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发展:政府治理与民间资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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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的理论观点

有关政府是否应干预市场以及政府经济职能的讨论由来已久,从理论上明确阐明政府应对经济加以干预的是产生于16世纪中叶的重商主义。重商主义是西欧国家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所备受推崇的经济哲学,包括早期重商主义和晚期重商主义两个阶段。早期重商主义者以货币差额论为理论核心,主张政府通过行政干预禁止货币输出,以储备更多货币,达到积累货币财富的目的。晚期重商主义认为对外贸易必须做到商品的输出总值大于输入总值,以增加货币流入量,主张政府应对农业、商业和制造业等国家经济命脉实施管制,发展对外贸易垄断,通过高关税率及其他贸易限制来保护国内市场。

与之相对应,产生于18世纪50—70年代的重农主义以自然秩序为理论基础,尖锐地抨击了重商主义关于社会财务及其源泉的看法,反对政府干预经济的理论主张。重农主义在纯产品学说中抨击了重商主义商品流通增加财富的主张,认为工业不创造物质而只变更或组合已存在的物质财富形态,商业也不创造任何物质财富,只有农业通过生产创造财富。重农主义的这些观点暗含着崇尚自然、放任自由的理论主张。但是重农主义还没有正面驳斥经济自由的理论依据,也不足以形成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的有力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