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华民族认同”的历史考察与现实问题
中国各民族是否都认同中华民族?尽管理论界早已达成共识,但是因“民族认同”与“中华民族”这些概念的诞生相对较晚,并且由于历史上汉民族与中国各少数民族曾有过对立的事实,致使部分学者(学术界)还有质疑。所以,历史地考察“中华民族认同”问题,并剖析其原因,为确立坚定的“中华民族认同”观念,意义重大。
第一节 “中华民族认同”的历史考察
中华民族观念是如何萌生的?中国各民族都认同中华民族吗?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对于“中华民族认同”进行历史的考察,即关于中华民族观念形成的过程及其原因的分析,并从历史的视角审视中国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的概况。
一 “中华民族认同”的形成
(一)“中华民族”观念
中华民族观念的萌生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中国”一词最早出现于西周初期,既具有“中商”、“中土”(或“土中”)、“区夏”(或“夏区”)等地理名称,意指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又具有“华夏”族名称谓,意涵夏人文化。[1]“中国”与“华夏”(或“诸夏”)同义。到了晋代,出现将“中国”之“中”与“华夏”之“华”的结合后的复合体——“中华”。早期的“中华”一词的含义比较笼统、含混,既可能指称国名,又可能指称人民,还可能指称文化。梁启超就曾经如此界定,他说:“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2]然而,作为族名的“中华”,仅指汉人或汉族。因汉族乃“诸夏”后裔繁衍而成,主要居于“中原”一带。当时,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则主要生活在以汉族为中心的“中原”地带的东、南、西、北四周,称为“夷”“蛮”“戎”“狄”。故,“华夷之辨”中的“华”指汉族,而“夷”指少数民族。由于汉族的汉文化较少数民族文化发达,其文化的魅力自然被少数民族所羡慕、所向往。那么,“四夷”被汉文化所感召并汉化,即“夷”变“夏”(“中华”)就成为“汉族”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汉族”本身就是一个复合民族共同体。
19世纪中期以来,中国逐渐陷入西方列强侵略的深重灾难中,部分知识精英深感外族对于国人的威胁,意识到中国的民族存亡问题,开始滋生一种“中国民族”的大民族主义思想。假如国家沦亡被他族所统治,人民过着一种“为奴为隶为牛为马于他族”的奴仆生活,我们难道不感到耻辱吗?[3]为此,是否应该号召同胞们,为“振兴中国,保全种族”呢?[4]显然,此处的“中国”民族(或“中国民族”)是指称中国境内所有的民族或族群,是一种大民族主义观。梁启超认为,“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诸族是也。”[5]大民族,应由汉、满、回、苗、藏等组合而成,那么,“合汉、合满、合回、合苗、合藏”就成为理所当然之事。
梁启超首次启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其云:“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一曰世界观。”按照梁先生的本意,“中华民族”特指汉族,他说“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而“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者”。[6]可见,梁启超既具有中国民族的大民族主义思想,还具有以汉族为中心的大汉族主义思想。中国民族的大民族主义思想,是对应于外族(西方列强)给予中国的宰制、蹂躏的爱国主义情结的结果;而以汉族为中心的大汉族主义思想,是针对国内少数民族长期被边缘化的客观事实产生的。这两种思想的交互作用既对当时的革命派与改良派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又促使关于革命是否“排满”以及如何“排满”的争论必然得出的一个妥协性的结论。改良派极力倡导联合中国民族的“大民族主义”思想,杨度指出,中国“合汉、满、蒙、回、藏五族而为其人民”,“各地之内政,统于一政府是国内之事实也,各地之外交,统于一政府是国际之事实也。”那么,“中国之在今日世界,汉、满、蒙、回、藏之土地,不可失其一部,汉、满、蒙、回、藏之人民,不可失其一种……但可合五为一,不可分一为五”。[7]
随着改良派“大民族主义”的高涨,革命派与改良派终于找到彼此能够协商的共同点,那就是“合群、合种”,一致对外。这样,以孙中山为主的革命派就将先前的一概“革命排满”进行变通性的解释为需要区分满洲政府与满洲人民,革命的对象是前者而不是后者,由“排满革命”转变为“五族共和”。孙中山提出:“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是曰民族之统一。”[8]自辛亥革命以来,特别是为团结全国各民族人民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行径,知识精英们不仅秉持了“中华民族”的关于“中国民族”的基本理念,而且赋予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与“一体”格局的新内涵。从此,“中华民族”观念不断深入人心,成为中国各民族的集体名称,具有国家民族的地位。
(二)“中华民族”族体及族性
中华民族究竟是民族复合体?抑或是民族实体?目前学术界存在争议。无论倾向于前者,还是偏重于后者,客观上都不可否认,中华民族族体的存在。那么,中华民族族体的构成究竟如何呢?目前,流行的观点是,“中华民族是一个由56个兄弟民族组成的”,[9]即56个民族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它包括汉族与55个少数民族。由于对“56”这个数字的特别强调,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歧义。譬如说: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民及侨居在国外的中国国籍者)中是否只有56个民族?换言之,大陆与台湾是否还有未识别出的民族已经涵括在中华民族内呢?罗树杰曾经质疑关于“56个兄弟民族”的提法。[10]另外,世界华人是中华民族不可缺少的部分。[11]
中华民族族性,是中国各个民族或族群特性的集中、综合反映,是中国各个民族或族群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高度的整合、结晶、升华。其基本特征如下:一是,中华同胞认同。中华民族族体中的中国各民族与世界华人共同构成中华同胞(中国人)。中国人之所以认同是中华同胞,因为各民族都把本民族与他民族看成是同根与同源。尽管“龙的传人”与“炎黄子孙”曾遭到学者的非难,事实上中国各民族也并非同时起源于某一地域某一始祖,但是各个民族在追寻本民族或族群的始祖时,都愿意或倾向于将自己视为“炎黄”之后裔,并顶礼膜拜“炎帝”“黄帝”,那么,“后人都一直把炎黄二帝作为中华民族始兴和统一的象征”[12]就不足为怪。二是,中华河山认同。中国自古以来,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气候适宜。长期生于斯长于斯的中国人对于中华的大好河山,形成了一种独特的认同情感。在面临他族入侵时,即使是为了当时王朝国家的统一,民族英雄辈出,誓死捍卫国家的寸土河山。当外族欲侵占我中华河山、灭亡我中国时,中国各民族均义无反顾地组成民族的统一战线,团结在中华民族的大旗下,保卫中华河山。三是,中华文化认同。虽然,汉文化曾作为中华文化的代名词,凸显了汉文化的特殊地位与作用,但是,中华文化并不等同汉文化。中华文化,除汉文化的精髓部分外,还应该包括少数民族文化精华部分。少数民族对于中华文化的发展繁荣同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由于中华文化涵括了中国各民族文化的精髓,如同纽带一样,将各民族牢牢地联络在一起。中华文化巨大的凝聚力和吸附力,团结了中国各民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
(三)中国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的史实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我国开展了大量的民族识别工作。直至1976年基诺族被最后确定止,在中华大地上世居的共有56个民族。这56个民族都认同中华民族吗?都愿意将本民族视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吗?我们应该作出历史的考察,以史料为证,让今人确信无疑。
一个民族是否认同中华民族?其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首先,关于认同,有自我认同与他者认同的区分,并且,一个民族的认同首要的应该是自我的认同,然后才谈得上他者认同。历史上,或许一个民族的自我认同虽然很强烈,但并非得到他者(他族)的承认或认同。尤其是当主流民族长期执掌一个国家的统治权时,并秉持不平等的民族观念,总是剥削、压迫其他少数民族时,自然既不情愿也不可能将少数民族纳入其认同的范畴之内。带着这样的歧视而撰写的所谓历史史书,又十分自然地将少数民族排拒于主流文化之外,并质疑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
其次,认同的因素众多,诸如世居领地、始祖神话、族群历史、文化传承、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礼仪,等等。只要其中某一项被一个民族所肯定、赞同、体认,我们都没有理由否认其认同的事实。因为,认同实质上是一个主观的构建过程,过程本身是一个未完成的且永远指向未来的发展趋势。因此,在考察中国各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时,但凡各个民族在历史上有如上的一个或几个因素存在都应该持肯定的态度,诸如关于始祖神话的构建、对于中华文化的向往、坚持守望中华大地、信仰中国的传统宗教,等等。
对于56个民族,如何进行一般的历史考察呢?理论上,应该对每个民族逐个甄别。事实上,56个民族因诸多原因有着类型化的特征,只要将典型民族进行考察,就可推知其他或一般。因此,我们可以改烦琐为概述即可达到目的。马戎曾考察了中国民族关系,并进行了类型划分,按照马戎的思路,将中华民族下属的各个少数民族族群归纳为八大类,并以具有代表性的某一族为首。八大类分别是:藏族、回族、满族、蒙古族、朝鲜族、维吾尔族、新疆其他四族、南方各族群。[13]
藏族
无论是依水名地名而作的藏人、藏民、藏族等称谓,还是他者中吐蕃、土伯特、图白忒等名号与自我的番族、濮、百巴、北发、发羌等名称,以及其先民部落古称的悉补野、宝髻、附国等译写,应是早期吐蕃,今之藏族。[14]自秦汉以来,其先民就聚居于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15]通过多年的征战而统一了四周的部落,建立了稳固的吐蕃政权。藏王对于唐的强大与汉文化的繁荣十分向往,希望与唐通过联姻的方式构筑起和睦友好的近邻关系。自641年,藏王松赞干布与唐文成公主联姻以来,藏民与中原汉民联系密切,由于人员的互访、贸易的往来、文化的交流而导致藏族经济的发展与藏文化的繁荣,并于10世纪到16世纪,成为兴盛时期。自元始,西藏地方就被纳入历朝中央政府的直接统治下。至明清,藏区与内地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逐渐加强。[16]
维吾尔族
乃公元3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一带的牧民,经历部落之间的常年战争之苦后其部分分支逐渐迁徙于西域(中国)而融合形成的民族。[17]其族源可上溯至南北朝时期的高车、两汉时期的丁零,以至春秋时期的赤狄,形成于漠北回鹘汗国时期,发展于喀喇汗王朝和叶尔羌汗国时期。[18]维吾尔族,早在元朝就纳入中国治下。虽然,今天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在“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的诱导下,意欲将新疆独立出去,但并不能否认绝大多数维吾尔民众对于中华祖国的认同意识。比如,西北师范大学王嘉毅等曾对新疆南疆二千余名青年学生关于国家认同的调查,其结论是,南疆地区青少年的国家认同积极于民族认同,其程度随学生认知结构的发展而变化,并且强烈的国家认同不是排斥民族认同,而是在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基础上促进民族认同的良性发展。[19]
回族
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的“蕃客”,主要指由13世纪蒙古人三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族人。[20]回族是以回纥和阿拉伯人为主体、以伊斯兰为主导认同的穆斯林民族。[21]但是,回族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很深,自元以来,就怀着强烈的“忠君”“报国”意识,积极投入反封建反侵略的斗争之中,实现了民族的解放,维护了祖国的统一。[22]可见,回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具有排拒性。
朝鲜族
是19世纪中叶开始从朝鲜半岛迁徙到中国东北延边一带而发展形成的民族,已有三百余年的历史。清政府对朝鲜族曾实施“薙发易服”“领照纳租”政策,即已经吸收其为中国合法公民,并一视同仁地对待。[23]自然,朝鲜族也开始将自己的命运与祖国维系于一体,在反封建、反帝国的斗争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20世纪50年代,中国志愿军抗美援朝,不仅促进了中朝两个国家的深厚友谊,而且加强了汉、朝两个民族的浓郁情感。
蒙古族与满族
蒙古族是由蒙古诸部落在13世纪完成统一后形成的“草原”民族。满族,前身为“女真”(辽、宋、元、明),16世纪后期,融合部分汉人、蒙古人、朝鲜人形成为满族。[24]先前的斡朵里部(满洲部)和火儿阿部是满族的两个核心部族。[25]蒙古族曾建立元(1271—1368年),满族曾建立清朝(1644—1911年),这些中央王朝与汉族所建立的政权一样,“都以中国的‘正统’自居,把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为最高政治目标”。[26]
新疆哈萨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等穆斯林民族
哈萨克族。公元前2世纪,许多古代部落或部族就“游牧于天山以北,包括阿尔泰到巴尔喀什湖以东和以南的广大地区”。[27]15世纪中叶(公元1456年),白帐汗国最后一个可汗巴拉克之子克烈汗和贾尼别克汗,率哈萨克诸部东迁楚河流域和塔拉斯河流域,建立独立的哈萨克汗国。[28]自秦以来,至19世纪末,哈萨克民族就与中原封建王朝往来密切、关系融洽。1884年,新疆建省后,哈萨克族逐渐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统治下。[29]
乌孜别克族。古代一些土著部落和部族就繁衍生息于中亚西亚的锡尔河和阿姆河流域与泽拉夫尚河流域。14世纪,乌孜别克建立金帐汗国。15世纪金帐汗国被白帐汗国替代,公元1451年,昔班尼率领白帐汗国的乌孜别克族南下于河中地区。[30]自元朝,乌孜别克族就与中原王朝通商、友好相处,至清中叶,逐渐被纳入中央治下。
塔吉克族。在帕米尔高原东部及其迤东一带,操东伊朗语的部落,即塔吉克族先民,先后建立了一些城邦,乃《汉书》记载中的“三十六国”。公元2世纪至南北朝前期,今塔什库尔干一带的小国称“朅盘陀”。朅盘陀之地在宋后期改称色勒库尔。1884年,清朝建行省,正式治理塔吉克。1902年,设立蒲梨分防通判厅,进一步加强管理。[31]
柯尔克孜族。其祖居地在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今天主要分布于天山南北、帕米尔和昆仑山麓。其称谓曾经历了汉时的“鬲昆”“坚昆”“隔昆”,到两晋南北朝及隋的“护骨氏”“契骨”“纥骨”“居勿”,到唐后的“纥托斯”“黠嘎斯”。元朝时,在叶尼塞河建万户府,后设置吉利吉思五部断事官,进行了有效统治。[32]
南方31族
南方31族,指苗族、彝族、壮族、布依族、侗族、瑶族、白族、土家族、哈尼族、傣族、黎族、傈僳族、佤族、畲族、高山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仫佬族、布朗族、毛南族、水族、羌族、仡佬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京族、独龙族、基诺族。这些族民都视本民族为华夏民族,选择“三皇五帝”之一作为崇拜对象。如苗族,早期生活于长江中下游和黄河下游一带,是从远古传说中的“九黎”“三苗”“南蛮”(荆蛮)等蚩尤部落发展演进而形成的民族,[33]今天主要聚居于苗岭山脉和武陵山脉,苗人普遍尊崇蚩尤并视为始祖祭祀。显然,苗族认同中华民族。
又如:壮族,源于岭南地区百越族群中的西瓯(西越)、骆越(骆)两支,其后裔族称曾历经乌浒(乌浦、乌武、乌土)(东汉时)到俚、僚、蛮夷(魏、晋、南北朝、隋、唐时)再到蛮(宜州蛮、南丹蛮、抚水州蛮、广源州蛮)、僮、俍、沙、侬、布衣、布越、布土、布妥、布曼、布泰、布雒(宋后),等等的变化。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经过认真的民族识别工作,把基本固定的称谓“僮”字改为“壮”字,僮族方被改为壮族。[34]早在秦汉时,因儒学逐渐传入壮族地区而产生的广泛且深远的影响,促使壮族对于中华民族和中华大地具有强烈的认同情感。自古以来,壮族与汉民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和睦相处,团结互助,良性互动,更加增强了壮族人民抵御外敌、保卫祖国的信心与决心,许许多多的爱国人士事迹不绝于史书。单是从爱国诗篇来看,“比起同时代的所谓‘宋诗派’、‘汉魏六朝诗派’来,其思想价值要高出一筹”。[35]
再如:彝族,前身乃称“尼”“宜”“夷”,曾经历哎哺、尼能、什勺、米靡、举偶、六祖等时代,迄今万余年。其始祖哎哺氏族,主要活动于金沙江流域(今云南的苍山、洱海周围)一带。唐时的彝族称之为“爨”,并有地域上的“乌蛮”(东爨)与“白蛮”(西爨)之别,即黑白彝的前身。此外,还有“青蛮”、“红蛮”(尼能)、“黄蛮”(什、山苏)等若干支系。[36]新中国成立后,“彝族”成为诸多名称的一个共同称谓。新中国成立前,尽管彝族曾经遭受到大汉族主义的压制和排挤而被边缘化,但自始至终把自己视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为了本民族的解放,彝族响应共产党的号召,在共同抗击国民党腐朽统治的斗争中重新审视自我与汉族的历史关系,并加深了认同中华民族的情感。
关于中华民族究竟是怎样形成的?其本身的历程如何?必须通过历史的考察得知。我国著名民族学理论家费孝通先生曾经断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37]那么,作为“自在”的中华民族,又是如何成为作为“自觉”的中华民族的呢?如下,将带着这个问题,分析关于“中华民族认同”的肇因。
二 “中华民族认同”的肇因
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影响
自19世纪40年代以来,在长达一百年时间里,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恶行罄竹难书。他们主要通过发动侵华战争[38],战后以胜利国家的姿态胁迫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丧权辱国条约[39],而夺取在华的经济、文化、政治控制权,并从中牟取暴利。战争的后果导致大量的伤亡(仅抗日战争中国军队就伤亡38万人),许多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十分悲惨。战争赔款更加剧了各族人民的经济负担与生活疾苦,导致一些地方民不聊生,甚至卖儿鬻女。割地赔偿更使一些民族直接脱离祖国的怀抱,遭受外强的欺压与奴役。开设通商口岸,无异引狼入室,方便列强对于中国民众的直接经济剥削与文化侵害。如此等等,难道不会加深各民族的仇恨与愤怒吗?难道不会强化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吗?
伴随着战争的血腥征讨,致使中国人民遭受物质上的重大损失的同时,西方列强尤其通过基督教的传教士来实施文化侵略,给中国人民心理上留下沉痛的久久难以愈合的伤痕。为了首先从精神上征服东方,“从1663年到十八世纪末,在中国的基督教徒人数,从十一万五千人增加到二十万人”。[40]虽然,传教士们肩负着改宗信仰的伟大历史使命,但一遇到有着五千年文化底蕴的文明古国却令他们无比惊讶与艰难!然而,本着有志者,事竟成的宏伟理想,“尽管成效甚微,屡遭失败,而且转化信仰工作的规模有限,但一项无比巨大的事毕竟做出来了,它在中国思想史上留下自己的印迹,草拟着中国的未来。”[41]他们主要通过出版图书、发行报刊,介绍西洋气象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动物学方面的知识,传播有关西方政治、学术和社会生活方面的先进理念,旨在控制思想舆论;通过兴办教会学校,力图控制中国的教育事业以培养它们的代理人;通过兴办各种所谓慈善事业以笼络人心,培植其殖民奴才。正如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斥责,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政策”,目的“在于造就服从它们的知识干部和愚弄广大的中国人民”。[42]尽管“文化侵略”说遭到“现代化”范式的质疑,[43]但是该派代表人物仍然承认西方传教士的理想抱负是“用基督教文化改造中国文化”。[44]传教士本着帝国文化所独具的先进性与基督教的救世情怀精神,坚信“有权挑战古老的风俗和权威,谴责传统的礼仪、信条和神明,剥夺异教徒的精神传统和文化身份”。[45]如此,本已根植于中国人心中的儒家文化思想的“优越性”开始被质疑,并逐渐被打碎,动摇了中国向来的“天朝”“中央”的神圣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曾经倍感强大的“中华帝国”观念在中国士大夫心目中了,自然滋生的是无比的忧患意识,并在检视的痛苦记忆中不断被“惊醒”,“战败的巨大重创令千百万中国人在家仇国恨的痛楚中觉醒与奋起”。[46]随着清朝末期的衰败及其民国初期的军阀混战局面的进一步发展,致使知识精英们不断思索濒临“亡国灭种”的中国民族问题。换言之,中华民族意识开始“自觉”兴起。[47]
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互动关系
中国是一个历史上多民族统一的国家。今日中国的疆域是中国各民族历经各朝代的沧桑变迁后于清朝末期基本形成的版图格局。东起乌苏里江与黑龙江的主航道,西至西藏的帕米尔高原,北抵漠河,南触曾母暗沙。在面积约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自夏以来曾经生活着众多的民族。诸如,夏代的夏族、商代的鬼方、周代的猃狁、春秋战国时的戎狄、汉时的匈奴,后世北方崛起的契丹、女真、吐蕃、蒙古族、满族,以及活跃在西南地区的苗族、壮族、羌族,等等。回溯中国的王朝历史,虽然国家总是“分分合合”,但是“分久必合”,且“分少合多”。自夏至汉,历经200余年,到东汉后分为三国近50 年;经西晋的短暂统一,步入历史上长达260余年的东晋十六国与南北朝时期,但又到长期统一的隋,唐;尽管唐后又历经50余年的五代十国的分裂期,然而宋后却迎来近千年的统一。虽然,“中国历代各个统一的多民族王朝国家,与今天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应当有所区别。历代各个统一的多民族王朝国家的疆域范围和所包有的民族各不相同,与今天我们的国家更不相同。历史上王朝的疆域不等于今天中国的疆域,王朝所统一的民族也未必都是今天的民族。”[48]但是,中国各民族的长期统一,不仅是历史的确证,而且是历史的传统。由王朝国家到民族国家的演进历程,各民族发展变迁的轨迹,表征了中国各民族热爱中华大地,共同为中华文化的繁荣、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今天的“中华民族认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考察历史上中国民族的关系时,尽管我们不可否认汉民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曾经存在过经济上的剥削与被剥削、政治上的压迫与被压迫等不平等民族关系,事实上也曾导致了一度强势的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的恶性影响,但是,从历史角度审视中国的民族关系,我们不难发现,历朝历代,或是武力的征讨,或是“茶马互市”的贸易往来,或是“和亲通婚”“朝贡赏赐”“怀柔教化”“羁縻土司”等策略,致使中国各民族彼此融合,最终都不约而同地认同了“中华民族”。其中,有两条主线:一是,汉民族从“华夏”→汉族→“中华民族”的发展轨迹;二是,各少数民族要么通过入主中原成为实际统治者(如蒙古族建立的元、满族建立的清)而融入“中华民族”,要么通过构建始祖的神话传说将本民族主动纳入“中华民族”系列。由此可见,中国各民族是认同中华民族的。并且,历史发展的结论是,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49]
压力与动力的相互作用激励“中华民族认同”
压力与动力是生活中的普通事件。首先,“生活中的压力无处不在”,并且,“一定的压力量可能是健康的,它会激励我们,让我们在挑战中成长”。[50]显然,由于压力事件所产生压力作用,必定会导致个体或群体作出心理的反应,甚至身体的反应。这种反应(外显的物理表征)的导发源或起点,我们称之为“动力”。压力与动力的相互作用,不仅能够激发人的心理活动,而且能够持续人的心理过程。其实,民族认同,实质上就是民族群体的一种心理体认、趋同过程,是一种心理波动—平衡—波动与不断构建的动态过程。能够促使一个民族产生民族认同的因素很多,有始祖神话、历史文化、生产方式、生活习俗、族群语言、宗教信仰,等等。除此之外,现实生活中的特殊生活事件也可能成为诱发的重要因素。譬如,恐怖主义、侵略战争等。如纳粹德国的大屠杀曾留给世人阴影般的记忆;[51]日本对华的侵略所生发的中华民族对于日本军国主义的无比憎恨的惯性心理。
由于西方列强对中国侵略的严重威胁,强烈的中华民族危机感所产生的沉重压力而激发了中国各民族之间相互团结友爱的情谊,最终滋生了不可阻挡的中华民族认同情感。马克思主义认为,外因是条件,内因是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伴随着西方列强对中国实施的侵略过程,也是各民族的有识之士开始觉醒的过程,并在自觉中逐渐认识到,是各民族团结共御外辱,还是继续彼此歧视或互存偏见,已成为中华民族存亡的重要选择。显然,要求各民族的团结是当时最强的声音! 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政治报告中提出了关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的任务和基本方针“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52]蒋介石也曾说,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皆有守土抗战之责。可谓,国家危亡,匹夫有责。那么,如何救亡图存呢?为了维护祖国的统一、民族的解放,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共同抗战!实现中国各民族的真正团结!基于知识精英们的理性认识,并广泛宣传给民众。所以,压力与动力的相互作用激励了“中华民族认同”。于是,中国各民族团结在维护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大旗下,展开了与侵略者的殊死斗争。以抗日战争为例,蒙古人民曾在抗日同盟会、绥蒙工作委员会(前身为蒙古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了绥察支队并建立大青山抗日根据地,在诸如农民救国会、商人救国会、青年救国会、儿童救国会等地方抗日救亡团体的协助下,沉重打击了日军的大举入侵。藏族人民在康藏精英人士于1931年在南京成立的“康藏旅京同乡抗日救国会”所发表宣言的激励与带动下,不仅以诵经祈祷的方式表达了对日寇的愤怒与对国人的祝福,而且组织“康藏民众抗敌赴难宣传团”和“西康民众慰劳前线将士代表团”,积极募捐支援前线抗战。回族人民曾在吕正操与马本斋所带领的回民教导总队(回民支队)的领导下英勇抗击日军的进攻与扫荡。此外,满族曾参与了中朝人民联合军,朝鲜族参与了东北抗日联军,黎族与苗族组成了琼崖纵队,壮族组建了抗日挺进队,傣族、景颇族、佤族等组织了“耿马抗日游击支队”,[53]等等。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中华民族认同”从“自在”到“自觉”这一过程中,主要原因在于,外因(压力)+内因(动力)的互动结果。其中,外因:西方列强的入侵;内因:中国各民族的互动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为此,考察各个民族之间的关系问题就至关重要,即汉族与各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个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沿着此线前进,关于大汉族主义与地方民族主义的弊端也时隐时现。主要体现在剥削与压迫,民族的不平等;民族之间的分歧与偏见等。同时,中华民族观念的历史演进也逐渐清晰。从汉族→华夏民族→中华民族,原初确指汉民族,对于其他民族具有排斥性。然而,各少数民族并未将自己视作外来民族,只是相对“中原”而言有被边缘化的痛苦记忆。为了改变如此的状况,少数民族的奋斗目标是入主中原,方式是武力征讨或和亲联姻。于是,出现了蒙古族建立的元与满族建立的清两个范例。蒙古族与满族在中原建立政权后,并未同化汉族,反而都不同程度地被汉族的文化同化。同时,汉文化也在吸收各少数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不断繁荣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华文化。各少数民族事实上都被汉文化所感召,并主动学习、借鉴。中国各民族都认同中华文化!认同中华民族!
第二节 “中华民族认同”的现实问题
自1840年以来,随着西方帝国主义侵华的加剧,蓄意图谋中国疆土的野心暴露无遗。为此,帝国主义开始笼络边疆地方上层精英分子并刻意制造事端分裂祖国的丑剧不断上演。当今,全球化加剧了地方民族认同,地方民族主义借助于改革开放进程中不可避免的权益问题冲突,深刻影响了跨境民族的“中华民族认同”情感。因而,不可避免地导致“中华民族认同”上的一些或显或隐的问题。
一 分裂威胁、地方认同与离心表现
“中华民族认同”的现实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分裂国家的潜在威胁、地方民族认同的高涨和跨界民族的离心表现。
分裂国家的潜在威胁
目前,蓄意分裂国家的潜在威胁主要来自“疆独”、“藏独”和“台独”三股势力。
关于“疆独”。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日本于1942年打通滇缅线,控制了外国对于中国的援助通道,而经过“驼峰运输线”的战略物资补给十分有限,为了缓解中国战场的补给压力,开辟经印度、中亚以及中国新疆的新交通线尤为重要,于是,新疆的特殊战略地位开始凸显,由此,也开启了国民政府、苏联、美国在新疆获取控制权的明争暗斗的剧幕。国民政府为达到反共的目的,不得不依靠美国的支持而主动邀请其在新疆建立领事馆,也自然方便了美国后来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进行分裂新疆的阴谋活动。从1943年到1949年期间,美国曾派遣多名特工以旅游、考察为名,搜集新疆地区的矿产、气候、河流、山脉、宗教、文化等情报,名义上协助国民政府抗日与抵制共产党,实质上拉拢新疆少数分裂分子头目并蓄意叛乱。待到“冷战”时,美国奉行“遏制接触”战略,在“疆独”问题上,既公开化、国际化,又诡秘化、技术化。伴随泛伊斯兰主义和泛突厥主义的蔓延,美国支持“疆独”的力度越来越大,促使该问题愈来愈公开化、国际化。比如:1983年,在纽约成立了“东突厥斯坦民族独立联盟”;1998年,成立了“维吾尔人权阵线”。美国国务院发布的《2001年国家人权报告》《2009年人权报告:中国》都大肆攻击共产党的民族、宗教政策。2009年“7·5”事件后,美方不顾及事实的真相,而是打着人权的幌子造谣、污蔑,谴责中共的合法平暴行动。与此同时,美国考虑到与中国的利益关系,在“疆独”问题上,更加谨慎、隐秘而诡秘化、技术化(弹性化)。在是否承认“东突流亡政府”的合法地位,是否遣送关押在关塔那摩的“疆独”恐怖分子回中国等等问题上都显得十分暧昧。表面上,美国希望与中国合作共同反恐,但实质上又期冀“疆独”的发展以便更好地牵制中国。由此,美国动员所谓的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疆独”问题。1983年,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NED)成立,自称私人非营利性组织,旨在通过非政府渠道推广美式民主。自2004年始,该组织对以热比娅为首的“维吾尔美国协会”(2004年4月)、“世界维吾尔大会”(2006年7 月)、“国际维吾尔人权与民主基金会”(2006年9月)以及“国际维吾尔笔会”所进行的“新疆独立运动”给予积极资助。[54]
关于“藏独”。自19世纪中叶以来,随着英帝国对印度殖民统治的逐渐加强,意欲侵占中国的野心慢慢滋生。为此,英帝国开始了策划经营西藏的图谋,主要通过侵略战争以及战后强迫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而达成其目的。譬如:1890年《中英藏印条约》、1893年《中英会议藏印续约》、1904年《拉萨条约》、1905年《中英续订藏印条约》(《北京条约》)等。同时,1913年的西姆拉会议与炮制的“麦克马洪线”,不仅将“西藏的独立”公开化,而且胁迫西藏代表秘密交易中国的领土。当美国的实力增强并企图瓜分远东的势力范围后,美国开始主导亚洲的殖民事业,并伙同英国进一步策划“西藏的独立”。诸如:1942年成立的西藏“外交局”专门负责西藏独立事务;1947—1950年,组织的“泛亚洲会议”“商务考察团”“亲善使团”都旨在提升达赖分裂分子的国际声誉与地位;1947年的“热振事件”与1949年的“驱汉事件”有意抵制人民解放军和平解放西藏;联合国于1959年、1961年、1965年三次通过关于“西藏问题”决议,更是美国操纵和鼓动的直接后果。总之,所谓的“西藏问题”或“藏独问题”,并非“西藏自古独立问题”,而是帝国主义反共反华的产物。[55]
关于“台独”。“台独”,指将本属于中国法定领土的一部分台湾独立出去,另建立所谓的“台湾民主共和国”的政治思潮和理论主张。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强迫中国签订了《马关条约》,割让台湾给日本,从此台湾成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人民不满日本的殖民统治与“皇民化”政策,以丘逢甲为首的精英成立了“台湾民主国”开始与之对抗。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回归祖国,但流落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实行专制统治,更使台湾人民大失所望,于是,在“2·28”事件后,一些海外台湾人士纷纷组织“海外台独运动”,反抗国民党独裁统治。“台湾民主国”与“海外台独运动”,虽然具有“台独”名号并含有“台独”成分,但实质上仍然认同中国。1986年 9月,“民主进步党”成立,并于1991年10月将“建立台湾共和国”确定为党纲奋斗目标,才真正开始了分裂祖国的“台独行动”。初始阶段,“台独”主要针对国民党政权与“中华民国”符号,具有“体制外”的特征。1993年始至1996年,由于大陆与台湾民众反“台独”声浪的高涨,“台独”开始将矛头指向祖国大陆与中共,而具有“体制内”特征。[56]为此,反映了“台独运动”的两种类型,即要么以激进派彭明敏为代表的“显性台独”(“阳性台独”),力主将台湾彻底分裂出中国;要么以渐进派李登辉为代表的“隐性台独”(“阴性台独”),建议通过所谓“制宪”“公投”法理化,名正言顺地慢慢将台湾独立出去。[57]显然,“台独”既有西方帝国主义的运作,也有植根于本土文化的乡土情结;既是意识形态斗争的综合体现,又是少数政客的政治权力争夺的反映。然而,祖国大陆人民与大多数台湾民众强烈反对“台独”并真心渴望中国统一,“台独”势力无论如何发展都不可改变“一个中国”的历史面貌。
地方民族认同的高涨
无论一个民族是多么强盛,抑或多么弱小,但凡构成民族的成员都会为本民族的始祖神话、历史文化而感到自豪,都会自觉学习民族语言文字、遵守民族风俗习惯,都会信奉民族宗教、恪守民族礼仪。而一个民族通过诸如民族语言、历史文化、宗教信仰所表述的对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意识,正所谓学术界热议的民族认同。并且,民族认同往往成为一个民族凝聚力与向心力的关键因素,“民族认同也仍具有广泛的吸引力和效力,许多人认为它能够满足他们对文化成就、植根性(rootedness)、安全与友爱的需求。许多人仍准备响应民族的号召,为民族的事业献出自己的生命。”[58]反之,对于异族则有着不可理喻的“他者”心态。显然,民族的归属意识与排斥意识并行不悖,民族认同与民族排异同时存在。那么,该如何认识民族认同呢?郝瑞认为:“民族认同的关键是一种感悟,即族群成员自己认为究竟是什么使他们内部具有一致性、相似性;究竟是什么使他们与别的民族不一样、相区别。”[59]
在全球化背景下,民族认同得以强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思潮开始向世界各国泛滥。文化多元主义以提倡保护少数民族或少数族群文化为理由,诉求民族文化发展权益的同时,并向国家提出参与政治权利与分享经济利益的要求。对于多民族国家或多族群国家而言,要么在以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为结构特征的国家中形成了以主体民族文化为主流文化的形态,要么在以一种文化为核心的国家中形成了文化主体民族的类型。前者,比如中国、俄罗斯、印度等国家;后者,如像美国的新教白人文化。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可避免地导致主体民族文化或文化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处于对立中。民族文化发展的滞后所带来的一系列后果,诸如民族语言文字的逐渐衰落、民族风俗习惯的慢慢淡化、民间文化艺术的不断消失、民间宗教信仰的渐渐式微,等等。虽然,有些现象的消亡本身或许就是一种前进,但是,民族文化的衰败对一个民族而言就意味着民族走向死亡的可怕象征,将给民族心理打烙上深深的印记,担心、恐惧的情绪与渴望、期求的心情常常交错纠结在一起,并流露在族民们的日常生活的言行举止中。一旦文化多元主义传播到少数民族或少数族群地方,无疑将激活如同曾经死去般的湖水一样,呼吁保护民族文化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伴随发展民族文化的热情背后,也无疑将给予地方民族或族裔精英分子活动的更多空间,他们将借机打着拯救民族文化的旗号,向国家要求分享更多的政治、文化、经济权益,从而激发地方民族认同的高涨。当国家不能及时满足地方民族主义者们的合理合法请求,又将会给少数民族分裂分子提供借口分裂国家的充分理由,在民族自治甚至民族自决的口号下,动员地方民众行动起来共同对抗中央政府的恶性事件将成为可能。
跨境民族的离心表现
跨境民族,即跨国民族,是“地域相邻或不相邻,属世居或规模迁徙形成,一般在边界线两侧或附近地区,在族源、语言、基本文化特征等方面有相同或相近的认同感,而在国家归属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政治认同要求,被现有政治地理(领土)边界线所分割,分属于不同国家政治实体的同一文化民族或族群”[60]。
中国不仅历史悠久而且幅员辽阔,在两万余公里的陆地边境线上,共有七个省或自治区与周边国家接壤。由此,形成了许多同一民族分属不同国家的跨境民族(或跨界民族,或跨国民族)的态势。据统计,
我国约有30个跨界民族,他们是朝鲜、鄂温克、赫哲、蒙古、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维吾尔、回、藏、门巴、傣、彝、哈尼、景颇、傈僳、拉祜、佤、德昂、怒、布朗、独龙、壮、布依、瑶、京等民族。中国跨界民族的总人口约为6600万人。[61]
其中,在中国西南地区的跨境民族有16个:壮族、傣族、布依族、苗族、瑶族、彝族、哈尼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怒族、独龙族、佤族、德昂族、布朗族、京族及克木人。[62]在中国西北地区的跨境民族有9个:哈萨克族、乌兹别克族(乌孜别克族)、吉尔吉斯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俄罗斯族、维吾尔族、鞑靼族(塔塔尔族)、东干族(回族)、蒙古族。[63]在中国北方地区的跨境民族有:蒙古族(分布于蒙古、俄罗斯、阿富汗、伊朗)。在中国东北地区的跨境民族有: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赫哲族(分布于俄罗斯);朝鲜族(分布于朝鲜、韩国)。此外,夏尔巴人分布于印度、不丹、尼泊尔;克木人分布于老挝、越南、泰国。
跨境民族,虽分属于不同的国家,但因具有同一民族的诸多民族特性,致使族民们彼此增添了许多促进沟通与增进友谊的情感因素,相同的情感体验与相似的民族心理,很容易将他们团结起来,甚至动员起来为了假定的共同民族利益而奋斗。因而,跨境民族的“心思”往往游弋于所跨越的国家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跨境民族的离心心理。其主要体现如下:
东北朝鲜族是清朝中晚期从朝鲜半岛迁移来中国的跨境民族。为了便于政府对该民族的统治,清朝曾采用“薙发易服”“领照纳租”政策,要求朝鲜族民服从中国的政教(儒教),并给予其在中国生产与生活的合法地位,但对于朝鲜国而言可能导致朝鲜北邑诸道的空虚,难免遭到朝鲜国王的不满。因而,在清政府与古朝鲜国的博弈下,在朝鲜族移居我国边疆的过程中,存在过朝鲜族回迁朝鲜的事实。[64]
西南各跨境民族,由于中越战争期间为逃避战争所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以及战时宣传工作的缺乏,部分跨境民族曾移居他国;或由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少数民族在“男尊女贱”“盼子心切”等的负面心理作用下,为超生子女而躲避到他国的现象时有发生。然而,待到边疆地区恢复和平后,以及我国的民族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背景下又吸引了大量偷越境外的民族归回祖国。
西北各跨境民族,在苏联大俄罗斯民族政策的鼓动下,部分族民为逃避苏联对于少数民族的迫害,而迁居我国边疆。仅仅“1931年至1932年在哈萨克斯坦强迫推行集体化期间,由于传统的游牧经济和社会秩序被破坏,有200多万哈萨克人饿死或者离开了他们的故土,有许多人移居中国(Olcott,1987)。”[65]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靠近我国西北方面的中亚分裂出五个独立国家,基于维护新生国家的统一与稳定,都极力奉行民族复兴政策,在“民族回归故乡”口号的鼓动下,召开所谓的世界哈萨克人大会、世界吉尔吉斯人大会、世界土库曼人大会,建立“维吾尔人国家联盟”“维吾尔斯坦解放组织”“东突厥斯坦国家委员会”等组织,号召境外的哈萨克人、吉尔吉斯人、土库曼人回归,并给予优惠。无疑,在少数极端民族分裂分子的参与下,导致我国边疆部分民族产生离心心理,甚至非法移居他国。
尤其是跨境民族人口的异常流动频繁,既有贩卖毒品、枪支、野生动物、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团伙在边境穿越,也有走亲串友、跨境婚姻等产生的人口往来现象。尤其是中老、中越、中缅边境靠近世界毒品生产、加工与贩卖的集中地“金三角”,毒品的泛滥导致不少人染上毒瘾,“由于吸毒而引发的盗窃、抢劫、杀人、贪污、诈骗、卖淫等各类刑事案件屡见不鲜,给边境地区的社会治安造成极大危害,同时败坏社会风气,传播各种疾病”[66]。这里的非法婚姻十分严重,仅以广西为例,“截至2000年,广西8个边境县(市)中有8000多名越南妇女与我国边民非法通婚,生育子女达1万余人,这些孩子都是既无国籍又无户口的‘黑人黑户’。”[67]既不利于国家地方政府的良好管理,又提供给少数族裔民族主义分子鼓动民众对抗中央的契机。
二 “中华民族认同”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历史原因
“中华民族认同”问题的历史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1)帝国主义殖民政策的后果。自1840年鸦片战争始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止,中国属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社会。帝国主义在中国一百余年的殖民政策的践行,即“分而治之”的奴役思想的消极影响下曾导致中国各民族离心离德,各民族间不团结的因素增多。
为了开发南洋,种植橡胶、椰子等热带经济作物与开采矿藏,中国南方广东、福建、海南一带大量民工被诱引到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国从事苦力。今天在马来西亚共有约600万华人(Chinese),除了少数巴巴华人(Baba Chinese)早期就来此经商外,“大多数华人是19世纪晚期被英国当局运输到种植场和锡矿区做工的”[68],菲律宾约有60万华人,基本上属于早先移民的后裔,或做工或经商,比较贫穷[69]。由于华人的勤劳与智慧,经过多年的奋斗,绝大多数都已经改变过去贫困的面貌,过上了比较富足的生活,因而又遭到当地土著民的不满与排挤。在印度尼西亚也约有600万华人,“由于仇恨华人在商贸领域的统治地位,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反华动乱中,印尼人毁坏华人的财产。1988年,印尼经济形势恶化,反华情绪再度抬头。”在强行同化的同时,“禁止用华语出版和教学,以压制中国文化的影响。”[70]无疑,严重抑制了海外华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期,日本在甲午中日战争、日俄战争中胜利,中国台湾被割让、朝鲜被俄国转让给日本,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中国台湾和朝鲜成为日本的殖民地。为了加强对中国台湾和朝鲜的殖民统治,极力消灭中国文化和朝鲜文化,实现日本与中国台湾、朝鲜化为一体。为贯彻执行“皇民化”政策,严禁汉语、朝鲜语的教学和出版,迫使中国台湾人和朝鲜人皈依神道教。尽管中国东北的朝鲜族与中国台湾的高山族等少数民族自始至终都与日本进行了强烈的抗争,日本欲望台湾人民和朝鲜人民完全归顺日本的企图最终未得逞,但是,近半个世纪的“皇民化”的殖民统治无疑给台湾人民和朝鲜人民造成沉重的心理伤痛。在日本愚民政策的蛊惑与强制的同化下,中国台湾和朝鲜的第二代子女逐渐模糊了对于原祖国的认同意识。显然,这对于我国的朝鲜族和高山族等少数民族淡化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或心理上产生一些或多或少的疑惑与困境。
并且,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大势宣称所谓“中国非国家”、“满、蒙、藏非中国本来领土”、[71]“满蒙回藏”乃与汉人敌对的“外夷”。[72]1932年9月,“伪满”与日本签订《日满议定书》并成立“满洲国”。伪“满洲国”的建立似乎为日本找到了分裂中国的一种模式,尔后,还企图进一步建立所谓的“回回国”、“蒙古国”等。[73]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对华发动了全面的侵略,中国东北、华北、华中、华南大片领土沦陷为日统区。为了彻底殖民地化沦陷区人民,日本侵略者制定了奴化教育方针政策,如《从内部指导中国政权的大纲》《对支宣传策略纲要》《对华长期战争策略纲要》等,建立了相应的以汪精卫为首的伪教育行政体制,用以统辖沦陷区的教育系统。同时,辅之以社会教育、校外教育相应机构来进一步奴化社会青年、妇女和儿童,用所谓的“皇道文化”改造中国人的心灵。[74]为此,日本所煽动的民族谬论以及所制定的奴化教育方略难道不会对朝鲜族、回族、藏族、蒙古族有所影响吗?特别是被日本所收买的少数汉奸、卖国贼难道会甘于寂寞而坐享日本的俸禄吗?随着少数民族分裂分子的狂热鼓动,无疑会激发起民族的分离情绪,显然严重削弱了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强度。
(2)封建社会民族歧视的遗毒。中国封建社会长达两千余年,封建统治阶级关于民族歧视的思想根深蒂固,其严重与持续的影响给现代社会留下很难一时消除的遗毒。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今日汉民族的前身乃夏时的华夏民族,后经过不断的民族融合而逐渐形成壮大。当时华夏民族主要居住于黄河中下游一带水土丰腴的中原地区,因地势平坦、多为平原或丘陵,土质肥沃松散、便于耕作,充沛的黄河水便于灌溉,如此有利于农作物生长的条件促使中原一带的人民长期定居从事农业生产,从而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然而,与此同时生活于周边的众多少数民族,由于自然地理条件的恶劣,诸如高山的险峻、沙漠的干旱、河流的湍急、气候的严寒,等等,不利于农耕,只可游牧。基于农业生产方式的农耕文明与基于游牧生产方式的游牧文明分别培育了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不同生活习惯、宗教情怀、文化底蕴。伴随儒家礼乐治国理念被历代统治阶级所采纳,汉民族自视先进民族,逐渐产生了对少数民族的一种歧视心理。所谓“夷夏之辨”“以夏化夷”就是典型。华夏与四夷的对举,即将周边少数民族称之为“东夷”“西戎”“南蛮”“北狄”[75]。在华夏民族眼里:诸夷不着布衣、穿兽皮,不吃熟食、素粮,喜生、贪肉,不信儒教、好武力征战。他们目无君长,男女无别,无不如同禽兽,野蛮专横暴烈。于是,一种“非我族类,其心必异”[76]的成见便深深印入汉民族的脑海。那么,这样的野蛮民族怎能整合到华夏族呢?历代统治阶级认为,只有当“夷”去除恶习,方能变“夏”,要使“夷”变“夏”,唯有以夏风化夷风。为此,随着族群自我意识的增强,族群边界也开始明晰化。在族群边界,因各民族的贸易交往而促使民族间渐渐打破绝对的隔离、封闭状态。在模糊的族群边界上,又难免出现所谓的“一截骂一截”与“一截攀一截”[77]的奇怪现象。可见,“大汉族主义”思想给少数民族的心理伤害有多么严重!
尽管中华民族观念早在19世纪末期已经生发,于20世纪初期获得激进的革命派与保守的改革派的认可,并兴起了国族构建的声浪。然而,在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不仅未给予少数民族适当照顾与相应优惠待遇,还践行强制同化于汉族的民族政策,导致少数民族远离中华民族大家庭而被边缘化。无疑,这进一步阻碍了少数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破坏了中国各民族的团结,曾遭到中国共产党人士的坚决批判[78]。周恩来曾指出:“蒋介石的民族观,是彻头彻尾的大汉族主义。在名义上,他简直将蒙、回、藏、苗等称为边民,而不承认其为民族。在行动上,也实行民族的歧视和压迫。”[79]
(二)现实原因
“中华民族认同”问题的现实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1)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多元文化主义(Multiculturalism)或文化多元主义(Cultural pluralism)或文化多样性(Cultural diversity),是20世纪中后期兴起于北美西欧为回应少数者权利的一种政治思潮。多元文化主义,尽管其哲学思想早已散见于西欧的一些思想家的著述中,但以一种制度为少数群体争取权利被初创,首次明确奉行的国家是加拿大。[80]20世纪60年代,多元文化主义思想在北美的迅速传播并引发了一场以法裔加拿大人诉求政治文化权利的“平静革命”(Quiet Revolution);70年代初,加拿大通过《官方语言法》(Official Languages Act),确立英语和法语的官方地位,立即着手打造一种多元文化主义的社会;80年代,以“1988年通过了多元文化法案”[81]为标志正式践行多元文化主义。
多元文化主义关注土著民、移民等少数族群的文化和土地权利、地方政府自治、教育就业机会、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因其基于对人权尊重的基本理念而赢得人们的普遍赞同,并立即在继澳大利亚后的美国、英国、瑞典、荷兰等西方民主国家中被广泛推广和付诸实施。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多元文化主义也开始渗透于世界各国。地方民族认同的激活并持续高涨,导致地方性与全球性的并行不悖。自然,多元文化主义诱发了地方族裔民族主义的足够兴趣。借着西方自由、平等、民主等政治理念的狂风东渐的势头,地方民族主义精英积极寻求为本族群或民族文化的本真性、宗教的正统性和种族的纯洁性的合法依据,向国家诉求文化保护、政治参与、经济发展的基本权益。因而,伴随第三次民族主义浪潮的汹涌澎湃,在保护民族文化与呼吁民族自治的旗号下,族裔民族主义有意动员地方民众要求国家给予更多的发展经济、参与政治的权利。无疑,迅疾强势后的地方民族认同,致使有着多种族、多族群、多民族背景的国家面临一定的危机。那么,在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下,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多民族国家内的多族裔性、多民族性呢?如何思量构建国家民族呢?等等问题已成为当今诸多民族国家的执政者不得不回应的政治话题。试问:是继续过去的同化政策(无论是强制同化,还是自然同化),要求少数民族认同主导民族文化?抑或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如果,国家政府不去积极应对少数族群的合理合法要求,视而不见或走历史的老路,可预见的结局就是民族自决的呼声伴随地方的骚乱甚至暴动,给国家带来可能分裂的命运。民族分裂主义正是以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之间差异难以弥合为理由而发难国家,“实际情况是,无论我们是否承认民族分离的权利,如果不学会调适民族文化差异,分离就会随时威胁许多国家”。[82]金里卡在为少数民族的自治权的辩护中指出,“政府拒绝给予少数民族自治权,或者更恶劣的,决定取消已经存在的自治(如在科索沃)的作法,而不是承认他们的少数群体权利的作法,才是导致政治不稳定的原因。”[83]那么,像我国这样一个有着56个民族的历史悠久的国家,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合法的执政者必须考虑多元文化主义的政治动机与现实需求。
(2)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南、西北、东北和北方的高山、荒漠一带冰寒、干旱地区。恶劣的地理和气候等自然条件严重制约了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加之过去历代统治阶级实施歧视和压制少数民族的政策,导致民族地区经济的相对落后与贫困化。其主要体现与原因:
一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即东部沿海和西部内地的差异性与民族地区内部的差异性。2012年11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十年的基本总结,讲了取得重大成就后,指出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与问题,其中首先提到的就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84]。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而导致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安居养老等方面所分配的社会资源、所共享的发展成果也严重不均衡。事实上,东部沿海地区分享了更多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和安居养老资源,而西部内地则尤其显得相对不足,甚至起码的九年制义务教育、简单的医疗卫生条件和普通的安居养老设施都很难满足或实现。无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反映了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以西北为例,“从人均生产总值方面看,相对于全国以及东部地区而言,西北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表现出明显的落后性”[85]。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比较,“在医疗、卫生、交通、通讯以及娱乐、教育和文化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持续扩大”[86]。不仅民族地区与全国其他地区(尤其是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较,经济发展的差距在拉大,而且,研究表明,从民族地区内部看,内部的区域差距在总体上也在不断扩大[87]。
二是制度机制和经济政策的缺陷性。在21世纪初我国实施了西部大开发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经济发展战略,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突出,但研究显示,“从要素投入和要素生产率看,民族地区现有的经济增长方式是高资源消耗、外源推动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88]这主要在于制度机制与经济政策的不完善或缺失,致使部分地方当局缺乏长远的眼光与未来的谋划,仅仅满足于一时的经济效益与政治绩效,忽视或无视地方民众的整体利益,一味地掠取森林、矿藏和土地资源,很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地方政府无论是出于主观上的政绩考虑还是实现民族地区人民的脱贫致富真心,都曾一度把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作为首要的经济任务。在追求效益与忽视质量的理念下,地方政府间围绕引进资金和技术,开发森林、矿藏和旅游资源,发展民族教育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竞争在提供经济发展的动力的同时,也催化了部分领导的贪污与腐化行为,尤其在恶性竞争的泛化下,导致地方政府的经济效率低下,并“成为制约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及其现代化进程的管理因素”[89]。同时,产生了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导致频繁的地质灾害。因为,“民族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量处于高排放行列之中,普遍高于全国和非民族地区”。然而,“在环境治理方面,民族地区受资金、技术和人才的限制,防治环境污染方面的能力较弱,对本已脆弱的生态环境,造成很大的压力”[90]。并且,在西部大开发时,国家实施“西电东送”“西气东输”“西煤东运”等重大项目,这将促进中国东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因开发资源的同时缺乏合理和有效的补助措施,曾引发地方民族的群发事件。[91]
显而易见,由于民族地区经济的落后,少数群体事实上的边缘化与心理上的边缘化同时存在。当少数群体被边缘化后,其不安、担心、游弋的心态就明晰起来,尤其是处于跨境的民族在周边国家所谓号召某一民族回归祖国的蛊惑下,其逐渐脱离中央的可能趋势无不令人担忧。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一系列的民族优惠政策正在发挥作用。但是,要从根本上解决民族问题,政府的最大作为就是通过经济的发展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的生活状况,博得民众的好感而挽回民心。
(3)政治民主的缓慢进展。一个民族的发展与壮大,不仅要保存具有生命力的民族文化和奠定雄厚的经济实力,而且要积极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分享治理国家的相应权利,成为国家的真正主人。在一切剥削阶级的社会,因为历代统治者奉行不平等的民族政策,歧视压制少数民族,剥夺了其在政治领域的合法地位,削弱了其在政治生活中的应有作用,被边缘化的少数民族成为统治者所奴役的对象,导致国家主人的主体地位缺场。因而,少数民族为了争取合理的政治权利成为所有民族奋斗的重要政治目标。在这种意义上,所谓“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理念恰好揭示了一个民族追求政治权利的企求与愿望。因此,民族自治与民族自决一度成为民族精英们动员民众的响亮口号。
新中国诞生后,通过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形式确立了少数民族的平等地位,确保了少数民族充分享受参政议政的合法权利。但是,在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具体实施过程中,难免由于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致使少数民族并未分享到国家构建与国家治理的真正政治权利,并履行相应的政治义务。因此,民主政治的政治体制改革是继经济体制、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然而,我国的民主政治改革进展十分缓慢。其阻力主要在于:一是尽管中国古代专制政治中蕴含有“民本”思想,但与现代民主政治格格不入,其历史传统对于现实还具有消极的影响。[92]并且,苏联的僵化集权主义思想和“文化大革命”动荡时的专制主义作风滞留于部分人的心中,惯性思维并未随着“冷战”的结束而终止,其负面影响和严重破坏作用还持续有力。二是民主政治的实现本身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而集中体现民主政治的关键因素的民主政治文化的培育更需要一定的时间。英格尔哈特曾指出,“经济发展促生民主政治文化,民主政治文化扎根并促进政治民主”,如此,政治文化乃实现民主政治的必要条件。[93]研究表明,民主政治建设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密切相关。显然,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制约了政治建设的进程。三是西方帝国的政治霸权主义,强行干涉他国内政、无端批驳指责,有意干扰国家的政治体制改革程序,无意中阻碍了政治民主的进度。像“人权论”“西方中心论”“美国例外论”“中国威胁论”等政治论调实质上就是鼓吹西方的政治价值理念,以政治霸权主义威慑他国服从、顺应和跟随于西方帝国。如果不就范,则会谴责或武力干预他国内政。
当我国通过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经济的一段时期后,当人们的物质财富不断增长和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后,各族人民都迫切期望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用金里卡的话说,就是“几乎所有的族裔文化少数群体都希望融入现代社会”[94]。随着全球化高潮的来临,西方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普世价值理念也开始扎根于中国百姓心里。于是,过去不太关心政治或厌恶政治的人们开始产生了关于政治话题的一定兴趣,过去远离政治生活的民众感觉到自己已经愈来愈靠近政治领地并进入政治场域。然而,政治民主的进展又如此缓慢,难免导致民众的失望与急躁。为此,如何加快政治体制改革步伐,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今天中国改革中的首要议题。
[1]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页。
[2]梁启超:《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七),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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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上书,第147页。
[5]同上书,第1069页。
[6]梁启超:《饮冰室合集·专集》,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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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同上书,第29页。
[29]同上书,第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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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鸦片战争(1840—1842)、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1860)、中法战争(1883—1885)、甲午中日战争(1894—1895)、八国联军侵华战争(1900—1901)、日本法西斯侵华战争(1931—1945)。
[39]1842年《南京条约》、1856年《中俄瑷珲条约》和《天津条约》、1860年《北京条约》、1895年《马关条约》等。
[40][法]若盎·塞尔维埃:《民族学》,王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4页。
[41][法]若盎·塞尔维埃:《民族学》,王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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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壮族,即越南的岱依族或侬族;傣族,即缅甸的掸族、老挝的佬族与泰国的泰族;苗族、瑶族、布依族、彝族、京族、艾族和仡佬族等分布于越南;侗族和哈尼族等分布于老挝和越南;藏族分布于尼泊尔、巴基斯坦、印度和不丹等国;傈僳族和布朗族等分布于缅甸、越南和老挝等国;拉祜族分布于缅甸、泰国、越南和老挝等国;阿昌族、独龙族、果敢族、佤族和怒族等分布于缅甸;德昂族分布于缅甸和老挝等国;门巴族分布于尼泊尔和印度等国;珞巴族分布于印度;华族分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等国。
[63]汉族分布于哈萨克斯坦;回族(东干族)分布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等国;维吾尔族分布于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俄罗斯、蒙古和土耳其等国;哈萨克族分布于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蒙古和俄罗斯等国;柯尔克孜族分布于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巴基斯坦、阿富汗、乌克兰、俄罗斯和土耳其等国;乌孜别克族分布于乌兹别克斯坦、阿富汗、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克兰等国;塔塔尔族分布于俄罗斯。
[64]孙春日、沈英淑:《论我国朝鲜族加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过程》,《东疆学刊》2006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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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同上书,第299—300页。
[68][美]戴维·莱文森:《世界各国的族群》,葛公尚、于红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22页。
[69]同上书,第4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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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Will Kymlica,“Citizenship and Identity in Canada”,James Bickerton etal.(eds.),Canadian Politics(third edition),Toronto:Broadview Press,Ltd.,1999,p.26.
[81][美]戴维·莱文森:《世界各国的族群》,葛公尚、于红译,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57页。
[82][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邓红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页。
[83]同上书,第26页。
[84]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85]滕堂伟:《西北民族经济发展的十大突出特征》,《开发研究》2005年第6期。
[86]李俊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差距的实证分析及对策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87]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研究》,《民族学刊》2011年第1期。
[88]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质量研究》,《民族学刊》2011年第1期。
[89]任维德:《现状、原因、对策:地方政府间竞争视野下的民族发展——中西部民族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实证分析》,《内蒙古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90]江曼琦、翟义波:《民族地区城市经济发展的特点及对策研究》,《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91]郑长德:《西部大开发以来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与未来展望》,《民族学刊》2010年第1期。
[92]林尚立:《民主与民生:人民民主的中国逻辑》,《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93]Ronald Inglehart,The Renaissance of Political Culture.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1988(82):1203-1230.
[94][加拿大]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邓红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16页。