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内辅与外朝关系
西汉内朝的主要职责是辅助皇帝决策,受皇帝之命处理特殊事件;外朝担负秉钧执政的职责。
1.内辅与外朝职责关系
内朝的主要职责是议论时政,向皇帝提供备选的决策方案。皇帝有时会径直听从中朝的建议,下令臣下执行。如师丹居三公位,多次上疏议论朝政,哀帝不悦,“以问将军中朝臣。皆对曰:宜下廷尉治”。于是事下廷尉。
但是,对于有些问题,中朝外朝又常联合进行议论。如:
萧望之为御史大夫,“诏遣中朝大司马车骑将军韩增、诸吏富平侯张延寿、光禄勋杨恽、太仆戴长乐,问望之计策”。
哀帝要治罪丞相王嘉,《资治通鉴》卷第三十五记载:
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等劾嘉迷国罔上不道,请谒者召嘉诣廷尉诏狱。
《汉书·王嘉传》记载此事说:
事下将军中朝者,光禄大夫孔光、左将军公孙禄、右将军王安、光禄勋马宫、光禄大夫龚胜劾嘉迷国罔上不道,请与廷尉杂治。
又据《汉书·龚胜传》,这次参与中朝议论的,又有司隶校尉鲍宣。哀帝接到中朝官意见后,又制曰:
票骑将军、御史大夫、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
这是让外朝与中朝官员联合议事。卫尉云等五十人以为:“如光等言可许。”议郎龚等以为“宜夺爵士,免为庶人”。永信少府猛等十人则以为王嘉“罪恶虽着,大臣括发关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国褒宗庙也”。最后哀帝诏假谒者节,召丞相诣廷尉诏狱。
哀帝要治罪丞相朱博,《汉书·朱博传》说:
有诏左将军彭宣与中朝者杂问。宣等劾奏:臣请诏谒者召博、玄、晏诣廷尉诏狱。
“玄”指御史大夫赵玄,“晏”指外戚傅晏。哀帝又制曰:“将军、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这又是让内外朝官员共议。右将军蟜望等四十四人赞同彭宣意见;谏大夫龚胜等十四人则发表不同意见。
而在相当多的时期,以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外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过程中,仍担任着重要的角色。无论内朝还是外朝,都担负着议论时政、辅助皇帝决策的职责,内朝官本人便是百官中的一部分,在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政治中,内外朝臣互相合作的一面是不能被忽视的。虽然内朝的出现必然会影响外朝的议政功能,但是,我们不便骤下论断说内朝始终是作为外朝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我们要结合不同的历史时期作具体的分析。
2.内辅与外朝关系嬗变
西汉内、外朝关系在不同时期有所不同。
自武帝后元二年(公元前87)二月至宣帝地节二年(公元前68)三月,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霍光不仅主宰着以自己为核心的内朝,而且还控制着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其间的丞相田千秋、王䜣、杨敞、蔡义和韦贤等,或老迈平庸,或谨小慎微,难与抗衡,“时大将军光秉政,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他一废、三立皇帝,其中两次定策择立,史上罕见。昭帝年幼,宣帝乍立,“天下事一决于光”,又多次铲除异己势力,皇帝畏敬。所以在这19年间,内朝不仅压制外朝,也不受皇帝控制,可谓势力极度膨胀时期,这一时期是内辅制度正式出现并发展的时代,可称为“霍光时代”。
始元元年(公元前86),金日磾去世。霍光与左将军上官桀两位内辅首领合作初期,“相亲善,光每休沐出,桀常代光入决事。光女为桀子安妻”。始元四年(公元前83)春,上官安之女立为皇后,上官安为车骑将军,加入内辅团队。逐渐地,两大内辅首领发生权力之争,一个反对霍光的集团隐然形成,《资治通鉴》卷第二十三说:
(上官桀)由是与光争权。燕王旦自以帝兄不得立,常怀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盐铁,为国兴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于是盖主、桀、安、弘羊皆与旦通谋。
盖主即昭帝的姐姐。元凤元年(公元前80),霍光粉碎这个集团,并调整内辅团队,以尚书令、光禄大夫张安世为“右将军兼光禄勋”, “以自副焉”,后有诏说他“辅政宿卫”。又以谏大夫、建平侯杜延年为太仆、右曹、给事中,“吏民上书言便宜,辄下延年平处复奏”。霍光以丞相田千秋擅召中二千石以下,外内异言,遂兴大狱,打击田千秋,其中少府自杀,廷尉与左冯翊腰斩。史称“时政事壹决大将军光;千秋居丞相位,谨厚自守而已”。
元平元年(公元前74),汉昭帝去世,霍光主持定策,撇开当时武帝唯一在世的儿子广陵王胥,迎立刘彻的孙子、昌邑王刘贺。刘贺狂悖无道,大臣王吉奏书戒之曰:
大将军虽周公、伊尹无以加也。臣愿大王事之、敬之,政事壹听之,大王垂拱南面而已。
霍光欲行废立,问计于旧部大司农田延年,加其给事中,进入内辅团队,秘密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定计后,使田延年通知丞相杨敞。杨敞惊惧,徒唯唯而已。霍光召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会议于未央宫,田延年离席按剑,终于定策,迎立武帝的曾孙刘病已,是为汉宣帝。霍光稽首归政,宣帝谦让,令诸事皆先关白霍光,然后奏御,虚己敛容,礼遇有加。《汉书·霍光传》说:
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为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
这其中不少属于内辅团队者。宣帝为制衡霍光,让太中大夫张敞、光禄大夫于定国“并平尚书事”,又以夏侯胜为谏大大、给事中。张敞、夏侯胜敢于忤霍光,而于定国“甚见任用”。本始四年(公元前70),霍光一女立为皇后。
地节二年(公元前68),霍光病死。御史大夫魏相上封事,建议重用张安世制衡霍氏。于是,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同时又封霍光兄之孙、奉车都尉霍山为乐平侯,领尚书事。不久,魏相使人奏封事说:
自后元以来,禄去王室,政由冢宰。今光死,子复为右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势,在兵官,恐寝不制,宜有以损夺其权,破散阴谋。
宣帝废掉领尚书者先看奏事副封的制度,令吏民得奏封事不关尚书,削夺领尚书事霍山的权力。又让魏相以御史大夫身份“给事中,皆从其议”,成为特殊身份的中朝臣。于是,霍光的遗孀警告子弟说:“女曹不务奉大将军余业,今大夫给事中,他人壹间女,能复自救邪!”
不久,魏相为丞相,仍可“数燕见言事”,霍氏的政敌平恩侯许广汉与侍中金安上等也开始“径出入省中”。宣帝又对霍氏家族具备内辅身份的成员进行岗位调整,重点是剥夺其领兵、宿卫之权,而外戚许、史家族子弟和张安世掌控了禁卫军。霍氏成员相对啼泣自怨,霍山说:
今丞相用事,县官信之,尽变易大将军时法令,发扬大将军过失。尝有上书言我家昆弟骄恣,其言绝痛,山屏不奏;后上书者益黠,尽奏封事,辄使中书令出取之,不关尚书,益不信人。
地节四年(公元前66),霍氏族灭。宣帝开始躬亲政务,“省尚书事”。他综核名实,励精图治,缘儒术以饰吏事,号称“中兴”。中朝首领张安世谦恭谨慎,对外朝表示尊重。以张安世、韩增、许延寿等为首的中朝和以魏相、丙吉、萧望之、黄霸、杜延年等丞相、御史大夫为首的外朝,在宣帝的有效操纵下,各自较为充分地发挥其功能,可谓洽宜。这种局面持续大约14年。
到甘露元年(公元前53),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许延寿死。自此直至黄龙元年(公元前49)共约4年,史书无置大司马或领尚书事的记载,其间虽然可能存在着其他内朝官,但中朝的地位显然大为削弱了。这是因为宦官势力膨胀、中朝被疏远故。据《汉书·萧望之传》, “宣帝不甚从儒术,任用法律,而中书宦者用事”,受宠的中书宦者是弘恭和石显,“恭明习法令故事,善于请奏,能称其职”。这极大削弱了中朝议政的职能。这一时期可谓是中朝被皇帝疏远、体制残缺的衰弱时期。
黄龙元年十二月(公元前49),宣帝临终任命史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萧望之为前将军兼光禄勋,周堪为光禄大夫、诸吏,三人皆领尚书事,内朝的体制又完备起来。萧望之又选宗室、散骑、谏大夫刘更生(即刘向)为给事中,“与侍中金敞并拾遗左右,四人同心谋议”。
但“中书令弘恭、石显久典枢机,明习文法,亦与车骑将军高为表里,论议常独持故事,不从望之等”。“望之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自武帝游宴后庭,故用宦者,非国旧制,又违古不近刑人之义,白欲更置士人,由是大与高、恭、显忤”。元帝即位数年,“以显久典事,中人无外党,精专可信任,遂委以政,事无小大,因显自决,贵幸倾朝”。不久,萧望之等皆免为庶人。后萧望之赐爵关内侯,坐次将军。元帝“方倚欲以为丞相”,石显等又污蔑说:
望之前为将军,辅政,欲排退许、史,专权擅朝。幸得不坐,复赐爵邑,与闻政事,不悔过服罪,深怀怨望。
最后,石显一党终于逼死了萧望之、周堪、张猛,废锢了刘向。这一时期的另两位大司马王接、许嘉以及将军常惠、冯奉世、王商等,也无抗衡石显的史载。所以,终元帝一世的15年,中朝虽然体制完备,但受到宦官势力的压制。
成帝即位,清除石显一党,中朝才摆脱了尴尬境地。帝舅王凤、王音、王商、王根先后以大司马、诸将军领尚书事,是中朝领袖。虽然王氏家族时有跋扈不法之举,但没有到霍氏家族的地步;虽有王凤逼死宣帝母亲家族成员、丞相王商和京兆尹王章之事,但成帝世的丞相薛宣、翟方进等号称能吏,多能任事,外朝大致能正常运转。可以说,这一时期的内朝和外朝大致能够在成帝的控制下各尽其职。
哀帝时,傅晏、傅喜、丁明等以外戚、董贤以佞幸而为内朝首领。哀帝“临朝屡诛大臣,欲强主威,以则武、宣”。他有效挟制了内朝和外朝。外朝三公朱博、王嘉、师丹等虽用事任政,但在哀帝的猜忌下,在短短的6年间,与内朝首领傅晏、傅喜、丁明等或遭杀,或遭贬。而另一方面,哀帝常让中朝议外朝首领之罪,应该说此间是内朝议政职能发挥得较为充分的时期。
综上所述,内朝与皇帝、外朝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处于复杂多变的关系之中,内朝权势在不断地消长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