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乐府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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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古乐府学”的建立

一 正史的“乐府学”

乐府最初始于秦代,到汉时沿用了秦时的名称。汉武帝时正式设立乐府机构,用来训练乐工、收集编纂各地民间音乐、整理改编与制定乐谱、创作音乐、进行演唱及演奏等。司马迁撰《史记》,正是乐府机构正式成立并展开活动之时,故《史记·乐书》的笔墨多集中于古代音乐理论的叙说,对汉代乐府的情况,只有“高祖过沛诗三侯之章,令小儿歌之”“至今上即位,作十九章,令侍中李延年次序其声”“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使僮男僮女七十人俱歌,春歌《青阳》,夏歌《朱明》,秋歌《西皞》,冬歌《玄冥》”“又尝得神马渥洼水中,复次以为《太一之歌》”以及“后伐大宛得千里马,马名蒲梢,次作以为歌”的叙说[93],以及在人物传记中收录一些诗歌。

班固《汉书》改“书”为“志”,其对乐府的论述集中在《礼乐志》。《礼乐志》中先述“礼文”之事,后称“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故先王著其教焉”[94],展开对“乐”的论述。其述说乐府机构的体制,有两段话给后世留下深刻印象。一是:

(武帝)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95]

其中,包括乐府的“采诗”工作与“造为诗赋”工作。

二是哀帝即位后的下诏罢乐府官行动,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上奏中提出哪些可罢、哪些不可罢,给后世留下了乐府机构的编制情况[96]。《礼乐志》还述说了汉代的乐府歌词的创作情况,先述汉志“宗庙之乐”,述及乐舞及高祖唐山夫人所作《房中祠乐》《郊祀歌》十九章,并录歌词。

《后汉书》《三国志》《晋书》等,或无乐志,或较沈约《宋书》为晚出。沈约《宋书》,其《乐志》系统阐述乐府问题,加上沈约在其他诗文中阐述、讨论乐府的言论也不少,完成了述说乐府之大成,或者可以说是建立并完善了“中古乐府学”。以下一是探讨沈约“乐府学”系统有哪些创制;二是探讨沈约的“乐府学”理论观念;三是探讨沈约在乐府诗的雅乐创作上开创的一些新风气。

二 沈约在“乐府学”上的创制

所谓“乐府学”,是指对有关乐府方方面面的成系统的叙述,其中的关键是叙述有关“乐”的哪些方面以及对乐府作品如何进行整理性著录。就传统来说,这应该是历代《乐志》的任务,涉及历代《乐志》如何撰录的问题。沈约的“乐府学”,主要体现在其所撰《宋书·乐志》中。沈约之前,有《史记·乐书》与《汉书·礼乐志》。《史记·乐书》先述乐之“补短移化,助流政教”及郑卫之曲兴起的情况,又述秦及汉高祖、汉武帝的乐事,都非常简短;以下则全录《礼记·乐记》一文,不涉汉代乐府情况;作品只录《太一之歌》《郊祀天马歌》,且为节录。《汉书·礼乐志》的述乐部分,先述乐的作用及汉代以前的作乐情况,继述汉代作乐的情况,然后全录《安世房中歌》十七章、《郊祀歌》十九章,汉代其他乐府作品不载,所谓“其余巡狩福应之事,不序郊庙,故弗论”;也未录《汉书·艺文志》所称西汉乐府机关所采民间讴谣的歌辞。然后,述“是时,郑声尤盛”的情况,列出汉哀帝时孔光、何武奏罢乐府人员400余人,可见宫廷俗乐盛况。

《宋书·乐志》共四卷,第一卷述历代音乐,主要是郊庙乐及朝享乐之类雅乐,几句话带过先秦后,便述汉至宋的情况。接着述俗乐,先是述“徒歌”的兴起及至晋、宋以来的发展状况,又述杂舞曲,最后述八音乐器。后三卷著录乐章,前一卷录郊庙乐及朝享乐,有魏、晋、宋三代歌辞;中一卷录汉、魏相和歌辞,其中的清商三调歌辞,均注明解数;最后一卷录汉、魏、晋、宋的杂舞曲辞及鼓吹铙歌。《宋书·乐志》著录乐府歌辞,不仅注意朝廷雅乐,还特别注重民间讴谣。《汉书·艺文志》提到有138首西汉乐府民歌,却不曾记载在其内容,而《宋书·乐志》则录“汉世街陌谣讴”[97]

沈约作《宋书·乐志》是有的放矢的,这个“的”就是《汉书·礼乐志》。在《宋书·志序》中,沈约批评“班氏所述,止抄举《乐记》;马彪《后书》,又不备续”,批评前代《乐志》不述“八音众器”,不述“讴谣之节”;又从理念上强调,“郊庙乐章,每随世改,雅声旧典,咸有遗文”,那么撰作《乐志》就要历代都述,又说历代“乐府铙歌”应“先训以义”;总的来说,就是“自郊庙以下,非淫哇之辞,并皆详载”。[98] 以下从四个方面具体述之。

其一,礼、乐分离的叙述。《汉书·礼乐志》称:

乐以治内而为同,礼以修外而为异;同则和亲,异则畏敬;和亲则无怨,畏敬则不争。揖让而天下治者,礼乐之谓也。二者并行,合为一体。[99]

故《汉书》的《礼乐志》为“礼乐”合述,即在观念与实践上都有“乐”服务于“礼”的意思。《后汉书》只有《礼仪志》而无《乐志》,《宋书》则有《礼志》《乐志》两部分,明显的意味就是,礼为礼,乐为乐,乐并非时时处处都要依附于礼。

其二,明明白白的雅乐、俗乐分述。雅乐是朝廷制作时就“被之弦管”,《汉书·礼乐志》云:

王者未作乐之时,因先王之乐以教化百姓,说(悦)乐其俗,然后改作,以章功德。[100]

其论“乐”之起源,先是有“先王之乐”,既而是“王者作乐”。而俗乐,则是“始皆徒歌,既而被之弦管”的[101],《宋书·乐志》雅乐、俗乐分述,于是,就有对“徒歌(歌)”历史的叙述:

昔有娀氏有二女,居九成之台。天帝使燕夜往,二女覆以玉筐,既而发视之。燕遗二卵,五色,北飞不反。二女作歌,始为北音。禹省南土,涂山之女令其妾候禹于嵞山之阳,女乃作歌,始为南音。夏侯孔甲田于东阳萯山,天大风晦冥,迷入民室。主人方乳,或曰:“后来是良日也,必大吉。”或曰:“不胜之子,必有殃。”后乃取以归,曰:“以为余子,谁敢殃之?”后析橑,斧破断其足。孔甲曰:“呜呼!有命矣。”乃作《破斧》之歌,始为东音。周昭王南征,殒于汉中,王右辛余靡长且多力,振王北济。周公乃封之西翟,徙宅西河,追思故处作歌,始为。此盖四方之哥也。[102]

此处叙说了北音、南音、东音、西音这“四方之歌”的起始情况,虽说是远古时期的传说,但成为世所公认。《宋书·乐志》又接着叙述:

黄帝、帝尧之世,王化下洽,民乐无事,故因击壤之欢,庆云之瑞,民因以作哥。其后《风》衰《雅》缺,而妖淫靡漫之声起。周衰,有秦青者,善讴,而薛谈学讴于秦青,未穷青之伎而辞归。青饯之于郊,乃抚节悲歌,声震林木,响遏行云。薛谈遂留不去,以卒其业。又有韩娥者,东之齐,至雍门,匮粮,乃鬻哥假食,既而去,余响绕梁,三日不绝。左右谓其人不去也。过逆旅,逆旅人辱之,韩娥因曼声哀哭,一里老幼,悲愁垂涕相对,三日不食。遽而追之,韩娥还,复为曼声长哥,一里老幼,喜跃抃舞,不能自禁,亡向之悲也。乃厚赂遗之。故雍门之人善哥哭,效韩娥之遗声。卫人王豹处淇川,善讴,河西之民皆化之。齐人绵驹居高唐,善哥,齐之右地,亦传其业。前汉有虞公者,善哥,能令梁上尘起。若斯之类,并徒哥也。[103]

这里的传说,已经由讲述人类自身的远古故事,转化为对“歌”的艺术感染力的叙说,表明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歌”的关注点的转移。所谓“徒哥(歌)”,即无乐器伴奏的歌。 《尔雅·释乐》:“徒吹谓之和,徒歌谓之谣。”[104] 沈约此处讲的是“徒歌”的发展史,也是民歌的兴起及发展史,而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中叙述的,所谓“三变”云云,主要是文人诗歌发展史。

古代诗作入乐有三种途径:一是《宋书·乐志一》所称的“始皆徒歌,既而被之管弦”。徒歌不“被之管弦”是会很快消亡的,如《宋书·乐志三》载:

《但歌》四曲,出自汉世。无弦节,作伎,最先一人倡,三人和。魏武帝尤好之。时有宋容华者,清澈好声,善倡此曲,当时特妙。自晋以来,不复传,遂绝。[105]

“但”,与“徒”同义,都是“只”“仅仅”的意思。二是依曲调填词,《宋书·乐志一》所称“又有因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魏世三调哥词之类是也”。[106] 三是先有文字再配曲,《汉书·礼乐志》所称“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作十九章之歌”之类。[107] 此三种情况,《汉书·礼乐志》只阐述并载录先有文字再配曲的《安世房中歌》17 章、 《郊祀歌》19 章,而未提及徒歌。

其三,著录作品注重历代并追溯“古辞”。我们平常说,《汉书·礼乐志》只录郊庙乐章,而《宋书·乐志》所录很注重民间作品,其著录“汉世街陌谣讴”,即《宋书·乐志三》所录“相和”中的注明为“古词”的作品,如《江南可采莲》《东光乎》《鸡鸣高树巅》《乌生八九子》《平陵东》;所录“清调”注明为“古词”者有《上谒》;所录“大曲”注明为“古词”者有《东门》《罗敷》《西门》《默默》《白鹄》《何尝》《为乐》《洛阳行》《白头吟》等。其实,这就是《宋书·乐志》著录作品追溯源头及对民间作品的注重,其云:

凡乐章古词,今之存者,并汉世街陌谣讴,《江南可采莲》《乌生》《十五》[108]《白头吟》之属是也。[109]

所录或古词,或为有主名的作品,当为有古词则录古词,无古词则录有主名者。

《宋书》录郊庙乐及朝享乐,有魏、晋、宋三代歌辞;录相和歌辞有汉、魏作品,录杂舞曲辞及鼓吹铙歌有汉、魏、晋、宋作品。著录作品注重一曲多题。例如,《陌上桑》《善哉行》都录有多题;但又不是模拟之作。

其四,载录乐府作品的本事或缘起。例如,述“吴哥(歌)杂曲”《子夜歌》的本事:

《子夜歌》者,有女子名子夜,造此声。晋孝武太元中,琅邪王轲之家有鬼歌《子夜》。殷允为豫章时,豫章侨人庾僧度亦有鬼哥《子夜》。殷允为豫章,亦是太元中,则子夜是此时以前人也。[110]

以下依次述《凤将雏哥》《前溪哥》《阿子哥》《欢闻哥》《团扇哥》《都护歌》《懊憹歌》《中朝曲》《六变》诸曲、《长史变》《读曲哥》的本事。那么有一个问题就是:《宋书·乐志》载录本事或缘起是否举例性质?没有本事者是否就不著录?这种载录本事的做法,当取自后汉蔡邕《琴操》,《琴操》的作法,就是一一载录依附那些琴曲的故事。沈约是看过《琴操》的,其述《公莫舞》就说到“按《琴操》有《公莫渡河曲》”云云。[111] 又是继晋崔豹《古今注》音乐一门专述乐府歌曲本事及缘起而来。

另外,《宋书·乐志》又著录一些舞曲的本事,所谓“所起”或前人关于其“所起”的一些说法,如《鞞舞》《杯槃舞》《公莫舞》《拂舞》《白纻舞》。

以上就是沈约《宋书·乐志》体现出来的“乐府学”体系及长于前人之处。沈约建立“乐府学”即“撰为乐书”的动议后来还提出过。《隋书·音乐志上》载,梁武帝思弘古乐,天监元年(502)下诏访百僚,于是,散骑常侍、尚书仆射沈约奏答,[112] 此即《答诏访古乐》:

窃以秦代灭学,《乐经》残亡。至于汉武帝时,河间献王与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诸子言乐事者,以作《乐记》。其内史丞王定,传授常山王禹。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向《别录》,有《乐歌诗》四篇、《赵氏雅琴》七篇、《师氏雅琴》八篇、《龙氏雅琴》六百篇,唯此而已。《晋中经簿》,无复乐书,《别录》所载,已复亡逸。案汉初典章灭绝,诸儒捃拾沟渠墙壁之间,得片简遗文,与礼事相关者,即编次以为礼,皆非圣人之言。《月令》取《吕氏春秋》,《中庸》《表记》《防记》《缁衣》,皆取《子思子》,《乐记》取《公孙尼子》,《檀弓》残杂,又非方幅典诰之书也。礼既是行己经邦之切,故前儒不得不补缀以备事用。乐书事大而用缓,自非逢钦明之主,制作之君,不见详议。汉氏以来,主非钦明,乐既非人臣急事,故言者寡。陛下以至圣之德,应乐推之符,实宜作乐崇德,殷荐上帝。而乐书沦亡,寻案无所。宜选诸生,分令寻讨经史百家,凡乐事无大小,皆别纂录。乃委一旧学,撰为乐书,以起千载绝文,以定大梁之乐。使《五英》怀惭,《六茎》兴愧。[113]

先述汉代所存“乐”学文献情况,又以“礼”学文献的整理情况来讲“乐”学文献情况的整理,即“分令寻讨经史百家,凡乐事无大小,皆别纂录”以“撰为乐书”,其目的应该有二:一是“起千载绝文”的文献整理;二是“定大梁之乐”的现实的“乐”的应用。

三 沈约的乐府学理论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五十六《南史合宋齐梁陈书四》称“《宋志》详述前代”:

从来史家作志之体,唯详当代,前事但于每志叙首略述,以为缘起而已。惟沈约《宋书·志》述魏、晋甚详,殆意以补之,犹唐作《隋书》,并南北朝制度皆收入《志》也。[114]

以上所谓沈约的“乐府学”体系,表面上看是充分展示了沈约的“详述前代”,而实质上则是沈约乐府理论的实践。沈约的乐府理论,除了深切的历史感外,还有哪些呢?以下从五个方面试论之。

其一,充分肯定“歌”的地位。“始皆徒哥,既而被之弦管”与“又有因弦管金石,造哥以被之”,何者为先?《宋书·乐志》称: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含灵抱智,以生天地之间。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失之性,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怒则争斗,喜则咏哥。夫哥者,固乐之始也。[115]

《宋书·谢灵运传》也说:

史臣曰:民秉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刚柔迭用,喜愠分情。夫志动于中,则歌咏外发;六义所因,四始攸系;升降讴谣,纷披风什。虽虞夏以前,遗文不睹,禀气怀灵,理无或异。然则歌咏所兴,宜自生民始也。[116]

因此,沈约认为,“乐”之史,首先应该是“徒歌”的发展历史,其次又是由“徒歌”而至“乐”乃至文人乐府创作以及广义的文人诗歌,沈约在《宋书·谢灵运传》中也肯定了文人诗歌的源头是民歌。

沈约在其乐府创作中也常常提到当时民歌的各种场合的演唱、运用,如其《江南曲》中云“棹歌发江潭,采莲渡湘南”。[117] 其《乐未央》云:

亿舜日,万尧年。

咏《湛露》,歌《采莲》。

愿杂百和气,宛转金炉前。[118]

一是说自己作南方乐曲;一是说在正式场合的演唱民歌。这些都可视为对民歌地位的崇尚。

但是,沈约《宋书》一方面批评《汉书》对“爰及《雅》《郑》,讴谣之节,一皆屏落,曾无概见”[119];但一方面又不录晋宋民歌,称南朝乐府“哥词多淫哇不典正”,[120] 他对待民间作品,是有矛盾之处的。

其二,充分重视“歌”“乐”的情感抒发作用即调节作用。

《宋书·乐志一》称“怒则争斗,喜则咏哥”[121],这是称“哥(歌)”出自心灵、情性。由《宋书·谢灵运传》所谓“刚柔迭用,喜愠分情”,可知“怒则争斗,喜则咏哥”为互文见义。但是,传统的“乐”论是“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这又怎么实现呢?《宋书·乐志》在阐述了“哥(歌)”之兴起后又云:

咏歌之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则舞又哥之次也。咏哥舞蹈,所以宣其喜心,喜而无节,则流淫莫反;故圣人以五声和其性,以八音节其流,而谓之乐,故能移风易俗,平心正体焉。[122]

这是讲对“歌”要有调和、节制作用。以“歌”成“乐”在于“和”与“节”,所谓“以五声和其性,以八音节其流,而谓之乐”;目的是“移风易俗,平心正体”。沈约的《梁鞞舞歌》之《明之君六首》称“礼缉民用扰,乐谐风自移”[123],也是这个意思。

《宋书·谢灵运传》论说“歌咏”的产生,先说“民秉天地之灵,含五常之德”,又说“六义所因,四始攸系”,已经含有调和、节制,而《宋书·乐志》在论述“歌”的产生时,则直述“夫喜怒哀乐之情,好得恶失之性,不学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124],这就隐含“歌”含有“怒则争斗”内容的合理性,强调了“歌咏”的性情抒发。沈约《武帝集序》云:

如纶之旨,时或染翰,暨于设虡灵囿,恺乐在镐,《鹿鸣》《四牡》《皇华》《棠棣》之歌,《伐木》《采薇》《出车》《杕杜》之宴,皆咏志摛藻,广命群臣。上与日月争光,下与钟石比韵。[125]

这里列出的都是《诗经》作品,都是用以演奏咏唱。沈约说,梁武帝在这样的场合都“咏志摛藻,广命群臣”,也是强调了“歌咏”的“咏志摛藻”。

沈约认为,民歌又是表达民情的。他代南齐郁林王萧照业起草的《劝农访民所疾苦诏》中说到“又询访狱市,博听谣俗”[126],即通过倾听民歌来了解民情。

其三,沈约在其乐府作品中谈到“乐”的多方面作用。有时述及“礼乐”之“乐”时也多强调其庆祝、欢愉性质,如其《梁鼓吹曲十二首·於穆》称“於穆君臣,君臣和以肃,关王道,定天保。乐均灵囿,宴同在镐。前庭悬鼓钟,左右列笙镛”云云[127],其《从齐武帝琅琊城讲武应诏》所谓“轻舞信徘徊,前歌且遥衍”即是[128]。《乐将殚恩未已应诏》亦是,其云:

凄锵笙管遒,参差舞行乱。轻肩既屡举,长巾亦徐换。云鬓垂宝花,轻妆染微汗。群臣醉又饱,圣恩犹未半。[129]

其《三日侍凤光殿曲水宴应制》所称“轻歌易绕,弱舞难持”[130],亦是。

有时多说到歌乐的个人情感抒发,其《从军行》称“寝兴动征怨,寤寐起还歌”[131]; 《却东西门行》称“摇装非短晨,还歌岂明发”[132]。这是“怨”与“哀”。有时说歌乐的欢情作用,《君子有所思行》“巴姬幽兰奏,郑女阳春弦。共矜红颜日,俱忘白发年”[133],《缓歌行》“箫歌笑嬴女,笙吹悦姬童”[134]。而相对于歌伎舞女来说,《豫章行》写将士征思荣辱,其称“宴言诚易纂,浩歌信难嗣”[135],却是欢歌难唱之意。

沈约常常谈到“乐”在生活的对立方面都有运用,其《正阳堂宴劳凯旋诗》中称“昔往歌《采薇》,今来欢《杕杜》”[136]10,就说到出征时思乡之悲与凯旋时慰劳之喜。这就是“乐”的实际运用,即《宋书·谢灵运传》所谓“刚柔迭用,喜愠分情”。这样的例子还有,如其《昭君辞》“始作阳春曲,终成苦寒歌”[137],等。

其四,强调“歌”的当代性及“时事性”,《宋书·乐志一》云:

古者天子听政,使公卿大夫献诗,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秦、汉阙采诗之官,哥咏多因前代,与时事既不相应,且无以垂示后昆。汉武帝虽颇造新哥,然不以光扬祖考、崇述正德为先,但多咏祭祀见事及其祥瑞而已。商周《雅》《颂》之体阙焉。[138]

沈约先是批评秦汉的“哥咏多因前代,与时事既不相应”,那么也就“且无以垂示后昆”,这是有因果关系的。沈约又举“汉武帝虽颇造新哥”的例子,称“时事性”、当代性的表现之一就是要有“光扬祖考、崇述正德”的内容,而非就事论事的“多咏祭祀见事及其祥瑞”。这是传统说法,《宋书·乐志》一开始就录《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139] 虽说“光扬祖考、崇述正德”的“时事”谈不上什么现实主义云云,但强调“时事”的说法本身是有积极意义的。沈约《相和五引·羽引》所说“物为音本,和且悦”[140],也说到音之“本”为“物”,只有“物为音本”才能上升到“和且悦”的层次。

其五,对“所务者声,不先训以义”的批评,称改变“以声为用”的古训。《宋书·志序》中这样说:

又案今“鼓吹铙歌”,虽有章曲,乐人传习,口相师祖,所务者声,不先训以义。今“乐府铙歌”,校汉、魏旧曲,曲名时同,文字永异,寻文求义,无一可了。不知今之铙章,何代曲也。[141]

《宋书·乐志》录乐府鼓吹铙歌甚详,有汉、魏、晋、吴,接着有《今鼓吹铙歌词》,如果“所务者声”,那么鼓吹铙歌只取其一可矣,但汉、魏、晋、吴的鼓吹歌词,内容都是叙写本王朝的情况,因为它们“曲名时同,文字永异”,不一一载录,哪能知道是对各王朝建立过程及其中文治武功的吟咏呢?这就是沈约的出发点,这与前述强调“歌”的当代性及“时事性”是相应的。而且,沈约曾作《鼓吹铙歌》的《芳树》《临高台》。据《谢宣城诗集》,沈约《芳树》《临高台》分属两组诗中,前者同赋者有范云、谢朓、王融、刘绘,后者同赋者有谢朓、王融、刘绘、范云。《乐府诗集》引《乐府解题》称《芳树》:“古词中有云:‘妒之子愁杀人,君有他心,乐不可禁。’若齐王融‘相思早春日’,谢朓‘早玩华池阴’,但言时暮、众芳歇绝而已。”[142] 称《临高台》:“古词言:‘临高台,下见清水中有黄鹄飞翻,关弓射之,令我主万年。’若齐谢朓‘千里常思归’,但言临望伤情而已。”[143] 从《乐府解题》的说法可知“今乐府铙歌,校汉、魏旧曲,曲名时同,文字永异”,确是如此。

“以声为用”的传统起源甚早,《尚书·舜典》有一段很有名的话: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144]

就这段文字,郭绍虞说:“在当时,乐与诗同样起着‘言志’和教育人的左右”“诗与乐到后来才发展成两个独立的部门,产生以‘声’为用的乐,和以‘义’为用的诗。”[145] “乐”多“以声为用”,《宋书·乐志》所说“魏文侯虽好古,然犹昏睡于古乐。于是,淫声炽而雅音废矣”[146],这里的“淫声” “雅音”就是指“以声为用”而言。而沈约又强调“先训以义”,其《答陆厥书》曾云:

若斯(宫商声律)之妙,而圣人不尚,何邪?此盖曲折声韵之巧,无当于训义,非圣哲立言之所急也。[147]

这是从另一方面强调乐府创作的“训义”应该是“圣哲立言之所急也”。而前述《宋书·乐志》著录作品注重一曲多题,当然也是因为其文字有异而求“训以义”才载录的。

四 沈约的乐府作品创作

沈约在乐府诗的雅乐创作上也有可称道者。其《谢齐竟陵王示〈永明乐歌〉启》云:

凤彩鸾章,霞鲜锦缛,觌宝河宗,未必比丽。观乐帝所,远有惭德。虽日月在天,理绝称咏,而徘徊光景,不能自息。[148]

这里所称是吟咏朝廷、吟咏时代的理想化的作品。《南齐书·乐志》载:

《永平(当作“明”)乐歌》者,竟陵王子良与诸学士造奏之,人为十曲。道人释宝月辞颇美,上尝被之管弦,而不列于乐官也。[149]

《永明乐》今存谢朓、王融各十曲,沈约一曲。沈约《永明乐》云:

联翩贵公子,侈靡千金客。

华毂起飞尘,珠履竟长陌。[150]

以华艳美丽之辞写华丽之景、艳丽之人,与谢朓、王融之辞风格相同。沈约作《梁鼓吹曲》12首,吟咏梁武帝萧衍从起家势力强大至建立梁朝的过程,与其前辈吟咏模式相同。

但沈约之作有领时代风气之先者。沈约于天监初年作郊庙乐辞,沈约去世后十来年,萧子云上奏梁武帝,表示要改制,其《请改郊庙乐辞启》中云:

臣比兼职斋官,见伶人所歌,犹用未革牲前曲。圜丘眡燎,尚言“式备牲牷”;北郊《諴雅》,亦奏“牲玉孔备”;清庙登歌,而称“我牲以洁”;三朝食举,犹咏“朱尾碧鳞”。声被鼓钟,未符盛制。臣职司儒训,意以为疑,未审应改定乐辞以不?[151]

据《梁书·萧子云传》,此启的背景是,“梁初,郊庙未革牲牷,乐辞皆沈约撰,至是承用,子云始建言改”[152]。“牲牷”,祭祀用的纯色全牲,梁初郊庙祭祀牲牷,以后改革,不用牲牷。因此萧子云此启中,讲到沈约所撰乐辞还有“牲牷”之类有关字句,应该有所“改定”。这是因为制度的改变而需要“改定”乐辞。梁武帝同意了萧子云的意见,其《敕萧子云撰定郊庙乐辞》云:

郊庙歌辞,应须典诰大语,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而沈约所撰,亦多舛谬。[153]

这时意味就不一样了,提出了郊庙歌辞“不得杂用子史文章浅言”,并有针对性地称“沈约所撰,亦多舛谬”。萧子云《答敕改撰郊庙乐辞》中云:

殷荐朝飨,乐以雅名,理应正采《五经》,圣人成教。而汉来此制,不全用经典; (沈)约之所撰,弥复浅杂。臣前所易(沈)约十曲,惟知牲牷既革,宜改歌辞,而犹承例,不嫌流俗乖体。既奉令旨,始得发蒙。臣夙本庸滞,昭然忽朗,谨依成旨,悉改(沈)约制。惟用《五经》为本,其次《尔雅》 《周易》《尚书》《大戴礼》,即是经诰之流,愚意亦取兼用。臣又寻唐、虞诸书,殷《颂》周《雅》,称美是一,而复各述时事。大梁革服,偃武修文,制礼作乐,义高三正;而(沈)约撰歌辞,惟浸称圣德之美,了不序皇朝制作事。《雅》《颂》前例,于体为违。[154]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梁武帝、萧子云批评沈约所撰之辞的主要意见。一是在于“了不序皇朝制作事”,即不曾叙写梁朝制作礼乐文教之事,所谓“偃武修文,制礼作乐”。二是在于“弥复浅杂”,其具体表现就是“杂用子史文章浅言”而成为“流俗乖体”;如其《牲雅》“庖丁游刃,葛庐验声”,前句出《庄子》,后句出《管子》[155]。《颜氏家训·文章》载沈约主张“文章当从三易”[156]。人们公认这是时代新气象,而所谓“杂用子史文章浅言”,则是沈约在雅乐创作上的尝试,是雅乐适应现实的需要。

五 结语

总的来说,就沈约与“乐府学”而言,其贡献在于以下三点。其一,相对于“礼”而言,沈约努力使“乐”独立,所以有雅乐、俗乐的分述,所以有独立“撰为乐书”之倡,有史书中《乐志》的独立撰作,有脱离于“先王之乐”的“徒歌”起源与历史的独立叙述。影响所致,沈约之后不久就有了独立的“乐府学”著作,《隋书·经籍志》经部乐类载:“《古今乐录》十二卷,陈沙门智匠撰。”[157] 原书赵宋后已佚,《乐府诗集》《太平御览》等引录颇多,涉及郊庙、燕射、恺乐、相和、清商、舞曲、琴曲及乐律、乐器。如此全面阐述的“乐府学”专著,也应该是对沈约的承袭。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云:“《古乐府》十卷,并《乐府古题要解》两卷。唐吴兢纂。杂采汉魏以来古乐府词凡十卷。又于传记洎诸家文集中采乐府所起本义以解释古题云。”[158] 其二,相对于“曲”而言,沈约看到了“辞”独立的趋势,所以有“先训以义”的要求,有同一曲而不同作品的载录,有追溯作品的本事等;影响所致,梁朝乐府机构采录北朝民歌(“徒歌”)即所谓“梁鼓角横吹曲”。其三,沈约不仅注重历史,他更关注“乐府”的当代,努力使现实独立于历史。所以有对“歌”的当代性及“时事性”的强调,有“起千载绝文”的文献整理以“定大梁之乐”的倡议,有对当代民歌的学习,有使文人诗歌与南朝乐府“清新出天然”的融合。此即《南齐书·文学传论》提倡的文风:

三体之外,请试妄谈:若夫委自天机,参之史传,应思悱来,勿先构聚。言尚易了,文憎过意,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不雅不俗,独中胸怀。[159]

也是沈约走出的第一步,这就是沈约努力改造乐府诗,力推其向雅化方向发展,将在另文叙说。


[1]《全晋文》卷157,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影印本,第2367页下。

[2]董诰等编:《全唐文》,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5000页。

[3]江顺诒:《词学集成》卷1 引,唐圭璋《词话丛编》,中华书局1986 年版,第3221页。

[4]吴相洲:《关于建构乐府学的思考》,《乐府学》第1 辑,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第1—12页。

[5]吕不韦著,高诱注:《吕氏春秋》,诸子百家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影印本,第43页上。另本作“总万物之极”。

[6]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03页。

[7]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56页。

[8]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6—377页。

[9]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66页。

[10]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67页。

[11]《乐府诗集·舞曲歌辞三》有《碣石篇》,郭茂倩云:“按《相和大曲》,《步出夏门行》亦有《碣石篇》,与此并同,但曲前更有艳尔。”(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91页)

[12]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45页。

[13]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18—619页。

[14]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85—86页。

[15]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45页。

[16]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22页。

[17]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317页。

[18]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3页。

[19]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30,《中华再造善本》,据中国国家图书馆藏元至正元年集庆路儒学刻明修本影印,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第3页B面。

[20]严羽著,郭绍虞校释:《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10页。

[21]参阅孙尚勇《乐府文学文献研究》所引并论述,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403页。

[22]余冠英:《古代文学杂论》,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148—157页。

[23]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2—443页。

[24]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50页。

[25]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7页。

[26]孙尚勇:《乐府文学文献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32页。

[27]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49页。

[28]郭绍虞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二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 年版,第110—111页。

[29]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442页。

[30]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398页下。

[31]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896页。

[32]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048页。

[33]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249页下。

[34]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230页上。

[35]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5页。

[36]孙尚勇有详细论证,见其《乐府文学文献研究》(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 年版),第370—372页。

[37]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3页。

[38]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79页。

[39]见《三国志·魏书·王卫二刘传》裴松之注引。裴松之又称,此作或为伪托,但此处只证人们欣赏者乃阮瑀之“音声”。 (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 年版,第600页)

[40]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767页。

[41]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809页。

[42]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43页。

[43]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96页。

[44]刘勰著,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692—1694页。

[45]杨明:《释〈文心雕龙·乐府〉中的几个问题》,《文学遗产》2000年第1期。

[46]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89页。

[47]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5页。

[48]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56页。

[49]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0页。

[50]何文焕:《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443页。

[51]郭茂倩编:《乐府诗集》,《黄昙子歌》题解,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19页。

[52]《吴声西曲杂考》,王运熙:《乐府诗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43页。

[53]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24页。

[54]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377页。

[55]详见本书第二章第四节。

[56]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8页。

[57]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247页上。

[58]陈寿:《三国志》,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385页。

[59]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23—124页。

[60]范晔:《后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131—3132页。

[61]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4页。

[62]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72—1074页。

[63]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71页。

[64]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56页。

[65]陈奇猷校注:《韩非子集释》,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622页。

[66]刘勰撰,詹锳义证:《文心雕龙义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223页。

[67]吕不韦著,高诱注:《吕氏春秋》,诸子百家丛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年影印本,第48—49页。

[68]《尚书·舜典》“诗言志,歌永言”孔颖达《正义》语。《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131页。

[69]《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1545页。

[70]杨伯峻:《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78页。

[71]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628页。

[72]《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1866页。

[73]《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1964页。

[74]萧统撰,李善注:《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影印本,第128页。

[75]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33页。

[76]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389页。

[77]徐元诰撰,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388页。

[78]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210—3211页。

[79]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996页。

[80]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717页。

[81]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457页。

[82]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1851页。

[83]杨伯峻:《列子集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3—144页。

[84]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066页。

[85]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4076页。

[86]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83页。

[87]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84页。

[88]《风俗通》,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引,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05页。

[89]杨阜:《董卓传》,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引,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05页。

[90]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85页。

[91]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950页。

[92]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299页。

[93]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177—1178页。

[94]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36页。

[95]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5页。

[96]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72—1074页。

[97]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9页。

[98]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04页。

[99]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28页。

[100]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38页。

[101]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0页。

[102]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549页。

[103]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549页。

[104]《尔雅注疏》,《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2602页上。

[105]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03页。

[106]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0页。

[107]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045页。

[108]中华书局整理本《宋书》注曰:“‘乌生十五’各本并作‘乌生十五子’。按《乐府诗集》二六引《永嘉伎录》,《相和》有十五曲,六曰《十五》,十二曰《乌生》。盖《乌生》与《十五》,自是二曲。《乌生》古辞云‘乌生八九子’。《宋书·乐志》以《乌生》《十五》二曲骈连之,后人又误加‘子’字,合‘乌生十五子’为一曲,今订正。”(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61页)那么,《宋书·乐一》在载录作品时的所举例子,其后录作品时尚有遗漏未录其辞者乎?

[109]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9页。

[110]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9页。

[111]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1页。

[112]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67—68页。

[113]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页。

[114]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56,中国书店1987年版,第1页。

[115]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页。

[116]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78页。

[117]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10页。

[118]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27页。

[119]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04页。

[120]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2页。

[121]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页。

[122]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页。

[123]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页。

[124]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48页。

[125]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73页。

[126]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页。

[127]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79页。

[128]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7页。

[129]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94—395页。

[130]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35页。

[131]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9页。

[132]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95页。

[133]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00页。

[134]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03页。

[135]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91页。

[136]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42页。

[137]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86页。

[138]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50页。

[139]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533页。

[140]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页。

[141]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04页。

[142]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9—230页。

[143]郭茂倩编:《乐府诗集》,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31页。

[144]《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影印本,第131页中下。

[145]郭绍虞编:《中国历代文论选》第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146]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533页。

[147]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00页。

[148]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17页。

[149]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196页。

[150]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322页。

[151]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514页。

[152]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514页。

[153]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514页。

[154]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514—515页。

[155]陈庆元:《沈约集校笺》,浙江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前言”第13页。

[156]颜之推撰,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年版,第253页。

[157]魏徵等:《隋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26页。

[158]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96页。

[159]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908—9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