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度量改进及分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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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城乡收入差距的理论

李嘉图(2011)在《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中提到,工业和农业部门生产方式和产品需求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工业是可以重复、连续不断地生产,而农业生产还依赖于自然条件,增加了生产经营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在二元经济结构中,土地作为传统农业生产的基础是不可再生的,随着人口增长,土地的压力越来越大,加之技术进步缓慢,劳动边际生产率趋向于零;而工业使用的资本、技术、设备都是可再生的,规模可以不断扩大,从而产生城乡差距(张红宇,2004)。关于城乡收入差距理论的文献的关注点可以归纳为三个视角:二元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二元经济理论从经济发展过程中产业结构变动和劳动力流动的视角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政治经济学从发展战略和政治结构的视角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形成原因;制度经济学从制度变迁的视角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演变。

二元经济理论主要是由Lewis(1954)提出的,Ranis和Fei(1961,1964)对其开展了进一步研究。Lewis(1954)分析了古典框架在解决分配、积累、增长问题中的作用,旨在对那些不适用新古典或者凯恩斯假定条件的国家,采用一个不同的分析框架。新古典和古典分析框架的主要区别在于劳动力的供给。在新古典框架下,除非牺牲农业产出,否则工业部门无法得到劳动力,也就是说劳动力也是稀缺的;工业部门的实际工资平稳地增长,并取决于两个部门的技术进步及资本积累,不存在失业(Jorgenson,1961)。而在古典框架下,劳动力的供给是无限的,农业部门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

Lewis(1954)继承了古典学派的“支付维持生计的最低工资就可获得无限劳动供给”的假说,以二元经济为背景探讨了劳动力无限供给背景下的经济发展问题。他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分成两个部门:农村的传统部门(维持生计部门)和城市的现代部门(资本主义部门)。在传统部门中,相对于资本和自然资源来说,人口众多,也就是说存在大量剩余的劳动力,劳动的边际生产率很低或接近于零,甚至为负,工资停留在维持生计的水平,劳动供给无限。资本主义部门只需支付维生工资就可以获得无限供给的劳动力,并将所获得的超额剩余用于再生产,实现资本积累和扩张,此时城乡收入差距是巨大的。与Lewis不同,舒尔茨则认为农业部门不是劳动力过剩,而是其他要素不足;农民的经济行为是高度理性的,他们完全能够在既有的要素组合下尽量提高产出;即使农民不外流,只要要素流动的宏观背景是自由的,则其他要素也会流入农业部门;如果现实不是如此,那么就是存在不合理的干预,阻碍了农民自由经营及其经济理性的实现,阻碍了其他要素的流入。对于中国而言,要素流动的宏观背景恰恰是不自由的,其他要素无法自由流入农业部门,使得城乡收入差距居高不下。

Ranis和Fei(1961)认为Lewis没有对农业部门做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分析,因为没有考虑农业技术进步的影响。他们研究了一个不发达经济体从停滞到可以自给自足状态的转变过程,并把这个过程称为“起飞”。他们认为发展就是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新分配,这些剩余劳动力在农业部门的边际产出是零,但在工业部门的边际产出是正的。在他们的框架下,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农业部门有冗余劳动力,边际生产力为零;第二阶段,农业部门仍有剩余劳动力,边际生产力上升至大于零,但仍小于制度工资;第三阶段,农业部门边际生产力大于制度工资,因为将现代要素引入农业部门,农业劳动生产率进一步提高,农业产出增长能够有效地满足现代部门的需要,部门之间实现均衡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在前两个阶段中,存在潜在的失业劳动力。农业部门技术进步的作用在于提高边际产出,使得提供给工业劳动者的农业剩余增加。从第一个阶段到第二个阶段,会产生一个转折点,即刘易斯第一转折点——劳动力供给从无限剩余转向有限剩余;从第二个阶段到第三个阶段会产生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有限剩余的劳动力被完全吸收殆尽(王德文,2009)。因此,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二元结构的减弱,城乡收入差距也会随之缩小。

在政治经济学的框架下,主要采用两种理论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形成原因:一是发展战略,二是政治结构。发展战略是指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坚信,工业部门是经济迅速增长的催化剂,并且是实现经济赶超的战略选择,因此,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通常会向农业征税从而为工业化提供财政支持(Krueger, et al,1991)。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为了保证重工业优先发展而实施了一系列偏向城市的政策,如户籍制度、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等,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政治结构是指相比农民,城市居民在政治上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从而在收入分配中获得更大的收益。由于农民居住分散,集体行动的沟通成本很高,再加上单个农民的产品只占农业产出的很小一部分,容易造成免费搭车现象,以致农民对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微弱(Lipton,1977),从而导致政策更加偏向城市居民,收入分配也更加偏向城市居民。

蔡昉(2003)采用制度经济学的框架来解释城乡收入差距的变动,并提出制度变迁临界点与城乡收入差距拐点之间存在统一性。当城乡收入差距过大时,农民会不断增强自己的博弈力量,打破原有的制度均衡,建立新的均衡,从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1978年的城乡收入差距水平打破了传统城乡关系赖以存在的制度均衡,引发了农村经济的改革。等差距缩小到一定程度时,城市的“利益开始受损”,城市居民运用“投票”和“呼声”机制,影响着政策和制度变化,如阻碍农村劳动力的永久转移等,继续维系着城市偏向政策,从而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