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与统筹:古代内辅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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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内辅机构基本特征

团队型、扁平化和统筹性是内辅机构三个现代管理学意义上的重要特征,也是其具有古今中外普适性的主要原因。而波纹式则是其流变的主要特征。

1.加官、差遣与团队型组织特征

加官,即在朝廷开始设置的正常官僚体制中所没有的官职,属于临时头衔,通常没有定额,没有品秩,多数属于差遣性质。

加官、差遣官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行政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许多朝代都存在。它是内辅制度的重要一环,多数加官都与内辅制度有着密切关系,许多朝代都是对正常官僚体制中的一些官员加官、加特定的临时头衔,使之成为差遣官,成为内辅。在西汉,如侍中、左右曹、诸吏、散骑、给事中以及大司马、领尚书事等;在东汉如录尚书事;在隋朝如“参预朝政”“参掌机密”等;在唐朝主要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在宋朝主要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等,在明代主要是内阁大学士,在清朝主要是军机大臣等。唐朝和宋朝元丰改制前的翰林学士,也属于加官、差遣官。

加官、差遣制与内辅组织的团队型特征密不可分。历代内辅机构多为差遣型,无定额编制,无机构品级,多由皇帝从正常官僚体系中抽调一些人员组成临时性团队,体现出现代管理学意义上团队型组织的进出开放、动态等许多重要特征。

内辅通常号称天子近臣,处帷幄、密勿之地。与正常官僚体系中的官员相比,内辅的工作地点更接近皇帝,多在宫中甚至禁中,与皇帝共处的时间更多,接触的方式更灵活。内辅又有别于皇帝周围那些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的官员即近臣,如西汉初期的尚书、谒者、侍御史和一些郎吏等;还有清朝的御前大臣、领侍卫大臣等。内辅比近臣这一概念的外延要小得多;因为许多近臣并不具备与议国政的资格,而这正是内辅的最主要职责;如内辅经常被称为“知政事”“预机密”“与闻国政”“参预朝政”等。

内辅机构多无品秩;而充任内辅者的品秩多以本官,多数并非最高级别的。谈及内辅的官秩,有必要分清四种情况。一是被选中做内辅时的官秩,即本官即入;二是被选中后,为加入内辅团队的方便,提升品秩而后入;三是选入内辅团队后即提升品秩;四是做内辅的过程中提升品秩。具体而言,两汉的领尚书事、唐宋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军机大臣都没有品秩,充任品秩多以本官,也常非最高品秩。西汉内辅团队中的诸大夫,秩多仅为千石、六百石,而外朝九卿秩为中二千石,丞相秩为万石。东汉的内辅尚书令秩仅千石,而非录尚书事、非内辅的三公、九卿,秩则各为万石、中二千石。魏晋南北朝的门下、中书、尚书系统官员有品秩,也均非最高,而品秩最高的八公、从公、三公等常不任内辅。唐朝前期品秩最高的有三公(太尉、司徒、司空),正一品,但多作为加衔之用,不单设,任者亦未必是宰相。唐中后期,五品以上职事官即可提拔为正三品的中书、门下侍郎,再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即为宰相、内辅;宋宰相(同平章事)、副宰相(参知政事)的情况大致如唐。明朝殿阁大学士仅为正五品,由一些尚书、侍郎和翰林官兼任,但外朝还有一些不兼任殿阁大学士的尚书存在。清军机大臣也是由内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和部院尚书、侍郎等中选任。

由于职责原因,内辅成员多具有文学、文化和管理方面的优势。但另一方面,皇帝又常以所亲近者充任内辅,使其带有较强的私人性质。如西汉充任大司马、诸将军、领尚书事者多为外戚;清朝军机大臣中有许多亲贵,亲王又长期充任领班军机大臣。这使得内辅的成员性质具有一定的矛盾色彩;但纵观历史,仍以前者为主流。

2.统筹性职能特征与波纹式流变特征

内辅机构的统筹性职能特征。

在帝王专制体制下,帝王是最高的决策者,通常在其周围存在总揽全局、统筹要政的辅佐机构,即内辅机构。正如上文所述,无论是西汉尚书的“百官之本,国家枢机”,东汉尚书的“文昌天府,众务渊薮”,魏晋的“政归中书”,北魏的“政归门下”,明内阁的“隐然相职”,清军机处的“行政总汇”“隐然政府”,还是唐宋政事堂、中书门下的宰相、宰执职能,都体现出这些内辅机构所共同具备的统筹性特征,即高于各职责部门之上的综合协调、统筹乃至管理职能。相对于职能部门在决策、运行中发挥显著作用的“(职能)部门制”而言,这是一种统筹体制。

具体而言,内辅通常发挥皇帝秘书机构的职能,可以掌机要、处枢机、初决策、备咨询;又可以代王言、草圣旨,等等。

多数的内辅还可以佐天子决大政。据《唐六典》,唐玄宗时官修,题唐玄宗撰、宰相李林甫等注,实为宰相张说、张九龄等人编纂。唐中书令职责定位是“掌佐天子执大政”;侍中是“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凡军国之务,与中书令参而总焉”。唐开国不久,“其国政枢密皆委中书,八座之官但受其成事而已”;左右仆射则“掌总领六官,纪纲百揆”,这是中书令、侍中等内辅系统与尚书系统职官最主要的区别之一。有的内辅甚至可以代天子行大政,此为摄政或深度辅政。如汉代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的霍光、王凤,清代顺治年间的摄政王多尔衮和康熙初年的辅政四大臣。

内辅有时还可以是全国最高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日常重大行政管理,如东汉的尚书台、魏晋南北朝隋朝的尚书台(省),唐宋的中书门下等。

以上几种职能,都是内辅机构具有统筹性的具体表现。

内辅机构的波纹式流变特征。

近代学者章太炎较早从官名变迁的角度,对古今相制的演化进行研究。他说:

相者,宾赞之官,在人主左右。舜举十六相宾于四门,明其所任传导威仪之事。—七国以下定箸相国、丞相诸名,于是故名始替。仆射者,周时侍御之臣也。—名位尚微也。—尚书、中书者,汉时赞作诏版之官。尚书犹主书;中书乃以宦者为之。侍中者,汉时所以奉唾壶、执虎子,出则从法驾,入则应对,与中常侍齐体耳。自后汉以降,尚书渐重;魏世中书监令始参大政;讫晋之东,侍中始优矣。下逮宋、齐,三者皆为辅臣,而唐以三省分治,仆射既为尚书专官,其下亦不敢轶上犯名。本有三微,至是乃极贵。翰林者,唐时冗从杂技之官也。其后稍置翰林学士承旨,与人主周亲而掌内制。宋世或私名内相,其重乃与中书等夷。明太祖嬖胡、汪,胡,指胡惟庸;汪,指汪广洋。不欲以大臣光辅;成祖入,始简翰林官直文渊阁。其后阁职渐崇,所加或至保、傅、尚书,而其文移关白犹曰翰林院也。以翰林名公辅又自此始也。略此数者皆以走使圉隶之臣、倡优之伍,渐积其资而为执政,大名通于四海。然自威权既亢,又迁其名以奉黄发祝哽,而新名代之。是故太保、太宰诸名,承闲置于魏晋;丞相、江左不以处异姓,独有王导,而三贵实秉国钧。唐、宋三省至尊,渐更屏置;置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以摄焉。比明,更省中书不用,始以翰林直阁。清世内阁至第一品,即复与寄禄同流,令军机处而居上。亦见人主之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章太炎:《检论》卷七《官统上》。

“走使圉隶之臣、倡优之伍,渐积其资而为执政”,这一妙论得到后来研究中国政治制度学者的普遍认同。

台湾学者李俊引章太炎此文以解释“中国宰相制度变迁之法则”。他概括了古代中国官制演变的规律:皇帝通常信任亲近,设立专门机构,作为辅助决策、执政的依靠力量;但这些机构通常逐渐边缘化、外朝化、正规官僚机构化,为新的“心腹”机构取代;而这个新的又会被另一个更新的取代,如此呈现出不断更新的流变过程。他说:

中国宰相制度,代不相同,然相因而变,有其趋势,亦有其法则。趋势维何?时代愈前,相权愈重;时代愈后,相权愈轻。法则维何?君主近臣,代起执政,品位既高,退居闲曹是也。李俊:《中国宰相制度》,商务印书馆1947年。

1942年,日本学者和田清主编《中国官制发展史》,在《序说》中综论中国官制特色,第一个叫作“波纹式的循环发生”,即天子个人左右的微臣逐渐获得权力,压倒了政府的大臣,终于取而代之。但取代之后,其中又别有私臣变成实权者,再来取代现有的政府大臣。如此后浪推前浪式的往复不已。《支那官制发达史》上,中华民国法制研究会1942年,第417页。

台湾学者萨孟武则归纳为“君主近臣的国家大臣化”:君主近臣在完成国家大臣化、外朝化后,常常难免被边缘化的趋势。《中国社会政治史》,台湾“三民书局”1983年,第107页。因此,这一特征又可表述为内辅的国家大臣化、外朝化、边缘化。

萨孟武的观点很有道理。如两汉的领尚书事、尚书官员是最主要的内辅,到了魏晋南北朝,尚书官员被边缘化、外朝化,内辅色彩减弱,而更加接近皇帝的中书省、门下省和掌握近侍军的官员等,许多具备了内辅性质。再如唐初,三省长官尚书令、尚书仆射、中书令、侍中都是宰相、内辅。后来,通过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或“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衔方为宰相的制度设计,使得不加衔的左右仆射不能跻身宰相团队。在明朝本为内辅机构的内阁,到了清朝则边缘化,军机处变成了内辅机构。

3.丞相、宰相、辅政、宰辅、内辅等称谓辨析

把具备上述特征的官员称为什么,是丞相或宰相、辅政、宰辅还是内辅,对此问题认真加以辨析,有助于准确把握内辅制度的基本特征。

北宋真宗时编修成的《册府元龟·宰辅部·总序》说:

夫辅相之职,所以左右天子,总领庶尹,弥纶机务,宣翼统纪,燮调元化,甄叙流品,亲附百姓,镇抚四夷,裁决庶政,班布王度,乃其任也。是故公台之任,无所不总。与元首而同体,乃谓之股肱;秉邦国之会要,乃譬之钧轴。百官承式,治本之是系;万邦为宪,民瞻之所在。

而类似宰辅、辅相这样的称谓,《总序》叙述中还有“宰弼”“宰相”“辅政”“枢宰”“辅弼”等。其中说:

自黄帝得六相而治,舜臣于尧举八元八凯谓之十六相。又《逸书》所记虞夏商周,世皆有四辅、三公之职,非其人而不处。而六籍之载成汤居亳,初置二相以伊尹仲虺为之,有阿衡、佐相之号。洎武丁之得傅说,爰立作相,置诸左右。成王作《周官》,着之典训,立太师、太傅、太保以为三公,又立三孤之位,皆所以论道经邦、寅亮天地,共司宰弼之事。春秋之世,寰内诸侯,入为卿士,皆掌国政。秦氏之霸,始置左右丞相,御史大夫副之。后复有丞相、相国、中丞相之名。汉室之兴,置一丞相,亦有左右丞相之名;而御史大夫实亚其任。兼置太尉,仍用秦制,后以萧何为相国。孝惠高后复置左右丞相,亦置太傅之官,未几而罢太尉之职,盖不尝置一丞相。武帝兼置太尉,数年而废,元狩中置大司马以代太尉之职。征和二年置左丞相,分长史以备两府。成帝绥和元年,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并大司马、丞相为三公。哀帝复以大司空为御史大夫,复置太傅在三公之上;俄改丞相为大司徒,御史大夫复为大司空,并大司马以备三公之位。平帝增置太师,王莽居摄,又置四辅之官。世祖中兴,但存三公之号,有太傅而不尝置。建武末,改大司马为太尉,二府并去太字,是为宰相,总治众务。中平之后,事归台阁,选举诛赏,一繇尚书,机衡所总,不在公府,盖有其名而无其实矣。建安之世,始罢三公官,复置丞相,以曹公居之,又有相国之号;黄初受禅,改为司徒,而中书监、令专掌机密,虽有太傅、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不预朝政。厥后定制,大丞相第一品;又置相国,以司马二王相继为之。末年增置太保。吴蜀鼎国,皆有丞相,而吴氏复有左右之名。二邦政事,率以尚书总统。而吴有大司马、左右大司马、太尉、司徒、司空及帝太傅。蜀亦有司徒、大司马之号。其平尚书事、录尚书事、领中外诸军事,总国事,皆为宰相之任。晋武之初有太宰、太傅、太保,是为上公,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复有大司马、大将军,凡八公,同时并置,而无丞相之名。惠帝复置丞相,俄顷而罢,后置司徒。元帝渡江,罢司徒为丞相,以王导居之。导卒,又罢丞相为司徒府,三公之职虽无所改,而司徒、丞相两不并置,中书之署,实总机要,是为宰相,以毗大政。宋孝武复置丞相,而司徒之府如故。又有相国之官。齐氏以丞相、相国着为赠典,梁罢相国,置丞相兼置司徒。又有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太尉、司空开府仪同三司,是为诸公。陈以相国列于丞相之上,并太宰、太保、大司马、大将军凡六号,亦有赠秩。然而相国是为尊崇之位,非寻常之秩;丞相之任,亦废置靡定。魏晋以来,多以他官参掌机密,或委知政事,毗赞朝政。录尚书事、居门下、领中书,或总朝权,或管朝政;或单侍中,皆为宰相。唯侍中,机密所出,不必他名,尝为宰相之职。元魏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大司马、大将军为二大,又有三公之名,然尤重门下之官,多以侍中辅政,枢宰之任归于省闼。北齐初置丞相,复分左右,而居侍中之职者,皆秉国政。宇文建国,远遵周治,改三师为三公,置三孤以为之二,分司徒、司马、司空以备六官之职,而无复太尉、三师之号。宣帝复置四辅之官,又置左右丞相,既而罢为大丞相。隋置三师、三公,参议国之大事,朝之众务,总于台阁,内史令、纳言是为宰辅。或以他官参掌机事及专掌朝政者,并为辅弼。其后,纳言为侍内。唐室受命,悉仍隋制,武德初,改内史令为中书令,侍内为侍中,并左右仆射是为四辅。至贞观末,除仆射者必加同中书门下三品方为宰相。而中书令、侍中之名,自龙朔至天宝凡经四易而尝为宰相;其单任仆射,不复预于机政。先天以前,宰相多至十余人,开元之后,尝二人至三人。天宝之末,勋贤并建,备位者众,然秉钧当国,亦不过一、二人。繇武德贞观以来,但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及平章事、知政事、参掌机务、参与政事、平章军国重事者皆为宰相。其后唯侍中、中书令及平章事是为正宰相之任。五代相承,未之或改。今之论次,繇二帝三代以讫于显德,凡居辅弼之任、美恶之迹,悉区别而类例之。唐氏中叶有枢密之任,宣傅制命,掌以内侍,宋梁而降,大建官署,崇署使号,并分史局,兵戎之政,邦国之务,多所参掌,均于宰府迹其行事,咸用编述。

唐杜佑的《通典》,则把三公、三师(包括太师、太傅、太保;司徒、司空,大司马、太尉等)与“宰相”分开叙述。

下面对丞相、宰相、辅政、宰辅、内辅等概念作一简要辨析。

“丞相”是一个固定的职位名称,有定额,多为一员或两员(左、右),如西汉、魏晋南北朝、南宋、元朝、明初。身任丞相之职者多为官僚体系中品秩最高的官员,是百官之首。除魏晋南北朝时期一些丞相兼领(录)尚书事外,历史上的丞相多不具备上述的内辅特征。而南宋、元及明洪武十三年(1380)前,都有丞相,既是统筹决策的内辅,又秉钧执政。

“宰相”一词,除在宋朝、明朝外,通常与“宰辅”含义相同。“宰相”一词,仅在辽代一度如同丞相一词,成为一个固定的官职名称,有定额。辽国官职分南北院,有北宰相府、南宰相府,各有左右宰相。在其他朝代则是一个笼统的、比喻性的称谓,通常既指具有最高辅助决策职责者,又指具有最高行政管理职责者,即所谓“秉钧执政”者,又指两个职责兼备者;甚至还指决策、行政大权已被剥夺的外朝百官首领。如西汉的丞相、御史大夫也称为宰相;西汉后期施行三公制时的三公和东汉的三公,魏晋南北朝的领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中书令、侍中等,都称为宰相。唐朝以中书令、侍中为宰相,又有包括仆射在内的加宰相专用衔者为宰相,中后期最主要的宰相专用加衔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同中书门下三品。《新唐书》有《宰相表》。

而宋朝的宰相一词,则专指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而以参知政事(副宰相)、枢密院正副长官为“执政”,合称为“宰执”,也称“宰辅”。《宋史》没有《宰相表》,而有《宰辅表》。《元史》有《宰相年表》。由于朱元璋对宰相一词的猜忌和严禁,明朝对内阁大学士基本不称为宰相,而称为辅臣或宰辅,对首席辅臣则称首辅、元辅。《明史》没有《宰相表》,而有《宰辅年表》。清朝尤甚,官方不承认宰相的存在;有时把并不担负内辅职能的内阁大学士俗称为宰相,但很少把具备内辅职能的军机大臣称为宰相,仅称其为“枢臣”。《清史稿》则只有《大学士年表》《军机大臣年表》,没有《宰相年表》或《宰辅年表》。

“辅政”一词,也是一个笼统的称谓,与“宰相”“宰辅”类似,既指具有最高辅助决策职责者,又指具有最高行政管理职责者。还有,辅政制度有时又专指临时性的、多为新帝尤其是幼帝登基后的辅佐制度,通常有“归政”,即归还大政于皇帝;因此,“辅政”又常与“顾命”相关联。

顾命制度起源于西周成王。《尚书·顾命》说:

成王将崩,命召公、毕公率诸侯相康王,作《顾命》。

孔颖达传曰:“临终之命曰顾命。”后把帝王临终前召见臣下嘱托后事尤其是新皇帝登基大事称为“顾命”,这样的臣下称为顾命大臣。皇帝新旧更替既是国家大事,又是皇族内部大事,所以,顾命大臣成分复杂,有时包括内辅,有时又从权威角度选择外朝官僚尤其是丞相一类等,有时又从血亲角度选择皇族贵胄。这样,有的顾命大臣职责仅是辅佐皇帝登基,并没有在新皇帝登基后辅政的职能。而多数情况下的顾命大臣,则还有辅政的职能,又可以称为辅政大臣,这时的辅政与宰辅常常是同义的;但辅政大体可以明确为临时性的、多数为新帝登基后的暂时体制,通常有“归政”,即过一段时间把大政归还皇帝;相对而言,内辅大体可谓一个朝代带有稳定性、制度化的体制,辅政大臣不一定是内辅。

这样,顾命、辅政、内辅大臣两者之间、三者之间有时是统一的,有时是不统一的。

如西汉后元二年(公元前87),丞相田千秋,奉车都尉霍光,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金日磾,太仆上官桀,搜粟都尉桑弘羊并受顾命,由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金日磾为车骑将军副之,上官桀任左将军,桑弘羊任御史大夫,四人受顾命辅佐昭帝。其中的丞相虽受顾命,但没有成为辅政、内辅。

明泰昌元年(1620),继位才一个月的明光宗病危,“召对英国公张惟贤、大学士方从哲、刘一燝、韩爌等十有三人于乾清宫,命皇长子出见”,不久,“大渐,复召从哲等受顾命”。《明史·光宗本纪》。吏部尚书周嘉谟、左都御史张问达、给事中杨涟亦在顾命之列,但他们可以说是辅政,但不是内辅。后来,“涟与一燝、嘉谟定宫府危疑,言官惟光斗助之,余悉听涟指。涟须发尽白,帝亦数称忠臣”。《明史·杨涟传》。为辅佐熹宗顺利即位,杨连等顾命之臣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再如,清雍正临终,召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领侍卫内大臣丰盛额、讷亲,内大臣户部侍郎海望入受顾命。庄亲王允禄等开启雍正立皇太子密封,宣诏由弘历即位,寻谕奉大行皇帝遗命,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鄂尔泰、张廷玉辅政。这里顾命、辅政、内辅大臣的区别是很明显的,其中只有鄂尔泰、张廷玉是内辅。

清道光去世前,召宗人府宗令载铨,御前大臣载垣、端华、僧格林沁,军机大臣穆彰阿、赛尚阿、何汝霖、陈孚恩、季芝昌,总管内务府大臣文庆公启鐍匣,宣示御书“皇四子立为皇太子”,咸丰帝遂即位。其中的宗人府宗令、总管内务府大臣、御前大臣不算内辅。

相比而言,“内辅”一词更能概括文章开头所述的这种机构的特征。这种机构出现之始,即西汉中朝出现时,即被明确为“内辅”。西汉中朝的首领为领尚书事、大司马。西汉即称大司马为“内辅之臣”。哀帝时大司马王莽罢职,众庶归望于外戚傅喜,大司空伺武、尚书令唐林上书说傅喜是“内辅之臣也”,《汉书·傅喜传》。而傅太后“不欲令喜辅政”,竟不拜。后来王莽加九锡时,策曰:“登大司马,职在内辅。”《汉书·王莽传上》。

领尚书事制度将中朝官的参谋、顾问职能和尚书的“枢机”职能相结合,地位重要,号称“冢宰”。谷永上书赞誉曾仅仅以光禄大夫身份领尚书事的郑宽中“参冢宰之重职,功列施乎政事”。《汉书·儒林传》。西周中央最高官职是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其下分设六卿等,而通常执掌中央权力的是王室家庭事务总管—太宰。因亲近统治者,太宰地位不断上升,西周时称大冢宰、大宰,是内朝首领。《周礼》称为天官,在天、地、春、夏、秋、冬六卿之中为首。周武王死时,成王年少,周公曾以冢宰摄政。

典籍言及冢宰,都强调其统筹地位。如《尚书》曰:“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唐孔颖达“传”曰:

天官卿称太宰,主国政治,统理百官,均平四海之内。

《论语·宪问》曰:“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东汉郑玄“注”曰:

百官总焉,则谓之冢;列职于王,则称大。冢,大之上也。山顶曰冢。

《周礼注疏·天官冢宰第一》郑玄“注”曰:

天者统理万物,天子立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总御众官,使不失职。不言司者,大宰总御众官,不主一官之事也。

唐贾公彦“疏”曰:

宰者,调和膳羞之名,此冢宰亦能调和众官,故号大宰之官。—此官不言司,对司徒、司马、司寇、司空皆云司。以其各主一官,不兼群职,故言司。此天官则兼摄群职,故不言司也。若然,则春官亦不言司者,以其祭祀鬼神,鬼神非人所主,故亦不言司也。

在多数朝代,冢宰一词都具有很强的内朝领袖色彩。北周行六官之制,称天官为冢宰,皇帝明确“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后,“五府总于天官”,冢宰总摄五府,既是内辅首领,又总领外朝。当然,明朝例外,虽仿北周六官设立六部,吏部尚书为外朝百官之首,号称冢宰,但并没有明确它对其他五部的统筹职能,内阁大学士也很少由吏部尚书兼任或兼管吏部事务,吏部尚书一般不能成为内阁大学士,不是内辅首领。

而对于东汉尚书台,魏晋南北朝隋朝的三省,唐朝政事堂、中书门下、翰林院,宋朝中书门下、枢密院、翰林学士院,明内阁,清军机处这样一些机构,也是用“内辅”一词最能精确概括其所共有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