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阳说
在出土的殷商甲骨文中,已经出现“阳”字。金文中,已经出现“阴”字。从写法看,“阴”是乌云遮住太阳的象形,“阳”是日出的象形,都指自然天象。《周礼·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有人推测,《连山》是夏易,《归藏》是殷易,但不能确定。可以确定的是,殷人似乎已经有阴阳观念,周人则进一步发展为阴阳学说,并用《周易》表现出来。从文字和思想内容看,《周易》中的《经》的部分可能出于殷周之际,《传》的部分可能成于春秋、战国之时。
《国语》记载,虢文公劝谏周宣王,提到“阳瘅愤盈,土气震发”“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并引用流传下来的话说,“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国语》还记载:
伯阳父的解释,明确提到“天地之气”,提到“阳伏”“阴迫”等,这显然是一种阴阳观念。他运用这种阴阳观念解释地震、干旱等现象,还夹杂了“天人感应”观念在内,以劝谏治国者。
从这些材料可见,西周时期已有阴阳观念的明确记录。这种阴阳观念如何发展成为《周易》阴阳学说的?目前还没有找到具体可靠的史料来说明这一历史发展环节。
《周易》原来是一部记载用蓍草卜卦、推测吉凶的算命书。《左传》《国语》都多次提到用《周易》占卜,推测人事吉凶的事例,说明周人用《周易》蓍占是普遍现象。周人用《周易》蓍占,和殷人用龟甲占卜不同。这种不同,除了占卜形式外,占卜范围也有大小的不同。殷人的龟甲占卜,既推测人事吉凶,又“卜雨”“卜年”,人生、社会、自然都在占卜范围内,比周人蓍占的范围广阔。
《周易·系辞传》记载了具体的蓍占方法。有学者发现[192],《周易》中仅有两卦提到“天”或“上帝”。《大有》卦“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益》卦“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其余卦辞、爻辞内容显示,周人主要用社会历史事实和人们的生活经验来预测吉凶。这一事实,说明周人即使在推测吉凶时,也重人事而轻鬼谋,反映出周代宗教思想中人文精神不断增长的历史情况。
《周易》有64条卦辞、386条爻辞,另有十篇诠释《周易》的著作《传》,简称《易传》。《周易》的卦辞、爻辞和《易传》中,包含了丰富的思想内容。从表象看,《周易》在探求天意。从思想内容看,它凝聚的乃是殷人和周人的生活经验和历史经验。《周易》的作者深刻直观到世界运动的辩证法则,用辞、变、象、占形式表达出来,使《周易》成为中国先秦时期朴素的自然辩证法思想的代表。
《周易·系辞传》:“一阴一阳之谓道。”它认为阴和阳之间的“感应”(交互作用),推动宇宙生生不息,变化无穷。它用“太极→两仪→四象→八卦→六十四卦→万事万物”表示宇宙的产生形成过程。其中,太极表示宇宙的根源和阴阳统一的状态,用阴和阳表示既对立又统一、相反而又相成的双方;更用—、——两种符号分别表示“阳”和“阴”,并将这两种符号两两重合,达到“四象”,由“四象”与阴、阳分别结合,进而组合成为八经卦,再由八经卦相互重合成为六十四卦,将阴、阳的辩证运动过程,表示为数的运动过程,成为符号化的推演系统。其生成过程可表示如下:
《周易·系辞传》这一说法,成为中国古代占主导地位的宇宙生成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