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作一项研究,首先应当明确研究什么和怎样进行研究,亦即研究主题和研究路径的问题。其中,研究主题并非仅指研究对象,还包括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作此项研究的理由。而研究路径则既包括文献考察,以便在既有的基础上发现问题和不足从而继续深入甚至突破创新,也包括用以开展研究的方法。
第一节 研究主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的宏伟事业。其中,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建设,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2]党的十七大报告继续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3]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重申:“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总结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不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必须继续积极稳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4]
可见,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建设和发展,党现在已经完全确定了基本战略: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就是要发展以人民当家作主(简称为“人民民主”)为本质和核心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此就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因此也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战略,也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战略。本书所要研究的正是这一发展战略。为行文方便,本书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简称为“有机统一”,将这个战略简称为“有机统一战略”。
“有机统一战略”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正确方针,必须坚决予以实施。但是如何更好地实施该战略,还是一个需要加以深入探索的重大课题。对此,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就曾明确指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的一个重大课题。[5]笔者还注意到,自“有机统一战略”提出以来,这个题目就经常出现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政治学类选题中,包括2014年的选题指南。这就说明,关于如何更好地实施“有机统一战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这是一个至今仍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
有鉴于此,针对“有机统一战略”,本书试图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更好地实施“有机统一战略”。显然,在“有机统一战略”被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或者说民主政治的发展战略之后,如何实施“有机统一战略”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如何按照“有机统一战略”的指示和要求来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或者说民主政治的问题,这两个问题是等价可换的。
选择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来进行研究,解决它的实施问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方面,这项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历史与现实均明确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是事关国家兴衰和人民福祉的重大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曾经积累了许多深刻的经验教训,别国也为我们提供了重要的镜鉴,而中国共产党就是通过总结这些经验教训而提出“有机统一战略”的。现在党已完全确立“有机统一战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战略,因此,该战略的实施状况如何,就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状况,进而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
人们普遍认同,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界,当代中国明显经历了两个不同的时期。在前一个时期,尽管中国也取得了一些重大成就,但却走过了相当曲折坎坷的道路,提供了许多深刻的教训。从社会政治的层面来看,在这几十年里,大大小小的政治运动连续不断,最后发生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国家的民主和法制遭到严重破坏,这就造成总体来说,社会发展不够平稳,社会关系一直比较紧张,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枯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抑制,进而导致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民的生活水平都比较低下,甚至国民经济一度濒临崩溃的边缘。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转了历史的方向,改变了当代中国的命运。正是从那时起,党深刻吸取历史教训,确立了改革开放的时代主题,提出要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初步形成了我国要发展什么样的政治和怎样发展政治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思路。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在确定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取向以来,我国的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6],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改善和提高,我国正在朝着小康社会的目标迈进,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巨大成就。但同时,在这30余年的时间里,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和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的社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且还在不断地变化,社会分化更加复杂,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愈发突出,社会矛盾广泛存在,社会冲突事件频频爆发,社会的稳定和秩序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愈来愈成为全民所关心的重大问题。对此,《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06年)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表述:“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比如说,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加大;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等等。[7]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由经济变迁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必然会引起政治上层建筑的变革,只不过变革的方式有所不同而已——或者是被动的革命,或者是主动的改革。中国要走政治改革之路,就必须抓紧开展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对这种现实形势的回应,党吸取改革开放以来的新鲜经验和教训,最终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思路,提出了“有机统一战略”,完全回答了中国要发展什么样的政治和怎样发展政治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提出“有机统一战略”,也是吸取国外,特别是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深刻教训的结果。按照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的说法,近代以来,世界民主政治发展先后经历过三次浪潮,其中始于1974年葡萄牙政变并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之交达到高潮的席卷南欧、拉美、亚洲、东欧和非洲地区的民主化浪潮,是离我们最近的第三波。[8]这一次浪潮的余波甚至延续到了整个20世纪90年代。其中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是国际共运史上极为重大的事件,对中国共产党的影响最大,也为中国共产党思考中国自己的发展道路提供了极为重要的借鉴。对于这些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会发生剧变,人们一直是意见纷纷,但一般还是认为,内因才是根本原因,特别是这些国家的民主政治发展严重不足甚至还有所倒退,致使人民的权力和权利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不能不说是导致它们败亡的重要原因。[9]因此,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剧变,让中国共产党深刻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国家如果不大力发展民主政治,那就和经济不发展一样,也只能是死路一条。不仅如此,几乎所有在第三波中发生政治转型的国家,都经历了一个极为痛苦的转型过程,花费了相当长的时间来消化由转型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其中一些国家成功了,但也有相当一些国家至今仍深陷于经济低迷、人民生活困苦、社会冲突混乱甚至国家分崩离析的境地,这也为我们党提供了丰富而深刻的借鉴。这一情况让党认识到,虽然中国必须发展民主政治,但却只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而不是别的民主政治;只能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而不是别的政治发展道路。所以,中国共产党在提出“有机统一战略”之后,还一再予以重申,这就表明党认定了“有机统一战略”的正确性,坚定了实施“有机统一战略”的决心。
显然,“有机统一战略”是党在深刻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用以指导我国政治发展的正确方针,它的实施状况将直接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状况和前景,进而深刻地影响着国家的兴衰和人民的福祉。因此,“有机统一战略”的实施问题是极为重要的,从而研究这个问题也就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
另一方面,这项研究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其实,研究现实的重大问题,这本来就是哲学社会科学应尽的职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早就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要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规律。”[10]2003年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又指出:“理论研究只有同社会发展的要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人民群众的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具有强大生命力,才能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11]
从理论发展的角度来说,“有机统一战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是指导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的科学发展观的组成部分,因而也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研究“有机统一战略”,也就是在为科学发展观添砖加瓦,就是在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仅如此,正如习近平同志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所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12]。所以,研究“有机统一战略”,是在丰富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可见研究“有机统一战略”也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
第二节 文献考察
在对“有机统一战略”正式开展研究之前,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已有的研究状况,作为研究的起点和基础,这样既可以避免无谓的重复,又可以发现问题和不足,从而将这一研究推向深入,甚至有所突破和创新。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准确地说,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总结概括前两代领导人特别是邓小平同志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上,经过提升而提出来的,有其特定的时空范围,所以,我们主要是就这个范围内的文献进行考察。
一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述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任何直接的阐述,恐怕这也是他们难以想到的问题。
在《共产党宣言》、《论权威》、《哥达纲领批判》、《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文献中,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治革命成功从而上升为统治阶级之后,通过经济社会变革,资本主义社会就将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但这中间必将经历一个过渡时期,其间将实行也只可能实行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因而国家仍然存在,其性质就是无产阶级的统治。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无产阶级国家采取措施进行经济变革,“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3]。一旦经济社会变革完成,那么过渡时期就结束了,共产主义社会就来临了。这时候,“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14],阶级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作为阶级统治形式的国家也将不复存在,其性质将从阶级统治转变为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15]当然,由于旧有因素的影响作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还存在发展阶段的差异,由此,马克思将其划分为从第一阶段到高级阶段的一系列阶段。[16]但是无论怎样划分阶段,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私有制已被铲除,阶级分化和阶级统治的根基已不复存在,从而国家也将不复存在,所存在的只是无国家的社会自治。既然如此,那么在创始人那里,到了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包括作为其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这是后来列宁给出的命名),作为阶级统治形式的国家意义上的政治也就不可能存在了。在他们那里,只有在过渡时期及其以前的时期才存在国家意义上的政治概念,即阶级统治。所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及其发展问题是缺乏阐述的,这恐怕也是他们难以想到的问题。
对于创始人的这一理论观点,列宁是完全继承下来了的。对此,以前我们可能存在一些误解。我们知道,创始人原先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将首先爆发于最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并且是成片地爆发,但是后来俄国布尔什维克革命的成功超越了这一预想。尽管如此,列宁却从不认为,布尔什维克革命的胜利,就意味着俄国进入了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实际上他知道,革命胜利后的俄国正处于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阶段。对此,在十月革命刚刚取得胜利不久的1918年1月,他就明确说过:“我并不抱幻想,我知道我们才开始进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我们还没有达到社会主义。”[17]到了1921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时候,他还在重复这一观点:“看来,也没有一个共产主义者否认过‘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而决不是表明现在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18]因此,自苏维埃俄国建立以后,列宁所思考的问题和所提出的理论,全都局限于过渡阶段(中心问题就是俄国怎样实现过渡),而不是针对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对于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情况,列宁无暇去思考或设想,有关的论述也都是沿袭创始人的说法。而关于俄国怎样过渡的问题,列宁曾一度试图通过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苏维埃俄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但实践证明行不通。而且现实告诉他,一个在经济、文化各方面都还很落后的俄国,要比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艰难得多。所以他决定采取新经济政策,通过实行国家资本主义而使苏维埃俄国迂回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至于过渡期会是多久,列宁并无把握,至少在其逝世之前,他没有断言俄国的过渡期已经结束,没有断言俄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比如在列宁临终之前的1923年,他还这样说道:“在我们苏维埃共和国内,社会制度是以工人和农民这两个阶级的合作为基础的,现在也容许‘耐普曼’即资产阶级在一定的条件下参加这个合作。”[19]既然阶级和阶级分化都还没有消失,苏维埃俄国怎么可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呢?对此,列宁曾经明确说过:“工农之间还有阶级差别的社会,既不是共产主义社会,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当然,从一定的意义上来解释社会主义这个字眼,是可以把这种社会叫作社会主义社会的,但这是一种诡辩,是字眼上的争论。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争论字眼是没有必要的。”[20]可是列宁去世后不久,斯大林就改变了新经济政策,急于通过国有化、集体化和工业化,加快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最后于1936年宣布苏联建成了社会主义。身后之事当然是列宁所不能预料的,他尤其想不到,一个据称已经完成了过渡和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的苏联,竟然还保存着作为阶级统治形式的国家,而且这个国家甚至可以说比此前的任何国家都还庞大和严厉。列宁当然是无法想象这一情况的,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无产阶级统治(专政)的国家只有在过渡时期才存在,经过过渡时期,作为阶级统治形式的国家就将自行消亡。对此,早在《国家与革命》(1917年)一书中,列宁就明确说过,“国家会随着阶级的废除而废除,马克思主义向来就是这样教导我们的”[21],而“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通常称为社会主义)”,“国家正在消亡,因为资本家已经没有了,阶级已经没有了,因而也就没有什么阶级可以镇压了”[22]。在苏维埃俄国已经建立的1918年,他仍然坚持这一理论观点,说尽管苏维埃共和国正在摧毁旧的资产阶级政权,从而表明俄国“正在向完全取消任何政权、任何国家过渡。[但是]这一点,只有到没有任何剥削痕迹的时候,即只有到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可能”[23]。
可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全都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作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不再存在国家意义上的政治,因此他们也就不可能从这个意义上去思考所谓的社会主义政治及其发展问题。而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全都生活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欧洲,那时候新中国还没有成立,受此时空因素限制,他们更加不可能去思考和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问题。
总之,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可以说是一个空白,因而指望从他们那里获得直接依据或现成答案,那是不切实际的。从他们那里,我们只可能是接受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指导。事实上党提出的“有机统一战略”,也是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而不是照搬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始理论而得出来的。
二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著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问题是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逐渐出现的,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而不断深化,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在这方面都有大量的论述,这些论述奠定了“有机统一战略”得以形成的基础。特别是在经历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后,党和国家领导人,尤其是邓小平同志,加深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认识,这就成为“有机统一战略”得以形成的直接来源和依据。
毛泽东同志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第一代领导人的核心,早在创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时期,就已经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献中,阐述了未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民主政治建设问题,形成了新民主主义的民主理论。他说,新民主主义的民主,在国体的意义上,就是各个反帝反封建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统治)[24],其中无产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掌握领导权[25],这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26];在政体的意义上,则要按照民主集中制来组织政权,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7]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民主理论,实际上就是新中国建立后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指导思想,最初主要是落实联合专政的国体,1954年宪法制定之后又落实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毛泽东同志原本认为,新民主主义民主理论仅适用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只是一个过渡,将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共和国之后,国家将实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但实际上,在1956年新中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原来按照新民主主义民主理论而设计的国家政治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表现为1954年宪法继续适用。可见毛泽东同志的新民主主义民主理论,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整个发展来说,起到了奠基性的作用。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受历史和认识的局限,毛泽东同志的民主政治理论和观点也有明显的不足之处。比如他认为民主是和专政相并列的阶级统治手段,他经常使用的是“对敌人实行专政”和“对人民实行民主”的说法,而没有看到各革命阶级联合统治本身就是民主。也许正因如此,他才把民主看成是一种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甚至把发动群众运动也理解成民主。此外,他始终没有看到民主与法治应当是密不可分的,一直忽视法治,最后甚至倒向了人治的观点。毛泽东同志的民主政治理论和观点所存在的这些不足之处,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乃至整个国家的稳定和秩序,应当说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这也就为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人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问题,积累了经验和提供了条件。实际上,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思想,就是第二代领导人在毛泽东同志民主政治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去除其消极因素和弥补不足而逐渐形成的。
邓小平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第二代领导人的核心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之后,对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的发展进行了更加深刻的思考,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主体框架。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目前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党的路线,改进工作方法》、《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旗帜鲜明地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改革的步子要加快》、《没有安定的政治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等讲话或报告中,他继承和发展毛泽东同志的民主政治理论,确认了国体和政体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概念,并在此基础上特别地和反复地强调要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28],强调社会主义民主要制度化、法制化,强调要建设有秩序的、稳定的民主。更重要的是,通过强调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改革,实际上他已经触及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法制的关系问题,而且意识到,妥善处理这个关系的关键,就在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因如此,所以有人认为,“有机统一战略”就是从邓小平同志那里发源的。[29]总之,邓小平同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新篇章,是“有机统一战略”的直接来源。
江泽民同志作为党和国家第三代领导人的核心,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直接而明确地提出了“有机统一战略”。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依法治国》、《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十五大报告)、《二十年来我们党的主要历史经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关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体制改革的目的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关于十六大报告起草工作的批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十六大报告)等讲话或报告中,江泽民同志继承了邓小平同志的理论观点,如继续强调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同时又进行了提升:(1)他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30]。这就把民主从手段提升到了目的的地位。(2)他在邓小平同志关于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思想的基础上,提炼出了“依法治国”的观点。(3)他直接而明确地提出了“有机统一战略”,使得邓小平同志的有关思想更加清晰。早在2001年《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同志就已经提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地统一起来”[31]。2002年5月31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毕业典礼上,更加明确地表述了这一战略,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32]。江泽民同志的“5•31”讲话,实际上为党的十六大报告定了调,并且为十六大报告所吸纳,成为党的正式主张和提法。因此,江泽民同志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观点,就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推向了一个新阶段。从此以后,“有机统一战略”作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基本方针,就被确定了下来。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申了“有机统一战略”,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继续推向前进。在《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十七大报告)、《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等报告或讲话中,胡锦涛同志代表党中央,肯定并重申了“有机统一战略”,同时又进行了深化:一是鲜明地提出和反复地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33];二是把转变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以及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放在了突出位置,这就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深入发展的关键所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也得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第十八届党中央的继承。比如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和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同志就代表党中央继续重申“有机统一战略”,致力于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和观点。
关于党和国家领导人逐渐形成并提出“有机统一战略”的过程,近年来学界也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比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理论的新突破》(王海军,《长白学刊》2003年第4期)、《中共三代领导核心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陈承红、江雪茹,《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6期)、《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民主理论的发展》(李仁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经验和面临的挑战》(初阳,《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4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创新》(杨小冬,《厦门特区党校学报》2008年第5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创新之路》(朱祥全,《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历史进程》(蒯正明,《上海党史与党建》2008年11月号)、《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李良栋,《科学社会主义》2009年第5期)、《六十年来中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理论探索》(陈蔚,《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年第5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新发展》(聂月岩、陈迎,《理论探讨》2009年第5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历史脉络和理论升华》(马晓红,《攀登》2010年第3期)、《试论党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刘荣荣,《民主》2010年第7期),等等。
三 国外学界的研究状况
自中国共产党提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以来,国外学界对此似乎并没有什么明显的关注。国外学界对于中国政治确有研究,而且一直都在研究,但是我们至今还没有看到以“有机统一战略”为研究对象的,最多只是有所涉及。
从国外近年来发表的有关中国政治研究的论文来看,有个别的涉及了“有机统一战略”。比如Heike Holbig和Bruce Gilley的《中国重塑合法性》(“Reclaiming Legitimacy in China”,Politics&Policy,2010,Volume 38,No.3)一文,试图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理解中国目前的政治发展状况,对“有机统一战略”有所涉及。他们认为,中国目前的政治发展状况,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通过经济建设、民族主义策略、意识形态、文化、治理和民主等途径,重塑合法性基础的努力。其中的显著变化是,中国共产党已经从早期强调经济建设和民族主义的途径,转变到更加强调意识形态和制度建设的途径。但是他们认为,在治理和民主的制度化途径方面,中国共产党现在是在小心翼翼地走钢丝。因为他们认为,中国共产党有意区分西方民主与中国民主的概念,把民主定义为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这实际上就是把民主这个概念当成一种为重塑合法性基础而进行制度化的策略。但是他们认为,现在这种发展可控式民主的策略可能存在问题,因为党的专家和学者尽管将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法治、党内民主和行政效率这四个因素纳入了制度化的范围,但却有意忽略了其他三个事关民众诉求和参与的因素,即新社会群体的吸纳、协商民主和选举民主,这就在上下层之间制造了一种紧张关系。因此,依Heike Holbig和Bruce Gilley之见,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有机统一战略”恐怕难以取得成功。
在国外近年来出版的有关中国政治研究的著作方面,也有个别的对“有机统一战略”有所涉及。Bruce Gilley的《中国民主的未来:如何发生和去向何处》(China's Democratic Future:How ItWill Happen and Where It Will Lead,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4)一书,按照亨廷顿在《第三波》一书中的分析模式,对中国未来的民主政治发展进行了估计和预测。通过回顾中国民主化的历史过程和全方位地分析当前中国国内外形势的巨大变化(经济、社会、外交、政治系统等等),他认为,在21世纪的前几十年内,中国将会具备实现民主的客观条件和力量,并且预测和设想了这一政治变迁的过程(由精英而不是由大众主导)和结果,认为这种变迁的结果将会得到巩固而不会被扭转。最后,他对中国政治变迁发生后将会产生的内外影响进行了估计。不过他完全是按照西方的民主概念来进行研究的。比较而言,Doug Guthrie在《中国与全球化:中国的社会、经济和政治转型》(China and Globalization:The Social,Economic and Political Transformation of Chinese Society,New York and London:Taylor &Francis,2009)一书中,则试图按照中国的民主概念或标准来研究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最近20年来处于全球化进程中的中国,在政治方面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他认为,法治社会已在中国出现,这在经济活动中表现得最明显。他还评估和展望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认为中国渐进而缓慢地进行政治改革和发展民主政治至少已经有10年的时间了,已经取得了明显的积累性的进步,比如政治控制的宽松化、信息的自由流通、人大自主性的加强、基层自治与民主的兴盛。考虑到中国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已经融入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因素,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社会和政治变化,他认为中国实现民主将是不可避免的。
此外,国内出版的一些译著介绍了国外学界研究中国政治的状况,但从中也看不到直接关注“有机统一战略”的,而只有个别的有所涉及。比如吕增奎主编的《民主的长征:国外学者论中国政治发展》(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年版)一书,搜集和翻译了近年来国外学者研究中国政治发展问题的部分学术论文,其中有几篇涉及“有机统一战略”。
美国学者桑顿(John L.Thornton)在《民主的长征:中国民主的前景》一文中,综合地研究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问题,试图用中国人的观念来理解、观察和展望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状况。他首先梳理了中国领导人的民主定义,即坚持党的领导、发展不同于西方自由式民主的“引导式民主”。接着,他根据温家宝总理的谈话,认为中国式民主的定义包括三个内容:选举、法治和监督,正是从这三方面出发,他考察了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现状与问题。最后,他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行了评估和展望,认为中国在这三方面均有所进步,但水平仍不高,问题还很多;未来中国民主政治将继续采取渐进式发展模式,其结果不可确知,但可预见的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化水平将会得到提高,特别是领导人更迭的制度。
日本学者加茂具树在《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改革及其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一文中研究了中国共产党和人大的关系。他认为,理解中国政治制度的特征,最重要的是要抓住中国共产党对国家行使绝对领导权这一点。而党对国家的领导,最重要的一环,就是党领导人大。总体言之,他认为,近年来,中国共产党加强了对人大的领导,同时也就加强了人大的力量和作用,认为人大已经成为中国的权力中心之一。不过他也发现,现在中国共产党和人大之间的张力愈加突出了,人大并不总是无条件地支持党的决议,而党则对此采取了默认的态度。这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来说是一种必须面对的危机和重要的问题,但也是中国代议制走向成熟的必经过程。最后他认为,未来中国人大会表现出更大的自主性,而中国共产党与人大的关系,将会从“中国共产党中的人大”模式转变为“人大中的中国共产党”模式。
法国学者米雷耶•戴马尔-马蒂和让-皮埃尔•卡贝斯唐分别在《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法治建设》和《中国的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政治障碍和实践障碍》两篇文章中,研究了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米雷耶•戴马尔-马蒂认为,法治概念是和国家政治建设密切相关的,法治的两大支柱是法制(法律体系)和司法保障(司法体系),由此他考察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现状和问题。他认为在法制方面,中国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司法保障方面,问题还很严重,主要表现为中国共产党对司法部门的控制和干涉、律师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司法权力配置不平衡(行政权优于司法权和治安权、警察优于检察官、检察官优于法官)、合宪审查制度的缺失等等。让-皮埃尔•卡贝斯唐则考察了中国法治建设过程中的制度性障碍和非制度性障碍,并展望了它的未来发展。在谈到制度性障碍时,他认为,中国目前的政治制度总体上仍然是按照苏联模式设计的,具有高度威权主义的色彩,这就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构成了最大的障碍。比如违宪审查制度缺失并且难以建立,中国共产党对司法部门的控制和干预,法官独立身份保障制度缺失且难以建立,地方党政势力对司法部门的财政和人事控制乃至司法干预等。他预测,尽管存在这些障碍,中国未来仍有可能建立起一种俾斯麦式的法治国,也就是在威权主义政治环境中建立起一种比较现代、高效、可靠和公平的司法体系。他最后的结论是:只有推进政治制度的改革,中国才能建立真正的法治。
最后,关于国外(这里主要是指英语国家)学者研究中国政治问题的状况,近年来也有一些国外学者对此进行了总结。比如美国《中国政治学杂志》就在2009年6月号上刊登了普林斯顿大学伍德罗•威尔逊学院政治学系教授林恩•T.怀特的文章《中国政治研究:此领域的研究状况概述》[34],该文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外研究中国政治的状况进行了概括总结。根据该文的介绍来看,国外学者对于中国政治的研究,主要是进行观察、解释和预测。即,观察中国政治已经发生的变化,解释中国政治所发生的这些变化,预测中国政治未来的变化。他们研究了中国的政治合法性、政治经济学、政治领导层、政治平等等问题,但是尚未见到有人关注和研究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
总的来看,对于“有机统一战略”,国外学界是缺乏直接关注的,他们只是在研究中国政治问题时,会涉及比如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代表大会、党的领导与法治的关系问题。由于身份、立场以及观念意识的不同,国外学者当然不可能如我们一样,根据“有机统一战略”来探讨如何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问题。他们只是研究中国政治的一般性问题,而且多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开展研究。他们关心的是如何理解、观察、评估、解释和预测中国政治的发展,以便更好地估计中国政治发展的外部影响力。在这方面,他们的研究套路基本上是:首先,采取某种概念框架来理解中国政治(在这里,国外学者和我们当然有着不同的概念和话语体系);其次,观察和评论中国政治的现状和问题,有的还进一步作出解释;最后,试图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未来作出预测或判断。因此可以说,“有机统一战略”完全是一个中国式的问题,我们不可能指望国外学者和我们一样开展研究,他们只是从他们的目的出发,使用他们的概念和话语体系来研究中国的政治问题,从中我们可以有所借鉴,但也要有所批判。
四 国内学界的研究状况
与国外学界对“有机统一战略”缺乏专门研究的状况相比,国内学界的相关研究则是比较多见的,特别是有关的论文几乎是爆炸式增长。在此,笔者选取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文献来进行考察。
(一)论文
目前研究“有机统一战略”的论文数量非常庞大,不过大多数论文都局限于阐释“有机统一战略”的重大意义并作定性解读,而较少进行深入解读和研究该战略的实施问题。
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重大意义,一般认为这个战略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治理学说和实践,或者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又一伟大创新、重要贡献和重大突破,是指导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理论。
至于“有机统一战略”的定性,则主要有三种理解:
(1)“模式论”(包括“特征论”、“构架论”、“形态论”、“优势论”等表述形式)认为,“有机统一战略”概括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或者民主政治的特征或制度模式,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势。这方面的论文有《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左静春,《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专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房宁,《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3年第1期)、《浅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康菁洋、杨永强,《湖北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蒋京议,《长白学刊》2003年第2期)、《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性的三层结构》(兰喜阳,《西安政治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优势》(史守中,《红旗文稿》2003年第10期)、《“有机统一思想”的内涵》(栗小青、黄卫平,《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第3期)、《民主与法治的有机统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蒋先进,《求索》2004年第4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架构》(胡世明、沈健,《浙江学刊》2005年第1期)、《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李慎明,《政治学研究》2005年第2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改革若干思考》(房宁,《科学社会主义》2006年第3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与优势》(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求是》2010年第6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辨析》(李龙强、罗文东,《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模式的思考:兼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与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界限》[徐国民,《思想理论教育》2012年第1期(上)],等等。
(2)“发展论”(包括“规律论”、“原则论”、“方针论”、“要求论”、“任务论”、“内容论”、“方向论”、“框架论”、“途径/路径/道路论”、“部署论”等表述形式)则认为,该战略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原则、方针、要求、任务或内容。这方面的论文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路向》(朱满良,《理论视野》2003年第1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郝铁川,《法学论坛》2003年第1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张玉敏、侍珍山,《党的建设》2003年第2期)、《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王贵秀,《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第3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田杨群,《高校理论战线》2003年第4期)、《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王建才,《党建研究》2003年第5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文明与依法治国》(匡自明、黄稳书,《思想战线》2003年第6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曹康泰,《求是》2003年第10期)、《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新突破:试论“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杨英杰,《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1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抓住根本》(周国岭,《中州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沈春耀,《党建研究》2004年第10期)、《“三者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规律》(唐文成,《理论月刊》2006年第2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中国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求是》2007年第10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特征和需要把握的原则》(庄聪生,《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年第3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包心鉴,《理论与现代化》2008年第1期)、《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初探》(李龙,《政治学研究》2008年第5期)、《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机制:以宪政为视角》(程关松,《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11期)、《改革开放三十年党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上最宝贵的经验: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刘世文,《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08年第6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科学定位》(辛向阳,《探索》2009年第1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内涵、目标与原则》(吕普生,《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白钢、潘迎春,《政治学研究》2010年第1期)、《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几个问题》(席文启,《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4期)、《“三统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根本原则》(伊士国、吴占英,《中国司法》2011年第8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研究》(刘学军,《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6期),等等。
(3)“综合论”,也就是“模式论”和“发展论”观点的综合,认为“有机统一战略”既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模式,又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这方面比较典型的论文有《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特点》(杨绍华,《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立,《求是》2007年第24期),等等。
尽管大量论文都是阐释“有机统一战略”的重大意义并进行定性理解的,但也有少数论文试图深入研究该战略的实施问题,其中不乏启发性,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韦华腾在《浅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三大构成要件》(《人民之声》2003年第1期)一文中,强调实践有机统一的思想,重在制度创新。提出要做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统一,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法定化,为此需要制定《执政党法》;要做到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改进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为此需要赋予中共中央立法权,使党规法律化;要做到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则关键在于使人民能真正成为依法治国的主体。
又如,李五星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论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如何在实践中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大要素融会贯通,完善三者有机统一的运行体制和机制,这是一个更加重要的课题,需不断努力探索。为此,他提出应着重解决三个问题:(1)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当家作主,逐步扩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2)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3)按照依法执政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为此要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党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国家组织,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在国家政权之中而不是在国家政权之外或之上来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党应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立法建议和主张,从法律上和制度上保证党的意志上升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三是,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切实做到党政分开,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总之,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权与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间的关系,为此要抓紧制定规范党和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法律法规,最终形成一种法治基础之上的新型党政关系,即“领导而不是干涉,支持而不是替代”。
再如,张星炜在《论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点及其制度载体》(《理论与改革》2006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于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利益,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重要制度载体。为此需要理顺党组织与人大的关系,要把党对人大的“外在领导”转变为“内在领导”并使之法制化,从而使人大成为名副其实的权力机关。为此还需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包括改革人大选举制度(引入竞选制)、完善人大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职业制)、健全人大监督制度(人事监督、经济监督、法律监督、质询、调查等等)。宋薇薇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构筑“三者有机统一”的制度平台》(《新视野》2009年第2期)和李龙、周雪峰的《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等论文,也表达了和张星炜相类似的甚至是相同的观点。但是张恒山在《略论民主、法治与党的领导》(《理论学刊》2007年第8期)一文中却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法治是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必然途径,这才是关键所在。
另外,陈明明在《中国政治制度的价值结构:冲突与调适》(《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2期)一文中认为,“有机统一战略”表述的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结构,各价值要素在理论上是有机统一的,但在现实中,这种有机统一还比较薄弱,是一个在理论上还需要进一步解释和在行动上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革新(即推行党内民主)以及随之而来的党—国关系革新,这种价值结构内部的冲突性紧张关系就可转变为调适性紧张关系,从而保证这种价值结构的活力和解释力。
(二)专著
与数量庞大的论文相比,研究“有机统一战略”的专著则很少见,当然也有一些著作涉及了“有机统一战略”。
杜永明等人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问题研究》(河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中,除了阐述“有机统一战略”的重大意义和含义外,还着重探讨了如何实现有机统一。他们认为,有机统一是中国政治发展的理想状态,需要经历一个漫长、复杂而艰难的过程才能实现。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这三者中,只有人民和党才是政治活动的主体,法治则只是为政治活动主体提供了一种生存状态和活动平台。而人民和党之间,实质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法治则通过一整套的政治规则和制度,保证这种委托代理关系得以正常运行。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形式,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均由人大产生并对其负责,因此,人民和党的关系就转换为党与人大、党与政府、党与司法部门之间的关系。如何实现有机统一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在法治的平台上解决这些权力如何运行的问题。为此就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创新,注意把握整体性(党的领导制度、国家政权制度和司法制度的改革必须配套进行)、突破口(党内民主)、着眼点(解决权力过度集中问题,即制约和监督人大权力)和渐进改革与紧迫感并重四项原则。根据这些原则,他们分别研究了党和人民关系的制度建设、依法执政和建立司法独立制度、基层民主建设、决策民主制度、权力制约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应当说,与大多数论文的研究相比,该书的研究还是比较深入的,也不乏启发性,特别是对三者逻辑关系的梳理。但是该书的逻辑是不连贯的,作者并没有紧扣这种逻辑关系来开展研究,显得比较散乱。另外,该书的研究也存在重大遗漏,笔者认为,人民并不只是通过人大当家作主,而且还通过社会自治直接当家作主。再者,该书所提出的一些操作方案也值得商榷,未必成立。
郭榛树等人的《政党、民主与法治:当代中国政治文明中的“三统一”问题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是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问题研究(04KSC004)”的研究成果。在该书中,作者比较全面地研究了“有机统一战略”:(1)概要研究了该战略的产生背景、基本内涵、重要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等等。作者认为,党提出该战略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一是当代世界民主化和法治化已形成强大的潮流;二是中国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已经严重地制约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三是在党已从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已从封闭执政转变为开放执政的情况下,党的领导和执政方式亟须改进。对于该战略的内涵,作者认为,该战略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灵魂,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核心,必须以依法治国为保障,必须以公平和效率相统一为价值取向。至于该战略的重要意义,作者认为,该战略不仅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也指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指导原则和发展路向。(2)考察了现实状况,认为在实践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还存在着许多矛盾,比如党、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之间就存在诸多矛盾。(3)探讨了如何实现“三统一”的对策建议。作者认为,实现“三统一”的核心在于优化权力结构,包括要重点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处理党际关系的重点在于加强合作与监督,处理党政关系的重点在于强化分工和制约,处理政民关系的重点在于逐步放权于社会、还权于民众。作者又认为,实现“三统一”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这是个系统的工程,但关键是要建立起依法治党与依法治国的互通机制、党内民主与人民当家作主的互促机制、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的互补机制。总的来看,该书的研究非常全面,这在同类著作中比较少见。但该书没有深入剖析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这就造成整个研究看似全面,但却不够系统化,导致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比较缺乏依据和针对性。
如果说以上两本著作是专门研究“有机统一战略”的话,那么徐久刚等人的《中国民主政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虽然宣称以“有机统一战略”为指导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中的现实性问题,但其实并没有紧扣“有机统一战略”来进行研究。在阐发了“有机统一战略”的主要内涵和重要意义之后,作者仅仅分别探讨了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的问题,包括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政治参与、村民自治和权力制约等多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从宪政的角度来探讨如何实现法治。因此,全书的研究看不出是在“有机统一战略”的指导下来进行的,致力于解决有机统一问题的意图也不明显。
相比之下,杨德山等人的《中国共产党与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尽管没有宣称以“有机统一战略”为指导,但实际上就是根据对该战略的理解来开展研究的。该书采取历史视角,对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活动进行了梳理。作者首先梳理了十七大以前党对民主基本问题的认识过程,然后阐述了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最后分别探讨了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四大问题。正是在第二部分中,作者提及并重点阐述了“有机统一战略”,还以此为据,进一步展开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问题的研究。对于“有机统一战略”,作者认为,这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要优势的表述,也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三位一体的根本构想。作者认为该战略的实质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治的手段,实现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作者还特别指出,依法治国的主体不是党,而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正是基于对“有机统一战略”的这种理解,作者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问题分成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党的领导体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四个方面。应当说,该书的研究,特别是对“有机统一战略”的内在逻辑关系的梳理,是具有很大启发性的。当然,该书尽管根据“有机统一战略”的要求,查找了现实问题,但却没有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而也就没有解决“有机统一战略”的实施问题,这可以说是一个遗憾。
除去上述著作,还有一些研究党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等方面问题的著作,虽不是以“有机统一战略”为研究对象,也没有宣称以之为指导,但却涉及了“有机统一战略”,其中不乏启发性,当然也存在可商榷的地方。在陈浙闽等人主编的《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中,作者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理解为是党遵循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原则以及依法执政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原则的一种执政方式。为此,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体制,就要推进党政职能分开、完善党对人大的领导体制、改善党对政府和司法机关的领导体制、完善党组制和规范党对国家机关的监督体制。其中,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是实现有机统一的最好途径,要把人大作为实现党的领导的主要载体。陈武明在《新的历史跨越:关于当前的政治体制改革》(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一书中认为,“有机统一战略”表达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和根本原则。为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根据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要求,建立一个民主、分权和法治的政治体制。其中民主意味着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分权意味着科学合理地分解和配置权力,法治意味着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要依法进行。
还有一些著作只是简单地对“有机统一战略”进行定性理解。比如陈红太在《中国政府体系与政治:概念、总结与探索》(河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中,把“有机统一战略”看成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总特征或总原则的基本概括,其含义简言之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法当家作主。这就和杨德山等人的理解非常接近。房宁在《民主政治十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重大问题》(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一书中,把“有机统一战略”理解为是党通过不断摸索所找到的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规律。于新恒等人在《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一书中认为,“有机统一战略”是党所确立的三位一体的民主政治建设方针或者说发展模式。在俞可平主编的《中国政治发展30年(1978—2008)》(重庆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中,有学者把“有机统一战略”看成是中国政治发展的核心目标,是一种理想状态。所有这些理解当然都可以归并到上述的“特征论”、“发展论”和“综合论”当中去。
(三)博士论文
近年来,国内以中国政治问题为选题的博士论文是比较多见的,但迄今尚未出现明确以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为选题的,只有一些论文程度不等地涉及了这个题目,笔者择其典型予以考察。
刘靖北的博士论文《现代中外政党—国家关系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3年5月),以比较的方式研究了政党与国家的关系。作者在文中明确提到要以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有机统一战略”为总原则,来指导中国的政党—国家关系调整。作者认为,在中国的政党—国家关系中,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中国共产党,因此,建设科学合理的中国政党—国家关系,关键在党。根据“有机统一战略”的要求,中国党政关系的目标模式,应是党的领导与国家权力(立法)机关在权力上实行某种方式的结合,而与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在权力上实行相对分离。作者指出,(1)党和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应当是党的领导与国家立法权力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为此,党应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来实现它的执政权,执政重点应从国家行政机关转向国家权力机关,对国家权力机关的领导应从“外在领导”转变为“内在领导”。(2)党和国家行政机关应当是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即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而实现对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为此,党与政府就应当“分开”,即党组织应从行政权力中“退出”,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各司其职。(3)党和国家司法机关的关系也应当是党通过国家权力机关间接领导司法机关,并且只能以法律的实现为目的。显然,刘靖北的博士论文尽管没有直接以“有机统一战略”为研究题目,但却致力于解决有机统一的问题,而且也不乏启发性,对问题的把握比较深刻,当然也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
张杰在其博士论文《中国民主建设中的政治权力配置方式》(中共中央党校,2006年5月)中,研究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关系问题,而且提到要以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有机统一战略”,作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因此,该论文的研究题目是非常接近“有机统一战略”的。作者认为,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难点,在于如何在现有制度的约束条件下,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结合。而这种有机结合,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权力重新配置的过程。过去人们试图以竞选的方式来进行配置,但由于存在根本性的制度障碍,所以是行不通的。作者则试图找到一种非竞选式的权力配置方式。他认为,如果说竞选所要解决的是政治权力如何在时间上配置以实现民主的问题,那么,非竞选的办法也要解决这一在时间上如何配置的问题。在中国,党的权力体现在组织政府(推荐政府组成人选)上,因此,作为民意代表机关的人大,不必在党行使政府组织权的时候,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来行使权力,而应当在政府成立后的运作过程中来行使权力,比如投票决定政府的去留。这样,党和人民的意志就在时间上错开了,避免了直接冲突,从而解决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问题。张杰的研究显然是力求现实可行,期望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产出。但是他所提出的方案恐怕难以达到目的,因为按照这种权力配置模式,人大的地位和权力就被削弱了,形成了党与人大分权制衡的模式,他自己也把这种配置方式称作“双重主体”模式,但这就突破了现有制度的框架。再说,人民并不只是通过国家当家作主,还通过社会自治直接当家作主,在这一点上,该文也明显有遗漏。所以,恐怕不能认为该文真正解决了有机统一问题。
袁敬伟的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变革研究》(吉林大学,2006年4月)尽管研究的是党的执政方式变革问题,但却始终都在谈“有机统一战略”,只不过作者把“有机统一战略”看成是党的一种执政理念,这和陈浙闽等人的观点是相似的,值得商榷。基于这种理解,作者认为党的执政方式变革,必须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来进行,切实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三者有机统一,但关键是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体现各方利益和制约各方权力的行之有效的执政机制。不过,作者并没有提出清晰的执政机制构建思路和具体方案,比较空洞,启发性也似嫌不足。
上述三篇博士论文与“有机统一战略”的关系可能最为密切,还有一些博士论文则从不同方面涉及了“有机统一战略”,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和争议性。赵建平的博士论文《社会主义民主价值论》(中共中央党校,2004年5月)从价值角度认识和阐释了社会主义民主,认为“有机统一战略”是党制定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方略,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辩证统一的新型政治文明。葛海彦在《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05年6月)一文中研究了党的执政方式问题,认为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最终要在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实现党的执政方式法制化,实行依法执政就是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起来的最佳形式。为此,党要依法进入国家权力机关执掌运用国家权力,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控制国家行政权力,通过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领导国家司法权力。牛余庆的博士论文《政党政治视角下中国党政关系研究》(中共中央党校,2005年6月)对中国的党政关系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有机统一战略”是建设新型党政关系的基本原则,构造了一种“民众→党→国家政权”的党政关系模型。作者认为,党领导人大的方式,应由直接领导变为间接领导,同时完善人大制度;党与行政机关的关系,应由直接控制变为间接影响,促进依法行政;党与司法机构的关系,也应由直接干预变为间接影响,促进司法独立。牛余庆的观点显然是和刘靖北的观点类似的。吴苗在其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发展民主的政策选择》(中共中央党校,2007年5月)中认为,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主导者是中国共产党,由此梳理了党发展民主的政策选择的历史演变脉络,认为从党的十五大开始,“有机统一战略”就已明确成为发展民主的根本原则,但并未就此展开研究。刘务勇的博士论文《当代中国政治改革的经济分析》(中共中央党校,2007年5月)从利益的角度,以制度需求和供给为分析框架,解释了中国政治改革的原因、动力和阻力,并预测了前景。其中提到中国已经形成了“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民主道路和民主发展模式,认为中国政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党和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意愿和能力。姜志强的博士论文《当代中国共产党政治发展思想研究》(山东大学,2007 年10月)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党的政治发展思想,认为民主是其主题,由此提到了“有机统一战略”,将其看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但没有作出更多的解释。杨绍华的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研究》(首都师范大学,2008年4月)研究的是党的执政方式,也把“有机统一战略”看成是党根据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理念所采取的执政方式,提出必须坚持三者有机统一,从科学规范党政关系入手来改革和完善党的执政体制。这就和陈浙闽、袁敬伟等人的观点是类似的。冯霞的博士论文《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模式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09年3月)概括了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模式,将其称之为“执政党主导的民主政治发展模式”,认为这是基于现代法治的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模式,由此提到了“有机统一战略”。也就是说,作者认为中国已经形成了有机统一的民主政治模式,这当然是有待商榷的。王歆的博士论文《新时期党的执政方式的历史考察》(南开大学,2009年4月)对改革开放以来党对执政方式的探索过程进行了梳理,把“有机统一战略”看成是党在新时期探索执政方式所取得的一种成果,再次重复了陈浙闽、袁敬伟等人的观点。段炼的博士论文《从革命型到建设型的民主模式转换: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民主政治理论发展历程(1949—2002)》(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5月)梳理了党的民主政治理论的发展状况,认为党先后形成了革命型理论和建设型理论两种模式,“有机统一战略”则是党在建设型民主政治理论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提出的根本要求。因此,对于“有机统一战略”,作者仅限于在历史的框架中进行一种定性理解。李雅云的博士论文《中国共产党领导司法的历史嬗变》(中共中央党校,2011年6月)分析了党的领导与司法关系发生演变的原因,涉及“有机统一战略”的内容,但却没有提到“有机统一战略”。作者认为,现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党领导司法与维护司法权威之间的关系,认为党影响司法,最好是通过立法机关的活动来实现,这才具有制度上的可行性。应当说这种观点是正确的。
五 综述与总评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这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那里是一个空白,我们不可能指望从他们那里获得直接依据或者现成答案。从他们那里,我们只可能是接受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的指导。
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著述,是“有机统一战略”得以形成的基础、直接来源和依据,因而也是我们开展研究的基础、直接来源和依据。
国外学界基于其特殊的身份、立场和观念,并没有直接关注“有机统一战略”,而仅仅是研究中国政治的一般问题,而且多是从科学的角度来展开观察、理解、评述、解释或预测。对于国外学界的研究,我们可以有所借鉴,但也必须保持清醒的批判头脑。比如说,我国严重缺乏法治的文化和传统,对法治和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还非常欠缺,这就有必要多多借鉴国外的研究成果。但是我们不必用他们的民主观念来剪裁或评述我国的政治发展。
这样,集中体现“有机统一战略”研究状况的,就是国内学界(包括国内博士论文)的有关研究。概括起来,国内学界的有关研究主要呈现出三个特点:(1)泛泛的一般性研究比较多见,而集中的专题性研究比较少见。表现为有关的论文众多,而有关的课题研究和相应的专著稀少,甚至在博士论文研究中尚未见到专门以此为题的研究。(2)大多数研究都局限于阐释“有机统一战略”的重大意义并进行定性理解,而比较欠缺对基本概念的清晰界定、对该战略内在逻辑关系的深入挖掘和对该战略之操作化问题的思考与解决。(3)大多数研究都避开了如何实施“有机统一战略”的问题,而对此有所研究的,也比较多地呈现出脱离实际的应然倾向,而较少结合实际、针对现实问题来进行研究。
因此,关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尽管现在已经铺垫了一个基础,但这个基础还是比较薄弱的,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恐怕也就谈不上已经取得了重大成果。至少就本书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来说,目前的研究恐怕还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所以,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还需继续探索、深化和改进,而这也就是本书需要努力的方向。
第三节 研究方法
对于“有机统一战略”,本书将主要采取唯物史观、政治系统论和制度主义三个理论性方法来进行研究。至于思维逻辑的方法(比如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思维方法)和其他的技术性方法(比如比较、文献阅读、数量技术方法),这些恐怕是任何研究都难以避免的,所以无须赘言。
一 唯物史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政治问题,而且必然牵涉到整个社会的状况,因此,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来进行研究就是完全合适的。
唯物史观首先是一个超宏大的社会科学理论,不但全方位地涵盖了社会的经济、群体、政治和文化等要素,而且还贯通了整个社会的变迁历史,将其称之为超宏大的社会系统论恐不为过。这一社会系统论构建了一种理论研究框架,分析和解释了社会的形成和演变。但同时,正如任何理论都具有方法论意义一样,唯物史观也是一种方法,可以用来分析和解释社会问题。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指出,唯物史观具有方法意义。在《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导言》中,恩格斯就明确说过,《法兰西阶级斗争》这部著作是马克思用他的唯物主义观点从一定经济状况出发来说明一段现代历史的初次尝试。而且在此之前,他们就已经在《共产党宣言》中用这个理论大略地说明了全部近代史,在《新莱茵报》上所发表的文章,也一直是使用这个理论来解释当时所发生的政治事件的。[35]
唯物史观不仅具有理论方法的意义,还可以演变为指导实践的方法。在理论上,唯物史观告诉我们,研究人类社会及其历史的问题,就是要从社会的与一定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经济基础状况出发,厘清由此造成的群体分化状况,然后从群体之间的斗争活动来解释政治上层建筑的形成。至于社会的思想观念上层建筑,则只不过是前述整个过程的反映,只能从前面的客观世界中去寻找根源。当社会的经济、群体、政治和文化各部分相协调时,社会就能保持稳定;然而一旦生产力发生变化(而且必然会发生变化[36]),那么就必然会引起整个社会的变化,这个过程会在思想观念领域中以最为鲜明的形式表现出来,相应的思想观念也会影响整个过程,但不会起决定性作用。这时,如果政治上层建筑能够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通过改革经济基础和自身,保持整个社会的协调性,那么政治革命就不会发生,从而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中完成社会变革,否则政治革命就是不可避免的,而整个社会也将在一种动荡不安的状态中完成社会变革。这就是唯物史观用以分析、说明和解释整个社会的形成和演变的基本理论框架,由此便形成了一种可以用来分析和解释社会历史问题的理论研究方法。不仅如此,唯物史观还具有指导实践的方法论意义。也就是说,根据唯物史观的解释,如果要推动社会变革,那么最根本的就在于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发挥上层建筑的作用,促成经济基础的变革;而如果要维持社会稳定,那么也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发挥上层建筑的作用,改革经济基础和自身,使社会的各部分保持协调。
就“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来说,唯物史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也有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属于政治上层建筑的范畴,因此,根据唯物史观我们就可以解释,正因为我国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形势的变化,导致我国社会的各部分还不够协调,所以,今天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问题就变得愈来愈严重了。另一方面,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要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唯物史观,就必须顺应经济社会变化的形势,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保证社会各部分相协调。
可见,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来说,唯物史观具有最宏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不过也正因为唯物史观非常宏大,所以我们还需要更加具体的方法。
二 政治系统论
如果说唯物史观作为超宏大的社会系统论,涵盖了整个社会的经济、群体、政治和文化等要素,那么,政治系统论虽然也是系统论,但却仅限于社会的政治方面,相对而言更加具体,更适合于直接用来研究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有机统一战略”。
政治系统论是政治学中的一种理论分析框架,是受一般系统论的影响而建立起来的。目前,政治系统论有两个侧重不同,但又相互关联的分析框架。[37]一个是输入—输出分析,以美国政治学家伊斯顿(David Easton)的政治系统论为代表,侧重于分析政治系统的运作过程,以解释政治结果是如何产生的,也就是政治系统是如何为社会权威性地分配价值的。按照输入—输出分析方法,受环境因素影响的各方面的人们,首先向政治系统提出利益诉求,或者以参与或服从的形式来向政治系统表示支持,经政治系统转换后,输出立法、政策或有关行动,而输出结果又引起环境因素改变(反馈),由此形成政治系统的循环运作。[38]另一个是结构—功能分析,以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Gabriel A.Almond)的功能主义理论为代表,侧重于分析政治系统的结构及其承担的功能,以解释政治系统之得以维持或发生变化甚至是解体的原因,或者解释整个政治系统对社会系统的作用。实际上,结构—功能分析也有多种途径,比如在简单归并和分析一些个人、机构或民族的活动的基础上,分析各种活动对政治系统的维持或改变作用,或者分析政治系统如何通过自我调整来维持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平衡,此外还有一种目的论的功能分析。阿尔蒙德等人的结构—功能分析框架属于第一种途径,它把政治系统看成是由各种政治角色(如公民、法官、议员、总统之类)相互作用而结成的结构(如法院、政府、议会、政党之类)再经过相互作用而构成的。这些结构分别承担着三个层次不同的功能:(1)维持系统存在和保持系统适应性的系统化功能,如政治社会化、角色吸收/政治录用、政治交流/沟通;(2)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过程化功能,如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定、政策实施;(3)系统输出结果即政策的功能,包括政策的直接作用(资源提取、社会分配、行为管制、信息沟通)、政策所产生的后果、政策作用所产生的反馈作用。[39]
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来说,政治系统论的分析框架是可以使用的,而且恐怕是难以避免的。因为中国术语中的政治体制,其实就是政治系统的概念。目前中国政治系统的核心,就是党的领导体制(系统)。迄今为止,中国的政治输出结果都是经由这套政治系统而产生的(权威性地为社会分配价值)。而“有机统一战略”所针对的就是中国政治系统(“有机统一”这种提法也凸显了这一点),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改革和调整以党的领导体制为核心的政治系统,最终形成一种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当家作主的政治系统。而要解决这个问题,就需要对中国政治系统(体制)的现状进行考察,也需要对“有机统一战略”所要塑造的目标政治系统进行分析。可见研究“有机统一战略”,不但可以运用政治系统论的分析框架,而且可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
总之,政治系统论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研究具有中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三 制度主义
从政治系统论来看,“有机统一战略”所要解决的是中国政治系统的改革和调整问题。但是政治系统并非天然系统,而是人为建构起来的人工系统。而政治系统建构的根本途径,就是进行政治制度建设,否则,政治系统将无法形成较为稳定的结构。既然如此,改革和调整中国的政治系统,也就只能通过政治制度建设来进行。对此,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直都在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强调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制化、制度化和程序化。不过,目前的政治系统论并不关心政治系统的构建,而是把政治系统的存在当成一个既成事实来进行研究,至于政治系统的构建,这被看成是传统政治学的研究课题。鉴于此,我们还需要运用更加具体的方法才行,而制度主义就是一个恰当的选择。
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制度主义是一种研究范式,有新旧之分。在一定意义上说,传统政治学主要就是进行政治制度研究,即基于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分析。这种研究范式在20世纪初受到了严厉批评,认为太脱离实际,没有什么意义,最后被在社会科学领域普遍兴起的行为主义所代替。但是到了20世纪70—80年代,行为主义在不堪批评重压之后,也不得不更新范式,转向后行为主义。同时,在经济学、政治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中普遍兴起的理性主义和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挤占了政治学研究的部分“市场”,从而与行为主义形成三足鼎立之势。三种研究范式尽管相互争论批评,但同时又相互借鉴吸收。比如说,理性主义和新制度主义其实也是行为研究,只不过前者研究行为的理性选择过程,后者则研究行为的规范。
今天的新制度主义,其实是在旧制度主义基础上吸收行为主义因素而形成的。但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并不统一,流派繁多,一般将其分为历史制度主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和社会学制度主义三个流派。其中,历史制度主义采取历史视角,强调制度通过塑造人们的偏好而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结构性制约作用,发现制度会产生权力的非对称效应和历史变迁的路径依赖或者说惯性效应。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则强调制度对于行为选择的范围、排序和信息等都具有影响作用,但又认为制度本身就是理性选择行为的产物。社会学制度主义也可以称作文化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就是文化,不但指示和塑造着人们的行为,甚至塑造了人本身(比如人的自我印象和自我认同)。[40]也有人认为,一切新制度主义研究的核心问题都是制度与行为的关系,所以严格地说,新制度主义只有“以能动为中心(agency-centered)”和“以结构为基础(structure-based)”两个流派。前者把制度解释为行动者创造的产物,后者强调结构(制度)对行动者和行为的约束作用。[41]不管怎样划分流派,新制度主义研究范式还是有一些共性的,既共享着一个制度概念:制度就是行为规范,包括成文的正式规范和不成文的非正式规范;也共享着一个核心观点:制度深刻地影响着人的行为,因而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来说,新旧制度主义都有可取之处,均可为我所用。其主要用途在于:一是从技术上分析现有的政治制度,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二是从技术上指导为实现政治系统转型而进行的制度建设。制度建设绝不是天马行空的空想,必须注意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否则是毫无意义的。而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全部取决于人们是否遵守制度,为此就必须深入研究人的行为机制。正是在这里,制度主义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分析方法。比如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人的行为机制的分析就是极为深刻的,这就可以帮助我们提升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总之,制度主义对于“有机统一战略”的研究来说具有微观的方法论指导意义。
唯物史观、政治系统论和制度主义是三个层次不同的理论性方法,相互之间并不存在冲突。不仅如此,只有三者并用,我们的研究才能够顺利开展下去。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9页。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22页。
[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
[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6页。
[6]参见ZMF:“World Economic Outlook Database”,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官网(http://www.inif.org/external/pubs/ft/weo/2014/02/weodata/download.aspx)。
[7]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第649—650页。
[8]参见[美]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26页。
[9]参见黄苇町《苏共亡党十年祭》,江西高校出版社2004年版,第30—54页。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四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60页。
[1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377页。
[12]《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日报》2013年1月6日第1版。
[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页。
[14]同上书,第53页。
[1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
[16]同上书,第434—436页。
[17]《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09页。
[18]《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0页。
[19]《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83页。
[20]《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816—817页。
[21]同上书,第163页。
[22]《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页。
[23]同上书,第410—411页(方括弧内的文字为引者所加,特此说明)。
[24]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
[25]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9页。
[26]同上书,第1480页。
[27]参见《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77页。
[28]有人发现,尽管邓小平同志的著作中基本上都是使用“法制”这个用语,而没有“依法治国”这四个字,也没有“法治国家”的提法,仅有一次提到了“法治”一词,但他却为依法治国方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为法治国家的建设勾画出了一个初步的蓝图。(参见李步云《依法治国历史进程的回顾与展望》,《法学论坛》2008年第4期。)
[29]参见席文启《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几个问题》,《科学社会主义》2011年第4期。
[3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16页。
[31]《江泽民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88页。
[3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五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416页。
[3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801页。
[34][美]林恩•T.怀特:《中国政治研究:此领域的研究状况概述》,毕文胜译,《国外理论动态》2010年第11—12期。
[3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2页。
[36]1846年马克思在致安年科夫的信中说,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是人们全部历史的基础。每一代人都得到前一代人已经取得的生产力并当做原料来为自己新的生产服务(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3页)。由此可见,生产力的发展是呈不断累积趋势的,这就导致生产力必然会不断地发生变化。
[37]参见[美]艾伦•C.艾萨克《政治学:范围与方法》,郑永年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327—341页。
[38]参见[美]戴维•伊斯顿《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王浦劬等译,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33—37页。
[39]参见[美]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曹沛霖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6—19页。
[40]参见[美]彼得•豪尔、罗斯玛丽•泰勒《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流派》,载何俊志等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47—62页。
[41]参见何俊志等编译《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译文精选》,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