇贵为天子,“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人造反,“何以相救哉”!他的结论是“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师古”,即恢复封建。这是大事,秦始皇不愿专断,乃令大臣会议(他常举行这样的会议)。丞相李斯提出自己的意见,大意是说:“三代也不师法五帝,因为时代演变,各代情势不同,治理的方法迥异。淳于越所说乃三代之事,何足效法?而今天下一统,法令统一,人民应该勤力农工,士人应该学习法令。现在士人不学现行之法令而学古代,以古代为标准来反对当代,蛊惑民众,至为不当。昔日列国纷争,游士备持其所学,胡言乱语,不求实际。现天下一统,若仍任由各家私学用各种尺度去议论,去沽名钓誉,哗众取宠,造谣生事,如此则政府将失去威信,各人成群结党,天下又乱。”因此他主张:
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
我们分析一下这道命令,有五点值得注意:
一、各国的史书要全部被烧毁,这与“书同文”及天下一统有关联;
二、博士所主管的分内的书不焚。博士官所职,包罗《诗》《书》百家言,其所主管的分内之书是政府要保存的各类书籍;
三、“偶语”不是偶然之意,《史记集解》释为“聚语”,《史记正义》释为“对也”,能互相谈论《诗》《书》的很稀少,因此“偶语”大概是讲授之意,即聚众宣扬以古非今的理论;
四、“城旦”刑是白昼守城,夜幕筑城,刑期四年,罪并不重;
五、“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即博士及地方官吏均可读书,亦均有书。
换言之,即秦始皇的焚书令并非毁灭各家书籍,而是在当时的情势下,将《诗》《书》百家言的保存者加以限制,将学习的范围加以规范。他的主要目的在于严禁以古非今者主张恢复封建。聚众宣传《诗》《书》百家言以作“全盘古化”活动,是否应严加禁止,若与秦始皇易地而处,亦可得到答案。这绝不是后世所谓的文字之狱。
至于坑“儒”,与焚书是全不相干的另一件事。“焚书坑儒”四字连在一起,似乎焚书与坑儒互为因果关系,这种观点是绝对错误的。“坑儒”之事发生在焚书之次年(前212),事情的起因是术士卢某(卢生)用荒诞神奇的言辞蛊惑秦始皇,要秦始皇隐匿其居住的宫殿,“无令人知,然后不死之药殆可得也”。秦始皇听信了卢生的话,隐匿居处之地,只在咸阳宫见群臣。秦始皇并未因此得到不死之药,卢生畏谎言被戳穿,乃与韩生和侯生商议后逃走,并传播了一些辱骂秦始皇的话。卢生说“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一统天下之后,更骄妄自大,每日必批阅一百二十斤文书,“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最后一句话全是为自己圆谎。秦始皇自然大怒,将“方士”“术士”召集起来,加以审问。这些人互相告发,共得四百六十余人。秦始皇欲使今后世人不再受骗,将这些方士、术士全数坑于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此事与焚书完全无关,且坑的不是“儒”,而是术士。《史记》和《汉书》的“儒林传”均毫不含糊地记明秦始皇“坑术士”,从无一字说他坑了“儒”或暗示他坑了“儒”。当然,即使是骗子,也罪不至死,我们绝不赞同秦始皇的处置。但秦始皇并不是嗜杀之人。综观秦始皇一生,统一天下以前,平定嫪毐之乱,杀二十余人。统一之后,有一次他在山上望见丞相李斯的车骑太多,评其“弗善”,有人告诉李斯,李斯乃减少车骑。秦始皇审讯侍从,是谁泄露了他的话,不得其人,乃将当时在身旁之人尽杀之。又有刻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秦始皇派人搜查,不得刻石之人,乃将居住在石旁之人杀死。如此等等,大约都不会很多。此外史书无一字记载秦始皇嗜杀,他对六国的后裔与贵族一律赦免,连当面提出复古建议的淳于越也无受处分的记载。与明太祖朱元璋屠杀了五万余朝廷官吏相比,秦始皇真应“自愧不如”。秦始皇并未兴任何文字之狱,也没有坑儒生,而是少数不屠戮功臣的开国君主之一。
秦始皇下令“焚书”之后不到三年便去世,一年后陈胜起兵,天下大乱,故挟书律实际推行不久,且私藏书之罪不重,私人藏书仍多。《史记》载陈余“好儒术”,郦生“好读书”,陆贾“时时前说称《诗》《书》”,足见民间《诗》《书》仍流传。秦始皇坑术士之后,儒家照样被任用。陈胜起兵后,秦二世召博士三十余人征询意见,博士“皆引《春秋》之义以对”,似乎三十余人全是儒家,包括汉初著名的儒者叔孙通在内。后来叔孙通率领弟子百余人投奔刘邦,更足见所谓百家言均“火于秦”,秦始皇屠杀儒者之说是后世虚构的。焚书坑儒的真相是如此,我们宜尊重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