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班房【1】
下午快到黄昏时分,我们四十九个人,四十八个男的和一个女的,躺在绿草坪上,等候着班房开门。我们累得连话都没说上几句,就那么四仰八叉地疲惫地躺着,一张张脏兮兮的脸上都叼着自己做的卷烟。在我们头上,栗子树的枝杈开满了花,再往上,几朵羊毛般的白云几乎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晴朗的天空中。我们这群脏兮兮的城市游民零零散散地躺在草坪上,真是大煞风景,就像海滩上的沙丁鱼罐头和纸袋。
我们一直在聊这间班房的牢头。大家都同意他是个恶棍、野蛮人、暴君,一只吠叫不停、毫无怜悯之心、丧心病狂的野狗。当他出现的时候你会吓得魂飞魄散,许多流浪汉因为和他顶嘴半夜被他踢出班房。当你接受搜身时,他会将你头朝下倒拎起来,再摇晃一通。如果你被逮到私藏烟草,那你可就吃不完兜着走了。要是被搜到身上有钱(这是违反法律的),愿上帝保佑你。
我身上有八便士。“看在仁慈的上帝的分上,伙计,”几个老油条给我提建议,“别带钱进去。带八便士进班房会被判坐牢七天!”
于是我在篱笆下面挖了个坑,把钱埋在里面,以一堆燧石作为记号。然后我们开始着手安排如何偷带火柴和香烟进去,因为几乎所有的班房都禁止携带这些东西进去,流浪汉应该在大门口就主动上交。我们把东西藏在袜子里,有五分之一的人没有袜子,只能把香烟藏在靴子里,甚至就藏在脚指头下面。我们把那些私货藏在脚踝处,任何人看到我们可能都会以为象腿症爆发了。但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律规定:即使是最不近人情的牢头也不能搜膝盖以下的地方。最终,只有一个人被逮到了。这个人就是“小苏格兰”,一个瘦小而头发浓密的流浪汉,说话时带着粗俗的格拉斯哥口音。他那罐烟草不合时宜地从袜子里头掉了下来,被没收了。
六点钟的时候,大门打开了,我们拥了进去。守门的长官登记了我们的名字和其它信息,然后收走了我们的行囊。那个女人被带到济贫院,我们则被带进了班房。那是一间粉刷过石灰的房子,阴森冰冷,只有一间浴室、一间食堂和大约一百间狭小的石头号子。那个可怕的牢头在门口和我们见面,带着我们走进浴室脱衣搜身。他年约四旬,举止粗鲁,像个当兵的,对这帮流浪汉毫不客气,就当他们是水塘边饮水的绵羊,将他们推来搡去,当着他们的面大声咒骂。但当他走到我身边时,他打量着我,然后问道:
“您是一位绅士?”
“我想是吧。”我回答道。
他又打量了我一会儿。“嗯,您真是不走运,阁下。”他说道,“真是不走运。”之后他对我很客气,甚至可以说有点尊敬。
浴室的情景真是令人恶心。我们的内衣所有不体面的秘密都暴露无遗:尘垢、补丁、拿布条充当纽扣、层层叠叠破碎不堪的布料,有的上面甚至到处是破洞,被泥尘黏在了一起。房间变成了狭迫的赤裸裸的肉林,流浪汉身上的汗臭味夹杂着班房原来那股恶心的排泄物的恶臭。有的人不肯洗澡,只洗了他们的“裹脚布”,那是流浪汉们用来包脚的肮脏滑腻的破布。我们每个人有三分钟时间洗澡,有六条油腻腻滑溜溜的毛巾供我们全体人员使用。
洗完澡后,我们自己的衣服被拿走了,我们穿上了济贫院的衬衣,用灰棉布织成,就像睡衣一样长及大腿中间。然后我们被带到食堂,晚餐已经摆放在餐桌上了。班房里的饭总是千篇一律,早餐、午餐或是晚餐都没什么两样——半磅面包、一点儿人造黄油、一品脱所谓的茶水。我们花了五分钟,狼吞虎咽地吃下那些廉价而有害的食物。然后牢头给我们每个人分了三张棉毯,打发我们到自己的号子睡觉。傍晚七点不到,号子的门就从外面锁上了,一直要锁十二个小时。
号子约八尺长,五尺宽,除了墙上高处有一个小小的铁栅窗和门上有一个窥视孔之外,就没有别的采光设施了。号子里没有臭虫,有床架和草席,这两样东西都算得上是罕有的奢侈品。在很多号子,流浪汉只能睡在一张木架床上,有的甚至只能睡地板,把大衣卷起来充当枕头。我一个人住一间号子,睡一张床,我希望可以好好睡上一觉。但我没有睡好,因为班房总是会出现状况,而我立刻发现这间班房独特的缺点是里面太冷了。已经是五月份了,为了纪念这个季节——向春天的神明致敬——官方关闭了暖气供应。那几张棉布毯根本不抵用。我整晚辗转反侧,睡了十分钟,然后被冻醒过来,翘首期盼快点天亮。
和平时在班房里一样,最后我总算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可起床的时间也到了。牢头迈着沉重的步伐从走廊里踱过来,打开房门,大声叫我们起床。很快,走廊里站满了蓬头垢面衣服肮脏的家伙,大家都急着要去浴室,因为只有一缸水供我们这么多人早上洗漱,先到先得。等我到了浴室,已经有二十个流浪汉洗完了脸。我瞥了一眼漂在水面的那层黑垢,决定这天不洗脸了,脏就脏吧。
我们匆匆换好衣服,然后到食堂吃早饭。面包比平时难吃多了,因为那个当兵当傻了的牢头昨晚把面包切成了片,放了一整夜,所以面包硬得像船板一样。但经过寒冷无眠的一夜,我们都很高兴有茶水喝。我不知道要是流浪汉没有茶,或这种其实不是茶但他们都称之为茶的东西喝会怎么样。这是他们的养料和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是他们每天不喝上半加仑的茶,我真的相信他们没有办法继续活下去。
吃完早饭后,我们再次脱掉衣服接受体检,这是为了防止天花。我们足足等了四十五分钟医生才到,你可以好整以暇地看看身边的人是怎么一番模样。那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我们在走廊里排成长长两行,赤裸着上半身,冻得瑟瑟发抖。被过滤的灯光呈清冷的淡蓝色,毫无怜悯之情地、清楚地照亮了我们。除非亲眼见到这一幕,否则没有人可以想象我们那副腆着肚子如丧家之犬的模样。蓬乱的头、胡子拉碴的皱巴巴的脸、干瘪的胸膛、平坦的足弓、松弛的肌肉——所有身体上的畸形和腐烂都在这里呈现。每个人都有气无力面无血色,所有的流浪汉看似都晒得很黑,其实脸色很糟糕。有两三个人的身体状况一直印在我的脑海里,无法忘却。“老爹”,一个七十四岁的老头,得了疝气,眼睛总是通红流泪;一个皮包骨头的瘦鬼,蓄着稀疏的胡子,两颊凹陷,看上去就像古画中麻风乞丐拉撒路【2】的尸体;有一个白痴总是在周围走来走去,吃吃地傻笑,既害羞又高兴,因为他的裤子总是掉下来,让他光着屁股。但我们的情况比他们好不了多少。我们当中只有不到十个人体格还算过得去。我觉得有一半应该住院。
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得留在班房度过周末。医生走后我们就被领回食堂,然后大门锁上了。那是一间刷了石灰的石地板房间,里面摆放着许多餐桌和长椅,看上去让人觉得有说不出的沉闷,就像待在监狱里一样。几扇窗户开在很高的地方,没办法看到外面,唯一的装饰品是一篇班房守则,要是有人胆敢行为不检的话将面临可怕的惩罚。我们挤满了房间,动一动手肘就会碰到别人。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我们觉得自己像被囚禁了,实在非常无聊。我们聊天的内容只有流浪时的传闻、好的班房和差的班房的情况、哪个郡有慈善机构,哪个郡没有慈善机构、警察和救世军的不公。流浪汉基本上只聊这些话题,除了收容所之外就没什么可谈的了。他们的谈话非常空洞,饥肠辘辘让他们失去了思考的能力。他们无法理解这个世界。他们的下一顿饭永远没有着落,因此他们所想的就只有下一顿饭到底在哪里。
两个小时过去了。“老爹”年迈智衰,弓腰驼背一言不发地坐着,通红的双眼缓缓地渗出泪水,滴到地板上。乔治,一个肮脏的老流浪汉,以戴着帽子睡觉这个怪癖出名,嘟囔着说他在路上丢了一袋棕面包。伸手向人要钱的乞丐比尔是我们所有人当中体格最强壮的,身材魁梧得像巨灵神一样,即使在班房呆了十二个小时,身上仍带着啤酒味。他说起了伸手要钱的故事,吹嘘说他在啤酒店喝上个几品脱啤酒都不会醉。一个教区牧师向警察告发了他,害他坐了七天牢。威廉和弗莱德来自诺福克,曾经当过渔民,两人唱起了一首悲伤的情歌《忧伤的贝拉》,唱的是这个女人被负心郎抛弃,死在雪地里。那个白痴胡说八道,说一个子虚乌有的公子哥儿曾经赏给他两百五十七个金币。时间就这么打发,尽说一些无聊的话和诲淫诲盗的言语。大家都在抽烟,除了“小苏格兰”,他的烟草被没收了,没有烟抽他难受得不得了,我卷了一根烟请他抽。我们鬼鬼祟祟地吸烟,一听到牢头的脚步声就把烟藏起来,像偷偷抽烟的学校小男生,因为抽烟虽然得到默许,却是条例上禁止的。
大部分流浪汉在这个沉闷的房间一连呆了十个小时。很难想象他们是怎么熬过来的。我觉得,无聊是一个流浪汉所承受的苦难中最恶劣最糟糕的,比饥饿和不适更加可怕,比一直觉得被社会鄙视和侮辱更加可怕。将一个无知的人关上一整天,什么都不让他做实在是一件残酷而愚蠢的事情,就好比把狗拴在柱子上。只有那些受过教育并能够自我安慰的人才能忍受拘禁。基本上所有的流浪汉都是文盲,面对贫困只会茫然失措。他们只能坐在一张很不舒服的长凳上,被关押十个小时,不知道如何打发这段时间,他们所能想到的就只有哀叹自己命运多舛,渴望有份活儿干。他们没有忍受无所事事这种可怕折磨的素质。因此,由于他们一生的许多时间都无所事事地度过,他们只能因为无聊而痛苦不堪。
我比其他人要幸运一些,因为十点钟的时候牢头挑选了我去做班房里最受人羡慕的工作:到济贫院的厨房帮忙。那里其实没有什么活儿要干,我得以偷懒躲在一个贮藏土豆的小棚里,和几个济贫院的食客在一起,他们躲在这里逃避星期天早上的祈祷。那里烧了一口炉子,有几个箱子可以舒舒服服地坐着,还能读几本过期的《家庭先驱报》,甚至还有一本《莱福士》,是从济贫院的图书室拿过来的。呆过班房,这里简直就是天堂。
而且我还在济贫院的餐桌上吃了午饭,那是我有生以来吃过的最丰盛的一顿饭。无论是在班房里还是在班房外,流浪汉一年可能吃不上两回这样的大餐。那两个食客告诉我,他们每个星期天总是拼命地吃,吃到肚子快撑炸了,接下来的那个星期则饿着肚皮六天。午饭吃完后,厨师吩咐我去洗碗,叫我把剩下的食物扔掉。浪费是极其惊人的:几大盘牛肉、几篮面包和蔬菜就被当成垃圾扔掉了,任其和茶叶一起腐烂。那些还能吃的食物我足足装满了五个垃圾桶。与此同时,我的那些流浪汉同伴正坐在两百码外的班房里,半饥不饱的肚子里装的是班房一成不变的面包和茶水,或许因为是星期天,每个人可以分到两个冷冰冰的煮土豆。这些食物被扔掉似乎是政策规定的,就是不能给那些流浪汉吃。
三点钟的时候我离开了济贫院的厨房,回到班房里。现在,那个既狭窄又不舒服的食堂里的无聊已经达到了无法忍受的地步。现在连烟都没得抽了,因为流浪汉所抽的烟都是捡来的烟头,和放牧的牲畜一样,要是离开人行道这个牧场的话就断粮了。为了打发时间,我和一个比较体面的流浪汉聊起了天,他是个年轻的木匠,戴着领子和领带。据他所说,他沦落到流浪的地步是因为没有一套谋生的工具。和其他流浪汉相比,他有点孤傲冷漠,觉得自己是个自由人而不是流浪汉。而且他文学品味不错,流浪时还带着一本斯科特【3】的小说。他告诉我,不到饿得不行的时候他是不会进班房的,他宁愿在篱笆下和干草垛后面睡觉。在南部海岸流浪时,他白天乞讨,晚上在淋浴间里睡觉,就这样过了好几个星期。
我们聊起了流浪的生活。他批评当前的体制,这个体制让流浪汉一天在班房里待十四个钟头,另外十个钟头则得颠沛流离,躲避警察。他聊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因为想偷一副价值三英镑的工具而被判了六个月有期徒刑。他说这实在是太荒唐了。
然后我告诉了他济贫院厨房食物浪费的现象以及我的想法。听到这他的语气立刻变了。我发现我唤醒了沉睡在每个英国工人心中的那个体制的卫道士。虽然他和其他人一样在忍饥挨饿,他立刻洞察了为什么食物宁可扔掉也不留给流浪汉们吃的内情。他很严肃地告诫我。
“他们必须这么做,”他说道,“要是他们让这些地方太舒服的话,整个国家的人渣就会蜂拥而来。恶劣的伙食能让那些人渣望而却步。这些流浪汉太懒了,不肯工作,这就是他们的毛病。你也别指望鼓励他们,他们都是些人渣。”
我想和他争辩,证明他是错的,但他不肯听。他一直重复着:
“你不会怜悯这些流浪汉——他们就是人渣。你不能以衡量像你我这样的人的标准去衡量他们。他们是人渣,就是人渣。”
看到他把自己和其他流浪汉截然分开,感觉真是有趣。他已经流浪六个月了,但在上帝的眼中,他似乎在暗示说他可不是什么流浪汉。他的身体或许被关进了这间班房,但他的精神却升腾到了中产阶级纯洁的氛围那里。
时钟的指针走得慢得叫人抓狂。现在我们无聊得连话都不想说了,只听到咒骂声和此起彼伏的呵欠声。你得强迫自己不去看时钟,过了似乎很久,然后又转过头,看到指针才走过了三分钟。无聊就像冰冷的羊脂油一样蒙住了我们的心,我们的骨头因为这样而发疼。时钟指着四点钟,得到六点钟才有晚饭吃,到了晚上根本无事可做。
终于到了六点,牢头和他的助手端着晚饭过来了。到了吃饭时间,那些原本一直呵欠连连的流浪汉个个变得生龙活虎。但晚饭实在是令人倒胃口。那些面包早上已经很难吃了,现在根本无法下咽,硬得连最有力的下巴也只能在上面留下浅浅的痕迹。虽然我们都饥肠辘辘,但年纪大一点的人几乎没有吃东西,也没有一个能把分到的面包都吃完。晚饭后他们立刻给我们分发了毯子,又把我们带回那徒有四壁的冰冷号房里。
十三个小时过去了。七点钟的时候我们被叫醒,跑到浴室洗漱,吃下分给我们的面包和茶水。我们在班房的时间待满了,但我们得等到医生再给我们检查一遍身体后才能被放行,因为政府很害怕流浪汉传播天花。这一次那个医生让我们苦等了两个小时,直到十点钟我们才得以逃出生天。
是时候离开了,我们被带到院子里。在阴森的、臭气熏天的班房呆过之后,万物看上去是那么明媚,清风的味道是如此甘甜!牢头归还了每个人被没收的行囊,还分了一块面包和一些芝士作为中午的伙食。然后我们上路了,恨不得赶快离开这座班房和这里的清规戒律。现在我们暂时得到了自由。无聊地待了一天两夜之后,我们有八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消遣,到路上捡烟头、乞讨、找工作。此外,我们还得走上十、十五或者二十英里路,到下一间班房去,游戏将重新开始。
我挖出了我那八便士,和诺比一起上路。诺比是个体面但意气消沉的流浪汉,身上多带了一双靴子,到所有的职业介绍所找工作。我们这些难兄难弟就像一张席子上的臭虫,大家各奔东西南北。只有那个白痴在班房的大门口流连,直到最后牢头不得不把他赶走。
诺比和我出发去克罗伊登。路上很安静,没有汽车穿梭往来,栗子树上开满了花,就像巨大的蜡烛。周围十分安静,空气也很清新,很难想象几分钟之前我们还和那帮犯人挤在充斥着阴沟的恶臭和肥皂味的班房里。其他人都走了,路上似乎就只有我们两个流浪汉。
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匆忙的脚步声,有人碰了碰我的胳膊。那是“小苏格兰”,他气喘吁吁地追上了我们。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生锈的锡盒,脸上露出友善的笑容,就像一个准备还债的人。
“可找到你了,伙计。”他诚挚地说道,“我欠你几个烟头呢。昨天多亏有你。今早儿牢头把这盒烟屁股还给我了。礼尚往来嘛——拿着。”
他把四个湿漉漉脏兮兮的恶心的烟屁股塞进我的手里。
【注释】
【1】刊于1931年4月《艾德菲月刊》。《艾德菲月刊》(the Adelphi),创刊于1923年,停刊于1955年,是一份英国文学月刊。班房:原文标题是“The Spike”,“spike”是英语“casual ward”(收容所)的俚语表达,因此,译者在这里取“班房”这个更为俗语化的表达,并与译者翻译的乔治·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中的译法保持一致。
【2】拉撒路(Lazarus),《圣经·约翰福音》中的人物,耶稣施行神迹,使其复活。
【3】沃尔特·斯科特(Walter Scott,1771—1832),英国作家、剧作家、诗人,代表作有《赤胆豪情》、《湖畔少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