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设的伦理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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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道德价值标准

无论个体还是群体的文化活动,同其他的社会实践活动一样,都必须遵循一定的社会规范,其中包括伦理、道德规范。文化建设的基本价值取向应该是追求真、善、美,其中善是最具伦理特色的价值取向。“人在同外部世界发生并建立一种文化关系的时候,应该随时随地地考虑到善这个价值方面。因为只有善的行为和关系,才可以称得上是文化的。”[2]然而,人们往往有一种价值定向上的错误,在某些时候,人总以为自己是在进行“文化”活动,但实际上却在做着“反文化”的事。这是因为人们经常把人的生命存在的优化同人与世界关系上的善的价值相割裂,过于目光短浅,过于急功近利,结果是“欲速则不达”,反而事与愿违、遗患无穷。有时甚至是用高度的智商做出不少蠢事来,比如,为了眼前或局部的利益而破坏生态环境,结果给更多人的可持续生存和发展带来危害。因此,为了使自己的行为确实符合善的价值准则,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的外部世界的各种变化作出确凿的预测,应该进行关于行为后果是否具有善的价值(或者恶的后果)的文化伦理评价。只有在作出这种评价之后,确认行为的价值性质为“善”之后,方可“开始”实行,不然就可能产生一起恶行。尽管确定人的活动的后果是复杂艰难的事情,但是,只要以“善”的价值为取向,“善念在心”而谨慎从事,则可能使我们这个世界在人类自身清明的善的精神光辉的普照下,走出一条健康的文化发展之路。

我国文化建设的道德价值体系是也只能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之核心、原则、规范等的具体化。

(一)把握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核心

社会主义文化是人民大众的文化,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是一个重要特征。发展社会主义文化,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化发展的根本目的,把人民群众作为文化建设的重要依靠力量,做到文化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体现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的基本文化需求;另一部分是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现阶段,基本文化需求主要包括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除此之外,就属于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正确区分这两种文化需求并处理好二者关系,有助于我们对文化建设中政府职责和市场功能进行科学定位,明确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即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做到两手抓、两加强,两轮驱动,两翼齐飞。

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也是人民群众必须得到保障的基本文化权益。因此,要以政府为主导,以公共财政为支撑,以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为骨干,以全民为服务对象,以基层特别是农村为重点,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文化权益具有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等属性。公益性,就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上是免费服务,或是低于成本、收费很少的服务;均等性,就是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富人穷人,不分城市农村,不分东中西部,都平等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性,就是政府提供的是基本文化服务,而不是所有文化服务;便民性,就是要网点化,做到一定空间范围内必须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方便群众就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在基层,因此要向农村和基层倾斜。要优先安排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农村电影放映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要大力推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群众艺术馆以及基层文化活动中心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提高公益性文化单位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推动政府通过购买文化产品的方式在特定时段、以特定内容、向特定群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对于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文化需求,主要靠市场来满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越来越成为人们进行个性化文化消费、满足多样化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进一步繁荣文化市场。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九大文化产业,不断壮大我国文化产业的总体实力。要培育各类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合格市场主体,这是文化产业的基础。要加快构建和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繁荣城乡文化市场,培育大众性文化消费市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要积极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创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精品力作,鼓励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积极开发市场、占有市场,发挥骨干作用,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积极提供多样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供给能力,努力满足不同地域、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群众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需求。上述关于文化建设的基本思路和政策规定,都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伦理精神,因而都可作为相关的道德规范来对待。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文化发展的决定力量。2013年4月28日,习近平来到全国总工会机关,同全国劳动模范代表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人民创造历史,劳动开创未来。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必须依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必须充分发挥我国工人阶级的重要作用,焕发他们的历史主动精神,调动劳动和创造的积极性。”“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我们党最坚实最可靠的阶级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力军。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阶级地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也是引领我国工人阶级走向更加光明未来的必由之路。我国工人阶级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发扬我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用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坚持以振兴中华为己任,增强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立足本职、胸怀全局,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把个人梦与中国梦紧密联系在一起,始终做坚持中国道路的柱石、弘扬中国精神的楷模、凝聚中国力量的中坚,始终以国家主人翁姿态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贡献。”“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必须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崇尚劳动,造福劳动者,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全社会都要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重大方针,维护和发展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利。要坚持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3]这些讲话,极为精辟深刻,是对我国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历史地位及其伟大贡献的充分肯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离不开人民群众的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最深刻根源,蕴藏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之中。离开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忽视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应从思想上和实践上突出人民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使他们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围绕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核心发展文化,就意味着要能促进经济和文化发展,能满足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坚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动力,也是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高潮的最终目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本质属性要求我们不仅要尊重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的主体地位,也要求我们保障人民群众广泛享有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文明成果的基本权益。

(二)坚持“合乎人道、有益社群、保护生态、尊重信仰”的原则

这四条道德原则是针对非人道主义、极端利己主义、破坏生态环境以及缺乏信仰或不尊重其他信仰的宗教极端主义等错误倾向提出来的,也是笔者多年来研究归纳的结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建设实践中,始终存在着怎样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信仰的关系问题。因此,从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出发,坚持“合乎人道、有益社群、保护生态、尊重信仰”的道德原则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

1.在人与人的维度,要坚持“合乎人道”的原则。人道主义思想最早是由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来的,在文艺复兴和资产阶级反封建、反宗教的革命时期,曾起过历史进步作用,后来被纳入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之后,其作用发生了不利于无产阶级革命的变化。因此,马克思主义者在批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的同时,继承其合理和普世的因素,创立了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学说。所以,社会主义道德包括对人道主义的继承和发展。这主要表现在:把人道主义建立在科学的人性观和历史观之上;把尊重人、关心人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重要内容;把人道主义发展到爱人民和为人民服务的新境界。在我国现阶段,确立和实行人道主义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一切社会的现代化过程,都要不断面临重建合理性的问题,正是在这方面,以人为本的道德体系和人道主义原则能显示出它的独特价值。现代化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既体现了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历史趋势,又蕴含着负面的价值后果,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显示出来,在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也正在越来越明显地展示出来技术专制、人际关系商品化和大众传媒对人的控制等现代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造成了人的主体性、人的存在意义和人文精神的危机,而且造成了健全人格的失落。压抑感、焦虑感、危机感、孤独感、矛盾感、失落感等不良心态弥漫在许多人的心间,由于人格的扭曲、分裂,使患心理疾病和精神分裂症的人与日俱增。针对这些情况,在伦理学中倡导人道主义价值取向,无疑有助于克服现代化过程中的负面效应。对人道主义者来说,人的价值是一切价值得以产生的前提。现代化的价值也要依据大多数人的幸福感来评判。离开对人的价值和命运的关怀,甚至以人的价值和幸福感的失落为条件的现代化是没有意义的。人道主义、人民功利主义和公平正义是人道主义价值取向的伦理表现,它们都应当成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必须坚持贯彻的道德价值原则。

2.在人与社会的维度,要坚持“有益社群”的原则。以社会或群体为本位的道德价值观,也可以称为社群主义的道德价值观。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形成了当代西方政治伦理平分秋色的局面。社群主义者认为,个人主义关于理性的个人可以自由地选择的前提是错误的或虚假的,理解人类行为的唯一正确方式是把个人放到其社会、文化和历史的背景中去考察。社群既是一种善,也是一种必需,人们应当努力追求而不应当放弃。正义优先的原则要求权利优先的政治学,而善优先的原则要求公益优先的政治学。因此,用公益政治学替代权利政治学,便成为社群主义的实质性主张。也有人认为,社群主义的意义正是在于它站在了自由主义的对立面,它依赖于自由主义的存在而存在,其结果更多的是促进了自由主义的发展,而不是它所标榜的那种对自由主义的颠覆。因为,社群主义与新自由主义是一对由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壤所培育出来的“孪生子”,它们是互补的。自由主义的自由人士为私有经济辩护,而平等主义的自由人士为福利国家辩护;社群主义者则为与私有经济和福利国家相适应的公共生活辩护。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空间。现在看来需要社群主义原则来补充和超越。在我国一直以来所倡导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中,就蕴含着社群主义的本质。我们面临的一个任务,就是要把社群主义思想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历史实践之中。以社会或群体为本位的社群主义也是历史本位主义。如果说人道主义的道德价值取向着眼于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过程中的人生价值关怀,那么社群主义的道德价值取向就是着眼于现代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过程中的社群文明关怀。人生价值与社群文明又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人生价值的实现要以社群文明为条件;社群文明要以人生价值的实现为表征。在这个意义上,人道主义的道德价值取向中也包含着社群关怀,而历史主义的道德价值取向中也包含着人文关怀。这就要求我们的道德价值取向,必须把人文主义与历史主义相结合,把人的标准与历史标准统一起来。作为历史主义道德价值取向之体现的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普世主义的道德原则,既是评价个人行为的道德原则,又是评价社群行为的道德原则。这些价值原则还应当通过社群的制度安排、政策导向和实践活动体现出来,而不能仅仅是社群宣言或个人的行为规范。总之,历史本位主义和社群本位主义总是相互认同的。

3.在人与自然的维度,要坚持“保护生态”的原则。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广义上包括人与生命自然、生态自然和宇宙自然的关系;在狭义上主要指人与生态自然(包括生命自然)的关系。生态自然又叫生态系统,它是介于生命自然和宇宙自然之间的概念。就这三个概念的关系而言,生命自然从属于生态自然,而生态自然又从属于宇宙自然。我们要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生态自然修复对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真正在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实现这一历史性的转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保护生态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正确处理生产、消费与维护生态系统平衡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近代以来文明发展的主流是征服、利用和控制自然,它要求打破人与自然的原始平衡和天然联系,不断实现对自然的支配。这种原则虽然拒斥了人对自然的宿命态度,为改造自然、化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历史过程奠定了价值观的基础,然而,它同时也引发了对自然的片面占有,并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当人类企图用高技术手段对人的遗传基因进行任意组合,对生殖过程进行人工控制、对人体器官任意移植乃至将克隆技术等应用于人体繁衍之后,甚至用基因武器(生物武器)攻击人类时,已经或可能产生的不良伦理后果极令世人担忧。这时候,人们想到的是人类生命自然的规律还要不要尊重?如果不尊重生命自然的法则将带来什么后果?这些后果对人类生存究竟是有利还是不利?自然主义的道德价值取向要求人们在发展和应用生命科学技术的时候,必须考虑上述问题。当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科技开发手段无限度发展的时候,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紧张也日益强化,无休止地掠夺自然资源的结果,带来了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这不仅威胁着当代人的生存,也威胁着经济可持续发展及子孙后代的生存。当然,提出保护生态或天人和谐的道德原则,并不是要求人类放弃现代科技文明,重新回归到原始的天人平衡中去,而是要在打破原始的天人和谐以后,重建现代文明基础上的天人和谐。特别重要的是,我们不能把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对立起来,而要把它们有机地统一起来,也就是要科学地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4.在人与信仰的维度,要坚持“尊重信仰”的原则。信仰缺失和重建是我们时代的重要特征,也是影响人的文明素质的重要因素。无论宗教信仰还是非宗教的政治、道德等信仰,都同人的理想、信念和文明意识紧密相连。过有信仰或合乎信仰的生活是人类生活的一大特点。信仰既是信仰者所推崇和向往的价值目标,又是信仰者的一种心理状态,因而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辩证统一。信仰的表现或替代方式很多,如神灵崇拜、自然崇拜、领袖崇拜、英雄崇拜、明星崇拜,等等。信仰同理想、信念紧密相连。对人和社群来说,树立理想、信念和信仰的实质是寻找赖以生存的终极意义和精神动力。人们的生活方式与信仰是相互建构的。一定的生活方式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观,一定的价值观也要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由此可见,信仰与生活是不可分离的。信仰能赋予生活某种意义。如果说生活满足人的物质需要,那么意义就满足着人的精神需要。或者说,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也可以归结为生活需要和信仰需要。尊重信仰的道德原则正是立足于人的信仰需要,既要把生活提升为信仰,又要用信仰来规范生活。道德对信仰的关怀是一种形而上的终极价值关怀;道德对生活的关怀是一种形而下的现实价值关怀。这两种关怀也体现着价值追求的战略目标与战术目标相结合的智慧。20世纪以来的反基础主义、反中心主义和拒斥形而上信仰的思潮,严重冲击了人类道德生活的共同信念和根基。当人们在多元价值观带来的相对主义的漩流中无所适从时,他们需要寻找安身立命的根据。重建信仰主义道德,为当代社会提供可普遍化的价值取向和准则,是摆脱道德信念危机的必由之路,也为人们道德价值取向的选择提供了一种必要的可能。信仰缺失也是现代化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西方人看来,“上帝”具有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的象征意义,上帝的死亡也就象征着传统文化和传统价值的终结。这就使人生缺少了具有终极意义的价值根据和意义支点,使人生变得迷茫和悲惨。东方人的信仰缺失感是在经济、政治和文化体制的转型中产生的。社会转型使原有的价值信仰逐渐失去物质基础,在新的社会秩序尚未完全形成之前,寻找新的人生皈依已成为人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因此,信仰主义道德价值取向就代表了这种历史趋向和社会思潮。随着历史变迁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化,无论在全世界,还是在每一个国家、民族的内部,人们的信仰都呈现出多元、多维和多层性。由于信仰或理想、信念和价值观的冲突(也包括利益冲突),不仅到处存在着激烈的矛盾,还存在着无穷的恐怖活动和战争。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和世界,只能提倡具有不同信仰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尊重。尊重信仰也是尊重人权和主权的表现。每个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有选择信仰的权利,也有尊重别的国家、民族和个人的信仰的义务。这不只是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也应当成为一条普世的道德原则。当然,在构建核心价值体系的意义上,我们要大力提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信仰。

总之,合乎人道、有益社群、保护生态、尊重信仰的道德原则,既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核心,又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之建设实践对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信仰关系的必然要求,还照顾到当代人道德价值观的多元性、多维性和多层性。这些原则和核心,也是我们进一步构建道德文明体系的根本依据。[4]

(三)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

2015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紧密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共产党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加强党风政风、社会家风建设,特别是要让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在广大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要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领导干部、公众人物、先进模范都要为全社会做好表率、起好示范作用,引导和推动全体人民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又是文化建设的内容。公民道德建设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我们要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度,着力解决诚信缺失、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推动道德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使精神文明不断进步、社会风尚不断改善。要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行动,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包容精神,维护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的社会环境。要从增进人民幸福的高度,褒扬真善美、贬抑假恶丑,激励全体社会成员从我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的文明风尚。要从增强道德自信的高度,大力弘扬优秀道德文化传统,牢固确立主流道德取向,以道德建设的实际成效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和德政工程。要始终坚持以立为本、重在建设,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教育,营造有德光荣、失德可耻的浓厚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德向善的道德自觉。要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评议、监督和纠正不道德现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作用,完善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失德败德行为进行有力制约,形成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的社会风气。要大力弘扬时代楷模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培育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文明新风,激励广大干部群众见贤思齐、择善而从,把美德善行融入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有效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工作,确保教育和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加强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要着重抓好“三点”:一是抓好教育干部这个关键点;二是抓好青少年教育这个重点;三是抓好流动人口这个难点。通过扎实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全面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准和社会文明程度,同时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们提出不同的要求,因人施教,分层次推进,切实有效地提高广大市民的综合素质。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把它们应用于文化建设和文化活动之中,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正确对待中国传统文化和现代西方文化。中华民族文化既包括汉民族的文化,也包括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既包括悠久的古代文化,也包括近代和现代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一定要正确评价它的价值和历史地位,不允许用民族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态度来贬低和否定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也不允许把优秀的传统文化与现代化、全球化对立起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优秀成分,是锻造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的大熔炉,是决定中华民族生存和进步的极为重要的因素。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文化,都有它的长短优劣,有它的局限和不足。中国文化之所以曾经长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并绵延数千年而不绝,就是和不断吸收外来文化分不开的。今天,是中国实行改革开放的时代,也是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信息网络化的时代。因此,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过程中,也必须吸收外来文化的有益成分。真正具有文明价值和善的价值的文化成果,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外国的优秀文化成果可以走向世界,中国的优秀文化成果也可以走向世界。我们学习和吸收外国文化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丰富和发展中国文化,而不能是为了“全盘西化”。“全盘西化”就是要取代中国文化、消灭中国文化,让中国人走西方社会的发展道路,做西方人的附庸,这是任何一个爱国者都不可能接受的。我们必须采取分析批判的态度,充分吸收外来文化中一切积极有益的因素,抵制和批判外来文化中消极有害、腐朽反动的东西,必须保持我国文化的民族性,维护我们的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保持文化的民族性也是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发展动力的前提条件,是符合人类文化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的。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被简称为“五爱”。能不能做到这“五爱”,与能不能树立正确的“忠”德观相联系。因为这“五爱”,也可以说就是“五忠”。因此,有必要在此谈一下对传统“忠”德的看法。

“忠”有独立含义,也常与“诚”、“孝”相连并提,故有“忠诚”、“忠孝”之说,久矣!然今何以论之?说来话长。“忠”本为中国传统之美德,自产生流行三千年有余。“忠”在儒家所倡诸德目中地位崇高,视为立国之本、教之大端,即封建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忠”的对象多义,如忠君、忠国、忠友、忠事,等等。当然,在封建旧时代,忠君为“忠”德之第一义,这是毫无疑问的。辛亥革命,推翻帝制,显然无需再讲忠君了,然“忠”德之其他含义本应继续存在,而不该以偏概全,更不该因人废言,因废君而废忠。可事实上却出现了“忠”德教育的停顿、避讳。由此,“忠”与“诚”分离,亦与“孝”分离。诚和孝尚有人讲,忠几乎无人再提,要提也是批判。由此,“忠”德地位一落千丈。五四新文化运动,批判传统道德,更将忠德与腐朽的封建制度和专制道德相提并论,视为民主社会和进步道德之大敌。可奇怪的是,在激烈反对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的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忠”德却受到了特别推崇,甚至在全国普遍出现了“忠”字上墙、上门、上胸,以及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之怪现象。“文化大革命”结束,推崇“忠”德之风自停。可“忠”还算不算美德,有无可取之处,能不能继承弘扬,作为一个重大伦理问题,至今没有结论。这正是笔者要旧德新说之缘由。

其实,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哲学、伦理学和历史文化学界曾就传统“忠”德要不要继承,如何继承的问题进行过讨论。比如,著名哲学史家冯友兰先生就提出过“抽象继承法”。按他的分析,像“忠”这样的传统道德规范,有具体含义,也有抽象含义。忠君是“忠”的具体含义;忠国、忠民、忠友、忠事是“忠”的抽象含义。在对传统道德的批判继承中,可以抛弃传统道德规范的具体含义,继承其抽象含义。比如“忠”作为美德,在封建时代主要指臣对君的无条件忠诚、顺从、拥护、支持,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虽然不需要强调臣对君忠了,但下级忠于上级、干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普通人忠于朋友、忠于事业、忠于职守,这还是应该提倡的。冯友兰先生把这样的“抽象继承法”,通俗地叫作“旧瓶装新酒”。应该说,冯先生的这个分析是很有道理的,符合辩证“扬弃”而不是简单“抛弃”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观点。但是,这在“文化大革命”中却受到一些人的批判,认为这是为恢复封建统治阶级的旧道德寻找理论根据,在政治上是反动的。好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不再有人批判这个观点了,甚至还有人明确为其平反。近年来,北京大学何怀宏教授也提出过类似“抽象继承法”的观点。当然,他没有直接讲“忠”德的抽象继承问题,而是讲了“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抽象继承问题。与如何批判和继承传统道德的问题相联系,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对历史学家吴晗所创作的戏剧《海瑞罢官》的批判,也涉及封建士大夫,如岳飞的精忠报国,包拯的清廉、公正,海瑞的清廉、刚直的品德,要不要肯定、歌颂和继承弘扬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说,20世纪60年代初,围绕传统道德批判继承的学术讨论,被极“左”思潮的急先锋所利用,成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导火线。

今天看来,“忠”德无论如何都不能全盘否定。忠君之说,固然过时,但忠公、忠国、忠职、忠上、忠民、忠友、忠亲,总还是可以讲也应该讲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要“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习惯上简称为“五爱”),这里的“爱”就有“忠”的蕴义。在传统道德中,忠和孝紧密相连,是一存俱存、一失俱失、一兴俱兴、一损俱损的依赖关系,而且都是中国传统道德的核心规范,曾经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现在讲“孝”德的人已经不少,很多地方还大力表彰孝亲敬老之模范,但是,讲“忠”德的人很少,原因是过去把这个问题搞乱了,很多人认识上很模糊,内心里也很纠结。如前所述,忠,在封建时代的具体含义是“君为臣纲”“臣对君忠”,即要求臣民无条件忠于君主个人;抽象含义是信任、诚实、拥护、服从、服务等。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对传统的“忠”德,应该进行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应该辩证地“扬弃”,而不是简单地“抛弃”。要抛弃其在旧时代的具体含义,继承其抽象含义,采用“旧瓶装新酒”的方法,赋予其符合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美德内涵。“忠”德,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虽然也包括同事、同学、朋友、亲人之间的“伦理之忠”,但更多是讲公私之间、公公之间的“政治之忠”。因此,“忠”德有显著的政治性,属于政治道德的原则、规范或范畴。就这一点说,“忠”与“诚”,“忠”与“孝”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在当代中国,作为政治道德规范和干部品德的“忠”,应该抛弃“臣对君忠”的具体内涵,赋予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单位、忠于职守、忠于上级领导和组织的理性含义。这都是对“公权”“公利”和“公事”的“忠”。简单说,是忠于公,而不是忠于私。因此,“忠”德仍是我们今天应该提倡的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